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文資法列冊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文資法列冊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文資法列冊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文資法列冊產品中有16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李妍慧 Yen Hui Lee,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日治碉堡彩繪 馬力歐上線!』 大家這幾天有路過大同路、東門街口處,應該會發現原本矗立在這的碉堡,以著裝,變成馬力歐水管模樣,這小巧思讓人路過多看一眼,非常吸睛! 這座日治時代遺留下來的碉堡,我曾經在議會提案,針對他的歷史,希望文化局能夠給予他文資身份,在2019年3月,我與各文資委員一同到此處...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兼顧文化遺址保存與原保地使用》 ~高金素梅 2020.4.10 今天,我邀集文化部文資局、花蓮縣政府和秀林鄉及萬榮鄉的族人北上,一起商討困擾地方很久的考古遺址與原保地使用如何取得衡平的問題。 已經十幾年了,自從土地被劃設為列冊與指定遺址後,族人要使用自家的地都會處處受限於法規,早就有反彈的聲浪...

文資法列冊 在 魏嘉彥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7-05 14:56:07

太魯閣史蹟多無文資身分 應盡快完成文資普查| 國家公園的任務除了保護自然環境及生物多樣性外,還肩負保護特殊人文史蹟之重任,太魯閣國家公園下內擁有豐富歷史人文(多處疑似考古遺址、太魯閣族部落遺址、太魯閣族文化、清軍北路遺址、日軍/警駐在所遺址、太魯閣戰爭遺址、合歡山越嶺道路、中橫開拓史蹟、美援橋...

  • 文資法列冊 在 李妍慧 Yen Hui Lee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24 11: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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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治碉堡彩繪 馬力歐上線!』

    大家這幾天有路過大同路、東門街口處,應該會發現原本矗立在這的碉堡,以著裝,變成馬力歐水管模樣,這小巧思讓人路過多看一眼,非常吸睛!

    這座日治時代遺留下來的碉堡,我曾經在議會提案,針對他的歷史,希望文化局能夠給予他文資身份,在2019年3月,我與各文資委員一同到此處會勘,當時我看到碉堡外觀上多層油漆,長年擱置導致斑駁不堪,打開碉堡,裡頭更是垃圾滿地,雜亂骯髒。

    雖然後續文資委員評估這座碉堡,結構已明顯受損,外觀多有破損,工法粗糙,不再文資保存範圍內,但因為他矗立於新竹舊城區,見證時代需求,所以列冊追蹤。

    很高興看到彩繪賦予這座碉堡新生命,非常符合新竹市城市DNA,北台灣最古老的城市,卻擁有最年輕的平均年齡,這座碉堡見證日治時期的新竹,現在透過馬力歐彩繪,讓他重新被認識,看了很欣慰,歡迎大家有空可以去打卡,見證這時代演變下的歷史痕跡。

    相關新聞:https://udn.com/news/story/7324/5767802?fbclid=IwAR3nNvMpWICLlk9P4WCMYAfWxgWlgdfgYeOlIpTGmy4PDhpm6XgLQ8yxqyI

