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新北市身心障礙住院看護補助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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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北市身心障礙住院看護補助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5-17 19: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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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疫情重點【新增333例本土病例,包括台北市158例、新北市148例;亞東醫院爆院內群聚,緊急降載院內醫療量能;雙北市明起高中職以下學校停課;國門將再度關閉,19日起暫停非本國籍人士入境、轉機】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7日)再召開記者會宣布,新增335例COVID-19(又稱新冠肺炎、武漢肺炎)確診案例,其中333例為本土個案,包含台北茶藝館155例、具萬華活動史86例、南部進香團6例、獅子會群聚5例、宜蘭遊藝場3例,剩餘78例持續疫調、尋找群聚關聯中。

    此外,位於新北市板橋區的亞東醫院今爆出院內群聚感染,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院內有8個病患、1個看護確診,相關接觸的醫護人員目前採檢陰性。除了亞東醫院之外,北部某區域醫院也有4位護理師確診,加上三軍總醫院1名醫護人員參與進香團確診,目前共5名醫護確診。

    而疫情發展迅速,目前確診人數最多的台北市與新北市,兩市市長今早上共同做出決定,明(18日)起高中職以下學生停課至5月28日止,包括高中到國小、幼兒園、安親班、補習班與托嬰場所等,暫停上課,以阻止疫情快速傳播的可能,台北市長柯文哲甚至提出「自動自發封城」的構想,並要求教育部也趕緊研擬大學停課的可能。

    此外台灣國門再度關閉,疫情指揮中心表示,鑒於國際及國內疫情升溫,自5月19日零時起到6月18日止,暫停非本國籍人士入境,包括來台轉機也暫停。

    ■新增333例本土案例,其中306例來自雙北

    今日新增的333例本土案例中,有189例女性、144例男性,年齡介於未滿5歲到90多歲,發病日/採檢日則介於5月5日~16日。確診個案集中在雙北,台北市158例中以萬華區89例最多;新北市148例中,板橋區41例最多,其他個案則分布於桃園市10例、基隆市6例、彰化縣5例、台中市與宜蘭縣各2例、新竹縣及苗栗縣各1例。短短3天,本土案例已有719例。 (今日新增確診案例分布,請見圖表一)

    而昨(16日)確診個案中,其一個案的最早發病日定為4月6日,指揮中心發言人、疾病管制署副署長莊人祥今日澄清,表示此案6日的上呼吸道症狀可能是其他病毒引起,根據個案自身描述,加上病毒核酸PCR、血清抗體結果,將發病日改為5月14日。

    目前針對確診個案的足跡公布,指揮中心已授權給各縣市政府宣布,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部長陳時中表示,為了加強中央地方的溝通,每天上午10點前,地方政府都會跟中央回報確診者足跡疫調狀況;11點前,中央會彙整放上疾管署網站,提供大家查詢。

    羅一鈞表示,台北市4個快篩站,截至昨天共篩檢了2,274人,陽性則有245人,陽性率達10.8%。

    由於這一波疫情幾乎都集中在雙北,萬華區確診人數最多,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表示,萬華地區的確診者多數屬於中高年齡者,雖然個案病況變化中,但就過去的狀況相比,病況較嚴重、使用呼吸器、住在加護病房的比例增加。

    張上淳說,目前仍有568人住院治療中有41例重症,包括嚴重肺炎、呼吸窘迫症狀,其中15例在加護病房,15例有13例使用呼吸器、2例使用到葉克膜。

    ■ 雙北廣設篩檢站,指揮中心協調醫師公會投入人力

    北市除了原本的四處篩檢站外,今再成立萬華專案的第五個篩檢站,位於萬華區的青草廣場 (艋舺大道及西園路口),將由三軍總醫院的醫護人員負責現場篩檢。新北市今天也趕緊成立社區篩檢站,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因疫情上升的速度太快,原本預計下午兩點要在新北市立聯合醫院板橋院區開設社區篩檢站,並發放200個號碼牌,但一早就出現排隊篩檢人潮,且年紀大都為年長者,因此新北市衛生局避免民眾群聚,提前發放號碼,不到中午12點已發放完畢。此外,新北市今天增加17家篩檢醫院,每天提供300個篩檢名額。(雙北篩檢站與採檢醫院,請見圖表二、三)

