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桃園違規檢舉查詢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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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桃園違規檢舉查詢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9-29 15: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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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個星期,三重客運公車駕駛疑因為打瞌睡衝撞人行道,撞倒24台機車,造成1死1傷的悲劇。
     
    上個月底,桃園監理站接獲檢舉,二度稽查桃園客運卻查無不法,直到新竹區監理所所長夜間親自帶隊,一舉查獲245件使用人頭USB造假工時的違規,預計開罰245件。
     
    今天我針對客運業者長年違反勞基法、公路法,罔顧駕駛勞動權益,危及乘客及用路人安全的亂象,質詢蘇貞昌院長。
     
    #客運業者左手領補助右手繳罰單
    以桃園客運、三重客運、基隆客運這三家縱橫北台灣的違規大戶來看。
     
    桃園客運:五年來違反公路法162次(開罰133.2萬元)、勞基法37次加上一次專案勞檢(開罰1,779萬元)。但是,在這五年之間,桃園客運領取中央、地方補助共計4.63億元。罰款總額只占補助的4.13%,根本不痛不癢。
     
    三重客運:五年來違反公路法108次(開罰97.2萬元)、勞基法13次加上一次專案勞檢(開罰263萬元)。同樣的,在這五年之間,三重客運領取中央補助6,493萬元。罰款總額又只占補助的4.05%,根本九牛一毛。
     
    基隆客運:五年來違反公路法189次(開罰170.7萬元)、勞基法27次加上一次專案勞檢(開罰192萬元)。
     
    為什麼業者肆無忌憚,屢次違法仍不改善?答案很簡單,因為這些罰款只是交通部給的補助款項的零頭。桃園客運五年來接受中央、地方的補助共計4.6億元,三重客運四年來接受公路總局補助共計6,493萬元。這四年來,交通部一共發了43.81億元給全台灣的客運業者。
     
    以車輛汰舊換新為例,最高可補助購車費用的49%,此外還有營運虧損補貼、防撞警示系統、擴大徵才就業安薪方案補助計畫,連客運上的電子驗票機都有編列預算。
     
    #交通部補助不能只給蘿蔔沒有棒子
    這些數字顯示,客運業者高度倚賴政府補貼,政府則讓業者負擔公共運輸的任務,給予相應補貼。政府與客運業的關係,其實有政府委託私人辦理公眾運輸事務的特質,難道不該督促業者守法,維護道路安全嗎?
     
    我認為,要讓客運業者面對問題,不再違法的釜底抽薪之計,就是針對違法業者,減發甚至停發補助。然而,公路總局在9月27日告訴我:「尚無依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酌減補助之規定」。
     
    毫無疑問,這就是現行補助要點的缺漏,交通部一定要強化手上的政策工具,讓業者領取補助的同時,務必遵守相關法令。
     
    #其實公路法可以重罰停業廢照
    完全沒辦法要求業者,也不盡然。公路總局的裁罰懲處,不足以嚇阻業者也是一個問題。
     
    依照公路法規定,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罰鍰9千至9萬,這個9千的最低額,從2002年至今沒有調整過。
     
    更驚悚的是,公路總局決大多數的案件,都只罰最低額9千元。然而,同樣是超時工作,勞基法的罰鍰卻是2萬至100萬,面對累犯還可以加計罰鍰。
     
    再者,依照公路法第47條以及77條,業者違法限期未改善,可以停照甚至廢照。結果這10年來,汽車客運業者只有四件被吊扣牌照1個月到3個月,而這個吊扣牌照只是針對違規的車輛,業者還是可以使用其他車輛營業。也就是說,公路總局從來沒有針對汽車客運業者予以停照或廢照。
     
    對此,蘇院長表示:「涉及公共安全、司機勞動條件,政府會嚴格要求,如果有涉及作假,就是偽造文書,他會責成交通部長,把邱顯智列的事項嚴查,如果有這種現象一定要有效遏止。」
     
    #公路法違法紀錄應公開上網
    面對嚴重違法的客運業者,民眾如果想要自保,搭乘安心的業者車輛,可以如何選擇呢?答案是:完全沒有資訊揭露。只能透過監理服務網,查詢法人違反道交條例的資料。
     
    勞動部有「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環保署則有「列管污染源資料查詢系統」、「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以及「即時監測資料」,消防署則有「消防安全檢查重大不合格場所一覽表」,但是,今天民眾所搭乘的公車或是國道客運,有沒有違反公路法的紀錄,被罰了多少錢,網路上完全查不到!
     
