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新北社會住宅資格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新北社會住宅資格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新北社會住宅資格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新北社會住宅資格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楊靜宇,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依據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14條,社會住宅之經營管理者辦理出租時,應通知社會住宅之承租人限期繳交二個月房屋租金總額之保證金及第一個月租金,雙方應簽訂租賃契約,並經公證後通知承租人進住。 事實上,市府在社宅租賃契約中另做硬性規定,承租戶須覓得連帶保證人,且...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91的網紅陳儀君,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新店央北社會住宅社會福利設施空間研商」 會勘紀錄 時間:108年10月9日(星期三)上午10時整 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央北二路及央北三路交叉口 主持人:陳議員儀君 一、 有關今日央北社會住宅之社福空間會勘,會中相關團體針對新北市城鄉局相關招租期程及優先戶資格認定問題已請城鄉局初步說明。 二...

新北社會住宅資格 在 新北市議員 劉哲彰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5-03 20: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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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北社會住宅資格 在 楊靜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4-23 08: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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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14條,社會住宅之經營管理者辦理出租時,應通知社會住宅之承租人限期繳交二個月房屋租金總額之保證金及第一個月租金,雙方應簽訂租賃契約,並經公證後通知承租人進住。

    事實上,市府在社宅租賃契約中另做硬性規定,承租戶須覓得連帶保證人,且願負連帶賠償責任,才能完成最終租賃合約簽訂程序。若找不到連帶保證人,3年租期,就必須一次繳清未來3年的租金始能入住,以社宅月租10,000元為例,沒有連帶保證人擔保,則應先繳清3年36個月的36萬元租金,否則即喪失承租資格。

    經靜宇向市府反映承租戶的心聲,但市府仍堅持連帶保證人制,只是新增另一個選項,那就是3年約可改成一年一約,且免覓連帶保證人,及免預繳全租期租金,但租賃契約公證費用,由原本承租鳥與市府各分擔二分之一的作法,全轉由承租戶自行吸收負擔!

    舉例來說,一般社宅公證費約9,000元,3年一約,在承租戶與市府各付4,500元情況下,承租戶再續約3年,6年下來只要支付9,000元公證費;改一年一簽,又全由租戶支付公證費,承租6年,則需花費54,000元公證費,又是平增弱勢者的經濟負荷,絲毫不見對弱勢民眾權益的保護與協助。

    無可諱言,目前社宅積欠租金金額達950多萬元,本應追討以確保公產的有效運用;但站在照顧弱勢立場,市府更要有積極作為,全面了解承租戶欠租的原因,針對惡意欠租者應縮短不續約、解約的行政作業流程與時間展現公權力;至於非惡意欠租者,必結合社政單位提供分期繳款,或其他的生活補助。

    出租社宅存在的目的就是照顧弱勢民眾居住問題,落實居住正義,然而市府高舉居住正義之旗,本應對財務能力不足者,以及無屋可住者伸出援手,實際上卻是壓榨、欺凌承租社宅的弱勢民眾,對照鄰近的新北市與桃園市社宅皆無此苛刻規定,益顯台北市政府的冷酷、冷血。市府應回歸台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取消承租社宅須覓連帶保證人,及預繳全租期租金的劣規,其次,維持公證費由承租人與市府各分擔二分之一的既有規定,以落實弱勢民眾的居住正義!!


    相關報導:

    [自由時報]北市社宅連帶保證人制挨批嚴苛! 都發局:可改1年1約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508339

    [TVBS] 「當我住豪宅?」台北社宅需保證人 找嘸先繳38個月租金
    https://news.tvbs.com.tw/life/1497450
    https://youtu.be/DCtw1a2zLZc

    [聯合新聞網] 須一次繳清78萬租金? 議員轟:社會宅租約刁難、離民意遠
    https://house.udn.com/house/story/5886/5406834

    [中國時報] 北市社宅繳清3年租金挨批 都發局:改採一年一約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422005527-260405?chdtv

  • 新北社會住宅資格 在 新北市議員 劉哲彰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12-09 09: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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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店央北青社宅出租 開始受理收件囉! 🏠

    哲彰認為😉#社會住宅 對於年輕人很 #重要,央北社宅開闢完成後,享有捷運的 #便捷交通🚈,且生活機能完善!會吸引很多年輕朋友進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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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期程:
    (1)受理申請:108年12月9日-109年1月3日。
    (2)抽籤日期:另於新北市城鄉發展局網站公告。

