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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英文名詞 在 I am Cheryl 雪酪-英文學習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4-04 13: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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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英文名詞 在 施振榮 Stan哥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927 施振榮Stan哥演講:【智慧醫療的全球發展與戰略】
影片連結 https://youtu.be/dq5wlvr89-M
施振榮Stan哥於2020/09/27日出席【2020醫療機構CEO論壇】活動,並以「智慧醫療的全球發展與戰略」為題演講分享。智慧醫療的時代來臨,由智榮基金會與台灣諾華攜手主辦的這項論壇活動自2008年開始至今已邁入第12屆,今年聚焦以智慧醫療的新戰略為主軸,希望推動建立跨業跨國的合作平台,一同跨領域攜手共創價值。
施先生在1989年提出「科技島」的願景,當時對日後台灣科技產業的發展影響宏遠。面對未來的挑戰,他再次提出呼籲,台灣未來的新願景就要以成為世界的「創新矽島」(Si-nnovation)為定位,並打造台灣成為東方矽文明(Si-vilization)的發祥地。
尤其台灣在物質文明方面,過去已對全人類做出具體貢獻,期待未來台灣也可以在精神文明方面做出更多的貢獻,讓東方矽文明有朝一日也可與西方文明並駕齊驅。
他並指出,「防疫、健康、醫療」將是台灣未來轉型發展的新機會,是重中之重的文明,可以具體展現東方矽文明,相信台灣可以為全世界做出更多的貢獻。
此外,台灣在智慧醫療的發展策略上,也應借重台灣在ICT產業的基礎,在ICT平台及AI科技上,發展在數位防疫、健康聯網、智慧醫療等領域的相關應用。
對於台灣未來在智慧醫療戰略布局,施先生也建議,政府政策要扮演助攻的角色,衛福部在政策上管制與產業發展要並重,同時TFDA要爭取時效,遠距醫療法規鬆綁,健保給付TFDA核准的智慧醫材,國健署也應鼓勵採用TFDA核准的智慧醫材提升國民健康,經濟部也應共同孵化及培植成功範例。
在智慧醫療的發展策略上,他也建議,應該B2B(商業商業)及B2C(商業對消費者) 並重,初期可以B2B為主,長期以強化B2B2C、B2C的方向,導入設計思考,由右引左,掌握巿場的需求與獲利契機,並以產業生態經營及形塑國家形象來從長思考。
註:「創新矽島」(Si-nnovation)、「矽文明」(Si-vilization),這兩個英文名詞均由Stan哥所自創。
核准英文名詞 在 nagee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花東亞泥礦權延期許可】
這張照片是去年底(2016)到花蓮太魯閣砂卡當步道(註)親眼所見拍下的。去程和回程都看的到,怵目驚心。用手機就可以拍得非常清楚。
上圖礦場旁邊可以看到綠色山坡有一條一條像梯田的形狀,那些一片一片的「梯田」就是之前挖掉的痕跡。
下圖可以看到灰色的挖掘痕跡,對上面的小小黑點,就是一輛砂石車,所以每一條挖掘痕跡,就超過一輛砂石車的寬度。
對照上下圖可以看到,一座山就這樣剷平了。這只是遠東集團徐旭東的亞泥的冰山一角的一個礦場罷了。
空拍機影片檔更清楚!
