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桃園土地所有權人查詢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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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桃園土地所有權人查詢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9,755的網紅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疫情當前,反坤輿自救會現場仍傳來衝突。 鄉親在現場被架開,有些人受了傷,現場供俸的玄天上帝遭搬移,龐大的怪手與施工人員就這樣突破了鄉親原本拉起的抗爭線。趕緊和鄉親們確認,怪手與滿車的鋼筋長驅直入,前往掩埋場後方的608地號進行施工。 ▋位在廢棄物掩埋場旁的建案-608地號 這個施工的『#608...

  • 桃園土地所有權人查詢 在 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5-28 12: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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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當前,反坤輿自救會現場仍傳來衝突。

    鄉親在現場被架開,有些人受了傷,現場供俸的玄天上帝遭搬移,龐大的怪手與施工人員就這樣突破了鄉親原本拉起的抗爭線。趕緊和鄉親們確認,怪手與滿車的鋼筋長驅直入,前往掩埋場後方的608地號進行施工。

    ▋位在廢棄物掩埋場旁的建案-608地號

    這個施工的『#608地號』特別之處在哪?

    前情提要,10多年前坤輿掩埋場的開發被駁回,就是因為廠商沒有把對外聯絡道路納入開發範圍,被審查機關認定申請計畫不完整,要求重送;沉寂了10多年後,現在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則以掩埋場後方的鄰地蓋房子,申請指定建築線,原本要在開發範圍的聯外道路就成了環保局口中的『現有巷道』,被環保局認定不用再納入開發範圍計算。

    這個環保局口中的『鄰地』就是608地號,也就是說,因為608地號要蓋房子,變成環保局認定開發案死灰復燃並且『合法補正』的關鍵地號。

    ▋神奇的巧合?

    依鄉親在109年取得的土地登記二類謄本,這一塊要蓋房子的『608地號』所有權人顯示為胡OO,登記的住址位在桃園市某地址(現地政登記謄本上的住址已變更,但608地號沒有所有權移轉紀錄)。如果依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這一塊608地號在109年地政謄本上顯示的地址,也登記著一家名叫『誼霖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而持有這家『誼霖公司』最多股份數的人,恰好與持有『坤輿公司』最多股份數的中綠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在登記資料上出現了『同樣的名字』。

    #坤輿公司與608地號,#就這樣在公開資訊的查詢裡產生了連結。

    這樣的巧合,要鄉親如何不去擔心608地號開發,會不會根本就跟坤輿公司有關?

    ▋可以審?不能審?請環保局說明清楚

    在土地開發案件,常有利用『不同主體』來規避審查的問題。

    例如在非都土地的開發審查,法規上就設計了當『同一或不同申請人』提出二個以上的開發計畫申請時,其開發範圍毗鄰,主管機關可以審認是不是屬於同一興辦事業計畫,讓這些彼此假裝不認識、不同的開發申請,得以現形。顯見利用『 #不同主體』來規避開發審查並非新鮮事。

    而今天的狀況雖然不是二個『不同開發案』關聯性問題,但當『鄰地』申請蓋房子的指定建築線這件事,被環保局拿來作為認定原先開發計畫的聯外道路不用算入開發面積的『關鍵理由』,就可能與原開發案產生實質的連結。

    那麼,鄉親的這些問題?或者是不是真的有『其他人』要在後方蓋房子?不就正是當初公開說著『嚴謹態度與立場嚴格把關』的環保局作為把關者要盡力去釐清、審酌的嗎?如果連『基礎的事實』都不知道,環保局又要如何說服大眾在法規的適用上,已經作出正確的裁量?

    舉國上下為了疫情、水情膠著之際,這裡的鄉親又比其他人更多了一層壓力。

    今天是 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 抗爭的第142天。

  • 桃園土地所有權人查詢 在 舒翠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2-05 1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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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南里會勘
    #金城街開闢
    經民眾反應
    平鎮區金城街往中豐路有一段瓶頸道路
    因路面彎曲且路不平希望能改善
    我請相關單位一同到場會勘
    會勘結論如下:
    📍經查詢金城街瓶頸路段666、670、671、671-1地號,平南段671-1地號位於平鎮區山峰自辦市地重劃工程範圍內,此部分將由該區重劃開闢。
    📍若無法由重劃會執行公設用地開闢,後續再由平鎮區公所依據「桃園市道路瓶頸打通作業實施計畫」作業流程,調查所需之土地及所涉之地上午之所有權人協議價購後,再提基本評估報告予養工處。
    #能出席的會勘我絕不缺席
    #馬不停蹄
    #用心服務
    #我是舒翠玲
    #我的用心您看的見
    #舒翠玲看見孩子的未來
    #議會戰將舒翠玲
    #市議員舒翠玲
    【我是舒翠玲,您的聲音我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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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桃園土地所有權人查詢 在 陳美梅 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5-20 23: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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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暴雨強襲受災民眾可向稅捐機關申請減免稅捐。

    詳細內容:
    受到西南氣流影響,桃園市暴雨強襲,部分地區造成災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受災民眾,可向地方稅務局或國稅局申請稅捐減免。
    一、向地方稅務局申請之減免項目:
    (一)房屋稅:房屋在災害中受創,受災戶可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減免房屋稅。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
    (二)地價稅: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受災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9月22日)或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
    (三)使用牌照稅:汽車、機車(151CC以上)因災害受損需修復始能繼續使用;或無法再使用,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得自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檢具監理單位核發之證明文件,申請退還自災害日起已繳納之使用牌照稅。
    (四)娛樂稅:查定課徵之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可申請扣除未營業之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之娛樂稅。
    為避免受災戶忙於整理家園,而忘了申請減免稅捐,地方稅務局已責由全市各里稅務秘書,主動向里辦公室洽詢,了解受災情形並告知相關稅捐減免事宜,輔導納稅義務人檢附證明文件提出申請,為受災戶辦理減免地方稅。
    二、向國稅局申報(請)之減免項目:
    (一)所得稅:受災戶應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報請管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派員勘查認定。綜合所得稅災害損失金額在15萬元以下者,得由警察機關或村里長(幹事)出具證明申報災害損失列舉扣除額;營利事業所得稅災害申報損失金額在500萬元以下者,得由國稅局予以書面審核。
    (二)營業稅:小規模營業人凡因災害影響無法營業者,可向管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准予扣除其未營業之天數,以實際營業天數查定營業稅。
    民眾如對於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之規定或申報(請)方式有不盡明瞭的地方,可向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316-969、國稅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