[爆卦]槍砲律師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槍砲律師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槍砲律師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槍砲律師產品中有6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元照出版,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裁判時報 第110期(2021,8) 本期公法欄位部分,許育典教授針對司法院就原住民持槍枝狩獵遭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刑而引起社會諸多議論的釋憲案,作成之大法官釋字第803號解釋,從原住民族狩獵活動的文化權利究竟是個人權或是集體權等憲法角度深入析論,值得研讀! 民商法欄位部分,林秀雄...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8萬的網紅李四端的雲端世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萌河馬」成長實境秀 動物園人氣神逆轉...

槍砲律師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4-04 15:40:32

#時事星期五資訊不落伍〔03/06-03/12一周大事〕  #政時事  ❶ 原住民持槍打獵違法 釋憲案言詞辯論結束  原住民獵人王光祿因持有空氣槍打獵山羌,被依槍砲彈藥管理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判刑三年半定讞。經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本案有違憲疑慮而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言詞辯論於...

槍砲律師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03 15:23:53

【是法律殺死了獵人】 「如果要我入監,除非檢察官來我家抓人,不然我不會自己去報到。」 2015 年 12 月 15 日,55 歲的 Talum Suqluman(王光祿),即將入監服刑 3 年 6 個月。堅持無罪的他,前一天才北上最高檢察署抗議。 ● 🚄 獵人 Talum Suqluman...

槍砲律師 在 瑩真律師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2-22 16:47:07

法律界有個成句叫「明案速判,疑案慎斷」,意思是如果案件已經很清晰了那就應該迅速做出判決,讓當事人不用花太多時間成本在訴訟上;如果疑點很多,當然要謹慎判斷以免冤枉無辜的人👍 如果被告已經自白認罪,這個案子通常就屬於明案,而且犯人承認自己的錯誤,也隱含著有改過向上的可能。所以我國刑法第57條第10款就...

  • 槍砲律師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18 1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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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時報 第110期(2021,8)
      本期公法欄位部分,許育典教授針對司法院就原住民持槍枝狩獵遭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刑而引起社會諸多議論的釋憲案,作成之大法官釋字第803號解釋,從原住民族狩獵活動的文化權利究竟是個人權或是集體權等憲法角度深入析論,值得研讀!

      民商法欄位部分,林秀雄教授撰文分析法院判決來回更審之民事事件,釐清遺贈與贈與之性質是否相同及得否類推適用撤銷贈與之規定等重要觀念。游進發教授以最高法院最近判決為例從法條邏輯結構出發,闡述責任成立與責任範圍因果關係之內涵。徐婉寧教授以一則網路媒體披露後受矚目與討論之行政法院判決,撰文深入剖析一名臺南地區長者於夜班下班通勤途中前往吃鹹粥當早餐之行為,是否為「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而符合勞保條例授權訂定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規定:勞工上下班途中於適當時間在往返就業場所之應經途中遭遇通勤災害,應視為職業災害之情形?此外,周振鋒教授則撰文分析如何判斷法人股東及其代表人董事利益衝突時,有無公司法第178條規定不得加入表決之情形。

      刑法部分,張天一教授則針對最高法院之最新判決,撰文在檢視銀行法第29條之1「準違法收受存款罪」中,有關「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股息或其他報酬」要件之認定標準。

      在其他欄位,本期月旦時論中吳巡龍檢察官撰寫的「民代收賄『職務上行為』之判斷標準」、黃珮禎法官執筆的「國民法官法模擬法庭觀察筆記」。司律評台欄位中邱忠義法官的「論賄賂罪『對價關係』之判斷基準」、張哲倫律師的「專利貢獻度對損害賠償界定之影響」等,均具有重要實踐意義。此外,「法苑‧法觀」專欄的法律小品,施慶堂檢察官的「民事執行處VS討債公司」、楊智守法官「賠償與量刑的算計」,亦值得本刊讀者品味。

    📕本期內容

    【裁判時報】
    ℹ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權作為文化集體權──評釋字第803號解釋的釋憲同理心/許育典

    ℹ論繼承人可否撤銷遺贈──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48號判決評析/林秀雄

    ℹ侵權責任法責任成立與責任範圍之因果關係──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61號民事判決/游進發

