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草案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草案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草案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巫師地理,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文化部 #文化創意產業 #臺灣歷史 #臺灣社會 謝謝文化部長 鄭麗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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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以下簡稱本法)係於九十九年二月三日制定. 公布,並自九十九年八月三十日施行,其後為完備我國文化 ...
遏止黃牛票販售並促進本國原生文化內容IP發展政院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日期:112-04-06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為解決黃牛票問題,遏止以不 ...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第十條之一、第二十七條之一修正草案總說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下簡稱文創法)於九十九年二月三日公布,並自九十九年八月三十日 ...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今(1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文化部長史哲特別感謝溫暖堅韌的行政院長陳建仁、副院長鄭文燦、財政部等及 ...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112 年4 月6 日經行政. 院會通過,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完成「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審,增訂防治黃牛相關條文,並鼓勵民間注資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之租稅 ...
<公告>轉知文化部因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修正條文業經總統公布施行,自112年6月2日起生效,請青少年及學生不要購買黃牛票等以免觸法 ...
轉知文化部: 因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修正條文業經總統公布施行,自112年6月2日起生效。 任何藝文表演票券,請不要購買黃牛票,販售票券不能加價或以不 ...
文化部因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修正條文業經總統公布施行,自112年6月2日起生效,請惠予協助宣傳並轉知所屬,請青少年及學生不要購買黃牛票、 ...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文化部長史哲說,在此刻將文創產業正式列名「國家戰略產業」,首度納入投資抵減, ...
一、依據文化部112年6月7日文影字第1123014574號函辦理。 二、檢送文化部函、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圖卡素材各1份。
【轉知】文化部因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修正條文業經總統公布施行並自112年6月2日起生. Post author:訓育組長; Post published:2023-06- ...
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第二十七條之一修正草案如附件,本部另載於文化部官網(網址:https://www.moc.gov.tw/)、公共政策網路參與 ...
一、依據文化部112年6月7日文影字第1123014574號函辦理。 二、檢送文化部函、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圖卡素材各1份.
... 會今(6)日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 修正條文第27條之1)三、增訂個人以現金投資於行政院核定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 ...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草案 三讀通過簡廷在: 低碳原生文化促進E S G永續經濟. 18:042023/05/15. Campus. 景義婷. Facebook; Messenger; Line; Weibo; Twitter ...
為了遏止黃牛票氾濫,立法院12號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藝文表演票券加價轉售,或以不正當方式取得票券,按票券張數,處票面金額定價10倍 ...
立法院教委會今天(20日)初審通過政院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草案,雖然黃牛條款最終予以保留,因為朝野對於罰幾倍、關幾年等議題仍有歧見, ...
公告事項: 一、考量「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自2010年立法,迄今仍未大幅修正。 ... 經多次跨部會及專家諮詢會議,文化部於今日正式預告《文創法》修正草案。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文化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6 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擬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政策,並每四年檢討修正,報請 ...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1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文化部長史哲特別感謝溫暖堅韌的行政院長陳建仁、副院長鄭文燦、財政部等及立法院不分 ...
房屋、豪宅、房地產、實價登錄、合宜住宅等,所有房屋相關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聞都在這裡,是查找房地產新聞的首選。
在環境面,草案揭示本法以建構文化創意產業生態系,厚植文化經濟實力之立法目的(草案第1條);揭示政府推動文創產業發展之原則(草案第2條);改以生態系 ...
文化部公告, 中華民國103年7月24日 文創字第10330193191號. 主旨:預告修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施行細則」第九條之一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 ...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今(4/6)日經行政院會通過,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 more. yuyingcola. 中国人民倡导法制公开透明!!!... more.
第七條為提升文化內容之應用及產業化,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政府得以專責法人辦理相關業務。 第三十條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另定之。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二 ...
而就在本月(5)1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草案,企業投資國家重點文創產業可抵減所得稅。文化部指出,為促進我國原生文化內容智慧 ...
不能加價或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以免觸法! 重罰黃牛即日生效.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pdf. 瀏覽數:10.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1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文創產業將正式列為國家戰略產業,可隨著投資減低稅額,文策院預估將可與民間在5年內 ...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今日經行政院會通過,將送請立法院審議。文化部長史哲表示,修正草案說明以影視音及台灣...
吳思瑤委員 ·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9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三、 ...
