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新聞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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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和你shop」疑再次室內放催淚彈】
昨日(15日)沙田新城市「和你Shop」活動遭警方清場,網上有圖片顯示,疑警方再次於室內放催淚彈。有人拍到催淚彈殼於沙田港鐵站範圍,新城市廣場內亦煙霧彌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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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於銅鑼灣發起「銅你寫」...
12月16日新聞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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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和你shop」疑再次室內放催淚彈】
昨日(15日)沙田新城市「和你Shop」活動遭警方清場,網上有圖片顯示,疑警方再次於室內放催淚彈。有人拍到催淚彈殼於沙田港鐵站範圍,新城市廣場內亦煙霧彌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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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於銅鑼灣發起「銅你寫」活動】
多區繼續有市民發起活動,聲援抗爭者,其中在銅鑼灣,有網民中午發起「銅你寫」活動,透過在聖誕卡寫上對近來香港社會面對困境的心意。下午1時許,有市民聚集在渣甸街附近,部分人戴上口罩,在聖誕卡寫上心意,活動在下午兩時許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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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記者在港珠澳人工島公安檢查站被拒入境澳門】
now新聞台採訪隊經港珠澳大橋打算入境澳門,準備採訪澳門回歸工作,其中記者在東人工島內地公安的檢查站,被內地邊防人員拒絕入境澳門,攝影師則順利過關。邊防人員未有向被拒入境記者解釋原因,只是說情況會維持幾天。 now新聞台說,該名記者早前已向澳門當局報名,參與澳門回歸採訪活動。他與攝影師乘坐金巴,下午抵達東人工島內地公安檢查站,記者在櫃位向邊防人員出示回鄉證及身分證,之後就被帶到臨時等候區,個多小時後邊防人員拒絕他入境,並搜查他的隨身物品及查詢到訪澳門的目的。邊防人員詢問記者背景並作筆錄,全程以攝影機錄影,之後安排金巴將記者送返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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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嚴厲譴責前線警員阻礙及暴力行為促警方撥亂反正】
記協發表聲明,嚴厲譴責前線警員對新聞工作者的阻礙、干擾或暴力行為,促請警方正視及盡快撥亂反正。記協表示,旺角昨晚的警民衝突,大批記者採訪期間遭防暴警員無理驅趕,有攝影記者面部遭直噴胡椒噴霧,以及被多名防暴警包圍及揮警棍狂毆身體,事後更遭拘捕;另外亦有學生記者被催淚彈射中右臉顴骨,險傷及眼球。記協又說,過去半年已多次呼籲警方停止濫用武力及無理阻撓採訪,但情況並沒有改善,對於警方再次無理襲擊及拘捕正常採訪的記者,記協表示極度憤怒,予以強烈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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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癲狗日報》攝影師被捕 江永祥指對方涉阻差辦公】
旺角昨晚(15日)至午夜過後都有人群聚集,一名《癲狗日報》的攝影師於行人路拍攝期間被捕。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表示,該人士涉嫌阻差辦公,現時仍在扣查。江永祥說,昨晚警員剛完成一輪驅散行動,警方正在建立安全距離,過程有多人叫囂,警員要求所有人後退,但有部分人士拒絕後退,警員使用胡椒噴劑後仍有人士沒有後退,其中一名手持攝影器材、戴白色頭盔,沒有穿著記者反光背心或配帶記者證的人士與警員有推撞,警員上前將他制服,期間他掙扎,警方於是使用警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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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沙角邨欄杆上是氣槍 沙田示威者煙霧餅嫁禍警方】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在記者會說,網上有人流傳,昨日在沙角邨有警察將警槍掛在欄杆上,他說,有關說法非常無稽,很難想像有警員會把視如生命的配槍掛在欄杆,事實上警方正常調查後,確定是一支氣槍。他又說,昨天有網上圖片指在新城市廣場外發現有煙霧餅,被指是警員的新裝備,但圖片中的並非煙霧餅,是掛在警員多用途背心上的海綿彈,又說煙霧餅不是由警員投擲出去,形容示威者使用煙霧餅是制造混亂及嫁禍警察,行為卑鄙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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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有示威者破壞食肆及玻璃所以警員進入商場執法】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說,警方昨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拘捕12人,在九龍灣德福廣場拘捕4人,涉嫌非法集結、襲警等罪。