https://goo.gl/KWnlJA
馬躍.比吼 Mayaw Biho:
四十多年前亞泥建立新城山礦場,用偽造的地主同意書,把50戶太魯閣族人趕下山,把鄰近部落的整座山砍頭挖空,為自己賺進數百億的暴利
把殘破的生態、危險的環境留給部落。
幸好現在有了空拍機,大家可以一起來看,族人頭頂上的巨大天坑,而經濟部和礦務局還說,3/14已同意亞泥繼續挖礦20年。不用環評(也從來沒有環評過),也不用問問原住民,但是那巨大的坑洞就在族人頭頂上,每天都威脅族人的生命財產安危。如果你跟我們一樣傷心,請來參加這個連署
https://goo.gl/IBMtlT
這是壹週刊2007年的報導
500億水泥暴利。徐旭東摧毀國家公園
http://tzulin-lin.blogspot.tw/2007/05/no03-500.html
Lydia Lu:
10年之後,2017年了,避開國家公園重疊的25公頃範圍,這座自1957年起生效、占地399公頃的礦區,儘管環評法早已通過22年、原基法已通過12年,亞泥也可以在始終未環評、始終無須告知周遭居民、始終無須取得原住民族同意的情況下,又取得延展20年的採礦權。
經濟部裝死,環保署長撒謊,(原民會反正在傳統領域一事上早就背棄族人了)但我們要坐視他這樣發生嗎?一旦縱容了一次,還有多少次會繼續循例發生?(花蓮還有更大的台泥金昌礦區呢)挖平的山,跟掏空的生命記憶一樣,是填不回來的。
這時候那些躲在原住民議題背後做政治鬥爭的中國在台政黨組織份子們怎麼都不出聲抗議了?
2017年3月22日
全台灣最大的礦場-亞洲水泥公司新城山礦場,在修法前夕被經濟部暗度陳倉,火速核准展延😱 亞泥閣口不但可以80年免環評,更可以續挖20年!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將緊急召開記者會,嚴厲譴責經濟部蓄意欺瞞,並要求暫停亞泥新城山礦場採礦案!敬請用力關注!
經濟部:無法撤銷亞泥礦權延期許可
公法學者:當然可以
https://musou.tw/focuses/1343
「今日朝野立委都痛批在修法前讓亞泥可以繼續開採新城礦區20年,根本就是有圖利老闆徐旭東的嫌疑!後來要求經濟部撤銷許可時,經濟部官員則不斷解釋無法撤銷許可,甚至表示會有國賠問題...」
這些好幾年前的官商勾結的爛帳,一定要清理。
奇怪了,這種事,主流媒體怎麼不追著打?
你說新政府要不要監督?該不該罵?
當然要啦這種爛事怎麼能不監督,怎麼不欠罵?
問題是
如果,如果新政府真的要解決這些爛事了
真的要被檢討的、官商勾結的一抓,不得了
發現都是行政院裡面一堆前朝馬政府的老藍男在包庇賤賣國土
那時候主流媒體又復活了,砲火全開
批說是政黨輪替政治鬥爭
絕大多數選民也就真的信了
如果真的要解決這些爛事了
真的要被追討的
就是官商勾結的大戶徐旭東
黑箱ETC一堆弊案的徐旭東
光是ETC工程罰款就欠5億賴著不還的徐旭東
真的要追下去
那些「不專心拼經濟,要害企業家出走」的劇本還不被端出來?
絕大多數選民也就真的信了
2014年318之後,關心台灣政治的人變多了。但是當中有很多人的格局還是太微觀,覺得政黨輪替之後,就全力幹新的執政黨就好了。哈囉抱歉耶,屁股拖著一大陀的屎,不先清乾淨,你是要怎麼大步向前?一路走一路漏屎,渾身發癢發臭的好嗎?
超廉價!月付5千開挖1.6公頃國有林地
https://goo.gl/ZlG1DA
過去一堆官商勾結的要不要查,要不要抓人嚴懲?
那你看看一查下去會查到的是不是中國在台政黨組織的份子,或是黨國關係良好的大戶。真個查下去了「主流媒體」會不會帶頭起來罵「政治鬥爭」?
中華體協要不要改革?
真個改革了,那是不是又要被罵「政治鬥爭」?
【投稿】為什麼台灣勞工老是被壓榨?解密國民黨掌控所有工會的黑暗歷史
https://buzzorange.com/2017/03/27/craft-union-kmt/
那些在野的中國政黨現在都很會假裝挺勞工,那這些商總工總的老賊要不要改革?改了你就看看誰第一個跳出來罵。
還有婦聯會等等一大堆黨產組織,要不要徹查還給台灣納稅人?