    今日指揮中心也與醫師公會、各協會討論醫療人力與廣設社區篩檢站的可能性,陳時中表示,討論的內容包含召集更多醫療人力做社區篩檢、醫院採檢,同時也討論如何保全醫院量能、醫院降載部分也需要共同指引,避免少數醫院衝量,最後則是集中檢疫所進出的狀況如何安排、建立窗口等。

    台北市醫師公會常務理事、耳鼻喉科診所醫師洪德仁表示,除了台北市開第一槍進行快篩之外,新北、宜蘭也開始陸續設置快篩站,「目前看到的狀況是,快篩出來的結果,與PCR的結果一致性很高,」代表快篩的效果很好,而為了保留醫院量能,醫師公會也開始協調基層醫師,加入協助快篩的行列。洪德仁也表示,今天上午耳鼻喉科醫學會有300多位醫師已表示願意投入第一線,協助社區進行快篩。

    除了快篩,未來也有一大部分的確診民眾,屬於輕症、無症狀,將會進入集中檢疫所,這部分也會需要基層醫師作為人力幫忙。等疫苗開始陸續到貨,疫苗也可以在診所、衛生所接種,開拓更多接種點。

    ■亞東醫院爆發院內感染,已有6間醫院收治病患後才發現確診

    目前疫情嚴重,許多確診者輕症或無症狀,第一時間因不知道自己確診,而前往醫院,若收治在一般病房,防護措施、警覺心就不如負壓隔離病房狀況,讓醫護被感染的風險也增高許多。

    羅一鈞表示,至今已有6間醫院,出現確診民眾前往就醫,收治後才確診轉往負壓隔離病房的狀況。他也證實,今日爆發亞東醫院院內感染,一共有8名病患、1名看護確診,有接觸的醫護人員皆隔離中,一採都是陰性,今日還會再做一次採檢。這9名院內感染的確診者中,最早發病的指標個案(案1375),由於可以在走廊上活動,感染給同一病室或鄰近病室的病人。

    亞東醫院表示,5月10日由急診收治一名新北市居民,診斷為慢性氣管炎急性發作,住院後於12日開始發燒,13日詢問家屬得知病人曾出入萬華茶藝館,立即進行病毒核酸PCR篩檢,隔日確診後轉入負壓隔離病房。自14日起開始匡列所有相關接觸者,累積已有70名醫護人員匡列採檢,全數陰性,今日會進行二採。

    目前確診的8名病患、1名看護,有8人在同一樓層3個病室,1人在急診隔壁床而被感染。亞東醫院針對院內感染,採取緊急措施,包含門診降載、非緊急醫療延後看診檢查、住院病人只出不進,僅收治急診進入的急重症患者,且住院前都需進行採檢、擴大急診戶外工作區、擴大已住院病人採檢、感染區域加派醫護人員進駐支援,另外高風險區域的醫護5~7天將定期採檢等措施。

    ■多家醫院暫停已預約的自費、公費疫苗,保留疫苗給醫護人員接種

    今日多家醫院都暫停已經預約的自費、公費疫苗施打,如國泰醫院宣布,5月18日之後僅提供醫護人員接種,馬偕、長庚等醫院也都陸續公布。因為公布臨時,傳出有醫護預約但無法接種的狀況。莊人祥表示,截至16日,累計接種人數已達19萬人。

    機組員疫苗接種計畫也在今天中午暫停。指揮中心副指揮官、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目前兩家國籍航空機組員的接種率,長榮前艙機組員接種率46%、後艙30%;華航前艙47%、後艙36%。

    對此,陳時中表示,可能是明天各醫院計算接種疫苗的數目沒有送好,導致沒有如期配送,明天中央將會配送4萬劑疫苗給各地方衛生局。他強調,目前不會更改調整公費接種的順序和政策,「因為很快會有下一批疫苗,陸續都會進來,我們贊成先給一線照顧者、接觸者接種,但是不會把公費順序破壞掉。」

    ■疫情發展:雙北之外,彰化、宜蘭也是熱區,呼籲有症狀者、有接觸史再去採檢

    針對目前疫情狀況,除了雙北之外,彰化、宜蘭也有較多病例,張上淳形容,這是全台社區的大群聚事件,一條傳播鏈在各地被偵測。而陳時中也補充,目前也有幾個縣市有較多確診者,包括彰化、宜蘭。

