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新北市申請建築圖說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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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北市申請建築圖說 在 報時光UDNtime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1-09 11: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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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2龍山寺政見發表會】 #兵家必爭之地
        
    龍山寺自清治時期即為艋舺的信仰、政治及軍事武力中心,無論群聚商議或糾紛裁決均常在此舉行,即使後來商業活動漸轉往大稻埕,仍是地方上的文化中心。
       
    國民政府遷臺後,為維持其法統地位,中央民意代表不斷延任,遂形成「萬年國會」,但因有許多委員代表未能來台,加之逐漸病老,缺額日漸增多,1972年政府在順應地方民主要求下,舉行了第一次國民代表及立委委員的增額選舉。
      
    由於同時還合併了省議員與縣市長的選舉,因此龍山寺就成了萬華地區的兵家必爭之地,不但公辦的政見發表會在此舉行,許多私辦的政見演說也插旗於此,許多民眾也積極參與聽講,形成了熱鬧非凡的場面,顯示其地方政治中心的地位從未被拋卻。
       
    「因香火鼎盛而成為群聚之處/讓艋舺龍山寺自古以來就是/欲佔據政治版圖者必爭之地。」摘自《年記|1972 張哲生》* 
     
    #提到萬華就想到龍山寺
    #看盡繁華卻依舊矗立在那   
    #報時光UDNtime
                                     
    日期:1972/12/20
    圖說:台北市國大代表及立法委員候選人的政見發表會,吸引許多民眾前往參加。
    攝影:段雲生
                             
    歷史新聞
                        
    【1972-12-13/聯合報/03版/第三版】
                
    二千餘人聽政見 龍山寺前露天談
    各地候選人‧爭取選民支援
         
    【本報訊】台北市國大代表及立法委員候選人,昨(十二)日晚間分組在萬華龍山寺廣場及城中區福星國小禮堂舉行公辦政見發表會,聽眾踴躍、秩序良好。
    在龍山寺前舉辦的露天政見發表會,聽眾兩千人,他們站了兩個小時,聽候選人暢談抱負。在這場政見發言的立法委員候選人是丁守真、李東輝、李志鵬、蔡萬財、舒子寬及國大代表候選人邱長成、陳丸福、黃天福、李鉎源。
    丁守真認為,近年來政治經濟各方面雖有長足進步,但尚待改進之處很多。他說,如果他當選了立法委員,一定會顧及人民的利益,制訂理想的法律,以促進國家社會的進步。
    李東輝說,他要把多年來服務社會的經驗,為更多的民眾服務,他將特別注意到貧民醫療問題,使貧苦民眾得到適當的照顧。
    李志鵬說,由於法令落伍,大眾利益未能獲得充份的保障,他當選立委後將以他多年來研究法律的心得,修訂種種法令,並簡化各種手續,切實做到便民利民。蔡萬財認為現任中央民意代表,很多人沒有盡職,應大幅度改選。
    舒子寬說,部份警察人員服務態度不好,她如當選立委,將督促政府徹底改進。
    邱長成在政見會「緊急聲明」說,他的政見列有「廢止取締流氓辦法」,並非反對取締為害社會的流氓,而是主張循司法途徑懲治流氓。
    陳丸福主張盡量開發土地,設立工廠,促進工業發展。
    黃天福主張整飭司法風氣,嚴懲司法界的莠員。
    李鉎源在十五分鐘的政見會中,猛烈抨擊我國對日外交之失敗,他要求政府對此徹底檢討。
    昨晚在城中區福星國小禮堂舉行的公辦政見發表會,由陳清博、林至信、吳明秀、喬寶泰、黃柏庭、羅建斌、周文璣、康寧祥等。依序發言,會場有一千多聽眾。
    陳清博自稱受過嚴格電腦訓練,如果當選立委,便可用來審議中央總預算,為國民看緊荷包。
    林至信主張對不好的稅務及警察人員,徹底整頓。
    吳明秀關心住在違章建築裏的窮苦民眾,她說,她如當選,將促使政府准許就地整建或採取先建後拆的原則。
    喬寶泰說,如果他當選國大代表,將以消防人員救火及救生人員拯溺的心情,為民服務。
    黃柏庭希望能促使政府大力革新。羅建斌表示,他一定要競選到底,絕不半途而廢。
    周文璣提出七點主張:(1)簡化申請綜合所得稅的手續,(2)促請政府輔導中小企業,(3)全國上下團結,謀求政治革新,(4)建議政府興建低廉價格的國民住宅,(5)應辦理社會保險制度,(6)提高軍公教待遇,(7)興辦托兒所。
    康寧祥表示,要打倒特權,建立完善的民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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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12 22: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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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個廚房還叫餐廳嗎?
    大安區豪宅共享廚房業者入駐 31個廚房設在地下室 未來24小時營業 居民抗議猶如地雷

    新興產業日新月異,近年來除了外送平台ubereats、foodpanda、共享計程車uber等共享經濟蓬勃發展,最近更出現了「共享外送廚房」此種商業模式,「共享外送廚房」的經營方式十分多元,可以提供朋友聚餐做飯、網美創作者拍攝場地,甚至是創業者租賃場地製作餐食再透過外送平台外送,非常新穎的做法也能夠節省業者成本,但這樣子的營業模式可能會有公安相關的疑慮。

    近日我接獲居民陳情,一間外商公司準備在大安區一棟21層樓的住商混合大樓地下室設立KitchenNow的「共享外送廚房」,而且目前已經在進行室裝工程。

    但在建管處核准此案的室裝圖說,該公司竟然準備在地下一樓設置31個廚房隔間,預計會有130多個爐火設備,其中座位區的規劃僅有兩處,不到總申請面積的十分之一,但都發局、建管處、消防局竟然認定為餐廳使用,這可能導致相關公安、消防規格上的落差。

    設有30個廚房、上百爐火廚房是餐廳?還是工廠?還是中央廚房

    台北市政府曾經於2018年6月針對有民眾原本開設咖啡廳簡餐店,但經營成效不彰,為維持生計增加販售炸雞便當,卻被檢舉這樣的營業方式涉及從事餐盒食品製造外送之行業。後經過產發局認定,此行業為土地使用分區第五十一組:公害最輕微之工業(五)的即食餐食業,該案因違反土管遭裁罰六萬元罰鍰。

    光是一個簡餐廳販售炸雞便當都被認定為餐食製造業(中央廚房)了,為甚麼設有31個廚房、上百爐火的「共享外送廚房」卻僅只被認定為一般的餐廳?