[新聞] 捐出了?政府清查失控 2000億元
http://disp.cc/b/163-9WTQ
兩千億耶!要不要查?
這時候那些滿嘴說要先拼經濟的
兩千億的納稅錢在黨產附隨組織基金會裡面洗錢,就可以無視了^^
新聞:再不交代969億勞軍捐流向 內政部長:不排除解散婦聯會
剛剛的兩千億且不論,光婦聯會就有一千億的爛帳不願意公開帳目。不查說的過去?查了不會被罵是政治鬥爭?
掐指一算,不妙,做與不做都是錯,民調又要掉了。
台灣人執政又不像朱立倫馬英九那種中國黨的天龍血統,不管出多少包,躲著躲著媒體也不會爆,越躲民調越高= =
還有現在一堆整天造謠抹黑的中國媒體和內容農場在台灣焦土戰。如入無政府之地。什麼蔡英文開放替代役做鍋貼的飛鴿封包又出現了,福島核災食品到現在開房農藥的謠言繼續在長輩LINE群組瘋傳。結果真的要改革的唐鳳計畫推出幫助人民審查真實資訊的網路工具,還一堆人罵說是要監控言論自由,可悲的民智。
那些唯恐台灣不亂的造假內容農場
特別是中國在背後操作的垃圾內容
難道不該嚴加控管甚至嚴懲?
造謠抹黑叫做犯罪
不叫言論自由好嗎謝謝ㄟ。
無中生有的垃圾資訊騙的傻瓜不要不要的
這篇實用文章內有兩個工具
讓內容農場遠離你
https://goo.gl/lN6O7r
監督新政府?當然要啊!
真心希望新政府大力改革這百年來的陳腐官僚結構
台灣政局才能獲得重生
(老實說啦,新政府的改革速率我是覺得除了黨產會,其他都做的令人失望,老藍男內鬼一堆)
可是中華民國的民智還只會被媒體風向帶著走
很多真正重要的改革,真的要做,很多人還不見得會高興呢(攤手)
註:
「砂卡當」是音譯原住民語言,當地長者跟我說,意思是首領的牙齒,那個地方就叫「砂卡當」
但是大家上網查詢這個步道,絕大部分的遊記都寫「大同大禮」步道。當地的路標和地名也是如此寫。這種與原本史地文化毫無相關的中華命名,就是赤裸裸的政治干預。後來的當地年輕人,也多用大同、大禮部落(步道)。變成一種莫名其妙,跟你毫無關連的中華名詞,但是大家都習慣了的東西。就像遍地全台的中國路名。
不用多久,大家就會覺得,習慣就好啦,正名幹什麼?能當飯吃嗎?要把「中華台北」改回「台灣」的時候也是如此。就跟很多人的母語文化一樣。
台語文化是如此,原住民文化也是如此。
自己都不想不找回來,文化就消失了。
核准英文名詞 在 聶永真 Aaron Nieh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通篇就是歧視
通篇就是用爛邏輯包裝的護家盟個別立場
轉貼文:(版主覺得寫得值得參考,所以經護家盟同意轉貼,請不用那麼憤怒,每天看新聞,總有各自喜歡或不喜歡的新聞,請尊重我們也有自己的自由選擇權)
護家盟秘書長臉書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
【護家盟秘書長 張守一】針對阿妹邀請歌手開演唱會倡議婚姻平權新聞的回應︰
第一, 在此,是我們邀請大家共同來看一個問題,不是護家盟的個別立場,或站在對立的立場去訴說或訴求什麼。這是在此首先要說清楚的。所以不要用個人立場去看大家的看法或分析。
第二, 針對演唱會的口號:「愛最大~其實我們都一樣(Love is King It makes us all Equal)」,首先,應該完全贊同「愛最大」,毫無保留的給予支持與擁抱。
其次,對於「其實我們都一樣」語句,顯然是一個模糊的、語意不清的詞句。雖然標題沒有指出我們是誰?誰應該一樣?但是顯然是指「異性戀與同性戀的人格權,或同性戀的婚姻權」應該一樣。我們也完全贊同如果指的是人的生存權利等等人權,「我們都一樣」是站得住腳的。
可是人與人哪會一樣?身高、長相、聰明才智、出身家庭、命運、男女性別…等等「現實」都不一樣,如何「其實」呢?