主旨:轉知文化部因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修正條文業經總統公布施行,自112年6月2日起生效,請青少年及學生不要購買黃牛票、販售票券不能加價或以不正 ...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相關新聞報導、懶人包、照片、影片、評價、爭議、負評、缺點、PTT、dcard. ... 《文創法》修正草案預告60天優化文化產業生態發展環境.
爲促進文化創意之產業化,政府自2003年起開始進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草案的推動,立法過程歷經數次行政院審查會議,邀請各界針對草案架構、條文文字內容及 ...
轉知文化部因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修正條文業經總統公布施行, 自112年6月2日起生效, 請青少年及學生不要購買黃牛票、販售票券不能加價或以不正 ...
2010年立法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迄今未大幅修正。為優化文化產業整體發展環境,文化部首先於2019年成立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與政府協力振興 ...
中央主管機關應擬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政策,並每四年檢討修正,報請行政院核定. ,作為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之 ... 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草案,其要點如下:. 一、 總則:.
文化部因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修正條文業經總統公布施行, ... 二、檢送文化部函、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 ...
二、檢送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圖卡素材各1份。 相關檔案. * 宣傳海報.jpg. *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pdf. 回 ...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昨(6)日經行政院會通過,將送請立法院審議。修正草案針對黃牛現象將祭出重罰,此外,為了促進台灣原生文化 ...
依據文化部112年6月7日文影字第1123014574號函辦理。 二、. 檢送文化部函、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總說. 明條文對照表、圖卡素材各1份。
【本報台北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自二○一○年立法迄今,相關文化內容產業政策已大幅轉型,為優化文化產業環境,文化部昨天預告文創法修正草案, ...
附件下載 ·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pdf檔案下載, 另開新視窗. (檔案大小:204.0KB、更新日期:2023/06/10、檔案下載:214次) · 文創法 ...
行政院今(6) 日院會通過文化部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文化部長史哲表示,以影視音及台灣內容為核心發展的產業 ...
轉知文化部因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修正條文. Post author:學務主任 ...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6日經行政院會通過,將送請立法院審議。文化部長史哲強調,修正草案說明文創產業將升級為國家戰略產業,個人或 ...
本次修法幅度相當大,並重新架構各章節,修正條文共計16條,並另新增3條,以放寬政府協助、獎勵、補助事項之範疇,並優化文創產業可獲得之投資抵減和租稅 ...
【學生活動組】轉知文化部因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來函 ... No.43, Keelung Rd., Sec.4, Da'an Dist., Taipei City 106335, Taiwan (R.O.C.)
附件:文化部函、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圖卡素. 材(附件一esee981bf31e9165460e4f765203b372 A09000000E 1120057767_.
立法院今(25)日三讀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5、7、30條修正草案、《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草案。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文化部目前已成立文策 ...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草案上周五(1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企業投資國家重點文創產業可抵減所得稅。多家大型金控集團、電信公司等與文化內容策 ...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法於六月二日生效,文化部當天在官網開放檢舉黃牛專區,至今湧入上百件檢舉案件。經檢視案例後,文化部昨天表示, ...
行政院會今(6)日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文化部長史哲表示,其中,新增訂的黃牛條款,針對銷售端訂有超過 ...
轉知文化部因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修正條文請不要購買黃牛票、販售票券不能加價或以不正方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 學務處課外組. 2023 / 06 / ...
立法院院會今(12)日三讀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草案」,要打擊黃牛產業。對此,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指出,過去黃牛罰不到也罰不怕, ...
陳其邁市長也感謝文化部正視黃牛票問題所衍生之亂象,及國會力挺讓文創法修正草案三讀通過,中央地方齊心合作、展現掃蕩黃牛的決心,盼杜絕歪風,減少因 ...
公告主旨, 轉知文化部因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施行,請本校學生不要購買黃牛票、販售票券不能加價或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 ...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今(6)日經行政院會通過,將送請立法院審議。文化部長史哲表示,修正草案說明以影視音及臺灣內容為核心發展的 ...
政策資訊 ☆「投資臺灣內容正著時」 戰略文創首度納入投資抵減《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5/12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國家戰略產業首度納入 ...
遏止猖獗的黃牛票!立法院今(12日)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販售黃牛票者處票面金額10倍至50倍罰鍰,而以虛偽資料或以不正當 ...
