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新北市政府a單位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新北市政府a單位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新北市政府a單位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新北市政府a單位產品中有17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陳偉杰 Chen Wei-chieh,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今日有感】請中央對新北多點關愛 多給點疫苗才是要務 昨日(9/12)晚間,指揮中心終於宣佈針對新北市之印度變異株(Delta)傳染成立專案,讓18歲以上住戶能到專門的接種站施打疫苗,而在今日(9/13)衛福部醫福會執行長 #王必勝 也到場關心疫苗接種情形。 ◾疫情穩定才介入 反應似乎稍嫌太晚 ...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120的網紅舒翠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桃園市議會第一屆第七次定期會 107.03.29-社會局工作報告說明及質詢 何謂長照2.0?與之前實施10年的長照1.0有何差別?民眾有需要時,何處可得到快速又齊全的資訊?目前政府希望將現行的關懷據點由A、B推行到C,何謂關懷據點ABC?里長、關懷據點的志工,他們能提供相關的服務或專業資訊嗎?誰...

新北市政府a單位 在 Charlotte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03 22:07:43

Was notified by the police couple of days ago. She said that there’s a case she’s working on and I am one of the victims. It turns out that there’s a ...

  • 新北市政府a單位 在 陳偉杰 Chen Wei-chieh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13 20: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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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有感】請中央對新北多點關愛 多給點疫苗才是要務

    昨日(9/12)晚間,指揮中心終於宣佈針對新北市之印度變異株(Delta)傳染成立專案,讓18歲以上住戶能到專門的接種站施打疫苗,而在今日(9/13)衛福部醫福會執行長 #王必勝 也到場關心疫苗接種情形。

    ◾疫情穩定才介入 反應似乎稍嫌太晚

    其實在Delta釀成新北幼兒園及大樓群聚傳染之初,新北市已不斷呼籲中央、地方共同抗疫,但仍遲遲等無回應,以致從 #精準疫調、#清空大樓、#擴大篩檢 等防疫管制措施,皆由新北市衛生單位及第一線醫護人員獨力完成。而中央突然在昨天宣布介入,真是令人百思不解,也不免讓人感覺有收割之疑。

    ◾同為Delta染疫區 為何待遇前後不一

    偉杰作為新北市議員,對於中央給予地方的幫助一直都是抱持感恩的心態,但這陣子不免感嘆,是否因為政黨不同的關係,對比其他縣市的處理效率及方式,新北市總是比人慢、有許多地方讓人感覺有差別待遇。例如今年7月屏東縣枋寮出現Delta病例時,中央就緊急協助為2村居民全面施打疫苗;但這次新北市好不容易盼到的接種專案,接種對象目前僅限於該社區A棟住戶,而正在隔離的B棟住戶,以及許多仍有染疫風險的新埔捷運站周邊地區居民,卻未見中央有妥適的安排。

    ◾與其政治算計 不如盡快備妥疫苗

    自兩週前Delta病毒開始傳播時,就有許多綠營的民代、名嘴攻擊新北市政府防疫不利、不願配合中央,此舉不但並非事實,更是對一線防疫人員造成龐大的壓力。偉杰在此呼籲,面對隱形傳播鏈仍未徹底除去,全民都處在風險之中,千萬不要為了行政治攻擊,而錯失了防疫的黃金時機。中央與其有時間精算政治攻防,還不如盡快備妥第二劑、甚至第三劑疫苗數量,同時安排正確的施打順序,提升全民防護力,讓民眾有機會早日恢復正常生活才是正道。

    #Delta #印度變異株 #差別待遇
    #新北市議員陳偉杰 #淡水魚丸
    #淡水_八里_三芝_石門
    #Your_Life_Is_My_Life

  • 新北市政府a單位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6-28 18:58:40
    有 44 人按讚