  • 文資法列冊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17 06: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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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枋寮石頭營潛力軍事文化資產因生利能源等公司要開發光電廠後就命途多舛,首先前屏東文化處長吳錦發在2017年的主動文資會勘,竟然被現任文化資產保護所主任林洋助主任表示是:「個人行為」。哇!下屬單位說前長官耶!
    試問吳錦發時代的石頭營文資會勘以縣府文化處發新聞稿,能是個人行為嗎?通常文資會勘委員可都有領出席費、車馬費,屏東文化處之下的文化資產保護所公務人員也陪同前去會勘,假若吳錦發的石頭營文資會勘是他個人行為,那這趟行程就成為以公帑遊樂的行為,文資委員若不是去會勘還收了費用就是貪汙,那豈不是要法辦????但是潘孟安縣長為何不敢將其法辦呢?我的推測是吳錦發處長不諳縣府政治生態吧!!!!
    而文史工作者提報石頭營古蹟保存屢屢被屏東縣政府文化資產保護所刁難(被要求提日本時代石頭營建物謄本正身),可是對於生利能源卻特別關愛。
    生利能源在事件爆發後打算提報2個工程區內碉堡為歷史建築,到底是「六月芥菜假有心」?還是「十二月芥菜真好心」?或是「提籃仔假燒金」?建議可以由幾個部分判斷。
    1.文史團體提報石頭營古蹟沒有通過,屏東縣府說法是: 「未符合古蹟指定價值,但有文資價值」,既然如此,試問屏東文化處為何不自行啟動其他類文資審議,非得等廠商提報,這不是文化處的權限?也是應該積極,可是為何公部門沒做,連列冊都不肯,各位會不會懷疑唱雙簧?
    2.業者提報的碉堡是否遭到業者破壞?這是文資見解的問題,目前碉堡旁戰地有刺植物其實是被剷除的,有刺的莿竹其實就是日軍刻意種植的戰地防禦性植栽,也是不容忽視的文化資產,屬於文化景觀一部分,試問將防禦地景剷除,這樣算不算破壞。而一旁的鋼梁難道沒有遮蔽潛力文資的問題嗎?
    3.碉堡內有地道及蝙蝠存在(是否有保育類蝙蝠也沒有任何報告),即使在上方或一旁施工,難免因震動影響,試問結構安全會不會影響?一旁施工並將碉堡蓋上帆布,沒有影響生態跟文資嗎?
    4.文化部文資局即將於23號南下會勘,但是是否能承受壓力不得而知,對於業者提報2處碉堡(僅僅是60多處石頭營地景中的2處)各位看法是什麼?我沒給答案但是有3個選項讓大家猜
    1.「六月芥菜假有心」
    2.「十二月芥菜真好心」
    3.「提籃仔假燒金」
    猜一猜就好,不要太認真
    圖片提供 臺灣阿賢
    #就問問碉堡一旁的鋼梁有沒有遮蔽潛力文資的問題

  • 文資法列冊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16 21: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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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射箭再畫靶?「未審先拆」荒腔走板的國門廣場基座文資程序】​
    ​為了原定2021年10月、俗稱 #林右昌市長畢業展 的基隆市城市博覽會(已延期至2022年4月),基隆市市中心各處都在進行工程,也包含基隆火車站前作為本次展覽門面的「國門廣場」空間改造。​

    而就在火車站圓環內、不久前仍矗立著蔣介石銅像的基座(下稱 #國門廣場基座),由在地地團體比對1917年日治時期的火車站前樺山資紀銅像照片,指出該基座有超過百年的歷史,並有文史老師提到,基座乘載過日本統治、台共標誌以及威權的象徵,見證過殖民統治、共產主義以及獨裁政權之歷史。​

    站在鐵路起點、見證國際港口狂飆年代且超過百年的基座,強碰上掛著「讓城市煥然一新」、趕著要於2021年底前完工的工程,該怎麼辦呢?首先,超過五十年的建物,按照文化資產保護法第15條,文化主管單位需先評估文化資產價值再行處置。此外, 一般較無爭議的做法是按照文資法召開文資審議會、確認文資的價值和身分,以決定最好的共存方式。​

    然而, #基隆有基隆的玩法 。基隆市文化局除了沒有基座歷史與文資價值的敏感度、在文史團體提醒後才進行「初步」的評估,更在文資調查未深入且 #沒有文資審議會議、 完全沒有確定基座的文資身分的狀況下,因為 #神秘的力量(?)超譯文資委員的現勘意見,做出了「未審先拆」的決定,逕行將基座拆解移至沙灣異地保存。​

    翻閱今年兩次與基座文資價值評估現勘會議記錄,第一次(2021年1月25日,見留言1),出席文資委員皆認為國門廣場銅像基座具有文化資產價值或潛力並應進行評估。第二次(2021年3月5日,見留言2),出席文資委員皆認為基座具歷史意義與價值,更有兩位委員建議登錄歷史建築,並有委員建議應持續挖掘調查,然而,最後卻做出與委員發言毫無根據可循的結論──將基座列冊追蹤並拆除至異地。​