    ℹ臺南長者通勤途中吃鹹粥當早餐是日常生活所必需?──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6年度簡上字第50號判決/徐婉寧

    ℹ法人股東及其代表人董事之競業禁止與利益衝突之判斷──評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上字第465號民事判決/周振鋒

    ℹ對銀行法上「準違法收受存款罪」之再檢視──兼評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403號判決及其歷審判決/張天一

    【月旦時論】
    🔸民代收賄「職務上行為」之判斷標準/吳巡龍

    🔸國民法官法模擬法庭觀察筆記──從國民法官面之觀察/黃珮禎

    【司律評台】
    ✒論賄賂罪「對價關係」之判斷基準/邱忠義

    ✒專利貢獻度對損害賠償界定之影響──兼評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467號判決/張哲倫

    【實務法學】
    🔸民事法類
    民法第18條之人格權侵害除去請求權,無消滅時效適用(106台上2677)/曾品傑

    【法苑、法觀】
    ◼民事執行處VS討債公司/施慶堂

    ◼賠償與量刑的算計/楊智守

    📕完整介紹: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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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槍砲律師 在 親子天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15 19: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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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偏見如何毀掉一個人的人生?】

    「大律師,我做的每一條,都已經付出代價,但這條我真的是無辜的……你能不能幫我?」

    江哥,是身上有近百條組織犯罪、毒品、槍砲前科的大哥級人物。
    但他卻意外踏上一趟百口莫辯的黑暗旅程,
    讓大哥哀求律師的,是他不能吞下的偏見,

    偏見的力量有多大多可怕,足以讓大男人用30年去對抗,
    對應到孩子身上,老師或家長的偏見是否更具殺傷力?
    一起聽江哥的故事.........
    ⬇⬇
    https://cplink.co/buAyR7WM

  • 槍砲律師 在 紫丁香婦幼關懷協會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19 12:27:20
    有 13 人按讚

    <生命中的陽光>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除了以書店街聞名,也因為接近台北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成為律師事務所薈萃之處,其中有一位大律師陳鄭權隱於其中,不同於其他律師,他樂於幫助弱勢人民,幫助尋常百姓爭取權力,更是與前總統李登輝推動修憲、讓公民直選總統的主要推手之一!因陳鄭權認為,人都有基本權利,同時也有捍衛自己的能力,就好像每個人都能成為小太陽,可以發光、更能照亮別人的生命,這也是社會可以生生不息地運行的道理。

    【律師界的「林肯」-陳鄭權】(上篇)
    受訪者:陳鄭權 / 大傑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

    陳鄭權律師:「每個人都能成為小太陽,照亮別人的生命。」

      初見陳鄭權律師,是圓圓的臉上掛著親切的笑容,講話條理分明,沒有大律師的大架子,其實他被稱為社會公理正義的守護神,有律師界的「林肯」封號,陳鄭權與高官權貴結識,但更多資源投注在社會基層,尤其極富同理心和愛心,獲得委託人全心全意信任,對於台灣社會經濟現況,也有獨到的見解。

      陳鄭權的家鄉在桃園縣觀音鄉的農村,小農家庭出身的他,深信念書才能出頭天,大學考上中興大學園藝系,才讀半年,父親做小生意的公司就出現跳票問題,其實父親雖是負責人、董事長,但根本不知道支票怎麼被開出去的,也不明白跳票的緣由,而那時還有《票據法》,父親還要因此負民、刑事責任;陳鄭權心想,他大學學費一學期2000元,請律師一次開庭費就要收3000元!這對家庭是不小的負擔,而且當時的委任律師對官司情況一問三不知,因此他毅然轉到法律系就讀。

      陳鄭權到法律系日夜苦讀,一邊跟著父親的委任律師找資料、跑法院,不懂之處立即向師長求教,並到老師開的律師事務所去打工,那時一個月打工薪資5000元,他就拿其中1000元給打字小姐,拜託多COPY一份訴狀給他觀摩,也幫著老師處理案子,從登報啟示、支付命令、本票裁定、存證信函等,吸收滿滿經驗,因此法律系才讀兩年,陳鄭權自己就會寫出文理並茂的訴狀,又有跑法院的實務經驗,大學畢業就高考「律師」、「法官」、「法律研究所」及格,成為中興法律「三元及第」第一人。

