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條通酒店命案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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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條通酒店命案 在 千錯萬錯,柯神不會有錯!爹親娘親,不如小英主席親!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1-31 1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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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是林園工業園區在不到一個月之間就四起重大工安意外,其邁治理下的高雄是什麼樣子的呢?讓我們看看陳真的文章:ㄍㄨㄟˇ島還有人性和理性嗎?(二) 2021. 01. 31.

    還記得嗎?韓國瑜當高雄市長期間,媒體與綠營網軍及人渣黨全黨上下,還有郭台銘所收買的無數藍綠媒體人,每天瘋狂抹黑他。

    記不記得?連一位媽媽在某個典禮上,抱著嬰兒來讓韓市長抱抱,要求一起合照,都能抹黑說他會把身上的什麼病毒傳染給小孩,抹黑得彷彿他幹下什麼卑鄙骯髒愚蠢可笑天理不容的罪行。連一些家長在公園帶小孩玩沙時,小孩哭了,韓國瑜剛好也在場,居然也能抹黑成連兩歲小孩看到這位人見人厭臭不可聞的草包,都會厭惡驚嚇得大哭。

    無時無刻,無日無之,無所不用其極地抹黑,連韓國瑜的朋友的姑姑的姐姐的表哥十年前貸款買了一棟不過一兩千萬的房子 (它媽的這種價錢在台灣算豪宅?),韓國瑜有事去找他朋友,居然也能算在他頭上,影射他「生活奢靡,坐擁豪宅,不懂民間疾苦」。

    各位知道謝長廷這個過去臥底黨外、橫行台灣數十年的舊黨國特務吧,在人渣黨的網軍頭子叫楊什麼如的 (外號卡神) 害死一位駐日外交官而躲躲藏藏之際,居然把自己一手栽培的網軍頭子給嫁禍到韓國瑜身上,睜眼說瞎話造謠說楊什麼如的,和韓國瑜的太太李佳芬「一起看球賽」,藉以抹黑韓國瑜。

    韓國瑜提告,這兩天判決出爐,所謂「法院」居然判決不起訴,原因是說,李佳芬確實也在球賽現場,楊什麼如的也在現場,所以她們是「一起看球賽」沒錯。

    它媽的那我是不是可以說「我常和史帝芬霍金一起看電影」?因為我常在劍橋藝術電影院遇到他。我是不是也可以說,「我和沈從文每天一起賞月賞了二十幾年」直到他過世?「我和阿扁及扁嫂每天一起洗澡」,因為我們住同一條街,共用同一條自來水管,他家如果停水,我們家也一定停水。它媽的可以這樣講話嗎?

    我常帶小孩去凹仔底捷運站外面的公園玩,那裏有一座溜滑梯。有一天,公園的雜草長出來了,我當下心裏感到一陣不祥,心想,人渣媒體與各路網軍恐怕會以此來抹黑韓國瑜,說他整天睡覺打牌玩女人,雜草長這麼高也不管,公衛好髒哦,然後人渣黨恐怕得派衛福部長率領一堆公衛專家,專程南下高雄,「保護高雄人的生命與健康」,「絕不能讓草包市長傷害高雄人」。

    那陣子,高雄經常出現罕見暴雨,往往一連數天。有一回,我看見翠華路和中華路附近地上出現小水窪,心想這下完蛋了,藍綠人渣們一定又要把韓國瑜抹黑得臭不可聞了。

    高雄兩三百萬人口,有一天,幾個網紅黑道混混打架,也沒死人,也沒怎樣,它媽的人渣黨馬上就故意抓緊機會,誇大此事,大炒新聞,由所謂內政部長帶領一堆高階警官「特地南下高雄坐鎮」,也是說要「保護高雄人的安全」,絕不允許草包市長讓高雄治安敗壞,故意把高雄在韓國瑜主政下講得好像隨時人人都會有生命危險。

    可是,綠營用齷齪手段把韓國瑜趕走之後,高雄「光復」了,「自己人」終於又掌權了,高雄才真正是在治安與工安及公衛與警政等各方面市政迅速敗壞的開始;全面綠油油的主流媒體卻往往輕描淡寫,甚至根本不報導,人渣網軍與走狗文人們更是完全不當一回事。

    今天要是韓國瑜當家,把高雄市政弄成這樣,我看,高雄市政府恐怕早已經被人渣們給佔領了。
    比方說,林園工業區這兩天爆炸大火,非常恐怖,大火延燒了一個晚上。而且,短短不到一個月之內,就已經在林園發生四次所謂「意外」。

    還有,比方說,就在上個月月底,高雄鳳山區甲烷外洩,影響五百多戶,現場毒氣濃度一度飆破一萬PPM,是不是又要再來一次氣爆,讓高雄真正「光復」?

