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會面交往 強制執行 執行費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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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會面交往產品中有7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法院判決通常是寫某人要給某人多少錢, 不過有些事情就不是給錢的問題, 比如: 漏水,那就是某人應該容忍某人進去修繕。 會面交往,就是爸爸什麼時候可以去帶小孩,媽媽要配合。 這種就是「行為或不行為」的訴訟, 如果判決確定,當事人還是要遵守法院判決, 該配合的就是要配合。 那如果不配合呢? 執行處可以...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00的網紅斜槓主婦律師娘,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雖然法院已經裁定我可以看小孩的時間,對方還是不讓我看小孩,律師說我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可是對方還是屢次不履行,我還能怎麼辦呢?」 離婚後看不到小孩,是許多父母心中的痛,也難怪有很多父母為了孩子的幸福不願意下定決心離婚,真的,事務所處理過這麼多離婚及親權的案子,有時候離婚才是問題複雜的開始。 那麼...

會面交往 在 黃靖芸律師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03 00:29:42

#家事法律小知識時間  遭受 #家暴,#保護令內容有哪些,可以請求 #離婚嗎?  在家庭暴力事件中,大家應該最常聽到「#聲請保護令」、「#離婚訴訟」和「#親權爭取」等相關的詞彙。家暴往往會引起嚴重的家庭及婚姻的問題,也讓家暴的受害者不得不尋求相關協助,或是訴請離婚。  今天就要來向大家介...

  • 會面交往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03 17:53:35
    有 417 人按讚

    法院判決通常是寫某人要給某人多少錢,
    不過有些事情就不是給錢的問題,
    比如:
    漏水,那就是某人應該容忍某人進去修繕。
    會面交往,就是爸爸什麼時候可以去帶小孩,媽媽要配合。
    這種就是「行為或不行為」的訴訟,
    如果判決確定,當事人還是要遵守法院判決,
    該配合的就是要配合。

    那如果不配合呢?
    執行處可以課予怠金,就是罰錢的意思,
    可是這年頭執行處也是很保守,
    像會面交往,
    如果媽媽一直說小孩不願意跟爸爸出去,
    那執行處也是要尊重小孩意願。

    不過如果爸爸已經證明
    小孩不是怕跟爸爸出去,
    而是害怕媽媽失望,特別是那個衝突場面,
    那執行處還是會要求媽媽配合,
    不配合,就是罰錢了。

    我手上剛談成的兩個案子,
    一個很順利,爸爸也看到小孩了,
    一個媽媽就是一直不配合,一直說小孩怕爸爸,
    (這個媽媽,這裡面最不成熟的就是你啊!)
    最後執行處只能開罰5萬元,
    有一次就有兩次,無三不成禮,
    一個月兩次探視都不配合,罰兩次就10萬元,
    不知道媽媽可以堅持到什麼程度。

    #小孩不是你的私人物品
    #他有爸爸的
    #意志力跟金錢的拉扯

  • 會面交往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26 16:47:23
    有 219 人按讚

    子女是父母的至寶,即便離婚了,不管對哪一方來說,都依然是自己心頭上的一塊肉🥺

    就算親權給了對方,由對方來扶養小孩,但和子女間的親情絕不會因此而斷絕,為維繫與孩子間的親情,在離婚時會和對方約定好會面交往的探視方案,但若碰到對方惡意妨礙探視小孩時,該怎麼辦呢?

    如果說你是行使親權的一方,碰到對方不願支付扶養費時又該怎麼辦呢?

    為了解答大家心中的疑惑,於是本週六,娘子軍邀請到了可道律師事務所的合夥律師-陳庭琪律師分享給大家「子女扶養費與會面交往重點大解析」!

    課程大綱:
    1️⃣要怎麼向對方請求小孩的扶養費
    -有哪些方式(協議、法院調解、法院裁判)
    -法院定扶養費的標準
    -如何提高扶養費數額
    -對方不給扶養費怎麼辦

    2️⃣孩子是我生的,憑什麼不讓我看小孩
    -各式探視方案大解析
    -對方無故拒絕探視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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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8/28(六)上午11: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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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也會準備回放影片提供學員課後觀看!

  • 會面交往 在 陳政宏律師-不可不知的法律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26 12:52:56
    有 1 人按讚

    探視權如何酌定?若對方不給探視該如何處理?

