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數字轉英文支票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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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數字轉英文支票產品中有1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萬的網紅高虹安,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說清楚、講明白,政府的全民疫苗免費施打政策的預算規劃 到底是什麼? 虹安自6月以來,針對 疫苗施打的40億預算不斷提出問題,卻被政府忽視,內容包括:40億是否足夠讓全民免費施打疫苗? 編列40億預算是如何計算得出? 是否全額補助民眾施打疫苗的處置費、診察費、掛號費、醫材費...? 施打疫苗超出的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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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數字轉英文支票 在 高虹安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7-22 19:39:06
    有 3,907 人按讚

    說清楚、講明白,政府的全民疫苗免費施打政策的預算規劃 到底是什麼?

    虹安自6月以來,針對 疫苗施打的40億預算不斷提出問題,卻被政府忽視,內容包括:40億是否足夠讓全民免費施打疫苗? 編列40億預算是如何計算得出? 是否全額補助民眾施打疫苗的處置費、診察費、掛號費、醫材費...? 施打疫苗超出的費用由醫療院所或地方政府自行吸收? 虹安質疑,執政團隊喊出的 #全民免費,預算金額明顯對不上需求,到底要如何「免費」法?🤔🧐

    📍政府永遠都不說清楚的疫苗施打預算規劃

    還記得6月8日是院會總質詢紓困特別預算第3次追加編製經過(含疫苗採購狀況及施打計畫),虹安在質詢行政院長蘇貞昌及衛福部長陳時中時,蘇院長與陳部長對虹安的提問都支支吾吾說不清楚,「僅說明目前預計匡列40億元疫苗施打預算,以7成施打率估算大約3000多萬劑數量,#一劑補助100元 之處置費的方式計算。」

    然而,這樣粗糙的計算方式問題多多,更延伸出一劑補助100元的處置費、醫療院所實際施打成本之間間差價如何補足?差額是地方政府或醫療院所吸收嗎? 諸多問題至今沒有得到明確的答案。

    📍基層診所迫於疫苗施打量,只能加班以爭取政府獎勵費

    近日,有基層診所醫師抗議表示,過去施打流感疫苗時,診所可以對施打者收取醫療處置費100元、再加上100至150元的掛號費,共200至250元費用。然而全力協助國家接種新冠肺炎疫苗,負擔更勝流感疫苗,卻強制規定醫療院所不能收費 ,否則停止配發疫苗,害得醫療院所只能爭取施打量來獲取獎勵費。

    📍疫苗施打補助政策急轉彎,基層自行吸收剩餘差額!

    今日 #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上,陳時中部長立刻 #政策急轉彎 ,將原僅補助處置費100元、行政費40元的現行方案,修正為處置費100元、行政費100元。但是有醫生出面表示,過去其他類型疫苗接種都有處置費100元,加上掛號費100至150元,總計至少250元接種收入,數字攤開來算一算就知道,指揮中心現在提高的補助還是不夠當時蔡英文總統臉書承諾的40億元預算讓全民免費施打新冠疫苗,剩餘差價還是基層吸收!

    📍政治攻防凌駕於全民福祉?施政只淪於放話?

    虹安不禁想問,是否當初是為了與台北市府提出台北市民免掛號費疫苗接種政策做政治攻防,倉促之下做的政策宣導,讓柯文哲市長承受「收割中央政策」的罵名,我想大家心裡自有一把尺。

    就更不要提行政院在立法院還在審查預算時,陳部長就已 #片面宣布40億全民免費打疫苗之政令,至今,恐怕連蘇院長與陳部長都還搞不清楚40億全民免費施打疫苗經費計算方式從何而來?如何優化補助方案?從何改善診所吸收差價情況?

    國家用政治攻防凌駕於專業施政,總是產生各種難以兌現的空頭支票,豈不又跟前幾天才引發爭議的「國手搭經濟艙、官員搭商務艙」事件一般,昨日口號喊得好,今日跳票沒人管?

    🔊虹安呼籲,施打疫苗費用規劃該確實精算、公開說明!