    新北市再爆特權疫苗!
    飯店曾爆違規混住,現又驚傳特權接種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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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便新北市近幾日的確診數已降到兩位數,但印度Delta變種病毒株來勢洶洶,大家仍然不能鬆懈,除了民眾自身仍應做好防疫,各級政府單位也都應該善盡自身防疫工作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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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雙和醫院特權疫苗疑雲仍未解,新北市就又爆發旅館特權疫苗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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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淡水旅館爆防疫旅館與一般旅館混住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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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諾富特飯店爆發群聚感染時,新北市長侯友宜曾多次強調,新北市防疫旅館從無「混居」情形。但據媒體報導,新北市淡水區的蘊泉庄飯店,被檢舉早在去年(2020)9月就將供回國居家檢疫者隔離14天使用之B棟廳舍、用來接待一般客,導致「混居」狀況。投訴人指稱,其實早在去年(2020)3月,新北市府就核准蘊泉庄飯店B棟收檢疫旅客,A棟收一般客,雖然符合中央法規,但市府早就知情蘊泉庄混居,卻對外稱「從無混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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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案被踢爆後,新北市觀光局於6/17裁罰50萬並取消防疫旅館資格,另涉及刑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及詐欺罪罪嫌部分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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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飯店董座家人及關係企業員工也在疫苗接種名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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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不只是混居可能造成的防疫破口問題,蘊泉庄飯店這兩天又被爆出特權施打疫苗。包括董事長父親、家人及家人經營之地產公司員工,皆被納入防疫旅館第一線施打疫苗的工作人員名冊中,大走特權疫苗後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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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實上,在今年5月份該飯店加入防疫旅館後,依規定飯店在人力網站上公開的員工數共50人,這50人確實可以造冊打到疫苗,但6月2、3日兩天施打疫苗時,卻報名了60多人,隨後還有追加一批20多人。內部員工不滿地說,竟然飯店負責人親屬所經營的地產公司多名員工,非屬飯店第一線工作人員也在施打名單中,從主管到一般職員甚至是司機都在施打名單上。
    -
    依中央現行規定,防疫旅宿第一線人員屬第三類施打對象,相關施打指引與表格填寫規定皆由中央制定,表格傳給地方政府後,再轉交由館方來造冊,基於個資保護原則,內容不用寫上姓名,而是檢具身分證ID、出生年月日與工作內容即可,到了現場就算不出示工作證,照樣可以打疫苗,只要核對資料無誤即可,卻也造成了實際造冊上的疏漏與缺失,有心人士真的要「鑽後門」,編造虛假旅宿相關身分打疫苗,其實輕而易舉,等於也為這些有心人大開特權疫苗後門。
    -
    針對這此特權疫苗事件,新北市觀旅局表示將建置三道審核機制,包括:
    第一,業者提報名冊時,必須了解是實際從事第一線高接觸風險的工作人員,才能填報並簽下切結書;
    第二,需附上被提報者的勞保投保紀錄來核對身分;
    第三,觀旅局也會派員現場實地抽查,比對提報名冊人員的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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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特權疫苗連環爆市府應徹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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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日前即曾召開記者會,針對雙和醫院特權疫苗事件要求市府徹查並給予社會交代。但在雙和醫院爭議事件未有清查報告前,新北市就又爆發特權疫苗事件,更凸顯市府在防疫措施上的失責。
    -
    1️⃣ 我們要問,針對雙和醫院的特權疫苗事件,市府的態度是要大家不要在這種事計較,飯店爆發特權疫苗事件卻是火速針對該防疫旅館相關及不相關人士打疫苗進行調查,並將資料送到觀光局核對名冊,強調有不法一定嚴辦。一樣是新北市轄內所分配到的疫苗出現特權事件卻可以「雙標」,難道不是應該都移送檢調調查嗎?曾有媒體披露,雙和醫院所安排的 VIP,不乏雙北市議員、地方的前首長、有捐獻的企業家與電視台高層,這當中難道有不能見光的人物施打嗎?
    -
    2️⃣ 儘管市府因應這樣的疏漏,要建立三道審核機制,包含簽署切結書、比對勞保投保紀錄和派員抽查,雖然說「亡羊補牢,猶未晚矣」,但是,這些措施並沒有明顯的技術問題,卻直到事件爆發後才要開始建置,而非在疫苗施打政策推動之初就先規劃好,新北市府不僅沒有超前部署,甚至於混住事實早在去年就發生,但市府卻在事實發生後9個月才祭出裁罰,反應顯然慢了很多拍,更是大大增加了防疫風險。
    -
    新北市特權疫苗事件層出不窮,這是市府在防疫上的層層疏漏,新北市府難辭其咎。因為這不只傷害到民眾對政府的信任,也讓第一線辛苦處理防疫工作的公部門同仁備受質疑。
    -
    我們認為,除了應確保日後的妥善造冊、完善施打流程,時代力量新北黨部針對特權疫苗一貫的立場,就是比照台北好心肝等特權施打事件,交付檢調單位調查。另外,新北市政府作為疫苗配送的權責單位,應該責無旁貸,市府政風單位亦應立案調查,主動向社會大眾交代這幾次特權疫苗發生的原因與過程,釐清相關責任,該重罰就重罰,以避免特權疫苗事件一再發生。