立法逾十年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終於要大修了。文化部公告的修正草案從環境、產製、資金及通路等各層面,新增了許多優惠與鼓勵的措施, ...
對此,行政院院會今(6)日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未來賣黃牛票,最重可罰票券價值50倍罰鍰。
推動成立「文化內容策進院」 積極發展文化創意產業行政院院會今日通過文化部提出的「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草案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草案。
台灣目前僅於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24條規定有關孤兒著作之利用方式,惟其適用範圍限於文化創意產業,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考量社會發展需要,以及其已依文化 ...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昨(6)日經行政院會通過,將送請立法院審議。文化部長史哲表示,修正草案說明以影視音及台灣內容為核心發展 ...
法案名稱,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提案日期, 2015-05-29. 會期, 8屆7期. 提案委員/機關, 廖國棟Sufin‧Siluko. 關係文書 ...
行政院審查中之著作權法修正草案,既為全盤修正,必與各方利益之消長與均衡,涉及各個議題,難以於本文中一一細究,特別針對其中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有關部分,粗做討論。
行政院今(6) 日院會通過文化部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文化部長史哲表示,以影視音及台灣...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案今年5月底通過實施後,新北地檢署查獲首件販賣黃牛票行為,周姓男子利用高速網路因應 ...
四、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23人擬具「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草案 」案。 五、審查委員黃秀芳等17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四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一條文 ...
中山分局指出,針對周刊內容有關條通商圈發展協會陳姓執行秘書所有賓士車輛違停 ...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今年6月修法通過後,偵辦販售黃牛票的首例。
此次嚴選屏縣近年扶植的優質文創商品,包括日常小物、食品、風格 ... CNEWS 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案今年5 月底通過 ...
臺南市政府積極打造友善投資環境,「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招商」精彩出擊。 ... 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臺南是文化科技古都,各種產業蓬勃發展,「全世界能做3 ...
... 教育局112學年度第1學期「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2023-09-04. 2023 第十二屆全國連鎖加盟產業創新提案競賽暨高中職學校小論文競賽 2023-09-04.
【函轉】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42條修正案. [人事室]. 2023-09-06. 【函轉】第43屆行政院文化獎提名徵件公告. [人事室] ... [學務處職涯發展中心].
素,已致孤兒著作有日益增加趨勢502,我國雖於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503與「院會通過版修正草案」修正條文第80條至第82條504訂定「孤兒著作條款」,惟因二者尚有諸多疑慮, ...
今天行政院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草案'針對文化創意產業之特性與發展需求,以低度管理、高度輔導為立法原則'提出全方位整合推動機制'以營造文化創意產業良好的經營 ...
目前國內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 24 條對於孤兒著作有所規定:「利用人為製作文化 ... 於文化創意產業,不符社會發展需要,為此智慧財產局研議中之著作權法修正草案第 80 條 ...
... 恭喜各位代搶,祝刑安,〔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刑事局偵九大隊第二隊在文創產業發展法上路後,破獲首宗AI搶票黃牛案,發現嫌犯30 - 黃牛,太妍.
另外,總預算一共有37個表決案,表決時間定為明天上午11時。 ... 並完成「行政院組織法」等多項政府組織再造相關法案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等等民生法案,對國家政經制度 ...
文化部政務次長王時思昨於立法院公聽會指出,文化部提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刪除「轉售得有十%以內合理費用」規定,只要賣得比票面金額高就算觸法 ...
... 平等教育法」修正案. 2023-09-06 教師研習 / 112年度「生命聊天室」系列線上研習. 2023-09-06 教師研習 / 112年度新住民子女暨原住民族多元文化及輔導教師知能研習.