    因此,虹安呼籲,指揮中心應該重新調整處置費、行政費,且不是只提高至剛好250元,而是要參考業務負擔調整,讓基層診所有足夠的資源來面臨施打壓力等疫情下的所有綜合需求,將錢花在刀口上,而非讓基層醫療院在刀口上搖搖欲墜。

    請中央政府全力支持,改善現況,若要真正落實蔡總統說好的40億全民免費接種疫苗預算,勢必得調整、追加預算,請行政院這次將相關處置費、診察費、掛號費、醫材費等確實精算,公開說明,#接受立法院監督。

    #說好的全民免費打疫苗呢
    #結果還是讓基層院所吸收
    #我請客你買單

  • 數字轉英文支票 在 子迂的蠹酸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5-30 09:45:04
    有 289 人按讚

    疫情終究會過,不管信與不信,不論病毒是否會變種,疫苗終究會有。當然中間免不了死亡和犧牲,但這對於國家這台大型機器來說,不過是單純的數字罷了。每年老死的人很多,每天死於車禍的人很多,更別提每年因感冒而死的人也不少,不過是個數字。

    我曾不止一次為「官僚制度」的發明感到佩服。官僚制度建立了組織、企業和當代民族國家。官僚制度下,就是無人性感情的執行制度和緊急應變。很多人會怪統治者看數字執政,不管是馬英九還是蔡英文都曾被這樣罵過。但只要你對官僚制度稍有了解,便能明白「官僚制度」並非是死物,而是一個活生生的機器。這台機器能感受到生存危機,會調派制度下的一切人力阻止任何可能的危險,並以「國家機器」的存亡為第一優先。這過程中,無論犧牲多少基層性命、高級技術人才甚至是財力物力,都不會是國家機器所考量的。

    你說統治者無情嗎? 倒也不。不知有沒有人見過韓國導演奉俊昊的《末日列車》,這台行駛於末日的永恆列車,因為零件耗損而不得不找來體型較小的孩童,替代部分零件的運作。過去的馬英九,今天的蔡英文,指揮官陳時中或是市長柯文哲。在這國家機器下,他們也不過是那個讓機器運轉的孩童罷了,即便是在媒體上的爭吵或相互指責,也不過是齒輪轉動的過程。

    永恆列車終究會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
    疫情終究會找到一勞永逸的最佳解方。

    你真正該擔心的不是疫情,而是這波疫情所導致的種種問題。現在民進黨政府還算開心,因為面對的是疫情和疫苗問題,還算是個能好好解決的問題。等到疫情結束後,失業勞工、支票跳票、公司倒閉、房租落空、房貸逾期、銀行赤字、治安敗壞、弱勢排擠等種種問題,才是真正的大麻煩。

    最後,我得先期待你我都別成為數字的一部分。

  • 數字轉英文支票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4-25 19:02:39
    有 553 人按讚

    看到了不禮貌的留言,想說特地來發一篇文章說明,#文很長 覺得很煩的人可以略過~

    🌻前情提要:
    3/10時 洪先生跟著張先生一起來罵人。(附上截圖)
    由於洪先生是接著張先生來回應,所以我看著看以為他們可能是同一人,畢竟張先生先前私訊我的用字遣詞都跟洪先生打字的習慣雷同,還要找我組人民團體去聯合國(?)

    後來我想啊~
    可能是張先生複製洪先生的文貼私訊給我,我後來翻到他們開的社團,也都是張跟洪輪流發文的。(我這邊就不貼出他們的粉專跟社團,標點符號混用全形跟半形很亂之外,論述也很荒謬。)