  • 新北市政府a單位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4-24 16:30:49
    有 702 人按讚

    【關於盤查臨檢要件】以及【罵盤查不合法的員警「臭俗辣」而不起訴處分之案例】

    關於第一線警方執法注意事項與講義,其實作者在職時就已經在個人臉書有很多公開貼文,粉專之前已經寫了一篇網誌,只是後來FB取消網誌功能,該文經搬遷到方格子並多次公告提供了,但是因為很多人在問,所以再一次提供連結:https://bit.ly/37gXhwy
    請有心學習的警職讀者自行前往爬文。

    至於想要了解為什麼台灣警察無視警職法要件而瘋狂盤查的原因,在《扭曲的正義》( https://bit.ly/38JfGSD )第二部中有詳細說明背景因素。說來話長,我們就不在這裡開花了。
    對於現狀不滿,一個法治國公民能做的事情,不是只有謾罵,更應該了解問題原因,一起改革我們的體制、國家與社會!

    至於這兩天引發媒體與大眾關注的「很蠢」新聞,
    請參考以上連結文章的「貳、警察機關演講/教學講義(公開版)–*新北市警局2018年上半年度:警察職權行使法「盤查臨檢實務」講義」,
    該講義部分內容涉及個案辦案技巧,雖然已經離職但在職業倫理的要求下仍認為不宜全部公開,但是該檔案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法制室在去年發生「中和踹頭案」後,有徵得作者同意並將完整檔案發送給轄下各單位,如果是警職人員,可以透過內部管道取得。

    這兩天的「很蠢」時事,中壢分局有將密錄器影片提供給媒體,請參考:https://bit.ly/3erwoIf (本文圖片擷取自影片)

    從警方視角的影片來看,該員警自己也不知道是依照警職法第6條哪一款發動盤查,從頭到尾都在跳針「我沒有見過你」、「怕你是失蹤人口」、「你一直看我」之類顯然醉翁之意不在酒的鬼話;
    更沒有依照警職法第4條「告知事由」。
    依照警職法規範,盤查有其步驟和要件(請見「*新北市警局2018年上半年度:警察職權行使法「盤查臨檢實務」講義」),
    提出姓名、出示證件,本質上都是 #隱私權的干預,我國不是極權國家、台灣也不是中共、台灣的警察當然不是中國公安或港警,想當然耳, #政府沒有權力要人民無時無刻被檢查身分(請注意:警察代表的是國家權力),
    人民也有權利知道「我是依照法律的哪一條、什麼原因被盤查」,在盤查發動合法的情況下,人民才有義務提出證件、告知姓名。

    但遺憾的是,在本案影像檔案中,當事員警說不出盤查事由,也沒有依法告知人民盤查事由。
    影片中的當事人表達不服與抗議時,員警也應該要教示救濟管道「聲明異議」並使其填寫聲明異議表,但當事員警也沒做。

    穿著制服,卻不遵守白紙黑字的法律,
    #你不蠢嗎?

    相信只要有點法律觀念的公民,看完影片後,很多人心中也會OS:罵蠢都是客氣。

    在「*新北市警局2018年上半年度:警察職權行使法「盤查臨檢實務」講義與課堂中有一個真實的 #妨害公務不起訴處分 案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106年度偵字第32376號不起訴處分書)

    員警接獲大樓住戶報案表示住宅中有人在「賭博」(這顯然又是巨嬰客戶因為公寓大廈糾紛動輒報警處理的案件),但前往現場並沒有發現什麼不法,員警被住戶坳要留在現場,正巧被告出門,員警在「大樓電梯與大廳」對被告發動「身分盤查」,被告也提出身分證供查驗,但是員警一路尾隨被告出大廳詢問該住宅內的人在做什麼,但也沒有說明自己是要通知被告做訪查或詢問筆錄,因此被告不斷質疑「找麻煩」,表示要「申訴」,接著雙方開始抬槓,後來打到110勤指中心「申訴」,在與110通話「投訴」過程中被告突然轉頭問一位員警:「你叫什麼名字?」遭員警拒絕,被告遂脫口「臭俗辣」。
    然後被認為辱罵公務員而逮捕了。