噪音對人體11104-07 提供單位:綜計處環保署預告修正「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 ...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相關發展,設立桃園觀光防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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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 #文化創意產業 #臺灣歷史 #臺灣社會
謝謝文化部長 鄭麗君 <3
臺灣文化發展的新時代 🇹🇼
『並推動文化平權,尊重多元差異。我們完成了《文化基本法》、《國家語言發展法》、《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設置條例》等重要立法;提出「公共媒體法」草案、「行政法人國家語言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草案、「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草案、「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以及「文化科技施政綱領」、「社造3.0願景與策略」、「博物館發展願景與策略」等政策藍圖。我們讓文化預算突破政府預算1%,更加支持人才與創意,透過「以軟帶硬」發展文化內涵。』
『我們成立「公視台語台」,和原民台、客家台成為本土語言新三台,讓孩子們可以以母語為傲;我們推動「重建台灣藝術史」,重建台灣美術、音樂、工藝、攝影、建築等藝術歷程;我們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成為國際人權博物館聯盟亞太分會;我們讓「史前南科考古館」開幕、推動「國家文化記憶庫」、「在地知識學」、「傳統藝術接班人與開枝散葉」、「文化體驗教育」等計畫,讓下一代更認識自己,更有自信講自己的故事,不再做「故鄉的異鄉人」。』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草案 在 鄉民挺起來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鄭麗君部長辛苦了
#你是最棒的文化部長沒有之一
文化部長鄭麗君確定將離開文化部長職務。
鄭麗君說,今年大選前就已對孩子及家人表達選後不留任的意願,選後1月16日就向蘇院長提出辭呈,後來肺炎疫情爆發,由於掛心疫情對藝文產業及藝文工作者帶來衝擊,防疫及紓困工作迫在眉睫,因而暫延了離開的時程。
【一千多個打拚的日子,感謝有您】
「如果總統阿姨連任,媽媽安心了,就可以回家陪你。」今年大選前夕,我把我的決定告訴了我五歲多的孩子及家人。今年初,蔡總統順利連任,我曾於1月16日向蘇院長提出辭呈,報告我希望卸下職務,在孩子上小學前專心陪伴他一段時間。不過,後來肺炎疫情爆發,由於掛心疫情對藝文產業及藝文工作者帶來衝擊,防疫及紓困工作迫在眉睫,因而暫延了離開的時程。
這段時間以來,我跟文化部同仁全力投入防疫工作,逐步建立各式場館的防疫措施,近日也配合指揮中心,提出分階段開放建議辦理原則;另一方面,我們積極爭取預算,推動歷來規模最大且難度最高的藝文紓困補助。如今,藝文紓困1.0已審查完竣,藝文紓困2.0預算提升,也推出線上申請,並已接續上路,持續不斷電支持藝文產業工作者。
去年一月內閣總辭,原打算去職,感謝蘇院長誠摯邀請,後來決定留下來繼續服務。這一年多來,在院長的支持下,又推進了許多重要的工作。轉眼間,擔任文化部長已屆四年。回想五年多前,我還是在野黨立委,孩子尚未滿月,我便趕赴立法院開議,開始忙於工作。四年前,我曾為了孩子年幼而掙扎是否入閣,但我告訴自己:「拚一下吧,或許可以為更多孩子預約一個不一樣的台灣。」因此,我以「服兵役」的心情接下文化部長職務,帶著文化政策白皮書,希望為台灣文化發展建立文化治理體系。只是,身為母親,眼看孩子一天天長大,心裡的掙扎與日俱增,對於自己無法送他上下課,沒能幫他做晚餐,沒能在他成長關鍵期多陪伴,心裡總是感到遺憾。
台灣文化多元而美麗,感謝蔡總統及林院長、賴院長、蘇院長讓我有機會擔任文化部長,為人民服務,這是一件幸福而光榮的事。這一次,謝謝蘇院長的成全,讓我可以遵守與家人的約定,把人生中的一段時間留給家人,專心陪伴孩子一段時光,以盡為人父母的責任。