    我之前因此也打了幾篇問與答正式回應他們:
    👉🏻Q&A46:台灣關係法有寫美國終止中華民國嗎?https://reurl.cc/Ag4Da3
    👉🏻Q&A47:有人主張「台灣是依聯合國憲章是『法定獨立領土』」,這樣說對嗎? https://reurl.cc/a5Ljal
    👉🏻Q&A48:有人主張「聯合國定義外來政權就是殖民是國際公訴罪」,這種說法正確嗎? https://reurl.cc/v5a351
    👉🏻Q&A49:有人主張「美國立了台灣關係法要趕走中華民國...台灣必須成立『領土法人』,才能讓美國趕走中華民國」,這樣的說法正確嗎?
    https://reurl.cc/OXMY7v
    👉🏻Q&A51:台澎屬於聯合國憲章77條的委任統治地嗎?https://reurl.cc/9Z3pjd

    ——
    🌻結果昨天洪先生在我發的這篇文留言了(附上截圖)
    🔗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5893725325849/?d=n

    有鑒於他提出很多似是而非的觀點,我覺得有必要好好的發一篇文來討論。

    🌻以下逐一駁斥洪先生的論述:

    1️⃣洪先生說:「中華民國沒有代管是殖民,所以要解殖。」

    搞清楚我們的主張好嗎?

    👉🏻在這篇說過了,Q&A29獨立是什麼?建國獨立跟獨立建國不一樣嗎?:https://reurl.cc/Q7Wlpp

    我們主張的是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台澎人要依國際法程序「去殖民」行使住民自決權來建國獨立,這邊去殖民化是指受日本殖民統治的原日籍台澎人及其後代。

    再來,我們法理建國派論述的依據一開始就說了:
    👉🏻Q&A1+2自決建國依據是什麼?國際法對領土主權重要嗎?:https://reurl.cc/Q79bkp
    👉🏻Q&A3具體建國步驟是?:https://reurl.cc/l0RejA
    👉🏻Q&A5代管是依據什麼?為什麼不是中共代管台灣?:https://reurl.cc/V3E1OY

    如果真的不喜歡看文字也可以用聽的,了解法理建國派的論述:
    👉🏻[英語繁中字]台灣在國際上不被承認的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聖峰演講影片Youtube :
    https://youtu.be/-a_qHXh_URM
    👉🏻聖峰演講實錄Podcast:
    https://anchor.fm/rotpnetwork-shin-hong-ng/episodes/2019-03-29-ep8kln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中華民國政權從 1945 開始依據盟軍授權佔領代管台澎至今➡️這是在說明為何台澎在中華民國政權的治理之下,以及為何「台灣光復」是騙局、為何台澎並非中華民國流亡政權想代表的國家的領土。

    「終止(中華民國為盟軍進行的佔領)代管」就是要擺脫被中國流亡政權治理所帶來的一切問題。

    原日籍台澎住民以原日本殖民地住民的身分行使自決權建國➡️這是在說明為何在二戰後的「去殖民化」國際共識下台澎住民會擁有自決權可以行使「(原日本殖民地台澎住民在去殖民化脈絡下)自決建國」則是要讓台澎成為真正的主權獨立國家。

    能把這兩件事情理解成我們法理建國派主張「代管所以要解殖」?到底是怎樣的解讀能力啊??

    代管依據就是《一般命令第一號》,請參閱上方給的問與答5。

    附上 臺澎法理建國連線網站 🔗http://www.rotpnetwork.tw/reference.php?LAN=TW
    有各國立場,在此節錄一則:

    👉🏻1950.06.27 針對台澎主權歸屬,美國總統 Harry Truman 表示:
    藉由將在日本投降後經營福爾摩沙的任務指派給中華民國政府,身為同盟國領導者的美國建立了一個「以同盟國成員為本人,中華民國政府為代理人」的代理關係,以待日後簽訂和平條約。
    “by assigning the task of the post-surrender operation of Formosa to the R.O.C. government, the United States, as the leading power of the Allies, created an agency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Allied Powers as the principal and the R.O.C. government as the agent, pending a peace settlement. ”Statement on Korea, N.Y. Times, June 28, 1950, at Al.

