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林口房子出售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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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林口房子出售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6萬的網紅Sway房市觀測站,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台灣的佛心賣家真的沒有那麼多,即便是自住也是希望能夠在賣房後小賺一筆,更何況是投資客想噱你這種小白 所以當你覺得爽啦順利談到一個低價,可能有一些你不知道的黑暗面在裡面...... →https://bit.ly/3vNSdYS 我看過太多好氣又好笑的例子,有人議到甜甜價,卻三不五時得游泳出門,有...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50313東森 中天 TVBS 法官自由心證 凶宅認定不同 買主求償敗訴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TPTmRCVSGy8 感謝記者 曾鈴媛、吳俊葵、邵子揚、吳嘉文、林耿賢、蔡明勳的採訪。 請注意唷!「賣方於產權持有期間,其專有部分有無發生過非自然死亡事件」 關鍵字1:產...

  • 林口房子出售 在 Sway房市觀測站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6-23 21: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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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的佛心賣家真的沒有那麼多,即便是自住也是希望能夠在賣房後小賺一筆,更何況是投資客想噱你這種小白 所以當你覺得爽啦順利談到一個低價,可能有一些你不知道的黑暗面在裡面......
    https://bit.ly/3vNSdYS

    我看過太多好氣又好笑的例子,有人議到甜甜價,卻三不五時得游泳出門,有人議到甜甜價,才發現樓下宮廟每天誦經差點被超渡, 有人議到甜甜價,入住後才知道鄰居有很多空中飛人......

    當然,除了一些本來看房就兩光兩光的人外,實際上我相信再細心還是會有防不勝防的情況,除了法令有強制規定必須講的情況外,誰會把自己房子的缺點拿出來說嘴? 所以被買家抓到提出,才心虛的給你砍價的情況也不在少數。

    想要踩在巨人的肩膀上還是被投資客踩在腳下你自己決定,不想當小白,除了實際看屋外, 真的建議到社團直接發問,不然到時一個頭兩個大,又要降價出售抓交替....
    台中→ https://bit.ly/35ORjkh
    三重、蘆洲→ https://bit.ly/2SKDssJ
    林口、桃園→ https://bit.ly/3gLRzad
    全台各地都在這→ https://bit.ly/3wQneNa

  • 林口房子出售 在 我是崴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4-28 21: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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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房記》

    最近真的很常看房,從內湖、南港、松山,一路看到三重、五股、板橋、林口、龜山、青埔。

    看房,一直是我的休閒嗜好(很特別吧);以前我還是上班族時,同事是偷偷上網逛Y拍、加團購,我是上網看591。

    假日,朋友相約看電影,我是約朋友、同事去看建案,連代銷公司都認得出我的臉。

    雖然當時買不起,但看看這些房子,腦中會自動勾勒出美好的未來,其實蠻療癒的。

    也是給自己多一點賺錢的動力。

    看房,是一個很勵志的休閒活動,推薦給大家(哈哈)。

    我的第三本書 #外掛人生 裡,有寫到我買房的歷程,有興趣可以翻翻。

    /

    雖不是專家,掐指算算崴爺也買賣過七戶房子,有自住、有投資,有小賺、有賠過、也有套牢中的,也算熟能生巧。

    崴爺分享一下這十多年的買房心得,給想要買房的新鮮人。

    /

    █【預算】

    買房前,先看看自己的口袋,不要太過勉強。

    買房是要讓自己生活有品質,而不是讓自己過得沒質感,甚至淪落到被迫賣房套現的地步…

    只要你有固定收入、不是投資客(名下沒有太多房產),現在銀行房貸應該都可以貸到八成;也就是你必須有兩成的自備款。

    如果你有200萬的購屋準備金,你可以找總價1200萬左右的房子。(多的200萬是用來殺價的)