    再比方說,兩三個月前,差不多是去年九月或十月左右,高雄前鎮區乙烯外洩,導致整條街封街。但是,高雄市政府的反應卻如兒戲,局處之間互推皮球;下午三點出事,五點多才在Line 和臉書公布封鎖道路訊息。據媒體報導,「前鎮區乙烯外洩事件,消防局即時案件系統從頭到尾沒有通報,記者是直到兩個小時後,才和民眾同步得知道路封鎖的訊息,而且媒體在得知相關資訊後詢問消防局,過了20分鐘消防局才給了一張Line截圖一張臉書截圖,半小時後告知相關訊息請詢問經發局。」

    還有,就在昨天,高雄三民區沼氣外洩,死了兩人,一人昏迷。

    上星期,我住的鼓山區,也是沼氣外洩,四名工人昏迷急救,其中一人數天後死亡。

    上個月,在高雄鹽埕區大公路進行下水道工程,兩名工人死亡。

    我想說的是,工人的命,到底還是不是人命?

    高雄翠華路在鐵路地下化之後,長年一直在施工。施工沒什麼,很平常。但是,陳什麼邁的上台之後,我發現施工的整個工安品質變了,就像來到第三世界國家那種感覺,人車雜沓,亂七八糟到極點,完全不把工安當一回事,枉顧行人安全。每天騎車載小孩上幼兒園經過那裡,真的是很痛恨,真是它媽的王八蛋,有人這樣子施工的嗎?這是給人住的地方嗎?都不用管小孩子的安全問題與衛生問題嗎?特別是那一帶那麼多幼兒園與學校,它媽的可以這樣搞嗎?

    而且,說封路就封路,臨時愛封哪就封哪,愛怎麼封就怎麼封,非常任性。而且,那個不叫封路施工,根本毫無基本專業安全可言;那只是隨便用個什麼東西或派人臨時把街道給擋住,經常一下擋一下不擋,或是擋這車,不擋那車,不知邏輯何在,真的是非常任性且隨便。

    最近,翠華路似乎是施工尾聲,要不然,不信的人請自己去體驗看看,它媽的高雄是在印度嗎?有人這樣施工的嗎?都不用規畫基本安全與衛生嗎?都沒有一套標準流程嗎?高雄「光復」了,沒有人會批評,沒有人敢批評了,就可以這樣胡搞嗎?

    說起治安,更是恐怖,動不動就是殺人命案,前陣子還有當街隨機殺人,或是光天化日下集體犯案,當眾擄人塞入後車廂,我還以為是在拍暴力驚悚電影;也有人就在距離警察局兩百公尺處,對著民宅開槍叫囂;曾有一天,光是一個晚上,黑道就分別砸了三家酒店。另外還有毒品走私,在高雄仁武區破獲一千多公斤的製毒原料。

    還有,三個月前,高雄市警方在酒店竟然抓到自己人,九名高雄員警尋歡作樂;高雄市政府水利局員工居然集體翹班。你能說這只些都只是一種偶然或偶發零星事件嗎?

    陳什麼邁的擔任所謂高雄市長之後,僅僅一個多月,就連綠營的媒體《三立新聞》也出現這樣的報導:「高雄治安亮紅燈?暴力事件頻傳光天化日下當街擄人」;去年十月,同樣是綠營媒體《民視》也報導:「高雄治安亮紅燈? 調動轄區6警官加強管理」。

    我想問的是,面對這樣的治安,人渣黨反而一點聲音也沒有,彷彿根本沒這回事,怎麼不馬上派什麼內政部長、警政署長大陣仗地「專程南下高雄坐鎮,保護高雄人的生命安全,不容陳其邁市長敗壞高雄治安」?

    另外,還有各種有毒廢棄物在高雄市六龜、旗山、仁武與橋頭等地,到處非法傾倒掩埋。

    最恐怖的是空污,它媽的真是有夠荒唐,這還像是人住的地方嗎?我已經在考慮要搬離高雄,否則我每天在街上忙進忙出東奔西跑,早晚會得肺癌。

    我不是說韓國瑜執政就一切美好圓滿,而是說,他總是戰戰兢兢地很拼命在做事,真正積極想要去了解民眾的生活痛苦所在,願意聆聽,極易親近,毫無身段,願意想辦法,並且儘可能把事情做到最好。這也是為什麼他始終能夠深得許多人(包括我們一家三口)的喜愛與推崇的原因。