    共享經濟的便利,大家都樂觀其成,但是這麼多的廚房、爐火設置在住商混合的地下室對於當地居民是多麼地提心吊膽,因此我要求都發局、建管處明天立即現勘,針對建築物公安、消防安檢、營業樣態認定,在未確認之前要求廠商立即停止裝修,並且邀請中央討論確認共享廚房此一行業類別,在還沒確認之前,室內裝修合格證明、消防安全檢查、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餐飲衛生管理評核等相關許可都先暫緩核發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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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11 09: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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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742507469204463/permalink/3130890687032784/

    柯文哲違法發照 創全國惡例
    縱放大巨蛋復工 圖利遠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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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早我與林亮君議員及詹順貴獨立蒼茫、陳長文二位律師一起召開記者會,針對柯文哲在大巨蛋案上,罔顧程序違法發照、視公共安全如無物一事,嚴正提出指控。並在下午赴地檢署正式告發。

    本案最重要的幾項事實如下:

    ①大巨蛋不符合建築法規第97條、第127條規定 市府仍違法發照放水遠雄

    依照建築技術規則第97條,作為逃生使用的安全梯必須有一小時以上的防火時效,第127條規定演唱會與集會場的主觀眾席最多只能低於地面7公尺。大巨蛋有5處下沉式廣場至少11座的安全梯,沒有做防火區劃的設計,又其觀眾席是在地面下10.5公尺,完全不符合上述規定,如果未來有火警需要逃生時,這些樓梯根本無法提供防火防煙的保護,也沒辦法從地下觀眾席逃到一樓避難層,導致大巨蛋缺少安全可靠的逃生路徑,恐釀成重大災禍。

    柯文哲明知大巨蛋不符第97條、第127條規定,仍在2020年7月17日核准建照第三次變更設計,並用建照註記幫遠雄解套。這就像大學生還有2科必修未通過,學校卻發給他畢業證書,說等他以後上班前再修過就好。本案市府創下全國不符規定仍違法發照的惡例,讓大巨蛋可以快速復工,縮短期程,早日營運,顯然在圖利遠雄!

    ②柯文哲對大巨蛋前踞後恭,180度大轉變啟人疑竇

    (1)為護航遠雄改稱安全梯不是主要構造

    大巨蛋5處下沉式廣場樓梯原屬主要構造,如果要符合第97條、第127條規定,就應修改建築圖說,辦理變更設計。但市府為了讓遠雄不用變更設計符合規定就拿到建照,只在建照的注意事項第25點中表示,應在使用執照請領前改正,並備註「如涉及建築法第39條情形,應辦理變更設計」云云,為遠雄解套。

    這種作為就是在暗示安全梯不是主要構造,所以遠雄不用辦理建照變更設計。可是先前2015年5月20日市政府勒令大巨蛋停工,理由正是因為有79處樓梯、樓地板等「主要構造」不按圖施工,這也已經得到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認可,判決中認定樓梯和樓地板開口等都屬主要構造,所以不適用建築法第39條的但書。

    (2)為包庇遠雄誆稱大巨蛋申請用途為體育館

    根據2011年遠雄提交的《投資計劃書》中的第五章「財務規劃」,未來大巨蛋體育活動將佔59.1%,剩餘40.9%則做其他活動如演唱會、集會等使用。2018年3月17日市府建管處也曾發新聞稿要求遠雄將演唱會使用的用途納入申請。

    做為大巨蛋BOT案的甲方,台北市政府清楚知道大巨蛋未來的營運規劃,但在2020年遠雄申請建照時,市府居然睜眼說瞎話,說大巨蛋申請用途為體育館,因此沒有第127條適用問題,明顯為刻意包庇遠雄,使其復工。

    ③市府承柯文哲意志從上到下公然圖利遠雄

    柯文哲徹底破壞台北市政府行政體制,帶頭放水遠雄,市府官員也自行揣摩上意,有樣學樣。我在勘察大巨蛋時發現,建築基地內西南側下沉式廣場的電扶梯已經裝好,但它並不屬於先前行政法院同意的14項安全維護工項,經查證後才知道這是前台北市祕書長張哲揚用專簽決行,同意遠雄在停工期間可以施作,又一明顯違反停工規範的偷跑做法。

    為了堅持大巨蛋的公共安全,包括我在內的多位議員,多次用質詢、記者會方式來提醒市府第97條、第127條違法的問題,已窮盡監督之責,但柯文哲市長與其市府團隊根本充耳不聞,面對我針對違法發照的告發,不僅見笑轉生氣嗆「要告就去告」,還錯誤引用核四案例來轉移焦點,實在非常惡質。

    柯市長與台北市政府在大巨蛋上的種種表現,無視公共安全,讓大巨蛋貿然復工,使當地居民承受未知的風險,創下全國惡例,公然圖利遠雄,今日我依《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告發柯文哲圖利罪,請司法機關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