郭嘉銓強調,不會讓商場成為「無王管」的地方,示威者在商場聚集,暴力分子衝入仍有市民的食肆內破壞,亦有人破壞商場內的玻璃,所以警方入內執法。他又說,警方多月內接獲超過1200宗報案,表示有897地點被破壞,重申如果示威者沒有破壞,警方不用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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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者澄清沒有外判工未有裝備下清理旺角衝突後路面】
有傳媒報導在昨日旺角衝突事件後,有外判清潔工在沒有配戴適當的防護裝備下清理路面,食環署澄清並無此事。食環署重申,十分重視遵行有關配戴適當防護裝備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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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外判工上水被磚擊中死亡 5名被捕男女獲准保釋】
一名70歲食環署外判員工上月在上水被磚塊擊中頭部,傷重不治。警方拘捕5名懷疑涉案男女,5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分別在本月下旬及明年二月上旬向警方報到。5名疑犯分別在上水及大埔被捕,涉嫌謀殺、參與暴動及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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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檢遙控爆炸裝置案 3被告提堂不准保釋案件押後】
3名男子上周六在屯門涉嫌測試有搖控裝置的爆炸品被捕。3人合共被控一項製造爆炸品和一項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案件在屯門裁判法院提訊。法庭拒絕3人保釋申請,案件押後到明年3月30日再審。控方指,案件牽涉一個遙控距離達40至50米的引爆裝置,裝置上附有一個收發器和發熱線,可點燃發熱線上的化學品,繼而啓動裝置。警方在現場檢獲盾牌,頭盔和避彈衣等保護裝備,相信爆炸裝置威力巨大。3人各有專業,包括水電工,實驗室助理等,相信他們在涉嫌製造爆炸品上各有分工,警方會作進一步化驗和調查,不排除以更嚴重的控罪起訴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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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安廳稱在港珠澳大橋拘一港人 潛逃7年涉走私手機】
廣東省公安廳表示,上星期五在港珠澳大橋安全檢查站,查獲一名涉嫌潛逃7年的香港男子,是在例行檢查時發現該名嫌疑人。他涉嫌組織粵港兩地貨車司機走私手機,被深圳機場海關通緝,珠海邊檢已經將他移交辦案單位處理。本港警方說,接到一名男子報案,與父親失去聯絡,案件列作失蹤人口處理。有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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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7/15~110/07/21
資格條件:
1、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校院以上學士畢業,並具有1年以上就業服務、勞工行政、活動計畫書撰寫及籌劃辦理或人力資源管理等全職工作經驗者(務必於報名表、自傳及檢附之工作證明文件中敘明所屬相關經驗類別;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
2、 熟諳MS Office (Word、Excel、Power Point)文書作業。
3、 工作積極認真擅溝通,勇於接受挑戰者。
4、 具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證照者尤佳。
(二)應試者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具雙重國籍者,錄取後須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放棄外國國籍,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始准予辦理報到進用;如於錄取後查覺未放棄外國國籍,一律取消錄取資格,考生不得有異議。
(三)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報考:
1、因刑事案件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經判決確定者。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一審判決有罪者。
3、因案通緝尚未結案或在追訴中者。
4、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5、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6、假釋出獄付保護管束之人,假釋未期滿前。
7、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8、曾因品德不良或工作不力而解職有案者。
9、有精神異常,或其他無法治癒嚴重疾患致不堪勝任工作者。