    這也是我會覺得自決建國後請中華民國政權離開極為重要的主要理由。解殖當然很重要,但解殖這項工作無法在建國之前完成。甚至可以說,在建國之後,解殖工程才有辦法正式啟動。

    ———

    2️⃣洪先生說:「不要參與中華民國選舉不然等於跟國際說我們要變成中國人。」

    這個論述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很熟悉?之前有來我版上的一位黃先生是台灣民政府的信徒,就是主張不要參與中華民國政權的選舉。

    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最愛叫人不要去投票。
    👉🏻投票這個我已經回覆過。Q&A57: 參加中華民國政權體制內的政黨等於向國際宣示台灣人的法律身份是中國人嗎?https://reurl.cc/4yLpgY

    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過去的說詞就是:美國CIA 跟林志昇說台灣人要去加入台灣民政府,辦理台灣民政府發的身分證,人數多到一定數字的時候,美國就會派兵來驅逐中華民國等等荒謬論述。

    洪先生的公開發文寫的內容,像「住民自決宣誓美國認證」這個東西,其實就是台灣民政府詐騙台灣人去辦牠的假身分證的騙術。說那個身分證是在美國做的,辦了能得到美國認證之類的。

    👉🏻我們直播 台澎小堅果有特地開一集駁斥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論述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5451574036731/

    我也多次在問與答說過,參與中華民國政權的選舉,是為了在中華民國政權體制支持本土政黨奪權,並達到實質掌控中華民國政權。
    👉🏻Q&A10為什麼還要留著中華民國國籍?: https://reurl.cc/mqvoE7
    👉🏻 具體建國步驟、行前具備條件以及終止代管自決建國後的工作 https://wp.me/pd1HGm-7P
    —————

    3️⃣洪先生說:「入聯才是建國。」

    Q&A3也說過了,建國後不一定要入聯合國,但不建國一定不能入聯合國。
    如果要入聯以自決建國後新國家的身份,中國PRC依利益規避原則,是不能投票的,因為他曾主張台灣是中國的,所以他不能投票,除非他先放棄這個主張才可以投票。

    要怎樣建國?我們在問與答與直播說明了何謂「『外部』自決權」🔗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6495331932355/
    👉🏻重點整理在這🔗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6986638549891/

    直播看完可以清楚了解法理建國派的論述。

    把聯合國當成世界政府,就是根本不了解國際法的形成與運作,我們在這篇直播重點整理有說明聯合國是什麼👉🏻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1260054455883/

    張先生之前私訊我,就是要找我組人民組織團體到聯合國,呵呵。我拒絕了。

    洪先生的建國論述居然也是組人民團體到聯合國!完全是把聯合國當成世界政府,也根本搞不清楚國際法建國法理程序建國有哪些路徑。

    在此順便提供跟聯合國有關的問與答如下:
    👉🏻Q&A16:聯合國當時對蔣介石代表中國的態度是?:https://reurl.cc/MZbpqk
    👉🏻Q&A18台澎為什麼不是聯合國託管地?:https://reurl.cc/YWvpXl
    👉🏻Q&A47:有人主張「台灣是依聯合國憲章是『法定獨立領土』」,這樣說對嗎? https://reurl.cc/a5Ljal
    👉🏻Q&A48:有人主張「聯合國定義外來政權就是殖民是國際公訴罪」,這種說法正確嗎? https://reurl.cc/v5a351
    👉🏻Q&A51:台澎屬於聯合國憲章77條的委任統治地嗎?https://reurl.cc/9Z3pjd
    👉🏻Q&A85:為什麼不搞出一個憲法大綱啊!不然聯合國會同意你辦公投嗎?(國統綱領補充)https://reurl.cc/o94VYv
    👉🏻Q&A87:住民公投老共老美會鳥你嗎?你看克里米亞的例子,聯合國會幫你辦公投嗎?https://reurl.cc/qm6gXp

    ———

    4️⃣洪先生主張:「國際法的建國,要從最基本的四要素開始,必須從擁有人民跟領土才可能成為國家,然後從這個人民與領土必須形成有代表性的組織才能在聯合國行使集體權,聯合國只接受組織協調議事。而這個組織必須被認定是能外交各會員國,一旦有外交就是法人組織可以被引入聯合國。台灣必須成立有別於中華民國的人民組織,並行文國際聯合國與中華民國,才能外交建國。」