    ◎申請資格:
    ✔年滿20歲(含)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
    ✔設籍或就學或就業於本市
    ✔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人戶籍內之直系親屬,於新北市、台北市 、基隆市、桃園市名下均無自有住宅
    ✔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人戶籍內之直系親屬,每戶家庭年所得在124萬元以下及平均每人每月所得在51,331元以下

    ◎位置:位於新北市新店區央北二路與央北三路口,鄰近即將通車的捷運十四張站。

    ◎房型:套房(約11.5坪),共691戶;2房(約21坪、23坪及24.5坪),共186戶;3房(約28.5坪),共49戶

    ◎租金:目前租金 一般戶均低於市價 8 折以下,優先戶、弱勢戶為市價 64 折以下, 租金均包含家具及管理費 。租金每月7,400元起,一般戶每月9,200元起。

    ◎申請方式:開放受理申請可透過線上申請、 或至各公所領取申請文件並送件 ,或以郵寄方式或親自至新北市政府 1 樓青年住宅諮詢服務專區辦理(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 1 段 161 號 1 樓住宅發展科、專線: 02 29603456 轉分機 7274、7277

    ☞公告連結:https://tinyurl.com/y4658pgp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網頁:http://www.planning.ntpc.gov.tw/

    🧡 新北市議員 劉哲彰 關心您 🧡

    #老者安之、青年居之、少者懷之
    #鄰近捷運小碧潭站及捷運環狀線十四張站

  • 新北社會住宅資格 在 新北市議員 劉哲彰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12-09 09: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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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店央北青社宅出租 開始受理收件囉! 🏠

    哲彰認為😉#社會住宅 對於年輕人很 #重要,央北社宅開闢完成後,享有捷運的 #便捷交通🚈,且生活機能完善!會吸引很多年輕朋友進駐🙆‍♀

    想申請新店央北青社宅的朋友們,可以準備申請資料!

    ◎辦理期程:
    (1)受理申請:108年12月9日-109年1月3日。
    (2)抽籤日期:另於新北市城鄉發展局網站公告。

    ◎申請資格:
    ✔年滿20歲(含)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
    ✔設籍或就學或就業於本市
    ✔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人戶籍內之直系親屬,於新北市、台北市 、基隆市、桃園市名下均無自有住宅
    ✔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人戶籍內之直系親屬,每戶家庭年所得在124萬元以下及平均每人每月所得在51,331元以下

    ◎位置:位於新北市新店區央北二路與央北三路口,鄰近即將通車的捷運十四張站。

    ◎房型:套房(約11.5坪),共691戶;2房(約21坪、23坪及24.5坪),共186戶;3房(約28.5坪),共49戶

    ◎租金:目前租金 一般戶均低於市價 8 折以下,優先戶、弱勢戶為市價 64 折以下, 租金均包含家具及管理費 。租金每月7,400元起,一般戶每月9,200元起。

    ◎申請方式:開放受理申請可透過線上申請、 或至各公所領取申請文件並送件 ,或以郵寄方式或親自至新北市政府 1 樓青年住宅諮詢服務專區辦理(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 1 段 161 號 1 樓住宅發展科、專線: 02 29603456 轉分機 7274、7277

    ☞公告連結:https://tinyurl.com/y4658pgp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網頁:http://www.planning.ntpc.gov.tw/

    🧡 新北市議員 劉哲彰 關心您 🧡

    #老者安之、青年居之、少者懷之
    #鄰近捷運小碧潭站及捷運環狀線十四張站

  • 新北社會住宅資格 在 陳儀君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9-10-17 09:42:38

    「新店央北社會住宅社會福利設施空間研商」
    會勘紀錄

    時間:108年10月9日(星期三)上午10時整
    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央北二路及央北三路交叉口
    主持人:陳議員儀君

    一、 有關今日央北社會住宅之社福空間會勘,會中相關團體針對新北市城鄉局相關招租期程及優先戶資格認定問題已請城鄉局初步說明。

    二、 目前本案共留設五戶店鋪,店面租金上的訂定城鄉局目前尚在研議討論中,完工驗收完畢時間預計在明年五月完成,標租公告及相關資訊會在六月至七月間在城鄉局網站上公告,區公所也會備齊相關資料供民眾查詢知悉。

    三、 會中相關團體要求,設立庇護工場並希望城鄉局訂定租金優惠部分,已請城鄉局參考。

    四、 有關一樓小作所空間,相關團體要求規劃設立日間照護場所等議題,社會局允諾彙整相關團體意見,以納入後續營運規劃,將另安排時間與相關團體及議員再行召會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