    今日彰化有5人確診,他表示,彰化的匡列範圍非常大,目前確診個案也都有關連,透過大規模匡列採檢,應可將病例控制在一定範圍內。宜蘭則有羅東銀河遊藝場與礁溪兩個區域。陳時中說,礁溪也是遊藝場相關企業,但目前礁溪的員工都沒有染疫,相對風險較低,染疫的都是顧客,也沒有在社區停留。

    陳時中也呼籲,希望有症狀者、有接觸史者,再到篩檢站去採檢,若有症狀者,希望現場可以安排綠色通道提供採檢,若沒有症狀也沒有接觸史,就請不要到現場擠壓到真正有需求者的資源。

    ■柯文哲呼籲「自動自發封城」、 新北公布感染熱區

    根據北市的統計,昨天在4個篩檢站總計有1130人、113例確診,陽性率有10%,台北市長柯文哲坦言,當今日確診比昨日更高時,就必須採取更高層級的防疫措施,否則感染人數上升太快會壓垮醫療,他呼籲民眾「自動自發的封城」,沒有必要就別外出,只要感染人數獲得控制,以台灣的醫療水準一定可以控制疫情。此外,北市並宣佈台北市的夾娃娃機店,自動選物販賣機店,因無人管理,將全面關閉,另外桌遊店、釣蝦場、餐飲附設卡拉OK店等人潮容易聚集的場所也全面關閉。

    新北市今天下午公布自諾富特群聚事件以來,在新北市出現的本土個案染疫熱區,其中板橋多達94例、三重44例、中和41例、永和36例、土城31例、新莊29例、蘆洲23例。侯友宜強硬表示,在新北市內,只要不戴口罩立刻拍照存證開罰,現在已經不是宣導期,此外只要店家沒有做到室內梅花座、五人以下等防疫措施立刻開罰,而且會越罰越重,呼籲市民一定要配合。

    ■雙北宣布18日起高中以下全面停課至5月28日

    由於今日確診人數再破新高紀錄,台北市158例、新北市148例,雙北市長上午宣布從明日起高中職以下學生停課至5月28日止,包括高中、國中、國小、幼兒園、安親班、補習班與托嬰場所等,台北市長柯文哲與新北市長侯友宜都坦言,疫情不斷升高,必須加強管制的力道。

    柯文哲強調,總計台北市有33萬4293名學生受影響,呼籲學生們停課在家不要到處趴趴走,減少群聚與傳播的機會,並在這段時間把染病的個案區隔治療,依照公衛的推算可以預測個案會再攀升,能改變這個趨勢要靠國民素質,「沒事不要外出、外出不要吃東西、非民生必需品的店家關閉」,並呼籲教育部讓雙北的大學也停課減少群聚傳染機會。

    侯友宜更是指出,原本昨天就想要全面停課,但考量很多學生把資料和書籍都放在學校,也讓教師有充分的準備時間,所以今日看到確診個案數再攀升後,才決定與北市長討論後共同宣布停課的決定。

    雙北市宣布停課後,雙薪家庭或沒辦法照顧孩童的,可以依規定申請家庭照顧假,個別需求可以協調幼兒園專案來協助,公部門來補助鐘點費,學校教職員還是要上班,但可以居家辦公或遠距教學,北市估計,零到6歲約有1萬2000名幼童。北市呼籲企業主必須給予不給薪的家庭照顧假,並不能影響考績,違者處2萬到30萬元不等罰鍰,將會從嚴認定不遵守的企業並考慮提高罰則:

    1、防疫照顧假:對象為需要照顧12歲以下學童、國高中身心障礙子女者,不支薪,若雇主違反勞基法相關規定,可開罰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2、防疫隔離假:對象為受隔離、檢疫者及其照顧者,不支薪,若雇主違反防疫條例第16條,可開罰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3、家庭照顧假:對象為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之受僱者,不支薪,若雇主違反工作平等法,可開罰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國門再度關閉, 5月19日起暫停外籍人士入境、旅客來台轉機

