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未依規定行駛車道罰多少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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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依規定行駛車道罰多少 在 報時光UDNtime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1-19 18: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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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1年的台北街頭】#算一算有幾種車輛 #中山北路 #1961年
    街上騎單車載著小孩的女子
    和人力車一起起步
    好像少了什麼
    原來是斑馬線

    圖說:台北市中山北路交通狀況
    來源:聯合報
    日期:1961/11/19
    作者:陳明輝

    歷史新聞

    【1961-11-20/聯合報/03版】

    中山北路車禍能防止嗎?
    訪北市交通警察隊張海軒隊長

    【本報記者】北市中山北路日來連傳車禍,許多人的腦中便會發生一個問題,為什麼中山北路的車禍特別多?有沒有辦法防止或減少這種車禍的發生?

    為此記者特別前往走訪控制著台北市動脈的交通警察隊隊長張海軒,希望從他那裡去瞭解這些問題的癥結,並詢以如何謀求解決的途徑。

    據張隊長說,近年來中山北路車禍特別多的原因甚多,原因便是中山北路的交通流量增加了,每天上午及下午上下班之際車輛往來穿梭不停的行駛,交通稍受阻礙便可立即看到馬路兩端的車輛排成了一列很長的長龍,一片按喇叭的聲響,使中山北路呈現著一片混亂癱瘓的景象。

    根據資料,中山北路的交通的流量是台北市全市,也是全省最大的,軍車,計程車,交通車,卡車,轎車,公共汽車,公路車,三輪貨車的行駛,均以此為吐納的主要幹道,交通警察隊為了要維持這條道路的安全曾經出動大批的交通警察人員,在每個轉彎及十字路口設崗,維持交通秩序,並配合憲兵共同防範,可是這樣依然未能收到很大的效果。於是,交通隊長張海軒經過研究觀察,又再發現了其他導致車禍的弊病。應減少安全島的缺口「交通工程的改善是非常重要的」!張隊長說,「中山北路安全島的缺口太多便是一個最嚴重的問題,路人,單車,三輪車橫越馬路均漫無秩序,或先或後,不按規則,雖有斑馬線,但由於缺口太多行人多不依循行走,警方也無法全面顧到,因此斑馬線形同虛設,路人不依循它,車輛不注意它。

    因此張隊長認為應封閉安全島的缺口,迫使路人循一定缺口的斑馬線而過馬路,這樣交通便易於管理了。張隊長說,曾經向工務局請求予以封閉安全島的缺口,但工務局目前尚無這一批經費,工程無法進行,必須待經費有了著落始能動工。

    為了迅速收到減少車禍的效果,交通隊已於本月十日開始,在安全島若干不適行人的缺口處擺下「靜默樁」,禁止行人從此穿越馬路,並且加漆道路上的斑馬線,在斑馬線的兩端派有交通警察人員執行指導路人橫過,慢慢讓市民養成習慣,假以時日,大家對斑馬線有了「信心」,便自動的沿斑馬線橫過馬路了。

    張隊長又說,為了要使車輛知道斑馬線的設立,將準備在每一條斑馬線的兩端五十公尺設一標誌,指示車輛慢行,另外再附設一個木牌,使外縣市駛來的車輛知道前有斑馬線而警覺,不致因不諳馬路情況而闖禍。

    目前有一個最重要的關鍵尚鮮為外界所知道,自從有斑馬線設立以來,法令規章上並沒有一條法令或條例明確的指示車輛在斑馬線上闖禍應該得到什麼懲罰或罪名,一旦這種禍事發生,警方祇能引用行政執行法上的:「應作為而不作為」的條例處理。張隊長說,這便是一使局外人難以置信的一件事。

    在交通工程的改善方面,還有一點提出已久尚未見有人討論或計劃的,便是安全島的縮小工程,該項工程是非常浩大的,什麼是安全島縮小工程?張隊長解釋說,在一般標準的都市中,一條四線道的馬路,路面寬度應該在十四公尺,可是中山北路卻祇有十二公尺,車輛往往因超速相碰而無餘地閃避轉圜,以致經常發生車輛車身相磨擦的車禍。駕駛者獎懲宜嚴格除了以上所說的種種原因外,張隊長認為車禍發生最主要的原因仍然在駕車者不遵守交通規則行駛、停放,他們只顧一己的便利,而忽略了全體大眾的安全,這是很不當的。

    這種例子最常而易見的便是計程汽車的司機,最近兩年,計程汽車應運而生,形成台北市最主要的車輛流量,由於大批的需要司機,一般駕駛學校便「粗製濫造」,畢業後,再經過一次沿襲老套的考試,司機便告大批「供應」,以應計程車行的急需。