    #別讓客運駕駛成為馬上路的不定時炸彈
    最後,我要再次提出「駕車時間」的荒謬規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2條規定:「每日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這等於是讓客運駕駛每天都加班,如果加上整備時間,每日工作時間動輒超過12小時,這是一個文明國家對待客運駕駛的方式嗎?這是一個有勞基法的地方嗎?
     
    我必須說,是誰讓這些司機冒著超時加班的風險,在公路上變成不定時的炸彈?就是長年放任不作為的公路總局!
     
    因此,我問蘇院長:「每天都要加班的車安全嗎?」院長回答:「這件事情真的很需要被重視,不能被大家認為無政府,我們一定會嚴加處理」。然而,可惜我講到這邊,質詢時間就中止了。
     
    以上這些問題存在已久,透過這次質詢的機會,我希望蘇貞昌院長帶領的行政團隊,拿出魄力,重視公共運輸的安全,重視客運駕駛的勞動權益,好好整頓屢罰不怕的業者!
    我們的訴求:
     
    🔈呼籲交通部🔈
    l 公路總局應檢討累犯業者之補助金額,視違法情節調降甚至刪除。
    l 修改公路法第77條及第79條,制定公共運輸駕車時間不得高於8小時。
    l 比照勞動部及環保署,公佈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管理規則之業者名單。
    l 落實公路法第47條、第77條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28條,勒令累犯業者部分停業,直至改善。
    l 比照勞基法,違反公路法第77條應至少處以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之罰鍰。
     
    🔈呼籲勞動部🔈
    l 不得將駕駛排除勞基法第36條之適用
    l 針對工時相關違法的裁罰上限,應再提高
    l 針對交通運輸業之專案勞檢,應再提高檢查頻率及次數