衷心感謝這四年來社會各界的監督、鼓勵與合作,讓我們一起見證許多重大的里程碑。我相信,在文化部一千多個為理想而努力的日子,將會是人生中令人懷念的美好時刻。深深感謝文化部上千位同仁、相關法人機構的各位先進、監督惕勵我們的所有立委,以及更多長期灌溉文化的諸多前輩與夥伴,一起開拓了文化治理的新視野。
這四年來,我們共同相信,文化是國家的內涵,是每個人的事,文化部的使命不在治理文化,而在建立「文化治理」的架構,為文化長遠發展立下基礎。因此,我們以「文化民主化」為核心理念,召開全國文化會議,訂定「文化政策白皮書」、成立「行政院文化會報」、倡議「部部都是文化部」,並推動文化平權,尊重多元差異。我們完成了《文化基本法》、《國家語言發展法》、《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設置條例》等重要立法;提出「公共媒體法」草案、「行政法人國家語言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草案、「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草案、「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以及「文化科技施政綱領」、「社造3.0願景與策略」、「博物館發展願景與策略」等政策藍圖。我們讓文化預算突破政府預算1%,更加支持人才與創意,透過「以軟帶硬」發展文化內涵。
我們推動「歷史扎根、教育扎根、在地扎根」等基礎性文化扎根工程,讓文化像大樹一樣,從土地、歷史與生活裡自然成長。為此,我們推動「再造歷史現場」大規模文化保存運動,將文化視野融入城市的發展,並倡議「文化資產保存2.0」新思維,啟動公有文資的跨部門治理;我們成立「公視台語台」,和原民台、客家台成為本土語言新三台,讓孩子們可以以母語為傲;我們推動「重建台灣藝術史」,重建台灣美術、音樂、工藝、攝影、建築等藝術歷程;我們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成為國際人權博物館聯盟亞太分會;我們讓「史前南科考古館」開幕、推動「國家文化記憶庫」、「在地知識學」、「傳統藝術接班人與開枝散葉」、「文化體驗教育」等計畫,讓下一代更認識自己,更有自信講自己的故事,不再做「故鄉的異鄉人」。
我們重建「藝文發展生態系」,強化藝文專業治理,完備「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兩廳院、台中歌劇院、衛武營三大劇場,並結合前瞻計畫推動地方中小型場館軟硬體升級並導入專業治理;我們讓「傳藝中心臺灣戲曲中心」開幕;我們讓「台博館鐵道部園區」完成修復、啟動「台北機廠」修復並成立「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啟動「台灣當代文化實驗場」建構計畫、透過「華山2.0內容產業聚落計畫」帶動文創園區轉型。我們落實臂距原則,充實國藝會預算,並擴大支持青年藝文創作,透過試辦公共出借權、藝文採購改革、藝術產業及圖書銷售營業稅減免等法規革新,持續優化藝文發展環境。
我們整備「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成立文化內容策進院、以前瞻計畫支持多元內容產製並加速文化科技應用、爭取國發基金百億投資帶動民間投融資、首創漫畫輔導金及漫畫基地、推動台北國際書展及文博會等展會升級轉型、改革金音獎、設立台北時裝周、推動電影票房透明化、與戲院建立「國片映演協商機制」(國片排片率三年內從10%倍增為20%)、完成國家影視聽中心法制化並成立影像資產修復實驗室、提出「國家典藏片庫及影視聽博物館計畫」等。我們也加速文化內容跨平台、跨國合資合製及國際傳播,從台片、台劇大爆發,以及文創產值逆勢成長,都讓我們相信文化新經濟正在形成,文化台流指日可待。
往下扎根,優化環境,台灣文化的大樹,必能往世界展現自己的樣貌。我們推動國際文化交流體系化,增設駐外文化組、簽署多項合作協議、開拓文化合作與傳播通路等。我們讓「越在地,越國際」不再只是一句口號,將讓世界看見最自由、多元、包容且創新的台灣文化。
我知道,朋友們一定會說,許多工作還是未竟之功。的確,有些政策剛起步,還有法案及計畫正在行政院審查中,有更多工作仍需時間才能看到成果。但是,我有信心,文化治理的基礎已經打下,個人何其渺小,唯有眾人的理想才能一起拓寬台灣文化的道路。因此,我想我已完成階段性任務了,是時候讓新繼者有更嶄新的作為。公共事務的本質就是一棒接一棒,每一棵前人種下的樹,未來都將開花結果。感謝蔡總統四年來力挺文化發展,蘇院長亦始終全力支持文化施政,我深深相信,文化,一直都會是政府施政的重要核心。