    抬槓的內容在偵查中也經檢察官勘驗,隱去當事人姓名摘錄如下:
    警員B:阿不開門?
    被告:阿關我什麼事,我找朋友的,你叫什麼名字?(指警員A)
    警員A:你有查她身分了嗎?
    警員B:我有什麼義務要跟妳講我的名字嗎?妳依據哪一條法 律要找我的名字?
    被:(問朋友)要投訴警察的電話是「119」嗎?
    A、B:打「110」啦。
    A:你打,沒關係,119是消防隊,讀一下書好嗎?
    被:我沒有讀書捏。
    A:我看得出來。
    A:(對被告友人問)你是她的誰?你是她的朋友嗎?
    被告友人:什麼朋友?
    (被告撥打110勤指中心投訴,與勤指中心通話)
    被:喂,我要報案,OO路OOO巷,哪個地區喔?
    A:新莊區啦。
    被:新莊區,我要投訴你們你們那個警察態度惡劣,那個 你們派人過來,我要投訴他。
    A:我人就在這邊了啦,是要派什麼人。
    被: OO路OOO巷X之XX號。
    A:X到XX號啦。
    被:X到XX號。
    A:妳直接說X號就好了。
    被:(問A)你叫什麼名字?
    A:我為什麼要跟妳說我叫什麼名字?妳自己去查阿。
    被:你「臭俗辣」。
    警員A與B旋即逮捕被告。

    其實這件案件最大的爭點在於:員警到底在執行什麼公務?
    本案員警在偵查中經檢察官以證人身分訊問「發動盤查的依據」 #自承不符合盤查要件、到庭員警也不認為被告案發時走在公寓裡、路上有什麼危害。

    而妨害公務罪章中,包含侮辱公務員罪、對公務員施暴罪等的要件解釋,成立犯罪的前提都是「公務員合法執法」,如果不是合法執法,該公務員在違法時代表的不是我們的法治國家,那麼對違法在先的公務員施暴、侮辱等,不應成立妨害公務罪章的罪名。
    該等公務員代表的是他自己,他如果想要興訟的話,應該提告公然侮辱或其他個人法益的罪名,讓檢察官和法官判斷看看這算不算侮辱、又或是 #合理評論。

    而在以上新北檢的案例中,員警並沒有提告公然侮辱罪。
    檢察官認為,本案不符合盤查發動要件,警察並非依法執法,因此為 #不起訴處分。

    不起訴處分原文很長,內容涉及個資者也不宜列出,
    僅摘錄講義中提到的不起訴處分理由:

    「刑法妨害公務罪章之立法目的為使公務人員得以順遂執行公務,且避免公權力之行使受到重要性之貶低,而非要求人民進退應對無時無刻均彬彬有禮。」

    「被告與執勤員警發生爭執之原因,在於被告對於上開警察法規並不熟稔,其主觀上之用意在於質疑盤查程序,但其並不瞭解其可以觀看員警臂章判斷員警身分、要求員警於不影響執勤安全下提出警員服務證、或表示「聲明異議」要求開立警察行使職權民眾異議紀錄表並記載員警姓名。......

    而依本署檢察官之經驗,時有民眾在法治教育不足之情況下,誤以為撥打110報案電話可以進行全方位的各類案件「投訴」,或找檢警進行各類糾紛之「陳情」等案例,而本案執勤員警於值勤時,在被告自承「沒讀過書」之智識程度下,仍未能理解被告要求知悉警員姓名真正之用意,始發生如上開譯文雞同鴨講之誤會,而依被告之智識程度,其主觀上認為執勤員警不敢透露姓名,因而於一時情急下脫口而出不雅之用語,衡情亦未違背我國之社會生活經驗。
    本署檢察官於本案偵查中業已提醒相關員警,爾後面對民眾時,依照我國之社會文化背景,難以要求民眾使用專業之用語,是以必須揣測民眾真意,在盤查或臨檢發生爭執時,於不影響安全情況下,提醒民眾注意警察制服之編號或提出警員服務證,並在民眾表示不滿時當場教示不服警察職權行使時之救濟方式,以避免再發生類似之衝突。......」