  • 桃園違規檢舉查詢 在 重車日誌-教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6-02 00: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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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稍微注意一下的話會發現現在各地政腐都開始玩起這種
    違法,但得民粹且罰金(績效)的做法,而會有這種現象最後回到源頭就是那些喜歡改砲管,喜歡在人群中拉轉,喜歡讓一般民眾覺得改裝=噪音的屁孩騎士行為所得到的最終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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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單解釋一下為何是違法?因為台灣環保署訂出來的動態噪音檢測規定根本就不是這種隨便路邊測分貝數就能測出的。而這個是規定在環保署機動車輛噪音管制的主體系底下的項目。
    #但各地政府現在是鑽漏洞以行為法的方式下去開罰
    什麼樣的行為法?那就是環保法裡所訂定的『刻意製造噪音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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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環保署訂出來的規定,機車只要動、靜態噪音檢測處合規範就是合格上路,但現在他們抓住了環保法的其中一個漏洞, #那就是中央環保署並未詳細記載排氣管噪音排污檢驗規範的辦法與管制措施,也就是說你的管子噪音合格了,但卻沒有一個國家等級的登錄系統可以讓地方環保或警政系統去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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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時所謂的排氣管噪音檢驗辦法,目前還是以那些正派且有社會責任的 #優秀台灣排氣管製造商 或 #排氣管進口代理商 送驗的新排氣管為主,而目前數量最龐大在市面流通的改裝管則無法可管,所以從從新北國開始鑽漏洞搞起的那個宵禁條款吃到甜頭後,各地方政府也開始效法他們的做法。
    #檢舉或開罰只以你的排氣管是否為原廠或改裝下去認定而非有無通過認證
    (新北國的那個認證是他們自己國內那套,你外縣市的人經過新北國一樣會被搶劫過路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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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目前各地方政府是還沒和新北國王一樣屌直接開罰,但就是拿一個"經過國家檢驗合格"的分貝計,在路上亂掃,不管你分貝數多低反正被拍到只要看是非原廠管的,就是把你抓回來驗就對了。
    #沒錯就是標準的我看你長的醜就可以合理懷疑你是犯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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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在台灣低級的公務員管理辦法裡就是會出現像前陣子桃園或高雄那種,把你原廠管判定改裝或違規開單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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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有趣的是現在所謂的檢驗辦法幾乎都是各地方環保局自己搞的而非中央的系統,所以可能會出現你在台中國驗過經過新北國一樣會被抓去罰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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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為什麼他們這樣搞明明違法,但又沒有人能制止呢?
    #因為這就是民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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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久下來不分大小車。總是會有一堆人喜歡改大砲管,改GP管在路上炸街還覺得自己很帥,甚至還有很搞笑的覺得四缸重機改噪音管才叫天籟,小綿羊(輕檔車)或雙缸車改的管就是低級屁孩的現象。
    #其實都一樣低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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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有那種喜歡在人群中拉轉,想盡辦法得到眾人的白眼然後感到自滿的自慰型騎士。久了下來讓對於沒在研究改裝的絕大多數一般民眾眼裡,改裝就等同於是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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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就是民粹,是鄉民討厭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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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回過頭來看,酒駕、低級計乘車駕駛路上亂象、大型車撞死人的事件層出不窮,為什麼他們沒有去卯起來抓?
    #因為有選票和利益的考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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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的幾項都是民眾討厭,罵的凶但忘的也快的東西。正所謂今日公祭明天忘記就是許多台灣人的天性。
    我們一條一條來看:
    #酒駕-對不起,有些立法委員或高級官員自己也是愛喝的,抓太凶打太嚴等一下誤殺自己人,偶爾找個時間公佈擴大取締一下讓民眾覺得有在抓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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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級計乘車駕駛-首先我先說不是全部的小黃駕駛都是垃圾,這個大家要記住,只是真的很多垃圾在開小黃。而也因為人數眾多加上各大政黨的大老多少都有插股在公會裡,對他們而言這群人就是選票,就是利益。撞死再多人害再多家庭破碎一樣沒差,反正補助什麼的他們還是排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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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型車撞死人-這個不用我多說了吧,看看遊覽車公會與各大運輸公司背後是什麼?撞死再多人或搞翻再多車製造再多事故,都只會是新聞上出現罵個2、3天後就消失的東西,去抓他們一點營養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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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回過頭來看,機車改裝?
    第一、入手與改裝成本相對低廉,所以對他們來說就是低賤人種才會玩機車改裝。
    第二、雖然台灣機車數量世界數一數二,但懂得維護自身權益的人少之又少,加上腦殘奴民的數量眾多,隨便訂幾個智障規定如禁行機車與兩段式左轉,還會有白痴一邊被人奴一邊叫好的現象。
    第三、綜觀上述兩點,雖然不是每個改裝族都是噪音屁孩,但會站出來說話或反抗的人少之又少,所以等同於是一塊超肥美且吃了不會有副作用的業績肥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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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每當各地方政府需要業績,警政單位需要績效時,直接拿機車族來開刀是最快且最直接增加績效的做法。抓到一件重大違規或酒駕,是一件功勞,但數量絕對比不過抓機車違規或改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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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帳面上來看數量大的績效=有在做事的代表,反正一般民眾不會有什麼感覺。他們只會覺得抓機車改裝就是消滅噪音,是好棒棒的行為。
    (然後路上超跑和改砲管的四輪衝過去都一樣算在機車的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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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們能怎麼救?
    老實說吧, #除非被亂開罰的人自己自救,不然是完全無救的狀態的。
    因為這個不是和區間測速一樣引起全車種共憤的東西,而就只是單一『機車』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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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一有用的可能是找立法委員等級的角色出來聲援與處理,但現在因為那些低級噪音屁孩搞出來的 『改裝=噪音』刻板印象,哪個立法委員敢站出來幫機車改裝族說話就等於是和自己的選票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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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可悲的是許多人的心態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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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改裝領域跑這麼久,真正有站出來全力支援的也只有 洪慈庸 ,可是她得到的是什麼呢?
    #車友圈一片罵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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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到後半段她也慢慢的轉型成我們看到的那個, #專門刁麗寶噪音給車友罵的立法委員
    所以你不會覺得很犯賤嗎?
    幫改裝車爭取權益:車友們罵他靠弟靠運靠東靠西
    幫后里居民去糾麗寶噪音:車友罵她是民粹官僚
    -
    我真的只想罵一聲他媽的智障
    如果真心想做好一件事,那正確的心態應該是
    #對事不對人
    可是今天我看到的是什麼,標準的 #對人不對事
    -
    你們以為機車改裝族是什麼龐大團體嗎?在四輪與其他族群底下我們的數量連渣都稱不上好嗎?今天有立法委員等級的肯出來支援我們結果大家還是因為討厭那個人而討厭。
    -
    你說她後來跳出來幫后里居民刁麗寶噪音被廣大車友罵的很慘也是民意低落的代表嗎?
    #別自慰了
    所謂的廣大的機車改裝族群其實就只是比較常出現在網路上, #但在主流民意裡根本就是一粒鼻屎大小的數量。如果是個識時務的政治人物,請問你會為了那少少幾十萬的族群而和幾百萬以上的主流民眾對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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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啊,除非車友們自己懂得自律,不然每當政府需要錢或績效時,這個惡性取締的現象就會持續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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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問我要怎麼做?
    對不起,我不會想做什麼
    我一樣會等環保署通知開會,想辦法製訂一個全國適用性的排氣管噪音管制與檢驗辦法,但目前這個局勢只能說是很多喜歡炸街的人自找的,而連帶的就是一般無辜守法車友一起被牽拖受害。
    -
    就連我自己身邊都有一群以炸街垃圾管為樂的人了,你說要怎麼管?一百個守法安靜的排氣管也適不過一個裝畜牲管然後在人群與住宅區亂炸的屁孩。而今天各地的環保局也是為了降低民怨同時得到主流民意認同,所以才開始鑽漏洞對於改裝管大殺特殺。
    -
    你說怎麼救?
    抱歉真的沒救
    你們再乖一樣會被喜歡砲管的人害到的,除非最後變成二輪團體自己內戰,大家大義滅親開始卯起來檢舉身邊愛裝砲管的人, #那或許還會有一點點點點的幫助。不過在大環境底下我們還是一群待宰的肥美業績羔羊這是無法改變的事實。
    -
    再改砲管,再炸街吧,這些罪是全部的二輪騎士都要一起承受的。
    (當然我相信屁孩是不會看完我這一大串的文的)