過去四年來,我所獲得來自土地與人文的滋養,其實遠比我的付出更多。我所遇見的每一位藝術文化耕耘者、學習的每一段歷史、走過的每一個地方、聆聽的每個樂章、閱讀的每個故事,都讓我的人生與台灣有了更緊密的連結。年輕時懷抱文化理想,原以為只是個人浪漫情懷,豈料人生有幸擔任文化部長,往後我不會停止對文化的關懷,亦將持續盡一己之力,和大家共同努力。也希望接下來能有時間沉澱學習,以這些年從事智庫工作、立委及政務官等經驗,對於台灣的民主治理,整理一些省思。
最後,容我分享法國前總統密特朗說過的一個小故事:將一塊石頭放在一塊石頭上面,一塊接一塊,這對我來說,是有意義的。曾經有一位異鄉人問工匠:「你們在做甚麼?」工匠回答:「我們在堆石頭。」接著在稍遠處,他又問另一位工匠同樣的問題,對方卻回答:「我們在蓋一座大教堂!」 這正是理想與願景所帶來的差異。從事公共事務者,只要心中懷抱理想與願景,不論在政府或民間,不論堆的是哪一塊石頭,終將能合眾人之力,一起起造心目中的大教堂。在追求理想的道路上,我們會再相遇,一起成為起造理想國度的快樂工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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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多個打拚的日子,感謝有您】
「如果總統阿姨連任,媽媽安心了,就可以回家陪你。」今年大選前夕,我把我的決定告訴了我五歲多的孩子及家人。今年初,蔡總統順利連任,我曾於1月16日向蘇院長提出辭呈,報告我希望卸下職務,在孩子上小學前專心陪伴他一段時間。不過,後來肺炎疫情爆發,由於掛心疫情對藝文產業及藝文工作者帶來衝擊,防疫及紓困工作迫在眉睫,因而暫延了離開的時程。
這段時間以來,我跟文化部同仁全力投入防疫工作,逐步建立各式場館的防疫措施,近日也配合指揮中心,提出分階段開放建議辦理原則;另一方面,我們積極爭取預算,推動歷來規模最大且難度最高的藝文紓困補助。如今,藝文紓困1.0已審查完竣,藝文紓困2.0預算提升,也推出線上申請,並已接續上路,持續不斷電支持藝文產業工作者。
去年一月內閣總辭,原打算去職,感謝蘇院長誠摯邀請,後來決定留下來繼續服務。這一年多來,在院長的支持下,又推進了許多重要的工作。轉眼間,擔任文化部長已屆四年。回想五年多前,我還是在野黨立委,孩子尚未滿月,我便趕赴立法院開議,開始忙於工作。四年前,我曾為了孩子年幼而掙扎是否入閣,但我告訴自己:「拚一下吧,或許可以為更多孩子預約一個不一樣的台灣。」因此,我以「服兵役」的心情接下文化部長職務,帶著文化政策白皮書,希望為台灣文化發展建立文化治理體系。只是,身為母親,眼看孩子一天天長大,心裡的掙扎與日俱增,對於自己無法送他上下課,沒能幫他做晚餐,沒能在他成長關鍵期多陪伴,心裡總是感到遺憾。
台灣文化多元而美麗,感謝蔡總統及林院長、賴院長、蘇院長讓我有機會擔任文化部長,為人民服務,這是一件幸福而光榮的事。這一次,謝謝蘇院長的成全,讓我可以遵守與家人的約定,把人生中的一段時間留給家人,專心陪伴孩子一段時光,以盡為人父母的責任。
衷心感謝這四年來社會各界的監督、鼓勵與合作,讓我們一起見證許多重大的里程碑。我相信,在文化部一千多個為理想而努力的日子,將會是人生中令人懷念的美好時刻。深深感謝文化部上千位同仁、相關法人機構的各位先進、監督惕勵我們的所有立委,以及更多長期灌溉文化的諸多前輩與夥伴,一起開拓了文化治理的新視野。
這四年來,我們共同相信,文化是國家的內涵,是每個人的事,文化部的使命不在治理文化,而在建立「文化治理」的架構,為文化長遠發展立下基礎。因此,我們以「文化民主化」為核心理念,召開全國文化會議,訂定「文化政策白皮書」、成立「行政院文化會報」、倡議「部部都是文化部」,並推動文化平權,尊重多元差異。我們完成了《文化基本法》、《國家語言發展法》、《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設置條例》等重要立法;提出「公共媒體法」草案、「行政法人國家語言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草案、「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草案、「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以及「文化科技施政綱領」、「社造3.0願景與策略」、「博物館發展願景與策略」等政策藍圖。我們讓文化預算突破政府預算1%,更加支持人才與創意,透過「以軟帶硬」發展文化內涵。