    但是,人渣黨及其走狗們卻拼命抹黑他,當找不到可批評之處時,就開始拼命瘋狂造謠,無日無之,無所不用其極,連什麼抱小孩姿勢或小孩哭都能成為罪狀連和自己的太太和小孩過年一家人在外地旅館打牌,居然也要故意說成是聚賭;連韓國瑜的女兒也要傷害,造謠說不是韓國瑜太太所親生,造謠抹黑到根本是瘋狂且無法無天的地步,然後煽動一群腦殘青少年在各種公眾場合不斷當眾羞辱他,徹底毀滅一個好人、好政治家的人格。

    但是,人渣黨自己卻不管怎麼胡作非為或扯爛污,不管多離譜多貪婪多骯髒多無恥,統統都無所謂,腦殘們永遠無條件支持到底。

    我利用已經十分稀少的睡眠時間,曾寫過兩百多篇文章力挺韓國瑜,不是因為我覺得選舉很重要 (一個小島的選舉能有多重要?),也不是因為我很在意韓國瑜是否當權(事實上,我很不忍心也不希望看他出來從政每天被藍綠人渣及郭董的無恥手下們抹黑糟蹋),我在意的是:天底下怎麼會有這樣一個島,如此病態、瘋狂且敗德,完全顛倒是非善惡,瘋狂抹黑為大眾努力的無私良善之士,卻熱烈擁戴無惡不作無所不貪的人渣犯罪集團。

    人可以這樣無恥嗎?一個社會可以這樣病態嗎?可以這樣糟蹋基本良知與理性嗎?

    我知道任何個人都不可能和掌握權力機器與媒體者對抗,但我總該活得像個人,我不可能對於這樣一種無恥的巨大惡行與喪失基本理性的瘋狂敗德現象保持沉默。

  • 條通酒店命案 在 Dr. A-bau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5-10 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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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殺警案,還是決定說點什麼。我並沒有要給一個什麼明確的答案,只是提出個人看法,與大家公開討論。先聲明,我一定有我的立場和先入為主的想法,可是我盡可能地用溫和的語氣在闡述,所以,如果你是那種一言不合就一定要謾罵,嘲諷,開酸的人,為了你我都好,麻煩你別看吧,感恩。

    老實說,無論是認為精障者犯罪應該獲判無罪,或是認為應該一視同仁地關監禁甚至死刑,兩派都多少有些過激的言論讓人不舒服:認為應該無罪的,會一直喊著人權人權,好似相反立場的人就是沒人性,認為死刑只是為了『報復』。另一派的人,則常夾雜類似詛咒的話,「等哪天你家人被人殺死了,你再來說你不支持他判死刑。」甚至更激進的人會認為,不論大罪小罪,反正只要犯罪,就希望司法判處極刑。

    廢死和精障者犯罪無罪,雖然是兩個不同議題,可是支持者時常有著極大的交集,反對者亦是(支持A也通常支持B,反對A也常跟著反對B),所以先都歸在一起去討論。而這是不是一個單純的人權議題呢?以人權議題來說,婚姻平權絕對是,畢竟婚姻說到底是關乎兩個人的事而已。但廢死或精障者犯罪呢?這不僅僅是關於(兇手的)人權,還是一樁犯罪,更有受害者的人權(如果還活著)以及其家屬要追求的正義。

    以王婉諭來說,第一時間,她的立場是反對死刑的,也因此招來許多嗜血的人批評她不夠愛小燈泡,可是隨著時間過去,她轉為希望兇手被判處死刑。我相信以前的她一定也曾是個廢死派的理想主義者,她大概也沒想到有一天自己會這麼希望兇手被槍決。難道她從廢死轉為支持死刑,她就成了不懂人權的人嗎?

    我們往往會對自己支持和信仰的事情,找到很好的理由和理論,說服自己也說服他人,可是對相反立場者,卻會用一種過於簡單,而去脈絡化的方式來解讀,甚至以偏概全,認為反對者『都是』怎樣的人。然而,一個人會產生怎樣的立場,一定跟他的生命經歷等等是息息相關的,就像上述的王婉諭的例子。但這去脈絡化的解讀方式,也造成兩邊立場的人無法產生對話。