    每一千萬的貸款,每月大概要繳4萬多貸款(依實際為準);崴爺會建議,要多準備半年的還款預備金,才不會過得戰戰兢兢。

    另外,買房還有不少「隱形成本」。

    如果是透過房仲,會需要支付服務費(買方約2%左右);還有請代書過戶的代辦費、政府規費、保險費、家具、裝潢費;這些也要預抓一下。

    █【裝潢】

    崴爺告訴你,如果這不是你人生最後一戶房子,未來可能轉賣的話,裝潢真的不要花太多ㄟ!(如果你錢多就另當別論。)

    因為當你轉賣時,這些裝潢,真的都帶不走、也不值錢。

    誰管你花了兩百萬裝潢,現在買方都是看時價登錄在喊價;裝潢就像新車,落地就不值錢。

    我之前內湖的房子就是這樣….(流淚)

    █【投資】

    小資族想靠投資房產來增值,那個美好時代已經過去了。

    2014年後,奢侈稅、時價登錄政策上路,壓縮房價的增值空間,現在上網就查得到實際成交價,少了朦朧美….

    如果你常去各縣市重劃區、新建案量密集的蛋白區走跳,你會發現啊,現在新屋量真是多到嚇人。

    通常小資族的預算也只能負擔得起這些地區,買來自住是可以的,但如果「以投資為前提」買屋,到時候你會發現591上有一堆同區域、同建案的房子在出售。

    想脫手只能比誰低價,沒有你想像中好脫手。

    你不要想用每坪30萬買個二十多坪的兩房,用31萬脫手,以為可以小賺…

    因為日後你賣房時,會有很多隱形成本:仲介費(賣方是4%)、銀行貸款的違約金(如果還沒過合約期間)、還有代書費…

    這樣東扣西扣的,你的售屋成本,會比你想像中高。

    對了,如果有正價差,還會多一筆房地合一稅喔!

    崴爺自己觀察,新建案較少的蛋黃區的小坪數(兩房),也許還有一丁點投資空間。

    █【迷思】

    新建案、預售屋不見得比舊屋好。

    同一個地區的新建案、預售物開價都會比附近的舊屋貴(很多);雖然「看起來」比較有賞心悅目,但魔鬼藏在細節裡,房屋的品質不見得比舊屋好…

    所以買預售屋時,建商的信譽、口碑,是重要的參考依據;我自己現在比較傾向買「看得到」、「有人入住」的建案,這樣才查得到實際的口碑。

    █【風水】

    要請老師看過;這是我個人的偏執。

    /

    買房就像結婚。

    婚前,你有很多機會,可以慢慢看、慢慢比較;千萬不要為了結婚而結婚。

    三觀不合,勉強屈就或高攀,日後只會有層出不窮的麻煩和問題。

    離婚會比結婚更難。

    /

    (照片是崴爺最近客串房仲、帶客看自己房子的側拍,專業吧)

  • 林口房子出售 在 張衞航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10-04 00: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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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峰哥支持推薦,衞航始終認為修法推動囤房稅意義重大,希望針對第四戶到第五戶的囤房大戶課徵囤房稅,第一年部分根據現行規定,但超過一年就依照累進稅率1.5%到3.6%處理。也就是說,個人擁有第四戶開始才算是非自住,而根據財政部的資料顯示,光是一個人持有四戶以上者,在台灣就達到 #31萬人。

    課徵囤房稅的意義在於,增加擁有四戶以上房屋的人或建商的持有成本,透過稅制產生一個財務上的驅力,讓房子有機會被降價出售、出租或讓政府代管,活化閒置住宅,進一步改善台灣高房價高空屋的問題,讓我們一般上班族可以用更合理的價格,買得起自己的房子,懇請大家多多支持。

    我是張衞航,請大家跟我一起努力 #戰勝金權!

    #新北市第一選區 #淡水 #三芝 #石門 #八里 #林口 #泰山

    #唯一支持張衞航

    捐款資訊:郵政劃撥帳號:50429381
    戶名: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張衞航政治獻金專戶
    線上捐款:https://reurl.cc/GkkEYx

    您也可以透過信用卡/WebATM/ATM轉帳/超商代碼/超商條碼,為我們支持鼓勵,更歡迎多多分享我們的訊息給您的朋友們,謝謝!