10、法定傳染病帶原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
11、因毒品案件受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及刑之宣告者。
工作項目:
一、職稱:業務輔導員(職代)。
二、名額:1名,得備取2名(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止。
三、工作地點:本分署鳳山就業中心(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74號)。
四、僱用期間:自錄取通知報到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日止(現缺期間約1年)。
工作內容及薪資:
(一)工作內容:
1、 辦理銀髮勞動相關課程活動規劃、推動銀髮勞動政策相關作法規劃及管理檢討執行績效、銀髮個案及企業服務輔導。
2、 各項報表製作、執行中心營運相關事宜。
3、 辦理與就業服務相關業務之推動執行。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薪資標準:261薪點(依行政院核定酬金薪點折合率124.7元計算,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2,546元起),並享有勞、健保等。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本分署鳳山就業中心(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74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email@email.email
聯絡方式: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7月21日止。
八、報名方式:徵才公告及報名書表請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網站(網址:http://kpptr.wda.gov.tw/點選「訊息中心」/「分署徵才」)下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一)至(四)為應附資料、(五)至(六)無則免附;請依序用長尾夾夾妥,切勿裝訂】,郵寄至本分署(郵寄地址:80670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聯絡電話:07-8210171分機1403許小姐),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報考鳳山就業中心業務輔導員(職代)」 (報名表word或odt電子檔請同步傳送至wlhsu@wda.gov.tw信箱),凡報名表件不全、證件不足或報名資料填寫不明者,一律視為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郵寄以郵戳為憑(如親自送件至本分署者,以收發室收件章戳為憑),逾時報名不予受理。
(一)報名表及自傳表(請以A4紙張列印,自傳以500至1000字為限,須電腦打字,請以A4橫式橫寫書打,內文字體為14級字)。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反面請影印於一張A4紙張內)。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外國學歷證書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否則恕不受理)。
(四)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原服務機關(構)開具之工作經驗年資證明文件影本】(如無法取得服務證明書時,始得以勞工保險投保明細替代,並請簽名「切結屬全職工作年資」,若未切結者,則由本分署審酌投保金額等因素據以判斷)。
(五)相關證照或語文能力證照影本。
(六)符合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之特定對象報名,需檢附證明文件。
九、甄試方式:採電腦測試及口試,兩者皆須通過方符合錄取資格。
(一)口試(占總成績100%):
1、 配合政府防疫政策,視情況採遠距面試或現場面試2種方式擇一進行。
2、 如採遠距面試方式,參與者須自備具有穩定網路訊號、視訊鏡頭、麥克風及喇叭等可供視訊之裝置。
(二)電腦測試:按身分别區分如下:
1、一般身分人員: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且錯誤率10%以下。
2、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人員:中文輸入每分鐘10字以上且錯誤率10%以下。特定對象報名者,需檢附資料如下:
(1)獨力負擔家計者:請出具全戶戶籍謄本影本,及受撫養親屬為年滿十五歲至六十五歲者之在學或無工作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2)中高齡者:年齡在45歲(含)以上者(以戶籍登記為準,實足年齡核計至110年7月14日止)。
(3)身心障礙者:請出具身心障礙者手冊影本。
(4)原住民身分者:請出具註記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5)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請出具證明文件影本。
(6)長期失業者:請出具勞保年資證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求職登記文件及失業證明文件影本。
(7)二度就業婦女:請出具證明文件影本。
(8)家庭暴力被害人:請出具證明文件影本。
(9)更生受保護人:請出具地方檢察署(或更生保護會分會)辦理更生受保護人就業服務(職業訓練)之證明文件影本。
十、備註: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通知擇優參加甄試,惟如均不適合本職缺,本分署得予從缺。
(二)為免浪費行政資源,本職缺以符合報名資格人數2名以上始辦理甄試為原則,未達2人符合資格條件者,本分署得逕行再延長公告7日。