    講究人權是一個世界的大趨勢,但並非所有打著人權旗幟的人,都真的了解其內涵。例如在婚姻平權上,有些人喊著支持,卻又會說那些扮裝皇后,或是女性化(娘娘腔)的男生『噁心』,又或是說,他們支持女同,但反對男同,因為肛交很髒云云。雖然同婚的推動他們還是幫忙推了一把,但說到底,那或許只是在吃人權自助餐,因為喊人權似乎是件很『潮』的事(我指的是部分的人)。而我也有些疑惑,雖然「精障者犯罪應判無罪」的想法是良善的,但其中是否夾雜著一絲歧視的味道?例如原住民考試的加分,我也始終不懂這是否是漢人某種優越感,認為「你不如我」所特立的,即使,那政策是出於良善。

    另外,關於精神鑑定,前陣子大家才在說,普篩會有偽陽性偽陰性。再先進的科學分析,都會有謬誤,再精密的程式,也免不了出現bug,可是這時精神鑑定又變成不能被質疑了?倒也不是我不認同那位專業醫師的鑑定,我想,任何精神科醫師去,大概都會判定殺警案的犯人,當時確實處在發病狀態(所以,這案子打一開始就不可能求處死刑就是了)。

    而我比較想詬病的是司法程序。我跟一位擔任過法官和律師的朋友聊到此案,他認為應該第一時間送交三組不同的醫事人員做鑑定,並且在不讓他們知道同時間還有別人做鑑定的情況,以自己的專業來做判斷。縱使出來的結果可能一樣,但至少比較能讓人信服,畢竟這是這麼重大的刑案,多花些錢和人力,本是應該,而且也才不會讓單一一位醫師承受所有壓力。

    然而現在已經不可能了,時間已久,現在的鑑定都已無法還原犯人當時的身心狀況,而且,鑑定的醫師都已被大眾知道,鑑定結果也半公開,那接下來的鑑定,也就不可能是自由心證,不可能不被影響了。「要推翻前一位醫師的診斷,重新下一個診斷,是遠比你立一個新的診斷,來得困難許多。」

    而診斷這件事情,總是一翻兩瞪眼的。即使你的病歷和報告有密密麻麻一大疊,但最後出現「你有/無 高血壓」,就是會影響你能不能申請到保險。然而所有的病症都是一條軸線發展的,今天高血壓的定義是140/90,難道139/89的人就不用擔心,而多了1mmHg就會馬上腦溢血嗎?可是報告上頭寫著「病患犯案時處於心神喪失狀態」或「未達到心神喪失狀態」,就多少會影響我們心中的天平。不過,雖然我認同犯人在當時處於發病狀態,有嚴重被害妄想,但他被捕後說「我知道再這樣下去他會死」這類的話(大致語意是這樣,詳細內容我忘了),所以他是否完全地心神喪失?這有待商榷,不過我當然不是專業。

    然而,真正有裁決權的還是法官。過去也是有很多案例,法官不採納鑑定的報告,例如某個醫療糾紛,三位醫事人員鑑定結果,不是沒有疏失,就是疏失本身不足以影響病人結果(死亡),但法官還是對醫師判了刑。而不論是醫師或法官,只要是人就有自己的立場,一位廢死派的法官,大概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求處犯人死刑。這也是為什麼關於同婚釋憲,憲法擺在那幾十年了,明明大家看到的文字內容都一樣,不同的大法官卻對婚姻平權的解讀南轅北轍,說到底,還是每個人的立場根本性的不同啊。

    不論這個案子將來如何發展,最該注意的是,將來出現『模仿者』。這模仿者指的是,沒有精神疾病的人,謊稱自己有,或是曾經有精神病史的人,在犯案當下並非發病狀態,卻還是犯案,並宣稱自己發病了,例如王景玉就是這樣。即便他殺害小燈泡時,『可能』有些症狀,但那些症狀不足以影響到他的認知,就不該構成減刑要件。而一旦越來越多人聲稱自己有精神疾病,其中有真有假,然後去犯案,就是更加造成精障者的污名化,讓真正弱勢而應該受到照顧的人,被剝奪資源,甚至讓他們不願出來,也會形成大眾對醫師的鑑定和司法體系更加不信任。

    精神疾病有那麼容易判斷嗎?如果今天『與惡』的應思聰出現在你面前,你該如何判定他是有思覺失調症的應思聰,還是演技很好的演員林哲熹?甚至是曾經有應思聰病史,但此刻正在演戲的林哲熹?或許專業的醫師比我們懂得判斷,但有沒有可能出現演技更厲害的模仿者呢?