如果是指同性戀與異性戀的生存權要一樣,則從來就沒有人說過同性戀的生存權或人格權不一樣,其實不必刻意去強調「我們都一樣」,還說「其實」,如果是這樣想,顯然是自我對應與自我矮化。
如果指婚姻權要一樣,則等等說明,其實這不是一樣的。其三,英文上看到了一個邏輯的連結,(Love is King It makes us all Equal),「愛是王(最大),所以讓我們全部平等」,這個邏輯的因果關係有問題,我們平等並非因為有愛才讓我們平等,我們是「天賦人權」,生而平等,是在生存的條件上,社會應該給予平等待遇,有存在、受教育…等等的權利與平等。
我們也應該明白,同性戀者只是性行為上與一般人有差異,並不妨礙他們的生存權、人格權…等等。
一個語句要讓大家去猜,而且有邏輯上的含混,這個口號有問題。
第三, 認為婚姻平權法案代表了同志可否在台灣被視為「正常人」,這個邏輯有問題。
其一,同志是否被視為正常人,不需要去爭取婚姻的平權,兩者的邏輯關聯沒有必要性。多年來同性戀者訴求婚姻平權,是架構在錯誤的邏輯連結上。
異性戀結婚是因為要負責照顧、養育下一代,而有婚姻的制度,同性戀者只是自己覺得沒被當成正常人,而去主張異性戀的婚姻權,從而企圖模糊或破壞傳統婚姻的定義,這既不負責任,也會是歷史的罪人。
社會上絕大多數頭腦清明的人,不會去支持「同性戀者為了自我的肯定,而去模糊或破壞傳統婚姻的定義」。目前民調確實有人贊同,應該是粗糙認知或未能清楚議題下的一個立場或選項。
附註:在此只說同戀者的訴求,首先,同志一詞是一個語意不清的模糊名詞,國際上用LGBT代表四個族群,台灣只用一個名詞企圖代表模糊的族群。其次,實際上有婚姻訴求的只有同性戀者,雙性戀與跨性別者並不會在婚姻上做訴求。為了避免名詞定義混淆,以及敘述邏輯上的含混,必須分開說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跨性別者等等。
其二,社會上一直有人強調「同志是否被視為正常人」?我們分析起來,包括護家盟或社會人士,應該從來就不會把同志當成「不正常的人」吧?但是可以確定的是,同志的性行為,應該說同性戀者的性行為,並非被視為常態或正常。
即使今天同性戀者獲得婚姻平權,也無法改變社會大眾對於同性戀者的性行為是無法認同的事實。因此同志費盡心力去爭取「婚姻平權」,也不會改變社會對「同性戀者性行為是異常的」的認知與態度。
第四, 針對「婚姻是基本人權」,這是錯誤的認知與推論。首先,包括國際上的認知:
一、《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內容並不包括同性婚姻在內,該公約第23條,「(一)家庭是天然的和基本的社會單元,並應受社會和國家的保護。(二)已達結婚年齡的男女締婚和成立家庭的權利應被承認。(三)只有經男女雙方的自由的和完全的同意,才能締婚。」已指明婚姻是男女雙方之間的事項。
二、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第16條,「(一)成年男女,……有權婚嫁和成立家庭。(二)祗有經男女雙方的自由的和完全的同意, 才能結婚。(三)家庭是天然的和基本的社會單元, 並應受社會和國家的保護。」也明確指出婚姻是男女之間的事情。
三、1.歐洲人權法庭2010年的判決指出,歐洲人權公約並未賦予成員國有承認同性婚姻的義務。2.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也在2013年的手冊上指出「國際人權法不要求各國允許同性伴侶結婚」p.51,同時再次重申人權宣言的男女之間的婚姻。3.歐洲人權法庭在2014年的判決中又再次指出「一男一女結婚及建立家庭是基本權利」、「應將婚姻是一男一女之間的傳統觀念納入保障」。
因此從人權觀念與國際法來看,正確的是「婚姻不是基本人權」,也無同性婚姻的根據。
其次,如果婚姻是基本人權,同性戀者的婚姻必須被平等對待,則
1.包括同性性行為在內的非常態的性行為有50多種,包括戀物、戀童、偷窺戀、雙性戀、屍戀…甚至是同志遊行在街頭拿標語吶喊的「人貓爽爽,跨物種成家」的人獸交…等等,這些非常態的性行為也都有結合或結婚需要,都是基本人權嗎?