我們推動「歷史扎根、教育扎根、在地扎根」等基礎性文化扎根工程,讓文化像大樹一樣,從土地、歷史與生活裡自然成長。為此,我們推動「再造歷史現場」大規模文化保存運動,將文化視野融入城市的發展,並倡議「文化資產保存2.0」新思維,啟動公有文資的跨部門治理;我們成立「公視台語台」,和原民台、客家台成為本土語言新三台,讓孩子們可以以母語為傲;我們推動「重建台灣藝術史」,重建台灣美術、音樂、工藝、攝影、建築等藝術歷程;我們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成為國際人權博物館聯盟亞太分會;我們讓「史前南科考古館」開幕、推動「國家文化記憶庫」、「在地知識學」、「傳統藝術接班人與開枝散葉」、「文化體驗教育」等計畫,讓下一代更認識自己,更有自信講自己的故事,不再做「故鄉的異鄉人」。
我們重建「藝文發展生態系」,強化藝文專業治理,完備「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兩廳院、台中歌劇院、衛武營三大劇場,並結合前瞻計畫推動地方中小型場館軟硬體升級並導入專業治理;我們讓「傳藝中心臺灣戲曲中心」開幕;我們讓「台博館鐵道部園區」完成修復、啟動「台北機廠」修復並成立「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啟動「台灣當代文化實驗場」建構計畫、透過「華山2.0內容產業聚落計畫」帶動文創園區轉型。我們落實臂距原則,充實國藝會預算,並擴大支持青年藝文創作,透過試辦公共出借權、藝文採購改革、藝術產業及圖書銷售營業稅減免等法規革新,持續優化藝文發展環境。
我們整備「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成立文化內容策進院、以前瞻計畫支持多元內容產製並加速文化科技應用、爭取國發基金百億投資帶動民間投融資、首創漫畫輔導金及漫畫基地、推動台北國際書展及文博會等展會升級轉型、改革金音獎、設立台北時裝周、推動電影票房透明化、與戲院建立「國片映演協商機制」(國片排片率三年內從10%倍增為20%)、完成國家影視聽中心法制化並成立影像資產修復實驗室、提出「國家典藏片庫及影視聽博物館計畫」等。我們也加速文化內容跨平台、跨國合資合製及國際傳播,從台片、台劇大爆發,以及文創產值逆勢成長,都讓我們相信文化新經濟正在形成,文化台流指日可待。
往下扎根,優化環境,台灣文化的大樹,必能往世界展現自己的樣貌。我們推動國際文化交流體系化,增設駐外文化組、簽署多項合作協議、開拓文化合作與傳播通路等。我們讓「越在地,越國際」不再只是一句口號,將讓世界看見最自由、多元、包容且創新的台灣文化。
我知道,朋友們一定會說,許多工作還是未竟之功。的確,有些政策剛起步,還有法案及計畫正在行政院審查中,有更多工作仍需時間才能看到成果。但是,我有信心,文化治理的基礎已經打下,個人何其渺小,唯有眾人的理想才能一起拓寬台灣文化的道路。因此,我想我已完成階段性任務了,是時候讓新繼者有更嶄新的作為。公共事務的本質就是一棒接一棒,每一棵前人種下的樹,未來都將開花結果。感謝蔡總統四年來力挺文化發展,蘇院長亦始終全力支持文化施政,我深深相信,文化,一直都會是政府施政的重要核心。
過去四年來,我所獲得來自土地與人文的滋養,其實遠比我的付出更多。我所遇見的每一位藝術文化耕耘者、學習的每一段歷史、走過的每一個地方、聆聽的每個樂章、閱讀的每個故事,都讓我的人生與台灣有了更緊密的連結。年輕時懷抱文化理想,原以為只是個人浪漫情懷,豈料人生有幸擔任文化部長,往後我不會停止對文化的關懷,亦將持續盡一己之力,和大家共同努力。也希望接下來能有時間沉澱學習,以這些年從事智庫工作、立委及政務官等經驗,對於台灣的民主治理,整理一些省思。
最後,容我分享法國前總統密特朗說過的一個小故事:將一塊石頭放在一塊石頭上面,一塊接一塊,這對我來說,是有意義的。曾經有一位異鄉人問工匠:「你們在做甚麼?」工匠回答:「我們在堆石頭。」接著在稍遠處,他又問另一位工匠同樣的問題,對方卻回答:「我們在蓋一座大教堂!」 這正是理想與願景所帶來的差異。從事公共事務者,只要心中懷抱理想與願景,不論在政府或民間,不論堆的是哪一塊石頭,終將能合眾人之力,一起起造心目中的大教堂。在追求理想的道路上,我們會再相遇,一起成為起造理想國度的快樂工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