    記得我高中時讀了『24個比利』這本訪談小說,即便採訪者(本書作者)在一開始就告訴讀者,他相信比利確實是有人格分裂(解離型人格),然而這本小說我從頭讀到尾,我都無法說服自己比利是真的有病,我始終認為他是個模仿高手。除了他的每個人格都太完整太立體,更重要的是,那24個人格多是男性,且多掌握權勢,而佔少數的女性人格,則較為懦弱且邊緣。可是他聲稱犯下多起性侵案的,竟是其中一個邊緣的女同志人格。把責任推給了一個女同志的他,是個完全的生理男性,此舉就像是要淡化自己的罪行。

    或許有人會說,一般人不會想被當精神病患,所以不可能假裝精障者去犯案。但同樣地,一般人也不會想去殺人或性侵,一般人也不會想去坐牢呀,因此我們只是用著自身想法,去套用在犯罪者身上,而實際上我以前也遇過一個中國籍人士,希望能以被害妄想症(他認為自己遭中共監控)的名義,讓我們收治住院,可是被老師拒絕了。也遇過幾個在急診喊著希望精神科收他住院的病人,所以這世上真的是各種想法的人都存在啊。大眾期待醫師去拆穿謊言,但說穿了,沒有任何科學方法是能夠完全讓一個人了解另一個人的想法,這實在太為難了。

    誤導醫師,影響診斷,實務上有沒有可能呢?我自己曾經幹過一件事。三年前我有一個故事入圍文化的優良劇本獎,後來拿到台北市影委會的劇本獎,還得到兩個文學獎,講的就是一個思覺失調症患者如何『偽裝』成正常人,最後逃出醫院。先說,那個時候的我狀況很糟,媽媽過世,失戀,決定不從醫,並從研究所休學等種種事情接踵而來。為了完成這個劇本,我希望能真實的體會被當成病人的感受,於是我去了身心科。

    我先為自己塑造了一個形象,在我闡述自己的狀況後,醫師也做了些回饋和建議,然後我發現,那些回饋跟建議跟我過去在精神科實習所學到的一模一樣,也就是,當我說我有A的症狀,我知道醫生會給我a這建議,當我說我有B的問題,醫生一定會用b這答案來回答我。因為所有建議和答案幾乎都在我預期之內,所以醫生給予的口語方面的治療,是無效的,然而我並沒有表現出來,而是乖乖領了藥,那些我預期他會開的藥。

    接著我想了解,吃藥會引起哪些副作用?為什麼精障者很多不願配合治療?於是我吃了幾天醫生開的藥,直到某天,我頭痛欲裂的起床,卻還要搭高鐵到台中去接案拍照,不僅遲到了,還把行李箱忘在高鐵站櫃檯,我就不敢再服用了。後來我要求醫師為我做檢測,他找了心理師來。看著那一份密密麻麻,有幾百題的測驗,即便題目看似亂數排列,可是我卻能清楚分辨出,「這一題在問我是否有思覺失調症症狀」,「這一題在測試我是否有躁鬱症」等等,也就是,藉由答題,和我在醫師面前形塑的形象,我可以有一定的程度去影響醫師對我的診斷。在那一刻我其實覺得有點可怕,精障的『模仿者』如果可以做到這樣(但實際如何操作,我想還是別說得太細)。

    後來我還是跟醫生坦承,我有醫學的背景,目前正在創作劇本(我沒有說我是為了寫劇本才來看診的啦,那太不給醫生面子了,不過我有說他給的建議我自己都聽過,所以沒什麼效果)。在那一刻我才感覺鬆了一口氣,也才終於建立起我跟醫師之間的信任感,不過那次之後我就沒再回診了,沒有後續,當然也沒利用這些去犯罪啥的,申請保險什麼的(題外話,後來接觸很多線上編劇,才知道滿多人都滿瘋狂的啊,為了瞭解酒店文化,去當一日小姐,或是跟著法醫去命案現場之類的)。

    雖然我們期待醫生做出正確診斷,也沒有醫生想犯錯,但每個醫生執業生涯中,大概不可能沒出現過判斷錯誤的時候吧。我有一個親戚二十幾年前被診斷為憂鬱症,他的學歷家庭等等都很好,可是他就是發病了,最嚴重的時候,被強制住院治療一個多月。或許大家身邊多少有接觸到憂鬱症確診的親友,可是有因此住過院的應該很少,所以可想而知他當時情況有多嚴重。

    往後的十幾二十年,他時不時的會發病,並且一發病就要花很長的時間來恢復。直到幾年前,他才正式被確診為是躁鬱症,不是單純憂鬱症。由於他天生性格就很溫和,情緒的起伏不明顯,以致於他在躁鬱症的『躁期』,看起來也不顯著。而人在躁期時,往往自我感覺良好,很不容易有病識感,因此他永遠在『鬱期』才會去求醫,導致每次醫生看到他,都是在鬱期,也就被診斷為憂鬱症。而如同我前述,「要推翻前一位醫師的診斷,重新下一個診斷,是遠比你立一個新的診斷,來得困難許多。」即便他不斷換醫生,但每位醫生翻開他的病史,密密麻麻都是其他精神科醫生下給他『憂鬱症』的診斷,使得他這麼長時間都被當作是單純憂鬱症在治療。