2.異性戀的性行為,包括一夫多妻、亂倫結婚…,等等,是否也都應該是基本人權? 如果是,美國一男子要求與自己的50部汽車結婚、澳洲一男子申請和摩天輪結婚,都應該予以核准,何以都被駁回呢?
婚姻是男女雙方的身心靈多層次的結合與享受(個人),是養育與教育下一代的責任(下一代幸福),也是國家社會穩定的基石(社會發展價值),最根本的架構是在能夠生育自己血緣的下一代為基礎上所建立起來的後天制度,並非先天就有。
從來,婚姻就是一種社會制度,是在人類文明發展上逐漸形成的,並非人類天生就有的權利。也因男女雙方的情感依戀、排他性、血緣純度等等,絕大多數國家都發展成為一男一女的婚姻文明制度,並且用法律予以規範。
男同性戀者可以長期住在一起,但是各自玩各自的,互不干涉;女同性戀者雖有情感依附,希望有長期穩定的關係,但未必要求婚約束縛。既然需求不同,何以同性戀者卻要去破壞、改變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呢?
第五, 同性戀要求婚姻去肯定自己,除了在邏輯上不通之外,根本上最重要的是,同性婚姻之所以不宜納入法制化的原因,在於法制化代表背後的性行為的公開認可。
這是國人應該予以反對的。當國家或社會對於非常態的性行為給予法制上的依據,會對下一代孩子在性行為產生認知錯亂,從而嘗試非常態的性行為,將遺害下一代,男生因為需要生理反應,尤其受害最大。
許多人對同志議題的認知不是非常清楚,很容易因為簡單口號「人權、平等」、「因為愛所以要給予婚姻平權」的影響,去倡議並附和同性戀婚姻平權,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公開去倡議、推動婚姻平權,則等同推動同性性行為,這是有「因果」的,因果不是宗教用語,是原因會造成結果的自然規律,當你的推動同性性行為,造成別人家男孩子嘗試同性性行為,成為同性戀者,無法生育,斷了家族煙火,這難道不是不道德的嗎?難道不是在造因果嗎?
第六, 人的頭腦會因為一個基本連結而予以邏輯上的擴大,例如身邊有娘娘腔的同學,就以為是同志,擴大為這個人應該被尊重,應該有人權,應該給予婚姻平等權,誰不贊同就是沒有愛。
這是邏輯上的錯誤跳躍,實際上,每個環節都有細目,並非一個連結一個,同志議題不複雜,卻很繁雜,需要邏輯清明與詳細理解,例如娘娘腔不一定是會去與同性產生性行為的同性戀者,男同性戀者未必娘娘腔,目前同性戀者完全找不到任何天生造成性傾向如此的依據,來自後天影響的研究成果卻非常多,頭腦的邏輯認知往往容易產生錯誤推論與不容挑戰的立場,我們自己必須小心,凡事都應該仔細去研究、認知與理解,切莫因為簡單直覺與簡化反應,就公然去倡議不宜的事項,製造不良的後果。很多事情不是「本來就理所當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