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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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454的網紅蔣根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好友,晚安!買賣不動產以前,先來查查建物有無違規增建,增加自己的保障,何樂而不為呢?7月10日起,市府每月會在拆除大隊網站公告違規建案資訊,期望能夠減少市民朋友購屋日後產生的糾紛! 拆除大隊李冠德隊長指出,剛領到使用執照的建築物,市府會依規定,自領照日起2個月到5個月內派員到場複查,只要發現有...

  • 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 在 蔣根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7-11 18: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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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友,晚安!買賣不動產以前,先來查查建物有無違規增建,增加自己的保障,何樂而不為呢?7月10日起,市府每月會在拆除大隊網站公告違規建案資訊,期望能夠減少市民朋友購屋日後產生的糾紛!

    拆除大隊李冠德隊長指出,剛領到使用執照的建築物,市府會依規定,自領照日起2個月到5個月內派員到場複查,只要發現有二次施工情形,就會依「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規定依序排拆,若發現違建正在施工,會依規定即報即拆;另外,案件改善或拆除後,市府也會隨時派員複查,避免違建死灰復燃。

    為了居家公共安全及市民好友們權益,拆除大隊網站往後將如期揭露每月公布新領得使用執照的建案中,複查後有二次施工的處所資料。建案二次施工的行為包括陽台外推、夾層、天井等違章建築,這些行為都有居住安全的疑慮,請好友們購屋前後都要特別注意,避免不熟悉法令而觸法喔!當然,如果您和親友有需要諮詢的法律問題,也請不要客氣,隨時聯絡根煌的服務專線,讓熱心的義務律師為您盡一點力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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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 在 馮光遠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5-08-06 10: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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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給新北市長朱立倫以及三位副市長的公開信】

    我在淡水竹圍曾經掛有一塊廣告招牌(如圖),是我跟新科市議員何博文的合照。

    博文與我是中國時報(余老先生時期)的老同事,這張照片是今年年初拍的。

    廣告掛出去之後,發生了幾件不太愉快的事。

    首先,新北市政府通知廣告公司,說這塊廣告違反環保法,要我們拆除。

    我聽了,只是淡淡地跟廣告公司說,記下下達這個指令的新北市市府官員職稱、姓名,我保證他「二上」,即是,上新聞、上法院。

    新北市政府裡的人聽了,應該是開會之後,慶幸還好沒有拆。

    可是7月31日,我因為不─忍─老─友─何─博─文─被─黨─內─少─數─人─攻─訐,自行拆下這個廣告(如圖),其中內幕,這兩天另外跟大家報告。

    然後是,租我廣告牆的黃先生,被檢舉屋頂有違建,要拆。

    拆違建的公文是新北市違建拆除大隊大隊長馮兆麟發的。

    說頂樓的違建面積為50平方公尺,這數字應該是用目測的,因為市府沒有人上去過。

    屋主黃先生說,那其實是一個做來幫頂樓冷氣設備遮蔽陽光雨水的遮棚,已經存在十年以上了。

    在我沒有參選新北市第一選區的立法委員前,黃先生的廣告牆以及頂樓遮棚,從來沒有被質疑過。

    可是自從我跟何博文的廣告拉起來之後,黃先生已經屢次被新北市官府查這查那的,他有點不勝其擾。

    8月4日(二),新北市政府在大樓一樓外面,貼了一張限令時間內自行拆除的公文,我想,是跟新北市長朱立倫,以及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陳伸賢、高宗正請教的時候了。

    是這樣的:

    1. 拆除公文裡的「違建」面積,我自己上去量過了,鐵板面積應為10.95平方公尺(如圖),而不是你們說的50平方公尺(官人,差五倍耶,饒了我們吧),就算要拆,也拆不到那麼多,此時,是不是要額外拆他個39.05平方公尺合法的建物,以求達到官府要求?

    2. 根據「新北市合法建築物增設一定規模以下構造物處理要點」,黃先生頂樓的「違建」屬於第二條第(四)項的「露天空調設備」,得免於查報。

    3. 再根據要點的附表,在屋頂平台的露天空調設備,只要取得頂樓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是可以不拆的,黃先生就是屋主啊。

    4. 好吧,再根據「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像黃先生所屬建物頂樓的這個冷氣機遮棚,應該是分類到D類的「一般性案件」,當然,如果因為是我馮光遠的競選廣告掛在這棟樓的牆面,因此被列入A類「優先拆除」,或B類「政策性案件」,那我也只有跟黃先生說對不起了,誰要他竟然敢支持像我這樣批判國民黨的公民。

    結論:

    國民黨的行政不公,向來是這個黨的招牌商標,長久以來,人民對於國民黨政府,似乎就只有行賄一法以求「花錢消災」,朱立倫市長,你在這方面的紀錄尤其出色(見圖)。

    所以,朱立倫市長以及三位副市長,我現在鄭重的請教你們,如果一個像這樣的頂樓遮棚(新北市相信有數以萬計這類遮棚)想要不被拆,我其實很願意(痛苦地)打破我的原則,代替租我牆面的業主,跟你領導下的新北市政府少數相關官員「意思、意思」一下,不過我沒有做過這種事,所以呢,請你告訴我,這類的「意思、意思」,應該不會動用到許志堅規格的金條、名錶吧?可是就算是現金,大概要多少呢?

    黑箱作業,一向也是你們國民黨的專長,可是這次,是不是在「意思、意思」這件事情上,你們勇敢地打破黑箱,讓價碼公開,也使得人民有所適從,這其實也是功德一件啊(流淚中~~~)。

    【補充】

    文章反應熱烈,突然想到,請大家幫我估一個數字,像這樣規模的「意思,意思」,大概會是多少呢?

    我相信很多
    A. 做生意的
    B. 比較有經驗的
    C. 好管閒事的
    D. 真正想幫我脫困的
    E. 剛被情侶甩掉反正沒有什麼事做的
    F. 才繳過規費心有不甘的
    U. 被今年太陽曬得腦袋壞去的
    C. 做頂樓加蓋的
    K. 非常有意思、有意思的鄉民們

    提供出來的數字,加以整理之後,也許我們會知道國民黨治理下的新北市,公正的價碼是多少。
    大家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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