    而實際上不管是哪種疾病,一旦進入長期的慢性病,病人與自己的病『共處』了許久,也就產生『共生』關係,有的時候他們比醫生更能掌握自己的狀況。我有一個朋友,有先天性的心臟異常,導致他心跳始終維持在兩百以上。一般人心跳數如此,早就昏過去了,可是因為他一出生就是200bpm,就像一般人爬山可能會有高山症,但長期居住在高山上的人,身體已發展出一套自我調節機制,所以他可以打球熬夜樣樣來,他甚至是我遇過運動神經最協調的人之一。當然他幾年一次,還是會發生類似休克的瀕死狀況。而在兵役體檢前,他刻意熬夜多天讓自己疲憊,當醫生看到他的數據,想當然爾是判免役了(普通人不要學,他是真的有心臟異常,而且這很危險)。

    我也認識一位編劇,曾拿過兩大劇本獎首獎,是個創意無限的創作者,但他本身有躁鬱症。躁鬱症的躁期其實是個自信滿滿,且創意噴發的狀態(並不是大吼大叫就叫躁鬱症。如果有不熟悉躁鬱症表現的人,可以看看電影『LUCY』,裡頭Lucy說自己「腦袋速度跑得很快」就是典型躁鬱症表癥),生病十幾年下來,他其實知道如何調配藥物,讓自己處在輕躁狀態,不會過於失控,卻又能展現創意。

    我舉這些例子,不是要大家不信任醫師診斷,而是醫生的判斷確實有許多變因在其中,而這變因中,又有很大一部分仰賴病人本身給的資訊。坦白說,要醫生從短短三五分鐘(台灣一般門診時間,精神科會再長一些),去下正確診斷,這未免也太強人所難。所以,或許假扮成應思聰的林哲熹不會有,但卻可能存在著不少,有應思聰病史,可是此刻正在演戲的林哲熹,例如王景玉,或是前陣子新店路上隨機砍死人的現行犯,他們確實有精神病病史,可是他們犯案當下真的沒有判斷能力了嗎?

    我們一定都有過生氣的經驗,也有過『模仿』自己生氣的經驗,假裝對某人發脾氣,所以就像我前面舉的例子,生病久了的人,對自己疾病越熟悉,有些人甚至可能具有一定掌握能力,導致醫生的精神鑑定也更加困難,他們在犯案後又一再地在媒體面前強調自己的精神病史,讓大眾對精障者敵意更深,讓弱勢的病患更躲到角落,這些『模仿者』,才是真正與惡的距離很近。

    對於精神疾病患者的無助和對身邊的人造成的影響,我其實滿熟悉的。除了上述那個躁鬱症被診斷為憂鬱症的長輩是我三等親,我外婆在糖尿病導致失明後的幾年後,也開始精神錯亂,被診斷為思覺失調(不過她情況特殊,可能是高血壓和糖尿病引起的腦部病變,而有了幻覺),我母親在神經退化性疾病MSA的過程中,也時不時有「我已經死了,心臟沒在跳了」這類妄想的言語,後來也有了憂鬱症,主要照顧者我爸也一樣得了憂鬱症,而我哥則有輕微亞斯伯格(亞斯伯格在2013年以前都屬精神疾病)。也因為這樣,我滿痛恨明明不是在發病狀態下犯案,卻以精神病史來為自己脫罪的人,因為他們造成社會更多的誤解與對立。

    『與惡』讓我們開始重新省思,但我認為,或許是題材的關係,『與惡』揭示了一種面向,可是卻不是全部面向。在『與惡』裡,受害家屬的喬安是個社經地位高的女強人,非常跋扈,看似她的憤怒大過於喪子的悲傷,甚至利用職權,一路追殺到兇手家屬。而兇手的父母,憨厚,低薪,縱使隱姓埋名,還是想默默還債。影集對於曉明屠殺的過程,用很快速的方式的帶過,不讓人感受過多可怕或悲傷的氛圍,但卻重複著曉明父母在眾人面前下跪的畫面。觀眾當然在不知不覺中,『沒有那麼同情』喬安,而同情應思聰和李曉明及其家屬。這不見得代表編劇本人的觀點,就像我上述那個寫思覺失調症的得獎劇本,很多人也認為我在為精障者犯罪脫罪,可是那真的就是取材問題,我也許下個案子就是另一種觀點。而相對的,韓國電影『素媛』則是以另一種完全不同的角度切入,「某些人,就是全然的邪惡,帶給你永久的傷痛」。

