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眼鏡上班 #今天一連開三個庭,三個庭都是 #刑事案件,累到只好厭世狀態上工😂😂
那今天就來分享刑事的 #法律小知識 好了!
🔍你知道什麼是 #業務侵占 嗎?
我們先來看看法條是怎麼說的吧!
業務侵占規定在刑法第336條第二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所有,侵...
#戴眼鏡上班 #今天一連開三個庭,三個庭都是 #刑事案件,累到只好厭世狀態上工😂😂
那今天就來分享刑事的 #法律小知識 好了!
🔍你知道什麼是 #業務侵占 嗎?
我們先來看看法條是怎麼說的吧!
業務侵占規定在刑法第336條第二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所有,侵占業務上所持有的東西,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近有一個判決,是一位 #檳榔西施,因為一時的貪念,把檳榔攤的備用零錢3000元給占為己有並花用,最後遭到法官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沒收侵占的3000元。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8年苗簡字第544號刑事判決)
大家可能會問說為什麼這個檳榔西施的行為,檢察官並不是依照竊盜罪起訴,法官在判決書中有說,因為這個檳榔西施是受雇於檳榔店的老闆,應該要履行忠實義務,應該對自己受雇的工作來負責任
因此,這一筆備用零錢算是這個檳榔西施業務上應該要管理並注意的一筆錢,而這筆錢原本是屬於老闆的,只是因為檳榔西施在固店工作而交給她管理,並非她所有。
而她卻把錢占為己有,這樣的行為就會成立侵占,而檳榔西施管理錢是屬於業務上的行為,因此才會以業務侵占罪來定罪
🔍除了這個案例是屬於業務侵占,我們再來看其他的也是業務侵占的案例:
📌擔任收銀員的男子,其工作內容便是收取客人付的金錢以及整理收銀台,而金男卻藉機將收取來的現金占為己有。
因為收銀是屬於業務上的行為,金男是將因業務所取得的金錢拿走,因此被認定是業務侵占,最後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兩年。
📌受雇於一家連鎖超商擔任店員,平時工作會有販售商品及代收款項等,但是汪男卻藉著在工作時,趁用店內機器購買遊戲點數並由超商刷條碼代收款項後,自己沒有實際付出金錢,得手4萬多元。
這也是在行駛業務時,藉由超商代收款項的機制來將金錢占為己有,使老闆受到損失,因此也是被認定為業務侵占,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所以還是要再次提醒大家,不管是看到路上的遺失物或是你業務上經手的錢財,都不要因為貪心就占為己有,當下你有可能撿了小便宜,卻可能害你在日後付出極大的代價。
#黃靖芸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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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瀟男在法庭上表示,希望處罰焦點聚焦在她身上,對其他人從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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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號房事件】趙主彬一審判刑過輕 二審最終判決為有期徒刑45年!
去年初被揭發的韓國「N號房事件」震撼全球,主嫌趙主彬利用Telegram脅迫多名女子性虐影片被放上聊天室,組織者則透過收費提供影片以圖利,賺取數十億韓圜收入。趙主彬早前在一審被判處40年徒刑,他的律師在二審中表示「比起殺人犯、其他重刑犯,量刑太重,已經失去了公平性。」但昨日二審結果出爐,趙主彬並未有減刑,更再被多判5年,一共45年。
檢控方認為一審判決40年無期徒刑過輕,並直指趙主彬犯下了史無前例的惡質罪行,「幾乎沒有教化的可能」,而且他的所作所為已造成被害者未來「不可能再有正常生活」的傷害,所以決定再加重最終被判有期徒刑45年。
「N號房事件」除了有普通女子受害,連藝人申世景和歌手普美都是受害者。她們2018年在美國拍攝節目時,工作人員受趙主彬指使在房間安裝了偷拍設備,最終申世景發現被偷拍並阻止傳播,該名工作人員也被判有期徒刑一年6個月+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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