    原本今年3月1日,指揮中心恢復入境條件、開放旅客來台轉機,但由於近日疫情急速攀升,今宣布5月19日零時起,未持有我國居留證的非本國籍人士將暫緩入境,旅客來台轉機也將暫停,國門再次關閉。

    陳時中表示,雖然這幾天的境外移入個案較少,但仍會影響檢疫量能,因此做此決定,同時也暫停旅客來台轉機。緊急、人道考量,可經由專案許可作為例外。

    (文/陳潔、嚴文廷;圖表/柯皓翔、江世民、戴淨妍;攝影/鄭宇辰、楊子磊、蔡耀徵)

    #延伸閱讀
    【清院不封院、防疫更細緻,從SARS到COVID-19,和平醫院為何仍是台灣疫情關鍵槓桿?】https://bit.ly/33MSDmM
    【疫苗進行式:COVID-19全球疫苗接種即時追蹤】https://bit.ly/3swCbkE

    #報導者 #COVID19 #武漢肺炎 #新冠肺炎 #萬華 #板橋 #亞東醫院 #院內感染 #社區感染 #雙北 #停課

  • 新北市身心障礙住院看護補助 在 余秀芷sleeve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7-10-30 14: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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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心障礙權利公約國家報告國家審查會議共同聲明

    我們不是障礙者, 我們是人,但我們沒有人權,是政府失能把我們變成障礙者!
    We are not disabilities. We are persons.
    We do not have human rights because the government disabled us.
    我是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New Vitality Independent Living Associationa ,Taipei )專案經理林君潔(Chun Chieh Lin),今天代表17個團體協力完成的平行報告提出幾項回應。
    1、CRPD 2014年內國法化至今政府毫無積極作為,從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的基層公務人員缺乏身心障礙者權利的理解,到現在還是認為我們是浪費社會資源的負擔、是個人與家庭的責任、是慈善給予的對象。雖然國家象徵性地做了法規檢視工作,但未有後續改善措施,許多歧視及不平等待遇,依然暗藏於行政處分、服務契約、計畫或地方自治法規未被檢討。如:(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獎勵補助保險業者提供微型保單給身心障礙者,造成身心障礙者無法擁有和一般人一樣投保及獲賠的權利;(2) 居家照顧服務契約中明定服務員若無法協助障礙者移位時,可以拒絕協助洗澡,而把服務內容改為擦澡;(3) 住宅法第54條有明定保障任何人不得拒絕身心障礙住戶設置無障礙空間之權利,但設置無障礙空間或設施相關補助要點,卻明定申請補助須經過其他住戶一定比例同意方可設置。

    2、由於政府未有積極作為及擬定逐步落實措施與規劃,造成行政單位公務人員對於CRPD理解不足,於施政時依然不斷侵害障礙者的基本人權。在司法體系內,更是只有少數的法官願意引用CRPD,甚至有法官認為引用CRPD作出判決後,將帶來的龐大效應及社會制度的變革,而法官不願意扮演此種促進社會改變的責任,反而對於障礙者人權及歧視採極為保守態度。我們更擔心若法官做出不利判決,成為判例,影響未來其他審判。另外,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第8條不僅賦予身心障礙者尋求救濟之權利,更明定國家提供法律扶助之義務,但至今未見我們政府具體作法出現。

    3、障礙者在台灣即便年滿20歲仍未被視為獨立行使權利的成年個體。為保障障礙者基本人權,需要靠許多社會福利服務支持,但在台灣許多服務設計及補助都決定於家庭經濟或人力狀況,政府實際上僅提供家庭不足之殘補式服務,障礙者因此在社會上無法享有和一般人一樣平等生活的權利。障礙者難有穩定收入,但每一天的生活要花比一般人更多的錢,政府提供的許多服務必須去「高價購買」,造成障礙者個人需求的支持服務難以取得、難以決定自己要過什麼樣的生活,加上這些服務處處充滿著限制,零碎,不符合實際需求。因此我們要求政府不可提供高價額服務,以防在障礙族群中劃分階級產生歧視。服務提供過程應注重個別化設計,長期以來除了忽略各障別之差異與需求之外,在女性障礙者的個別需求部分,更是遭受忽視,導致服務的提供不但對性別不敏感,甚且是對性別不適當的方式。