  • 桃園違規檢舉查詢 在 MedPartner 美的好朋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08-18 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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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境題 :假設你是一位醫學專家,你看到有一群人因為工廠排放的有機溶劑傷害了,你幾乎可以確定這是有問題的,但要論證因果關係非常困難。如果你想幫助這群人,幾乎確定會花上數十年的時間,但未必能得到什麼成果,你會如何選擇?
     
    在台灣,有一群專家花了數十年的時間,完成了這件重要的傻事。是我們都該知道,而且永遠記住的傻事。
     
    1969 年,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在台灣設立子公司,在竹北、桃園、宜蘭等地設廠後,開始招募台灣員工。
     
    當時許多年輕人抱持著到外商公司工作福利佳、有保障的心理,進入了 RCA,但也開始了相關暴露的接觸史。
     
    這家公司使用也非法傾倒了大量有機溶劑,員工在工作時會吸入、接觸到這些有害的有機溶劑。甚至公司讓員工喝的地下水中,也滲入了這些有機溶劑,但高階主管們喝的卻是瓶裝水。
     
    一直到 1992,RCA 關閉了工廠,但在 1994 年才在立委揭發下,爆出 RCA 長年違規傾倒廢料,污染土地與地下水的無良事件。
     
    隔年 1995,台大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所長王榮德教授和學生們在 RCA 工廠附近採樣調查,發現附近的地下水含有的有機溶劑濃度超過千倍,導致附近居民罹癌的風險比一般人高出 10 倍以上。
     
    附近居民就已經這麼危險了,那更何況是長期在工廠內工作的工人呢?
     
