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桃園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桃園都市計畫使用分區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桃園都市計畫使用分區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桃園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產品中有4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386的網紅黃家齊:年輕世代,做事實在。,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第二屆第六次定期會 #民政局、 #區公所 【爭取延壽段1195地號規劃為市民活動中心】 隨著中路區移入人口增多,里民活動中心的需求也隨之產生。而建置活動中心要克服的問題很多,包括是否符合使用分區、建設經費等且冗長耗時,也需要仰賴市府、區公所及里辦公處各單位的鼎力配合。 位在中山路812巷內的臺...

  • 桃園都市計畫使用分區 在 黃家齊:年輕世代,做事實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23 19:06:06
    有 178 人按讚

    第二屆第六次定期會 #民政局、 #區公所

    【爭取延壽段1195地號規劃為市民活動中心】

    隨著中路區移入人口增多,里民活動中心的需求也隨之產生。而建置活動中心要克服的問題很多,包括是否符合使用分區、建設經費等且冗長耗時,也需要仰賴市府、區公所及里辦公處各單位的鼎力配合。

    位在中山路812巷內的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新營業所即將搬遷, 8月底,其土地、房舍即將撥交回國產署。家齊當時接獲 #中路里 #溫麗芳里長 的邀請共同爭取,希望能協調市府向中央撥用這塊面積約512坪的機關用地。因為整體而言,不論地點或整體空間規模這裡都相當適合做為 #市民活動中心,更何況是以現成場館再利用,惠而不費。

    這個案子家齊和溫麗芳里長、民政局、區公所等單位已在8月份辦理現場會勘完成。目前都發局已完成核發該筆土地做為市民活動中心使用的「無妨礙都市計畫證明」,並請地政局審核後函轉申請無償撥用資料至國產署,後續就等待國產署的正式回覆。

    而家齊也在質詢台上,期勉民政局、區公所務必要全力爭取,讓本案成功,共同為市民謀福。

    #爭取建設 #桃園進步
    #桃園市議員黃家齊

  • 桃園都市計畫使用分區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09 16:49:42
    有 639 人按讚

    沒有下雨的時候,使用共享運具跑行程真的好方便啊! 大家有這個習慣嗎☺️☺️☺️

    #桃園市議員朱珍瑤
    #持續爭取八德交通
    #留言區附上提案內容

    📍朱珍瑤議員建議八德增設共享運具提案📍

    📍2019/10/24 議員提案
    建議設置Go share站及電動機車充電站。

    📍2019/10/24交通局回文
    本市GoShare目前係由睿能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共享機車服務,共計1,000輛共享機車於桃園區、八德區、中壢區、平鎮區、龜山區之指定服務區提供租借服務,本府交通局將函請GoShare評估於八德區擴大服務範圍。

    📍2021/3/31議員提案
    建議八德區增加共享電動汽、機車。

    📍 2021/3/31交通局回文
    本府交通局業於110年3月17日核准Gogoro公司新增八德都市計畫部分區域納入營運範圍 ,Gogoro公司將續以辦理營運區域調整程序,針對建議八德區共享運具營運範圍再予擴大之意見,將配合洽請營運業者予以評估。

  • 桃園都市計畫使用分區 在 立法委員孔文吉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21 22:54:05
    有 253 人按讚

    昨(20)日上午,突接獲交通部觀光局來電通知,今(21)日上午假交通部的會議室,召開露營場用地輔導合法化的會議:
    會議討論的重點為:土地使用管制的附表內容(及其附帶條件),以及露營場管理要點的修正草案建議。

    有關原鄉露營場輔導合法化的問題,文吉在107年6月22日經原住民露營協會以及新竹、桃園、苗栗等原住民露營業者請託,即在立法院針對此一議題,邀集內政部、交通部、農委會及原民會等機關單位,共商討論原住民族地區的露營場地輔導合法化的問題(詳照片,3年多前文吉即關心此事)

    今(21)日上午在交通部所召開的會議,也是針對3月13日召開第一次修正建議討論後,再行召開本(第二)次會議進行商議確認。

    有鑑於此,文吉因花蓮縣秀林鄉有重大工程必須前往花蓮聽取簡報,特吩咐我辦公室資深法案助理-孔垂崢(熟稔法律及地政)與會討論,並轉達文吉的意見:

    垂崢代表文吉針對原鄉露營業者,期請露營場基地面積未逾一公頃者,於許可使用項目項下,應列為「免經申請許可使用細目」(此部分也經行政院代表、會議主席的認可)

    會議中,也特別釐清確認了,未來露營場地的申請,不限素地與否!(即使現況非素地,依然可以申請!故外界針對此部分應該係誤傳、誤會)

    另外,針對露營設施的高度部分,文吉也請垂崢在會議現場要完整表達,設施高度不應設限在3公尺以內,因為還要考量地基高度及屋簷排水等現況,但是,因為與會的農委會出席代表很堅持,會議主席也予以尊重,故目前這建議高度的限制,仍暫訂要求在不得超過3公尺….。

    還有關於未來設置露營場地(管理要點草案中),山坡地保育範圍要檢附水保計畫的問題,垂崢現場也特別發言點出:原鄉土地很多在非都市土地裡,且林業用地佔其中近7成比例,那少部分為農牧用地,但不論是林業或是農牧用地,其等使用分區很多都屬「山坡地保育區」。到底,原住民到時申請時,能否有足夠經濟條件或是申辦經驗,能順利檢附此水保計畫(或是簡易水保),以供後續審查?不無疑義!垂崢,也現場為原住民業者來表達、反映。惟農委會的代表,仍是堅持此部分要求立場,會議主席交通部陳彥伯政次,也予以尊重機關意見…。

    會議從早上09:30一直持續討論近12:30⋯⋯。但是,與會的機關代表,以及管理要點草案的內容、說明、規範體例及架構等問題,還尚待釐清、討論,所以,今天的會議並沒有進一步的結論,許多問題還留待後續的深究。

    所以,文吉覺得,短期內可能還不會這麼快的移請內政部進行後續的法制作業…..因為,太多要釐清及部會機關間總整的必要。

    文吉,依然會持續關心,原鄉露營場合法化的問題!畢竟,關乎原鄉的環境、在地產業及生計,太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