    更甚至,在突兀的「異地保存」結論、也就是基座被拆幾個月後,於2021年9月15日事後辦理的文資審查的國門廣場基座「報告案」中,文資委員更直接詢問文化局「基座的文資身分難道不用決定嗎?為什麼現在是報告案?」以及「基座異地保存的結論是怎麼做成的?」​

    基於簡略的調查就決定了百年基座去留的荒謬過程,完全不見基隆市文化局的專業性與公正性,而橫空出世的「未審先拆」結論除了逼迫文資委員背書,更將其拖下水一起背上程序黑鍋。文化局無法說明文資身分而草草結束的「國門廣場基座」報告案,更讓人質疑是為了林右昌市長的畢業展,要加速城市博覽會門面工程,以工程至上的理由,跳過正常程序,讓基座失去和國門廣場工程共存的可能性,更扼殺了國門廣場呈現基隆轉型正義與人權反思的機會。​

    基隆市長林右昌強調「基隆市城市博覽會要呈現過去四百年的基隆,並指向未來四十年的基隆」,然而,作為城市博覽會門面的國門廣場工程,就發生尚未確定文資價值之文化資產提報標的「未審先拆」、漠視基礎程序情事。如果這一切是為了加速工程的進行(但城市博覽會已經延期到2022年...),我們是否在這樣的「毫無目標」的加速中,失去好好審視與論述歷史價值的過程、也失去過去與工程設計共榮的可能,也讓這座城市失去一段見證殖民、威權時代且引人反思的重要記憶?

  • 文資法列冊 在 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0-04-13 12:17:35

    《兼顧文化遺址保存與原保地使用》
    ~高金素梅 2020.4.10

    今天,我邀集文化部文資局、花蓮縣政府和秀林鄉及萬榮鄉的族人北上,一起商討困擾地方很久的考古遺址與原保地使用如何取得衡平的問題。

    已經十幾年了,自從土地被劃設為列冊與指定遺址後,族人要使用自家的地都會處處受限於法規,早就有反彈的聲浪。劃設為遺址,聽起來似乎無關痛癢,但是秀林鄉崇德村有六百餘筆土地被納入,而且全部集中在住宅區,涵蓋半個以上的村落,這問題就不小。

    經過協調,會議中達成三點具體的結論,希望成為實質解決這些問題的途徑。
    如下:
    一、建請花蓮縣政府文化局先以秀林鄉崇德村及萬榮鄉支亞干為示範點,擬定花蓮縣考古列冊遺址試掘計畫,重新評估價值。完成後再擴及指定遺址。

    二、試掘計畫必須公開透明以及相關單位需與地主和村落緊密結合。若需要勞動人力,除技術性之工作外應優先聘雇當地地主和族人為原則;挖掘起出的出土文物成果需與當地村落共享。

    三、試掘計畫所需相關之經費,請花蓮縣文化局擬定計畫後向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申請。

    四、其他縣市相同狀況比照辦理,逐年解決。

  • 文資法列冊 在 吳沛憶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9-11-07 14:11:14

    第二會期總質詢結束,和大家報告這次的質詢重點!

    ✅ 文化資產解列程序不透明
    ✅ 道路坑洞巡查、計畫道路問題
    ✅ 河濱公園軟硬體改善討論
    ✅ 維護滑板族權益,爭取極限運動場

    我把內容分點列於下方,任何的想法,都歡迎留言和我討論🙋

    ───
    🔍️文化局:#重視文化資產保存,解列程序不黑箱

    台北市普查列冊的文資數目,從2015年1093處,到今年只剩953處,一百多處的歷史建物解列都是現勘當場決定,解列原因是什麼,沒人知道。

    「#透明公開」既然是柯市長上任後不斷重申的理念,且文資法修正後,文化部也明確裁示列冊建物解列需召開正式會議。文化局應該要修改當前的程序,用更嚴謹的態度面對每一件的解列。
     