    呼,這整篇就是大錯特錯,有許多斷言可以討論駁斥。聯合國是什麼呢承上題不多做說明。

    這篇問與答有回應什麼是國家四個特質👉🏻Q&A73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 https://reurl.cc/xgoKr5

    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不是一群人或一個組織可以來主張的,所以先行使住民自決權才能建國,依國際法法理來建國才會具有「國家法人格」,才能主張領土主權屬於建國後的國家。

    以下問與答都有提到這個觀點:
    👉🏻Q&A3具體建國步驟是?:https://reurl.cc/l0RejA
    👉🏻Q&A8:實際上中華民國的確治理台灣這與國際法有什麼關係?:https://reurl.cc/KxARQp
    👉🏻Q&A26:台灣適用「無主地先佔」嗎?住民自決權與國民主權差別是?:https://reurl.cc/4yXNVK
    👉🏻Q&A31開羅宣言了解一下啊中美英三公報不就是說台灣是中華民國的!:https://reurl.cc/nnZKVD
    👉🏻Q&A80:主權是什麼?https://reurl.cc/v581Ee
    👉🏻Q&A92國家法人格不是國家要素嗎?https://reurl.cc/MZg23X

    之前也說了領土主權擁有者不及於土地上的住民,所以並不能說先擁有土地跟人民喔!
    👉🏻直播中有說明主權的概念形成與發展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9767780271777/

    《舊金山和約》最終處置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台澎地位未定」最直接的法律上意義就是:目前並沒有領土範圍涵蓋台澎的國家存在,所以「台灣還不是主權國家」,如果希望台灣成為一個國家,成為一個擁有台澎領土主權的國家要怎麼做呢?就是要建國,因為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而有資格依國際法去殖民化程序行使住民自決權公投投票的是原日籍及其後代的台澎人民。

    ——

    5️⃣洪先生說:「台灣關係法就是要認證台灣民族、香港民族...以便被異族統治者們自決宣示建國。法條就是勸台灣人自己要解殖,是美國人要協助台灣制裁中華民族殖民主義用的。而台灣人去蓋章給中華民國就是願意被殖民。」

    美國國內法《台灣關係法》解釋的也是一團亂(暈) 跟香港領土主權屬於中國也無關。

    《台灣關係法》歷史脈絡,這篇有說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1658133416075/

    對美國而言,中華民國就是美國認證的台灣治理當局而已,因為美國不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之前有發文說換承認政府是可以隨時隨地就換的: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4658762116012/)然後台灣治理當局在台灣辦的選舉,美國還一天到晚稱讚民主體制,你當美國精神分裂?

    在《台灣關係法》第15條裡面,就有留下這個治理當局可以變更的伏筆:
    「......,1979年1月1日以前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的臺灣治理當局,以及『任何接替的治理當局』(包括政治分支機構、機構等)。」
    https://web-archive-2017.ait.org.tw/zh/taiwan-relations-act.html
    《台灣關係法》中的「台灣治理當局」不是代管機構稱的治理當局,是一個事實描述,是指 「治理台澎的政權」,而美國可以接受這個政權不是中華民國。

    所以,台澎自決建國後讓中華民國政權留下或者退到金馬(中國領土),即使美國基於任何理由不承認新成立的國家政府是國家政府,也會依據《台灣關係法》承認這個國家政府是台灣治理當局,美國也可以賣武器給這個台灣治理當局。換句話說,《台灣關係法》的保障仍舊會存在,即使美國不承認自決建國結果。

    美國如果承認自決建國結果,台灣跟美國就可以直接正式建交,簽署《台美共同防禦條約》,成為軍事同盟,誰打台灣就是打美國。
    這是本質是中國流亡政權的中華民國政權辦不到的,即使改名叫台灣、制定新憲法也一樣辦不到。