    「......觀之被告與A、B你一言、我一語、答非所問、近乎「抬槓」而令人啼笑皆非之上開對話內容,難認被告主觀上有針對員警執行勤務而為攻訐與謾罵等妨害公務之惡意存在。從而,被告所為顯非純屬空泛攻訐、無任何思想或意見表達之言論,亦非以損害他人名譽為唯一目的,其對於員警執行盤查之程序有所不滿,亦屬對於可受公評之事提出評論之範疇,尚無從以刑法第140條第1項侮辱公務員罪相繩。......」

    當然,不同的檢察官、不同的個案情節,也可能會各自有不同的見解和結論,
    而本案中壢分局員警用「逮捕」之術,來挑戰桃園地檢檢察官的意見,
    徵詢檢察官:「我蠢嗎?」
    勇氣可嘉,我們應該向中壢分局以及下手逮捕的員警表達敬佩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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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情提要:https://bit.ly/3sKRGWo
    21世紀的台灣民主法治奇蹟:
    警察盲目追逐績效,以「陌生臉孔」為由盤查激怒民眾「罵蠢」,上銬逮捕移送;
    警官喝酒與黑衣人起衝突,警局遭大批黑衣人囂張侵門踏戶砸電腦,卻可以和解了事。
    這個叫做「警察尊嚴」。

    總統說可以對她大聲拍桌,承諾當選後抗議聲音可以被聽見;
    但是落單退警路旁按喇叭,卻被國安局認定「驚嚇駕車官」,警官指示警員設局「假摔」逮捕。
    這個叫做「民主價值」。

    好混亂的台灣價值。

    這是法治國還是人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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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閱讀:
    ☆《#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第二部,聯經:https://bit.ly/3uDtBmC

    ★偵查與第一線警職法、刑事訴訟實務講義/貼文彙整(公開版):https://bit.ly/37gXhwy

    ★「有毒」的毒品查緝政策系列
    〈(一):績效催生警方違法惡習〉: https://bit.ly/3evPBq6
    〈(二):放聲「出去讓你死」的警察〉: https://bit.ly/39fN5mJ
    〈(三):強闖民宅違法抓人三部曲〉: https://bit.ly/31ivxTu
    〈(四):無視程序違法「上訴到底」的檢察官〉:https://bit.ly/3kN0Squ
    〈(五):被績效牽鼻子走,焉能「安居」?〉: https://bit.ly/3mTYYW9

    💥獎懲不公所踐踏的「法治國警察形象」:
    〈違法踹頭獲表揚,依法調查被懲處?被體系踐踏的「警察形象」〉:https://bit.ly/35U5ILf
    ★踹頭事件:
    〈中和警「踹頭」爭議:私刑或正義?讚聲下的法治國危機 ft. 吳忻穎〉:https://bit.ly/3ajvLvW
    〈中和警「踹頭」事件:警方的私刑,法治國的死刑?〉:https://bit.ly/2RyyECV

  • 新北市政府a單位 在 舒翠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8-03-29 15:51:45

    桃園市議會第一屆第七次定期會
    107.03.29-社會局工作報告說明及質詢

    何謂長照2.0?與之前實施10年的長照1.0有何差別?民眾有需要時,何處可得到快速又齊全的資訊?目前政府希望將現行的關懷據點由A、B推行到C,何謂關懷據點ABC?里長、關懷據點的志工,他們能提供相關的服務或專業資訊嗎?誰來協助他們?

    全台灣資訊提供做得最好的是新北市政府,他們的人口結構與桃園相近,反觀桃園市政府的相關網站,最先看到的是甚麼呢?

    民眾有長照上的需要,無論是居家照護、交通接送、送餐或輔具需求,應該有快速又簡單的管道。希望社會局做到下列幾點:
    1. 加強各單位的在職訓練,且須把相關業務做整合。
    2. 提供資訊及受理案件時,須做到單一窗口。
    3. 資訊需要充分揭露,透過里辦公室、關懷據點讓老百姓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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