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月薪換算日薪小數點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月薪換算日薪小數點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月薪換算日薪小數點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ruy953 (獨角獸)標題Re: [問題] 加班費的算法時間Mon Nov 27 14:23:...


※ 引述《lilyouou (貓貓機)》之銘言:
: 想請問如果底薪只有19k
: 是靠其他有的沒的的津貼才加到24k
: 但加班費只用底薪算而且是除三十天
: 加班一小時才105左右
: 這樣子有沒有問題?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G3125.


1、應該先釐清月薪制或時薪制勞工,月薪制勞工係指勞工有出勤有工資,休假(例假、休
息日、國定假日及特別休假)不出勤亦有工資,即將整月工資平均分攤在每1天;時薪
制勞工係指排班出勤即有工資,未排班出勤即沒有工資,不以當天給付工資或約定整
月給付工資為限。因此如果是月薪制勞工,加班費計算方式以當月工資除以30天除8小
時後再依勞基法第24條規定計算加班費;時薪制勞工以勞雇約定每小時工資計計算即
可。
2、勞基法第2條第3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勞工因提供勞務所獲得報酬即為工資
,即使薪資名目為獎金、津貼等只要是制度上經常且與勞務有對價性,即為工資一部
份,因此勞基法第24條第1項本文規定議定工資,不以工資名目「底薪」為主,如有
工作津貼、夜點費、伙食費、證照津貼等均為議定工資一部份,例如勞工底薪新台幣
1萬,9000元、伙食費新台幣1,800元、夜點費1,200元、全勤獎金新台幣2,000元,當月
工資總額新台幣2萬4,000元,即為勞工依約定取得工資,若計算加班費、資遣費或
休金亦應按前開約定算入勞工平均工資,如大大說的雇主用底薪計算班費,有可能違
勞基法第24條計算方式,該每小時工資應以勞雇雙方議定工資算入,才能得出每小時
平均工資。
3、加班費計算方式:
(1)平日加班費:依勞基法第24條第1項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0之1條第1款規定,勞工每日
超過8小時或每週超過40小時部分計算平日加班費,,假設勞工當月工資新台幣
2萬4,000元,每小時平均工資新台幣100(24000/30/8,算至小數點第2位四捨五入﹞
元,勞工假設平日加班4小時,雇主應給予勞工平日加班費新台幣600元
其加班費計算公式為﹝100*(1+1/3)*2+100*(1+2/3)*2,整數後無條件進位﹞。
(2)休息日加班費:依勞基法第24條第2項、第3項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0之1條第2款規定,
雇主使勞工在約定休息日出勤或工作第6天出勤,應給予休息日加班費,假設勞工休
息日出勤7小時,工資如前開月薪制勞工勞動條件,依勞基法第24條第3項規定,勞工
休息日出勤7小時以8小時論,雇主應給予勞工休息日加班費新台幣1,267元,
其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為:﹝100*(1+1/3)*2+100*(1+2/3)*6,整數後無條件進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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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ouou: 打的這麼詳細辛苦你了 11/27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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