    👉🏻延伸閱讀Q&A43+44:台灣不是由台灣人管理而是中華民國託管中嗎?為什麼美國代管日本由日本人管理、美國代管南韓由韓國人管理,台灣由ROC代管卻不是台灣人管理?https://reurl.cc/pmrgae

    更多的美國的立場,參考以下問與答:
    👉🏻Q&A11美國不允許台灣獨立不是嗎?:https://reurl.cc/g8z2KL
    👉🏻Q&A12美國對中華民國的立場是?納米比亞的例子?: https://reurl.cc/l05jOq
    👉🏻Q&A14:到中國賺錢的台灣企業與美國立場是什麼?:https://reurl.cc/bzkN5X
    👉🏻Q&A28美國駐華大使館是什麼?:https://reurl.cc/E2XaM1
    👉🏻Q&A46:台灣關係法有寫美國終止中華民國嗎?https://reurl.cc/Ag4Da3
    👉🏻Q&A49:有人主張「美國立了台灣關係法要趕走中華民國...台灣必須成立『領土法人』,才能讓美國趕走中華民國」,這樣的說法正確嗎?
    https://reurl.cc/OXMY7v
    👉🏻Q&A77美國算一個國家嗎?https://reurl.cc/Xe3bEE
    👉🏻Q&A83: 老美怎麼搞定?講國際法還太早了 https://reurl.cc/mq4dyG
    👉🏻Q&A86:要等老美把中共榨乾才有辦法搞獨立吧!而且島民都沒有共識啊!https://reurl.cc/o9Agpj
    👉🏻Q&A87:住民公投老共老美會鳥你嗎?你看克里米亞的例子,聯合國會幫你辦公投嗎?https://reurl.cc/qm6gXp
    👉🏻Q&A88:要符合老美利益才能獨立啊?https://reurl.cc/Aga4zZ
    👉🏻Q&A97:美國共和黨議員說台灣是自由中國,為什麼?https://reurl.cc/OX8q1A

    ———
    6️⃣洪先生主張:「成立福爾摩沙組織、才能台灣解殖建國,就能解決一切台灣問題。台灣解殖 永久斷絕兩個中國糾葛;台灣解殖 下架中華民國;台灣解殖 清查國民黨產;台灣解殖 大審228屠殺解密檔案;台灣解殖 下架蔣介石;蔣經國;台灣解殖 起訴蔡英文與民進黨;台灣解殖 下架韓國瑜;台灣解殖 清查國民黨人不當得利;台灣解殖 大審清鄉;白色恐怖解密檔案;台灣解殖 解密兆豐洗錢;台灣解殖 依國際法庭重審政治迫害陳水扁、林義雄、陳文成、沈建德長子、蕭曉玲、宇昌案、黑名單;台灣解殖 起訴徐旭東盜挖國土破壞福爾摩沙領土;台灣解殖 清查文化古蹟被破壞;台灣解殖 追查金融掏空、軍購弊案、退將間諜、紅色媒體、警察濫權;台灣解殖 解決台灣被殖民的所有問題。」

    呼,我的確有寫過一篇來討論生活議題的根源都會回到 中華民國政權的中國本質問題,但我們仍舊必須釐清要怎樣透過國際法法理程序來去殖民(日本殖民),使台澎人行使住民自決來建國。👉🏻 Q&A27: 生活議題比自決建國重要嗎?:https://reurl.cc/MZXWkL

    我們法理建國派相信絕大多數台澎人都是可以溝通的人、我們也相信,除了少數原始人之外,大家的想法都有機會改變。台澎人的觀念許多都是靠著不斷思想碰撞而改變的。自決建國就是靠每一個台澎人的力量凝聚起來才能成功的。