(三)報名應考人參加本次甄選如有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應考所繳交各項證件影本或資料等不實情事、以詐術或其他不當方法,使甄選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者,除應負法律責任外,於甄選期間發現時,除扣留其所繳交各類證明文件及資料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錄取公告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於錄取公告後發現者,撤銷錄取資格;於報到進用後發現者,立即終止勞動契約。
(四)報名者應確保提供之電子郵件及行動電話等通訊資料及設備正確且可正常使用,並適時查閱本分署全球資訊網相關資訊。
(五)如甄試當日因颱風、豪雨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天災、巨變,以本分署全球資訊網公告為準,並請隨時注意並自行查詢本分署全球資訊網發布之相關訊息,以確認是否延期。
(六)本分署臨時人員自97年1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當事人之權利與義務,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勞工工作規則」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七)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以利退還。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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噤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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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港台發言人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由於有消息指其中一名受訪者涉違反《港區國安法》被警方通緝,所以安排節目暫時下架。羅冠聰在社交平台上稱,對港台的做法驚訝,促請港台高層重新檢視決定,以對得住自己的新聞專業。
多間傳媒在上月31日引述消息指,警方以國安法通緝羅冠聰等6名海外港人,惟警方至今仍未證實消息。港台發言人表示,有消息指節目其中一位受訪者涉違國安法而被通緝,管理層決定安排節目暫時下架,並指國安法屬新法例,宜謹慎處理。
羅冠聰在社交平台上發文,質疑港台是基於甚麼原因撤下節目,並指出當晚訪問容並無觸及國安法。他稱,自己現時是否被通緝仍未有定案,但即使是一名通緝犯,是否就沒有權利為自己申辯,反問香港傳媒是否應該因為警方隨意通緝一名海外人士而噤聲。他促請港台高層能慎重檢視決定,「對得住自己的新聞專業」。
#852郵報 #香港電台 #節目 #下架 #羅冠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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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愛香港。
全文:https://www.post852.com/?p=310492
本港多間媒體昨日引述消息報道,警方首次引用《港版國安法》,以涉及煽動分裂國家罪與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通緝6名已離開香港的社運人士,其中包括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前英國駐港總領事館職員鄭文傑、香港效益主義黨主席劉康、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黃台仰、香港獨立聯盟前召集人陳家駒以及「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朱牧民。
羅冠聰在社交平台上發文回應,稱被通緝或許是因為太愛香港,認為現時一連串拘捕、DQ以及通緝印證了他需要活躍在國際舞台,又重申所在海外倡議工作都是以個人身份而行,同時離港後已沒有聯絡親人,亦正式與他們斷絕關係。他表示其社交媒體仍然會繼續營運,希望港人要對抗白色恐怖,不要自我設限,並會在能力範圍內保障自己的安全。
鄭文傑在社交平台上表示,自己「出咗名比(畀)人笑係『大中華膠』」,質疑為何會被控煽動分裂國家,認為「專制政權之下,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他強調自己的言行是秉持人民的權利及自由,即使經歷分離、拘禁、虐待、污名、窮困也不退半步,若然極權專制要以此定罪,這會是他一生的榮譽。
劉康則在社交平台上載了一張自拍照,並寫上「香港政府通緝我?太陽如常升起,英國陽光都係咁燦爛」。他隨後發聲明,稱香港政府通緝他明顯是政治迫害,並認為「太陽會如常升起」。若香港政府與中國政府妄想以「洗頭艇」方式將他帶走,必定會迅速受到制裁。他指自己沒有理由放棄政治立場,會繼續呼籲國際社會制裁香港與中國政府。黃台仰同樣在社交平台上載了一張中聯辦前主任張曉明說「太陽照常升起」的圖片,惟並未發表任何聲明回應被通緝。
朱牧民在社交平台稱,自己成為美國公民超過25年,或是首位因國安法被通緝的非中國公民,並相信自己不會是最後一人,任何為港發聲的美國以至其他國家的公民都有機會成為目標。陳家駒回覆《蘋果日報》查詢時表示,相信政府通緝他的原因與早前被捕的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等人相同,並指香港獨立的主張一向是中共重點對付的對象。他強調不會因被通緝而噤聲,「我們這群流亡的人」就是為了在外國說出「在境內不能說的議題」。
#852郵報 #羅冠聰 #鄭文傑 #劉康 #黃台仰 #陳家駒 #朱牧民 #港版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