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林口新建案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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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新建案 在 ????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7-11 09: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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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新建案 在 米漿?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3-29 14:04:44

最近某A常常說年紀大了,想要有個窩 所以在某處買了個房.... 然後要繳到七老八十 😨 我的奶奶呀~ 我可不想7.80歲還在.... 豪可怕啊😭😭.. 由於自己也不年輕了,其實也渴望有個家 其實我今天想分享的是 那種用好建材、確保品質 有健全體質跟名譽的建商! 也有非常適合我們首購族 低月付 客製...

  • 林口新建案 在 591房屋交易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8-25 15:30:00
    有 22 人按讚


    案子多成這樣…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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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口新建案 在 35線上賞屋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8-08-05 00:44:04

    桃園龜山A7重劃區預售屋,2字頭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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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口新建案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5-03-13 21:06:07

    150313東森 中天 TVBS 法官自由心證 凶宅認定不同 買主求償敗訴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TPTmRCVSGy8

    感謝記者 曾鈴媛、吳俊葵、邵子揚、吳嘉文、林耿賢、蔡明勳的採訪。
    請注意唷!「賣方於產權持有期間,其專有部分有無發生過非自然死亡事件」

    關鍵字1:產權持有期間
    甲持有期間發生凶宅,然後賣給乙;
    乙持有期間沒有發生凶宅,然後賣給丙;
    於是丙告乙,但是乙持有期間確實沒有發生過凶宅,同時丙也無法舉證乙明知故賣,且蓄意隱瞞。於是乙當然敗訴。

    另外,雖然甲持有期間發生過墜樓事件,但卻是送到醫院急救過2小時後才斷氣;換言之,有可能斷氣不是因為墜樓,而是因為急救過程可能有瑕疵而造成的。

    這個部分屬於法官的自由心證,有的判凶宅,有的認定不是,而此案例,買方最主要也是因為無法舉證自己的房子價值受損(除非他賣掉才能比較/舉證),所以判敗訴。

    以下是新聞報導……↓
    東森新聞
    未在林口開發新建案,每戶近千萬,不過卻有住戶質疑買到凶宅,怒告前屋主和房仲。

    記者 曾鈴媛:一名林姓男子買下高樓層住宅,入住之後才發現陽台曾有人跳樓身亡,認為前屋主跟房仲沒有善盡告知義務,因此告上法院。

    林姓男子在102年花990萬買下六樓住宅,結果事後聽鄰居口述才知道前前屋主兒子曾經從自家陽台跳樓,怒告要求減價200萬,但法院認為跳樓男子是在送醫後2小時才身亡,住家非陳屍處,不能算是凶宅。

    同棟社區其他住家貼出出售公告,鄰居說這裡的房價每坪24~25萬,一戶大約近千萬,法院認定住宅沒有因為跳樓事件而跌價,加上當初是前前屋主的兒子發生跳樓,前屋主在持有房屋期間沒有發生跳樓事件,並不算隱瞞。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屋況說明書裡面,有一個就是說產權持有期間有沒有發生過非自然死亡事件,第二個屋主確實她持有的期間沒有發生過。

    凶宅認定,必須要是發生兇殺或自殺死亡房屋,關鍵就在死亡陳屍地點是不是住宅本身,因此法院判決買主敗訴,全案還可上訴。


    中天新聞
    位在林口副都心不到10年的房子房價正好,但這個社區林姓屋主買房之後才知道,99年前前屋主的小孩墜樓輕生,他因此認定自己買到了凶宅。

    老鄰居都曉得這裡曾發生意外,但林先生認為買房前,房仲、屋主都沒有告知。

    記者 邵子揚:林姓男子買屋之後才發現他的住家曾經發生墜樓死亡事故,因此他向前屋主、房仲以及房仲業者提出控訴,但法官認定這戶並不是凶宅。

    當時發生事故後,原屋主急著脫手,第二任屋主透過仲介以1000萬元賣給了林先生,買屋當時,原告林先生並不曉得曾發生意外,氣得提告,但法官認為,六樓非陳屍處,而且男子送醫後才傷重不治,因此認定不是凶宅,原告也沒有舉正房價受到影響,加上第二任屋主持有時並不曉得,判決原告敗訴。

    一般凶宅認定分為三大類,房屋內發生了凶殺命案,輕生,或是一氧化碳、藥物等中毒非自然死亡。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屋主持有期間,產權持有期間,有沒有發生過非自然死亡,換言之,乙在持有期間確實沒有發生過非自然死亡,於是他賣給丙當然就沒有任何問題。「專有」處跳到「專有」處,那可能這兩個地點都認定是凶宅。

    房仲強調凶宅認定法官自由心證,但住戶如此計較,除了心理因素外,就怕買到凶宅,房價受到影響。

    新聞網址→http://news.tvbs.com.tw/entry/570876

    部落格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87384161

  • 林口新建案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2-01-12 14:57:23

    120111民視興富發率先降價行情全打亂
    影片網址→http://youtu.be/F4kq54t3G7A

    感謝于凡的報導,不過說真的,我始終認為興富發建設這樣做「也並沒有不對」,最主要是因為7/1開始實施「實價登錄」,資訊很透明之後,也無須再開高高給買方殺價,而且也會加速整個房屋交易效率,所以興富發不過就是將「開價」降到「行情價」,也就是趨近於「不二價」,所以每個建商的觀點、思考方向不同,所做的行銷手法自然不同。......↓

    而我也始終相信,總統選前一定是買房的最低點,畢竟,低利率時代,錢存銀行被通膨吃掉、錢投股市又怕被套牢,游資能流向的投資商品並不多,所以我堅信房地產不會跌,不管藍綠誰當選總統都一樣,可惜市場總是群羊心態,大家可以不跟泰源買房子,但由衷建議您,能買,趕快買。

    新聞報導↓房市冷颼颼,加上建設公司興富發開出第一槍,宣布大台北地區新建案降價15%以上,讓市場行情完全被打亂,有同樣大樓、樓層、坪數的2個物件,一坪價差高達近10萬,因此讓買方不敢輕易下手,就怕買在高點,房仲說,多了3、4成的人在觀望。

    挑高樓中樓,遠眺101,地下室還有游泳池,內湖地區這樣14坪的物件,張小姐很心動,加上興富發率先自砍大台北地區建案房價,讓她想要藉機殺價,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小窩。

    張小姐本來想從中撿便宜,沒想到現在大台北地區房價很混亂,尤其是興富發決定降價的內湖、士林和林口,甚至有同一棟大樓,都位在7樓,相同15.1坪的兩個物件,分別開出1280萬和1430萬,等於一坪相差近10萬。

    房價不清,加上北市12月買賣移轉,創34月來次低紀錄,房市回溫,還有得瞧。

    新聞網址→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nt.aspx?ntype=class&sno=2012111F05M1

    部落格網址→ 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4651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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