    4、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第9條明定:「各級政府機關執行公約保障各項身心障礙者人權規定所需之經費,應優先編列,逐步實施。」但近年來許多身心障礙相關服務的預算不增反減,需要高密度服務支持的重度障礙者,依然被行政單位判定應入住機構,不適合居住社區,如此明顯違反公約的處置層出不窮。我國政府長期照顧服務將障礙醫療化,最近又開放讓營利機構、保險業進駐,沒有經濟條件的障礙者更難取得適切的服務。另外,台灣亦卸責讓障礙者自費,用高工時低價位的方式雇用、剝削外勞,且其薪資低於基本工資。 我們在此呼籲政府應編列經費,並提供個別化、可近性、可負擔的服務,並取消自費使用外籍看護的障礙者使用法定服務(例如居家照顧服務及個人助理服務)之資格限制!!!

    5、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雖然有罰則,但具我們所知,幾乎沒有人因為歧視身心障礙者受到懲罰,使得該法律僅有宣示性而沒有強制執行力。政府亦缺乏促進身心障礙者實質平等的政策與計畫。政府對身心障礙權利的落實亦缺乏具體實施及監督辦法,雖然政府設立了行政院層級的「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但該小組兩年來沒有明顯成效因此我們要求,應儘速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以承擔獨立監督之任務。

    6、國家從政策的形成、服務的制定、評估、執行到權利的保障,皆缺乏障礙當事者的參與及監督,各部會委員會障礙者比例過低且障別不多元。而且許多重大決策,都是政府單方面決定,並沒有正式的參與或諮詢程序。



    ~~~~~~~~~~
    朝富發言稿

    大家好,我是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Taiwan Access for All)總幹事許朝富(Jacky Hsu),今天代表17個團體協力完成的平行報告提出幾項回應。

    首先,我國政府仍以慈善/醫療模式,常以「關懷、愛心、服務」的心態面對身心障礙者的議題。而未體認到CRPD「要讓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的基礎上享有權利」的實質意義,
    例如在應提供的基礎無障礙設施服務常見「愛心鈴」、「愛心櫃檯」、「博愛電梯」標示,提供臨時性的友善協助,卻不願意承擔全面無障礙,推動基本人權的責任。甚至,再將無障礙視為少數特殊需求,僅採用設施的1%的比例(例如高鐵席次)或300平方公尺(例如餐廳)的服務規模做設施設置標準,使得常民生活餐廳、旅館、商店等等無障礙淪為口號。新的國家公共建設例如高鐵、桃捷的無障礙輪椅席區甚至低於1%。

    政府不僅無法提出促進平等權利的政策,而且也在決策過程中忽略了身心障礙者的參與。目前除了行政院、各部會及各地方政府之身權小組具有一定比例之身心障礙者代表規定,其他場域並不存在確保身心障礙者參與決策與意見表達之制度性設計,因而政府補助舉辦活動若非直接與身心障礙有關則不會有無障礙規劃與服務;又多數委員代表都是官方選任,忽略長期耕耘與積極建議的聲音,未符合「Nothing about us without us」原則,以及《CRPD》第33條第3段之要求。

    第二,根據CRPD施行法,政府應逐條盤點施行法律與行政命令與CRPD之間之落差,然而此項法規檢視工作僅就文字表面替換,無法有效檢視國內法規與與公約實質不符之處。
    例如我們在參與法規檢視時,多數僅僅針對法規字面上是否有明確拒絕或歧視用語,檢視工作流於形式,並未針對如何保障身心障礙者的權益,及如何擴大參與的軟硬體服務,訂定合理的法條或規範。

    第三,政府對「無障礙」的觀念僅限於物理環境,且對於既有建築物之規範僅包含部分特定建築。
    例如《菸害防制法》所稱的「公共場所」泛指供公眾使用的場所,但障礙者相關法規的「公共場所」卻需逐項討論且限定條件,又侷限於固定建築物。建物之外的其他環境、設施、展覽、服務等等供使用或向公眾開放的場所,並未全面納入法規要求。政府應編訂無障礙規範時,從障礙者的完整生活面向加以分類,並且照顧到不同障礙類型的不同需求。

    我先提以下幾個面向,可以看到政府執行無障礙,似有若無的敷衍態度:

    1.校園無障礙主要仍限制在教學大樓,嚴重忽視身心障礙生平等參與校園生活的權利,最糟糕的是住宿缺乏無障礙規劃,且身心障礙障礙生對於移位機、人力助理等需求,被認為是應自行負擔的個人問題,有些學校甚至要求家人陪同住宿。

    2.由於辦公場所與工廠長期未被納入無障礙法規規範,身心障礙者連進入職場面試都有困難,而且政府辦理或委託辦理補助辦理的職訓班,長期無視障礙者的需求,連基本無障礙環境都沒有,使身心障礙者無法自由參加有興趣的職業技能訓練課程或者在職訓練課程。
    3.戶外休閒與遊憩場所無障礙的相關辦法避重就輕、無法可管。以《都市公園綠地各主要出入口無障礙設施設置原則》為例,僅只規範主要出入口,因此只要有一個出入口為無障礙就算合法。然而,整個公園綠地、動線、其他出入口,或者設於公園的其他休憩設施(例如成人體健設施與兒童遊戲場)等並未完整列入無障礙要求。

    4.手語翻譯只在公共電視有單一時段的手語新聞台,其他電視台僅只於重要新聞現場有提供部分手語翻譯,然而大概只佔畫面1/8的一小角,同時又被新聞台的跑馬燈和各種字幕圖案交錯覆蓋。同時,即時新聞字幕缺乏,毫無口述影像聲道可以使用,嚴重影響視、聽障者閱聽權。電子書,法規並未規範出版業者須使用明盲共用的電子書格式;必須仰賴額外的語音後製軟體,資訊獲取量少、速度慢。

    5. 針對其他設施及服務,我們要求政府必須制訂適用於不同場域特性內涵的無障礙設計規範與指導手冊,並透過定期教育訓練推行於公私立場所。


    第四,政府未體認「合理調整」在落實身心障礙權利的重要性,更未要求雇主或服務提供者有提供合理調整的義務。
    政府於國家報告中坦承我國並未對於「合理調整」有明確定義,竟然未能進一步自我檢視相關法規、提出立/修法改善的期程與計畫。
    雖然現行《身權法》似已帶有一定的合理調整精神,例如:第16條要求各類公、私機關部門在公開辦理考試時,應提供身心障礙者「多元化適性協助」;第30條要求教育主管機關在辦理教育與入學考試時,應依其障礙類別、程度、學習及生活需要,提供各項必需之資源以保障身心障礙者公平合理接受教育之機會與應考條件;第33條也規定,身心障礙者本人或其監護人得以向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以獲得「職務再設計」等個別化與專業化的職業重建服務等。
    然而,身心障礙者在教育或工作場所提出之特別要求,仍經常遭到拒絕。《身權法》並沒有定義「合理調整」之義務範圍及其承擔者、判斷是否「合理」之客觀標準,以及拒絕提供合理調整之罰則。
    根據《CRPD》,合理調整的精神應該擴及落實在教育與工作以外的一切生活面向中,但因為合理調整在台灣仍缺乏法律根據,在現行法規未規範要求時,義務承擔者(duty-bearer)拒絕按照身心障礙者之請求展開協商或提供調整時,不論是透過司法訴訟或是行政申訴,都很難被認定為歧視,特別是就業方面。
    ~~~~~~~~~~

    勝翔發言稿:

    我是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Taiwan Gender Queer Rights Advocacy Alliance Taiwan Gender Queer Rights Advocacy Alliance,TGQRAA ) 秘書長胡勝翔(Nelson Hu),今代表17個團體之平行報告提出幾點回應。

    第一點:我國對於身心障礙者的定義與認識僅限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以至於國家報告統計僅限於此。