    這些速成司機到了車行,車行老板祇求賺錢,不計司機之素質,於是提成取酬的促使,司機工作時間加長,工作精神不濟,再加以急著趕生意而超速搶道行駛。

    因此交通隊長想出了一個對付計程車的辦法,他說,當局不妨每年訂一個日期,對一年來沒有發生過意外的司機,普遍給以榮譽獎章,懸掛在車上,增高顧客對該公司車輛的安全感,反之,警方對於肇禍計程車,則在車身上漆上顯著的標誌,讓這部車駛出時不再吸引顧客,間接影響到該車所屬公司的營業收入。這種做法或可收一時之效。因為車行老板們一向認為,計程車出事,損失有保險公司負責,刑責則由駕車者負,對於司機的選擇與約束夙少過問的。藐視法令「在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任何一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法令,是不容許有人例外而享有特權的!」張隊長在談完計程汽車的肇禍原因後又提到有車階級對法令的藐視,而使警方在執法上發生困難的事。

    他說:交通隊經常會遭遇到許多執法上的困難,有些屬於某些非警力範圍內的單位車輛,在車輛出事或違反交通規則之後竟斥責交通警員的調查或干涉,致使執行維持交通秩序的警員非常為難。

    此外還有一些略有社會地位的駕車者,往往假恃其財勢而與交通警員作對,交通隊長舉出最近發生的一件事為例說,前數天,交通警員辦理一個某工廠廠長太太所乘的自用三輪車交通案時,這位太太竟侮辱警員說:「像你們這些穿制服的傢伙,我們不知養了多少!」

    中山北路的四線道,按照規定快車道上是不准停車上下乘客的,而且規定大型車走邊線,小型車走內線,可是有許多屬於某些機關的交通車經常違反這規定,交通警員干涉,他們又大肆咆哮,吵鬧不已。這些司機簡直是太忽視整個全體的安全了,但是他們卻依然持有駕駛及行車執照,真叫人費解?

    張隊長最後說到司機的素養,他說作為一個標準的司機,必須要具備如下五個要件:(一)必須有健全的體格。(二)接受三個月完整駕駛學校的訓練。(三)嚴格的考試制度。(四)具有道德觀念。(五)生活正常,精神充沛。

    張隊長說:「假如每一個司機能夠具備如上述的五個要件,我相信車禍的發生當可減少,即使發生,那也只能歸咎到意外了!」

  • 未依規定行駛車道罰多少 在 羅智強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7-02-14 22:11:14
    有 2,150 人按讚

    交通部長賀陳旦在二殯「各位死者保重、大家來禱告」的失言,尚可説是無心的。

    但在此一重大悲劇的第一時間,賀陳旦就把責任指向「駕駛的問題」,甚至揣測「可能是司機駕駛行為不夠檢點...」,調查尚未結束,事故的資訊也尚不完整,賀陳旦這様回應,有失輕率莽斷,也沒有體諒往生司機的家屬的心情。

    這一點,建議賀陳旦爾後發言,應更謹慎,少一點揣測,有多少資訊説多少話。應將心比心,注意這些尚無確據的揣測,對家屬的傷害。

    這一段時間,遊覽車頻頻釀生重大事故、造成慘重傷亡,已經不是個案了,希望這次從政府到民間,都能痛定思痛,釐清責任,找出病因,不要再讓悲劇重演、無辜者枉死。

    最後,底下是賀陳旦在去年大陸團火燒車悲劇後,提出的六點改革,蔡政府也應檢視半年多來,這六大改革,落實了多少。
     
    第一、關於現在很可能還普遍存在遊覽車內設備、材料、堪用程度,以及形成安全管理不足處,都要全面抽查,希望業界予以配合,也請公路總局協調車測中心、車安人員加強防範。
     
    第二、對於未來的車子關於車體設備,那些設備在何時要完成安裝,大致上希望做到對於現在已經算是「優質」的遊覽車,安全設備是那些項目,在網站上要更明確披露。一周內會在網站上充分披露安全的人車資訊。
     
    第三、針對遊覽車公司即使是現有的設備,如何解讀司機是在非常健康、守法的行為下駕駛,現在70%遊覽車都裝了GPS,但未必每一家公司都有真正從GPS資料追蹤駕駛行為。尤其是在長途服務之下是否會有駕駛過勞,或是到達山區行駛時不當心,這些分析過去做得不夠,現在都列為評鑑業者主要項目,會先列出安全上有那些「好中之好」的遊覽車,一個月內紕漏在網站,提供給消費者及一般旅行社參考。
     