    回到『與惡』,確實有時候新聞畫面會出現兇手或其家屬在媒體面前下跪的悲慘鏡頭,例如殺警案的兇手妻子就是,但這個社會上也有很多時候,受害者家屬拿不到賠償(雖然那幾百萬根本無法與人命相比,可是對一些低薪家庭,那卻是救命錢,尤其如果死的是經濟支柱),而那在『與惡』中是沒有被呈現的(例如前陣子有一個受害者媽媽跟兇手下跪,請求他賠償,還被兇手踢的)。坦白說,『與惡』為了戲劇效果,確實用了比較極端的方式呈現,但現實生活中,除了事件剛發生時,記者會去採訪兇手家人,可是當時間過去了,有人知道鄭捷或王景玉的家人的現況嗎?

    我們先撇除精障者犯罪,或是自我防衛時不慎將加害人誤殺,或是威權時代政府亂抓人亂殺人等情況,先聚焦在一般的殺人案件,以下是我自己私人的一些想法:在一場悲劇之後,最該被照顧的,是受害者(如果還活著)以及受害者家屬的心情,其次才考量兇手以及其家屬。如果家屬選擇原諒,其他人也不用在那邊鼓吹一定要上訴,如果家屬無法原諒兇手,那麼國家是不是有什麼能幫助家屬的?包括精神上的,和物質上的,畢竟,這種兇殺案,死者家屬可能連保險都領不到多少。

    我外公在我國中時過世的。當天晚上九點多,他獨自在附近公園運動,在台中英才路過斑馬線時,被一輛由剛滿18歲就有車的爸寶,以時速九十幾公里撞過來,拖行了五十幾公尺,我外公頭蓋骨碎裂,當場死亡。在那之前,我外公什麼糖尿病,高血壓,痛風都沒有。家族裡的大人其實都準備好了,在第一時間就調閱監視器,找專人來量煞車痕,而媽媽家族裡有法院書記官也有記者,肇事者滿18歲就有車,家境肯定不差,所以決定提告。

    但我外婆卻說「算了」。倒不是她多體諒肇事者或是她為人和善,事實上外婆是我見過最具威嚴的長輩,所有的兒子媳婦孫子都怕她,所以她只是不想頻繁地跑法院,因此肇事者連一毛都沒賠,那個肇事者我也只看過一次,就這樣結束了。因為兒孫們都尊重(怕)外婆,因此再沒有人提出要繼續提告(雖然外婆曾有一說,是外公死後,她獨居,她怕一提告,對方會來私下報復。所以明明是受害者家屬還要擔心被報復,唉)。

    然而那畢竟是外婆自己的意願,沒有人強迫,或給她出主意。倘若這時候有人跳出來,「妳一定要告死他」或是說「算了啦,人都過世了,你再告他也於事無補」,我大概都會覺得「干你屁事?」。所以,如果我是受害者家屬,有人說「你支持廢死,你不愛你的家人」或是一直喊著要廢除死刑,然後搖著人權的旗幟時,我大概心裡也會想「所以你在說我沒在care兇手人權?你認為希望兇手被判死的我,是個壞人嗎?」。對於受害家屬來說,他的家人就是無緣無故被人殺了(先不提那種行竊失風被屋主殺了,或是要強暴人反被殺這類的例子),在那悲痛的情緒中,大概沒辦法去想那個兇手是不是精障者,是不是低收入戶。也因此當其他無關緊要的人一直喊著人權人權,或告死他關死他之類的言論,是否有站在受傷最深的,被害家屬去想?我們都只是局外人而已。

    對我來說,廢死並不是我們宣布1月1號開始不執行死刑,社會就太平了,而是在各種機制下,不論是犯罪的預防,假釋犯的管理,精障者的社會支持系統,讓我們真的不再需要動用到死刑,那才有廢死的意義。否則,那就像是把期末考門檻降低,讓大家all pass,只是表面上的數字好看。是的,死刑有其『不可恢復性』,一旦死了,生命再也不可恢復,既然如此,那兇手在殘殺被害者時,又怎能輕易地奪去他人生命呢(一樣地,先撇除精障者等等特殊情況)?