  • 林口房子出售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5-03-13 21:06:07

    150313東森 中天 TVBS 法官自由心證 凶宅認定不同 買主求償敗訴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TPTmRCVSGy8

    感謝記者 曾鈴媛、吳俊葵、邵子揚、吳嘉文、林耿賢、蔡明勳的採訪。
    請注意唷!「賣方於產權持有期間,其專有部分有無發生過非自然死亡事件」

    關鍵字1:產權持有期間
    甲持有期間發生凶宅,然後賣給乙;
    乙持有期間沒有發生凶宅,然後賣給丙;
    於是丙告乙,但是乙持有期間確實沒有發生過凶宅,同時丙也無法舉證乙明知故賣,且蓄意隱瞞。於是乙當然敗訴。

    另外,雖然甲持有期間發生過墜樓事件,但卻是送到醫院急救過2小時後才斷氣;換言之,有可能斷氣不是因為墜樓,而是因為急救過程可能有瑕疵而造成的。

    這個部分屬於法官的自由心證,有的判凶宅,有的認定不是,而此案例,買方最主要也是因為無法舉證自己的房子價值受損(除非他賣掉才能比較/舉證),所以判敗訴。

    以下是新聞報導……↓
    東森新聞
    未在林口開發新建案,每戶近千萬,不過卻有住戶質疑買到凶宅,怒告前屋主和房仲。

    記者 曾鈴媛:一名林姓男子買下高樓層住宅,入住之後才發現陽台曾有人跳樓身亡,認為前屋主跟房仲沒有善盡告知義務,因此告上法院。

    林姓男子在102年花990萬買下六樓住宅,結果事後聽鄰居口述才知道前前屋主兒子曾經從自家陽台跳樓,怒告要求減價200萬,但法院認為跳樓男子是在送醫後2小時才身亡,住家非陳屍處,不能算是凶宅。

    同棟社區其他住家貼出出售公告,鄰居說這裡的房價每坪24~25萬,一戶大約近千萬,法院認定住宅沒有因為跳樓事件而跌價,加上當初是前前屋主的兒子發生跳樓,前屋主在持有房屋期間沒有發生跳樓事件,並不算隱瞞。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屋況說明書裡面,有一個就是說產權持有期間有沒有發生過非自然死亡事件,第二個屋主確實她持有的期間沒有發生過。

    凶宅認定,必須要是發生兇殺或自殺死亡房屋,關鍵就在死亡陳屍地點是不是住宅本身,因此法院判決買主敗訴,全案還可上訴。


    中天新聞
    位在林口副都心不到10年的房子房價正好,但這個社區林姓屋主買房之後才知道,99年前前屋主的小孩墜樓輕生,他因此認定自己買到了凶宅。

    老鄰居都曉得這裡曾發生意外,但林先生認為買房前,房仲、屋主都沒有告知。

    記者 邵子揚:林姓男子買屋之後才發現他的住家曾經發生墜樓死亡事故,因此他向前屋主、房仲以及房仲業者提出控訴,但法官認定這戶並不是凶宅。

    當時發生事故後,原屋主急著脫手,第二任屋主透過仲介以1000萬元賣給了林先生,買屋當時,原告林先生並不曉得曾發生意外,氣得提告,但法官認為,六樓非陳屍處,而且男子送醫後才傷重不治,因此認定不是凶宅,原告也沒有舉正房價受到影響,加上第二任屋主持有時並不曉得,判決原告敗訴。

    一般凶宅認定分為三大類,房屋內發生了凶殺命案,輕生,或是一氧化碳、藥物等中毒非自然死亡。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屋主持有期間,產權持有期間,有沒有發生過非自然死亡,換言之,乙在持有期間確實沒有發生過非自然死亡,於是他賣給丙當然就沒有任何問題。「專有」處跳到「專有」處,那可能這兩個地點都認定是凶宅。

    房仲強調凶宅認定法官自由心證,但住戶如此計較,除了心理因素外,就怕買到凶宅,房價受到影響。

    新聞網址→http://news.tvbs.com.tw/entry/570876

    部落格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87384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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