    第四、包括靜態上有那些車子追蹤,要理解位置是否偏離車道等相關設備,現在已經有一套規定。
     
    第五、遊覽車公司有了這些設備後,如何動態地時時了解駕駛行為,身為公路總局除了公路客運外,整個遊覽車相關動態,也會以「雲端中心」成立動態的路況控制中心,公路總局會在兩個月內提報建置計畫,明年編列預算,逐漸加強。除了車之外,行駛在路上也能動態掌握。
     
    第六、所有的進一步車上投資,政府會有補助,但也同時要要求,遊覽車公司必須在管理上落實,例如不能有疲勞駕駛,在司機不足的情況下,也要接受稽核、罰款,讓駕駛足額並在身心狀況良好下開車,否則不會再補助、也會針對「劣行」在網路上披露,利用消費者力量來監督。

    https://udn.com/news/story/9/2283551

  • 未依規定行駛車道罰多少 在 RIDER06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9-03-27 00:21:11

    要評論時拜託請先打開 "顯示完整資訊"

    發生一段時間了 也考慮了一段時間還是打算PO上來
    拜託大家 全罩一頂真的沒多少錢 但它足以換你一條命
    希望大家能把騎車通勤當作一回事

    關於影片我有幾點說明

    1. 每次變換車道都有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也都有查看後照鏡,不是說切就切,由於攝影機是黏在安全帽下巴位置,與眼睛的視角還是有些微差距,這個部分是拍不出來的

    2. 超速部份我必須承認是我的錯在此道歉,但是隔壁車道那台WISH也幾乎跟我們等速行駛,可是好像沒看到有人說呢

    3. 逆向部份是為了快速抵達事故現場,因為我不知道受害者是否意識清楚是否需要立即性的幫忙,本人領有急救證,會簡單的包紮以及CPR,逆向是不對的在此道歉,可是當下有確認慢車道情況,確認無來車

    4. 男女性,當下完全不知道受害者是男還是女,一心只想去幫忙,就算是一隻豬走在那邊莫名其妙被這樣撞我一樣會繞回去幫忙

    5. 違規照相,你們想得到的當下也幾乎都想到了,那隻是拍慢車道的

    6. 影片po出來純粹提倡全罩安全帽的重要性,標題部份或許真的太極端,有考慮更改

    7. 影片po出來想必大家一定會罵,但請不要人身攻擊

    8. 我們也有等到警察大人來,也提供整段過程給警察,想必警察大人也一定會看到超速跟逆向,警察大人不但沒有說什麼多餘的話,反而還有些感謝我們提供證據讓他們好辦案

    9. 競速?請問哪裡看到在競速?我騎我的她自己受不了亂開,請問我們哪裡競速?

    10. 脫外套部分,當下看到傷勢先聯想到的是手肘一定也有皮肉傷,仔細看影片會發現右手手肘確實已經流血,怕血凝固之後外套更難脫

    11.哦對了 ! 我現在領悟到為什麼一開始我爸教我不要幫忙了(酸

    1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2

    13. 未經我允許,請勿擅自截取或轉傳分享

    14. 以上。有任何問題請理性討論

    留言功能已經關閉,支持的人很多,反對的人當然也不少,這支影片的初衷只是想宣導全罩安全帽的重要性,以及能幫忙的盡量幫,但是被某些族群加以放大檢視。
    有人說今天這事我們也要負責任,說我們一定有先挑釁汽車駕駛才會發生此事,我們跟汽車駕駛本來就是從兩條不一樣的道路相遇,她是從橋上下來,而我們是從旁邊繞到同一條路上,然後她直接插了我的隊,請問是誰挑釁?說我們還故意飆給她看?假設今天是一台重機這樣子切到汽車前面,我想風向應該又變了吧,也有人說要舉證我超速和逆向,我覺得是可以的沒關係,但超速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2,要有經過認證的科學儀器才能舉發,說實在的,我覺得我救了一個人,幫了一個人比較重要。
    我爸叫我不要幫忙,確實,他曾經也這樣好心幫忙過別人,反而被反咬一口,我好心幫忙一個需要幫忙的人,還要承受一些網友們的嘴吠,就只是一個簡單的車禍影片,可以生一堆話,可以自己構想出事情發生原因。
    請問盲點在哪呢?
    受害者也有跟我說了,她知道是汽車駕駛自己不對,而不是我們害她被撞,受害者都沒說什麼了,也沒覺得是我們挑釁,請問你們為什麼可以有那麼多想法呢?
    留言功能又開啦哈哈哈,其實受害者也蠻愛看大家留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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