    一、探視權酌定

    探視權若是在協議離婚的情況下,多半會對於未成年子女如何探視做約定。若是裁判離婚,法院對於探視權的行使也會再開庭的時候加以詢問,對於會面交往方式為裁定。

    二、一般會面交往方式參考法院判決如下

    (一)非會面式交往:

    上訴人於不妨害子女之學業及生活作息範圍內,得每週2次以電話、Line、網路視訊等方式與子女聯絡交往;於會面交往期間,得為贈送禮物、交換相片、拍照等行為。

    (二)會面交往(平日探視):

    1.上訴人得於每月第2、4週之週六上午9時起至週日下午5時止,與甲○○會面、偕同出遊、並得同住。

    2.寒暑假期間:

    (1)寒假:除平日會面交往外,上訴人得增加5日之同住期間,得連續或分次為之,由兩造自行協議,如無法協議,則自寒假第3日起算。

    (2)暑假:除平日會面交往外,上訴人得增加20日之同住期間,得連續或分次為之,由兩造自行協議,如無法協議,則自7月3日起算。

    (3)接送方式:由上訴人至被上訴人住家樓下接送甲○○,兩造亦可自行約定。

    (三)節日探視:

    1.農曆春節期間(不適用平日探視時間):上訴人得於偶數年(即民國110年起)除夕上午9時至年初二下午5時,及奇數年(即民國109年起)年初三上午9時至初五下午5時與甲○○會面交往及共同生活。上開期間如與平日探視或寒假期間重疊,不另補足。

    2.甲○○每年生日(0月0日)由兩造共同安排慶祝方式,若協議不成,則由兩造分別與子女同住或會面交往期間分別慶祝。

    三、若對方不給探視或不履行約定該如何處理?

    如果探視屢遭對方阻礙妨礙可以採取方式為

    (一)聲請改定親權人:此時可以主張對方妨礙探視權之行使,可能對於子女發展不利。

    (二)依照家事事件法,聲請法院調查,並做履行勸告。或聲請法院強制執行,進行罰款。

  • 會面交往 在 斜槓主婦律師娘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10-14 22:04:39

    「雖然法院已經裁定我可以看小孩的時間,對方還是不讓我看小孩,律師說我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可是對方還是屢次不履行,我還能怎麼辦呢?」

    離婚後看不到小孩,是許多父母心中的痛,也難怪有很多父母為了孩子的幸福不願意下定決心離婚,真的,事務所處理過這麼多離婚及親權的案子,有時候離婚才是問題複雜的開始。

    那麼來跟大家分享一下,如果離婚後,不是主要照顧者的一方,被阻饒探視的話,可以怎麼主張權利呢?

    首先,你可以向家事法庭聲請會面交往的裁定。

    會面交往,就是所謂的探視權。一般來說,法院最常判的是,一個月有兩個週末可以過夜,寒暑假可以增加探視的日數,不過,孩子如果還小,有可能會先從漸進式的會面交往開始,不見得會裁定過夜。

    法院的裁定下來以後,如果對方不遵守,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一般來說,法院會先通知對方改善,如果再不遵守,也有可能會罰款。

    此外,如果對方總是不遵守法院強制執行的命令,最近律師娘有看到一則法院的判決,是針對多次故意阻饒對方探視,探視方向任親權的一方請求侵害身份法益的損害賠償案例,在這個案例中,法院判定阻饒探視的一方要賠償他方15萬元。

    最後,如果對方故意將名下財產脫產,導致罰款跟賠償都無法強制執行,其實嚴重的阻饒探視也是改定親權的一個理由喔!

    律師娘其實也可以理解,離婚時,雙方有時處於撕裂的狀態,很容易把小孩子拿來當作報復的籌碼。

    但是,如果孩子可以在友善父母的合作下,好好的成長,有著健全的身心,這才是我們為人父母最成熟的表現,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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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會面交往 在 影響力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8-07-05 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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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子女的權益為主,可以這樣安排會面交往】

    本集簡介:如果父母離婚後孩子跟媽媽住,就無法再看到爸爸了嗎?
    非親權的一方可以有多少時間與子女會面交往呢?
    寒暑假時想帶孩子出國去玩是否也可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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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存富目前為可道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經常在臉書粉絲專頁「不動產律師貼心話」上分享有關不動產的法律知識,保障民眾買賣房屋的權益。此外,吳存富也多次在News98 九八新聞台 【午後靜話題】節目中分享各種法律知識的經驗,更著有《別讓買房變成你的惡夢》、《別讓離婚拖垮你的人生》兩本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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