    我自己也是常常在天秤的兩邊搖擺,然而,當我看到了印度公車上,一個醫學院女生被人輪暴,然後腸子被從肛門中拉出慘死的新聞,看到台灣一群男生因為聽信謠言,而輪暴一個弱智女學生,棄屍在焚屍的新聞,我很難相信會在犯案後說出「她應該乖乖讓我們強暴,這樣她就不會死了」或是將人棄屍在草叢後,跑去夜唱,再回來焚屍的人,是有教化的可能。或許,這個世界真的有所謂純粹的邪惡吧,才能這樣無視他人的生命。

    最後,聊到死刑在我心中的意義。死刑的存在,不是為了要我們用它,而是希望有一天我們不再需要它,就像保險一樣,我們買保險不是為了發生意外,而是希望永遠不會使用到它。是,這或許是近乎不切實際的理想,但其實廢死派有一部分人不也是理想主義者?某一部分人認為人都有教化的可能,任何生命都有被拯救的價值。

    以上,我只分享自己的想法,沒有要影響誰,每個人心中都有著自己的信念,而沒必要因為想法的不同,就去將對方妖魔化,畢竟,每個人的成長和背景都是不一樣的,那我也確實每過一段時間,就會有不同的想法。(能看完的人,也是很厲害。)

  • 條通酒店命案 在 餵電影 WEi MOViE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4-29 21: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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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專訪|《#誰是被害者》#黃河

    恰巧是約莫整整一年前,《我們與惡的距離》捲起一陣 #台劇 旋風,而今年來勢洶洶的話題刑偵影集《誰是被害者》,將在台灣時間4/30下午於 #Netflix 全集獨家播映,這個連假簡直是要全民來追案!

    瀚草影視 Greener Grass Production 此次與國際平台 Netflix 接軌,瞄準題材清晰的類型劇,催生出目標族群基本盤龐大的懸疑推理影集。製作方面,挑戰技術門檻刁鑽的鑑識專業,在解剖、溶屍、焚屍等視覺呈現上,著實皆令人心服,除了強大的美術表現,攝影、配樂和特效等也都精緻到位。

    卡司則是眾星雲集,囊括台灣演藝界的老中青世代演員,各自交出突破以往形象的精湛演出。本次有幸專訪演員黃河,在影集中詮釋一名年輕的酒店少爺游誠皓,樣貌清秀,是一名想要變成女人的跨性別者,在觀念保守的家庭成長,後來離家出走、自力更生,與連環命案有極深連結。

    黃河強調這次是「別於以往」的詮釋機會,從「游誠皓」這個角色便可以清楚驗證,在這個男性的身軀裡,困著女人的靈魂,初次嘗試跨性別者的角色,黃河在外貌和心態上都下了許多功夫,「除了從衣著、妝髮、肢體動作等外在條件著手,我更想找到游誠皓身為人最根本的核心訴求:他就是想要做自己、想要毫無畏懼地生活在這個世界。」於是黃河練習「享受」穿女裝、塗指甲油、踩高跟鞋的過程,打從心底去愛自己這樣的狀態。

    整體而言,游誠皓這個角色其實戲份並不多,但卻是極為重要的案件關係人之一。從表演技巧討論,能在相對有限的戲份空間發揮得宜,其實是一項珍貴的能力,就像字數受到限制的文章,更需要凝鍊字句、精準傳達。同樣很有挑戰性的是,必須在對手戲演員不多的情況下,確保自己的表演能融入整齣劇,而不是獨立的狀態。

    從成果看來,黃河在場次不多的條件下,確實成功與其他人物達到同處一條水平線的平衡,調性極趨一致,「演員的表演在類型片中更像是一種筆觸或顏料,我會盡量跟導演溝通,讓自己合理適應於特定風格,不會顯得突兀。」

    ‼️很有趣的是,黃河也分享了演員因應不同播映媒介的表演差異~

    「舉例來說,電影是在黑暗密閉的空間放映,銀幕也很大,演員一絲一毫的反應都很容易被看見,因此表演細節要很充足細微。但若透過螢幕相對小的平台收看,觀眾處在明亮開放的環境中,較易因周遭事物而分心,所以演員必須提供更快速和強烈的情緒,藉以抓住觀眾眼球。」

    最後,個人認為《誰是被害者》中滿是不被理解的靈魂,這與鑑識科學的存在,或許有著令人心酸的呼應:生前,這些難以發聲的人物不被在乎;死後,人們卻得用各種方式定義這是誰?發生過什麼事?因此,看似殘酷的懸疑驚悚劇,其實有它的溫柔與包容,訴說大千世界中並存著各種不同樣貌的生命,值得好好被聆聽,否則絕望的人與被害者,可能只是一線之隔。

    🔎完整專訪文章👉🏻 https://lihi1.cc/wo8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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