    首先,政府對於身心障礙者係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下,經鑑定與評估後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方為法定身心障礙者,持有該手冊(證明)後續才能依據其需求申請各項補助、支持服務。目前身心障礙鑑定與評估系統(ICF)過於僵化,需經六個月穩定在政府指定的區域醫院等級以上穩定就診、回診方能申請身心障礙鑑定。但實務上卻忽略疾病造成的障礙、社會對於障礙者之汙名化等,舉例來說:對於極特殊罕病患者,在此鑑定系統下該疾病已確診並經醫師評估將導致肢體、認知功能快速下降,依然仍需經過六個月觀察方能申請身心障礙鑑定;對於精神疾病患者(社會心理障礙者)而言,在社會極具汙名化情況下,若要穩定回診勢必造成工作上的影響,往往需向職場請假,更甚者身份一旦曝光工作除不保外,政府亦無任何對於此行為採取任何保障,導致精神疾病患者(社會心理障礙者)不願意取得身心障礙手冊;對於多重身份者而言(係指同時擁有性別身份與障礙者身份或同時擁有原住民族身份與障礙者身份的多重身份者),以性少數社會心理障礙者為例,本因性別身份易與原生家庭關係破裂而需在外就業自立,工作本需穩定無法經常請假。若然每個月都請假回診,易導致身份曝光與工作不保,且對於多重身份者而言,並非每一個人都有這麼多時間、財力等成本去取得該手冊(證明)。
    影子報告相似段落

    第二點:無障礙

    政府現行無障礙觀念、設施仍侷限物理環境,其法規也僅包含特含部分特定建築,且僅針對特定障別之障礙者。如精神疾病患者(社會心理障礙者)在政府認知下,其肢體功能「正常」而毋須無障礙,但精神疾病患者(社會心理障礙者)之特殊性在於人與人(社會)之互動產生的障礙,但政府全然僅以外觀作為判斷依據。

    第三點:支持服務需求評估

    政府所提供各項支持服務採取被動式、專家學者本位主義所設計,導致諸多服務未能以障礙者為中心,除了欠缺障礙者之參與外,諸多支持服務未能因應個別化、差異化所調整。以精神疾病患者(社會心理障礙者)為例,現行僅提供專線、社區健康復建中心等被動式、專家式支持服務,且諸多服務並未考量精神疾病患者(社會心理障礙者)的需求,更多服務全然都以常人之邏輯思考,並且去脈絡化地提供服務。如:當精神疾病患者(社會心理障礙者)情緒低落或高漲時,往往被認定是「發病」,卻忽略情緒的原由。政府現行的服務也欠缺更多以障礙者為中心所發展之服務,如同儕支持等。又,現行諸多支持服務需取得法定身心障礙者身份資格,即便精神疾病患者(社會心理障礙者)另有精神衛生法規範政府須提供支持服務,但仍以專家學者為主要設計者,並未考量到精神疾病患者(社會心理障礙者)實際需求。

    第四點: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

    現行各級政府(如行政院、衛福部、各級縣市政府)雖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皆設置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但該小組除了無法處理跨部會(局處)之事務外,其小組定位亦不明,又組成委員皆由該政府所指派(台北市除外)。同時,各部會(局處)首長亦為小組委員,部會(縣市)首長亦為小組召集人,導致部會(縣市)首長不召開會議或僅在不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情況下,無法有效確保該小組發揮保障身心障礙者之功能,且小組委員在政府指派下,全然無障礙者自主參與之精神。另外,專責審議強制住院與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之委員亦由政府指派,雖精神衛生法規定需有病人團體代表,但政府仍以指派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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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北市身心障礙住院看護補助 在 陳鴻源‧愛的行動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5-07-03 11:51:59
    有 156 人按讚


    7/1全國新制上路,新北也增加多項"戶政便民"服務,讓大家生活更便利。太實用了,一定要來用力推推推!!

    戶政服務時間變長!周末也有開喔~
    周一至周五延長服務至8時,週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

    大家知道嗎?現在有很多戶政業務可以"跨縣市辦理"。
    姓名變更登記/出生別變更登記/死亡登記/單獨戶長變更登記/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配賦錯誤更正登記/因性別變更衍生的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變更登記。

    全國首創 新北市才有的跨區服務!!
    出生登記/申請生育獎勵金/身心障礙者租賃房屋租金補貼複查/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傷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65歲以上未滿70歲中低收入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補助...

    連護照都可以跨機關代辦啦!!
    首次護照申請/健保卡遺失/健保卡地址更改......

    這些都是民眾生活上常會遇到的瑣事,實在太好用了,請大家用力分享。

    http://udn.com/…/1029343-%e6%96%b0%e5%8c%976%e9%a0%85%e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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