    🔍️工務局:路平柯學嗎? #在有跟沒有之間

    每次說到路不平,工務局總是回答,平常有 #4天一次的道路巡查,另外也會規劃整個年度的道路整修計畫。

    調出相關資料,所謂道路巡查的修補率竟然不到3成。因為預算限制,修補率無法完全,建議應訂定修補判斷SOP。
     
    🔍️水利處:水岸休憩規劃,讓河濱公園更好玩

    近來常有民眾反應,新北河濱比台北好玩。

    河濱是台北市難得的綠地,建議市府可以 #加強軟硬體規劃,兼具休憩和防洪功能。
     
    🔍️體育局:增加極限運動場,讓滑板族有去處

    2020東京奧運,滑板已被列為正式項目,但台北市合法滑板場所 #只有三處。

    我建議體育局主動盤點堤外合適場地,並邀請相關團體、玩家一同研議。
     
    #吳沛憶我陪你
    #沛憶陪你顧市政

  • 文資法列冊 在 hulan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9-06-02 22:00:48

    近年,政大校方礙於學校教學空間及學生活動空間長年不足,決定部份拆除化南新村無人居住之建物,興建法學院,且於2015年五月拆除外圍兩戶雙拼建物,引起附近居民、民意代表與校外人士異議。
    2015年11月二日,化南新村被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列為歷史建物的列冊追蹤名單,校方計畫因此擱置。化南新村目前居民多是向政大租約短期之住戶,舊居已全數遷離。
    法定聚落建築群登錄:於2018年一月二十三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第102次文資審議大會,文資委員無異議通過決議將政大化南新村登錄為聚落建築群,但是指定範圍與保存方式,則留待下次文資審議會再作討論。政大總務處表示尊重決議,且若全區保留或無法興建法學院,原址也會以教育目的作最有效利用。
    臺北市文化局於2018年三月三十日召開第104次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史蹟暨文化景觀審議會,政大代表與當地里民代表各陳述意見,委員會最後則宣布化南新村全區保留。
    政治大學化南新村去年登錄為聚落建築群,但政大不服,以行政程序瑕疵為由,向市府提出訴願並成功翻案,化南新村目前身分為暫定古蹟;不過,5/24上午重啟文資會勘,居民提出疑義,政大要求撤銷文資身份的理由之一竟引用到舊的文資法。

    這已是文化局、政大、社區代表化南萬新願景團隊,第三度至化南新村會勘,受邀參加的文資委員也都是去年曾出席的老面孔,對化南新村的文資價值都有所了解。

    室內討論過程氣氛和平,政大派總務處秘書和承辦人作代表,僅表示政大會提供書面意見給局裡頭,還是多聽聽社區代表的發言,一併帶回,強調只是來聆聽,其餘完全沒有提到政大的訴求。

    化南萬新願景團隊則把握機會,針對訴願書整理出3項政大撤銷文資的理由一一作出回應。訴願書中,政大對文化局文資審議會議紀錄出席委員人數和表決程序有疑義,認為不應將乙區空地(現為化南新村停車場)劃入聚落建築群中,和文化局未在登錄前對化南新村具體提出維管措施和指定登陸範圍影響、財務規劃等。

    化南團隊強調,政大的撤銷理由引用到錯誤的法條,文資法106年修法,修法前,登錄文資前需做財務規劃,修法後這項規定已被刪除,政大不慎引用到舊法。

    他們也認為,關於停車場的空地,翻查地籍圖發現,此地和建築是同一筆地號,且經口述歷史調查,該處早期是農地,居民會種茭白筍、抓蟬,直到民國96至98年間才改為停車場,屬於居民共同記憶,是不可或缺的一塊,仍堅持要全區保留。

    有文資委員在席間提到個人看法,指出政大確實引用條文不太正確,而過去的確有些資料不足,或發現引用條文錯誤卻沒適時糾正,因此要再重新審議程序。

    文化局今日派文資科長王秉五作代表,他表示,委員閉門討論時,主要針對訴願意見釐清、討論、交換意見,有討論到停車場空地是否有必要登錄文資,會遵照當時的歷史紋理和社區關聯性作價值判斷,全案要等送進文資會大會上才作決議。(維基百科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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