    王榮德教授和他的學生陳保中醫師等人沒有對這個案件置身事外,他們持續調查研究了超過 20 年。RCA 在臺灣設廠之期間,雇用員工高達 2 萬至 3 萬人。根據 2001 年統計,在 RCA 桃園廠工作多年的員工,至少已經有 1,375 人罹患癌症,包括乳癌、子宮頸癌、肝癌、大腸癌、鼻咽癌等各式惡性腫瘤,其中 216 人已過世。
     
    在 2004 年,RCA 關懷協會在台灣針對 RCA 公司提出訴訟,纏訟十年之後,終於在眾多專家證人的研究與證詞下,論證了相關暴露與民眾傷害的因果關係。
     
    在經歷超過 20 年的調查與研究,這群專家憑藉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精神,做了大量的訪談、實地採樣調查 ... 許多吃力又艱難的工作,即使面對的對手是請了大量律師與國外學者的大財團,他們仍用盡全力論證了相關有機溶劑與受害者發生疾病的因果關係,讓這些受害者終於獲得賠償。
     
    在今年 8/16 日, 最高法院確認了 262 名 RCA 員工及家屬勝訴,判賠 5 億多元,但有 246 名原告被發回高院更審。
     
    這些被發回更審人們,多屬於「目前尚未有外顯疾病」的告訴人。最高法院發回更審的理由是,高院沒有清楚解釋這些人身體健康具體損害為何,必須重新調查。
     
    在講求證據的法院,這樣的判決我們不能說有錯,但這其實有個問題:許多有害物質的暴露,不會在「當下」產生立即觀察得到的傷害,而是在大量接觸後的數年到數十年間,逐漸產生導致病變,甚至癌症的變化。但其中的因果關係論證,就需要更多的證據。
     
    我們不能就說最高法院是什麼「恐龍法官」,在法治國家就是應該要依法論法,但我們確實需要更多的研究與證據,來為這群受害者爭取應有的權益。我們也期待在更審的過程中,能夠有更多的證據,也期待法院屆時做出更進步的判決,讓這些受害者,乃至於之後的所有勞工,能夠得到更完整的權益保障。
     
    之前 MedPartner 光是揭發了一些廠商的問題,就被發律師函警告、甚至被告上法院、明的暗的檢舉和恐嚇一直來,實在很難想像,惹上這麼大的跨國集團,真的和他們槓上數十年的專家學者們,在這麼多年來,承受了多少的壓力和多少的孤獨。
     
    這個案子雖然無論如何,都是一場悲劇,有太多人在這個過程中遭受到無法彌補的傷害了。但這幾十年的努力過程,真的值得所有台灣人向這群專家們致上最高的敬意!
     
    我們何其有幸,才能擁有有一群不畏財團、不畏權勢、不重名利,願意為了最弱勢的人們奮戰到底的職業醫學與公共衛生專家啊!真正的專業,不該把自己鎖在象牙塔內,#專業不該自絕於這個社會之外,反而要用真正的專業,和這個社會對話、溝通,進而讓專業使這個社會一起往更好的方向前進,這也是MedPartner一直對自我期許的精神。
     
    台灣是我們所有人共同的家,希望大家除了為這群勇者喝采之外,也請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用實際的行動來一起守護我們的家園吧!
     

    Reference

    1. wikipedia: 臺灣美國無線電公司污染案
    2. 報導者:【RCA三審】職醫三代接力,把工殤血淚化為「一半的勝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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