      台灣一年僅錄取80名法官、10幾個律師,陳鄭權謙虛地說,他可以一舉三元及第,是因為祖先功德庇蔭,他認為一個人一生中,有銀行、「功德簿」兩本存摺,他年輕時提出來用,現在有能力後要存回去,為他自己存,也為下一代存。而他在觀護人協會、生命線協會、社區守望相助協會等數十個非營利組織都擔任顧問、理事長,親朋好友都知道,如果陳鄭權找上門,不是要借錢,是要相揪一起做善事、做公益。他也鼓勵年輕律師,可以對親友做些無償法律服務,訓練自己對法律的熟悉度,而且這是延續性的,親友也可能回過頭來委任案件。

      陳鄭權關心基層,從出身地桃園開始,桃園也是全台灣工業區最多的縣市,基於回饋家鄉與在地勞工的心意,他也鑽研《勞工法》,他說,勞工是社會弱勢的一群,但「萬一在路上跌倒,扶我起來的可不是達官貴人,是這種普通人啊!」而且幫助勞工,很快就會被信賴、被當成大貴人,會有立即性成就感,他處理過不少公司破產的案子,主張清算資產剩餘的錢一定要優先給勞工,也幫忙爭取調薪和獎金。陳鄭權因此是桃園各大工會最信賴的律師,常獲邀在《公共電視》的勞工講座出現

      經歷許多勞資糾紛,陳鄭權自己開律師事務所、當老闆更是大方,年終加績效獎金平均6~8個月,有默契、經驗十足的員工願意留在所內30年,他認為員工可以分擔自己的事業,讓自己有時間做更多服務社會的事:「沒有錢跟銀行借,但時間沒有辦法借,更不能存。」因此他雖演講上萬場,出庭五萬次以上,辦過超過兩萬件案子,是司法院網站辦案數量紀錄的前三名,還是有餘力培養出50名以上律師。

    「同理心」是律師專業素養之一

      陳鄭權認為,要當律師、以法律為志業,「同理心」是專業之外最重要的素養:「要跟被害人都站在同一陣線」,一般人捲入官司,經常是緊張又難過,覺得自己怎麼那麼笨,如果委任律師這時又大罵當事人,是讓當事人心情更加雪上加霜,他以自己在當兵是部隊軍法官,處理過不少兵變的情況為例,這些軍人都身懷槍砲實彈,萬一心結沒有化解、可能真的開槍走火,小小的情緒會造成國安危機的!

      話鋒一轉,陳鄭權說,普通人會害怕法律、不敢找律師、不敢上法院,因為現在台灣的司法系統,不能讓人民相信法院法官判斷正確,其實現代社會、生活越來越複雜,有衝突不可避免,官司越來越多,但要一般民眾要知道,找律師能夠獲得專業協助、上法院可以得到公平的判決;他表示,每個人都生活在法律中,鼓勵平常人學著用法律保護自己,建議可以結交一個懂法律的朋友、或自己讀EMBA了解法律、更可以鼓勵孩子習法。

      陳鄭權說,台灣有許多判決脫離現實,法官也被稱「恐龍法官」,一部分是因為台灣的法官都是考試考出來,受限資訊與生活經驗:「就好像美國中央公園的馬戴著只能看前面的眼罩,雖不受到情境的干擾,卻也忽略的其他民情反應」。他認為一位好的法官、正確的司法系統,對錯要清清楚楚、合乎善良風俗、值得人民信賴,否則動不動私下解決報復的事情層出不窮。

    (未完待續)

    #生命中的陽光
    #大傑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陳鄭權

    詳全文:
    https://new.lilac.org.tw/2021/07/19/律師界的「林肯」-陳鄭權/

    更多生命中陽光的故事:
    https://new.lilac.org.tw/category/生命中的陽光/

  • 槍砲律師 在 李四端的雲端世界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8-02-27 12:00:00

    「萌河馬」成長實境秀 動物園人氣神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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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2-27 11:30:01

    失志為盧武鉉復仇! 文在寅送李明博進牢?

  • 槍砲律師 在 李四端的雲端世界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8-02-27 11:00:00

    無美食.推鐵鍋.賣中藥 「舌尖上中國3」狂挨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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