    台澎建國還是要靠台澎人民自己來爭取,不是以為組個團體去聯合國就可以的。

    我們法理建國派的論述是強調「中華民國政權」的問題,不去針對中華民國政權內部的政黨或是被洗腦的「人們」,因為政權是人為組織來的,人們在「中華民國政權」的洗腦與誘惑下向其效忠,才會成為它的幫手與共犯,但人的思維會改變,改變後也可以放下「中華民國政權」,倘若將問題歸咎其實受外在因素高度影響,且隨時可能變動的「思維」,又否定「思維改變」的可能性,就很容易以自己的主觀認知入他人於罪,就跟「白色恐怖」一樣肅清「人的思維」,所以我們把問題根源定義清楚,是「中華民國政權」的問題。

    有問題的是「中華民國政權」,而不是被洗腦的「人們」。我們的目標是告訴被洗腦的人們「中華民國政權」的真相,接著進行自決建國的路線,未來的目標是放下「中華民國政權」時,可以讓仇恨跟著中華民國政權一起離開。

    「中華民國政權」確實存在在台澎,法律的本質存在,但怎麼運作還是需要人來執行,因此讓本土政黨來控制「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不是要讓本土政黨成為「狼」,而是深入問題核心的體制來掌控它,莫忘「台澎羊」的身份。
    👉🏻 Q&A39: 中華民國台灣化不好嗎?https://reurl.cc/qmLbqg
    👉🏻台澎人做著夢中夢中夢: https://reurl.cc/8yqAdj

    而理念傳達給人民了解正確的史實,也會形成一股政治壓力,來促成掌控「中華民國政權」的本土政黨前進。
    👉🏻對目前執政黨民進黨我們法理建國派的立場在這,Q&A58:民進黨有辦法推終止代管嗎?https://reurl.cc/3NKpqX

    二戰後去殖民化是國際共識,我之後會寫一篇澳洲的例子。總之去殖民化也是有不靠聯合國就進行的。

    二戰後世界國家不超過60個,現在將近200個,多增加的一百多個國家裡面,超過一半以上原本都是殖民地,就是透過去殖民化完成建國。
    所以台澎就依據這個成功案例來完成建國,透過國際法程序建國,絕對會比幾個人到聯合國大樓前面拉布條說要讓台灣入聯來得有力。

    二戰後新增了一百多個透過去殖民化而建國的,也沒有都在聯合國名單裡面啦!
    所以那些說什麼沒放進非自治領域名單就不能走去殖民化路線的就是搞不清楚狀況囉。

    https://www.un.org/en/observances/non-self-governing-week

    非自治領域名單列入的領域數量:
    1946:72 個
    1963:64 個
    1965:新增 French Somaliland, Omen
    1972:新增 Coromo Islands
    1986:新增 New Caledonia
    目前:17 個

    台澎的確是非自治領域沒錯,因為被盟軍代管機構佔領中。

    姑且不談聯合國非自治領域名單並不完整,台澎法理地位問題之所以沒在聯合國提出來討論,以及台澎沒被放進非自治領域名單,全都是冷戰框架下為了讓中華民國流亡政權有地方可待而做出的政治決定。

    再者,聯合國只不過是個國際聊天室,並不是世界政府,也不是世界法庭,它所做出的決定絕大多數都是政治決定而非法律決定,即使沒放入「非自治領域名單」也不表示在法律上就是自治領域,或沒有資格行使自決權。

    認清史實及台澎真實法理地位,並建立基本的國際法知識,停止幻想腦補吧~~

    中華民國政權依據盟軍授權自1945年合法合理治理台澎,中華民國政權做錯的地方是利用這個機會圖利自己,謊稱台澎主權屬於它,進而將台澎捲入它自身的問題。簡單說:有合法治理權限,但做法及手段有很大的問題。因為有盟軍授權,具有治理台澎的合法權限,但盟軍授權不是空白支票。超出佔領者佔領權限的部分就變成非法行為,就像經過公司董事會指定的總經理監守自盜,董事會指定他當總經理沒問題,這個人也能當總經理,但監守自盜則是犯法行為;又或者考到駕照可以合法上路啊,但不表示可以開車撞人。

    但中華民國政權還有另一個身份就是盟佔代管機構,用正確的身份做正確的事情,所以我們必須奪權實質掌控它,才能由它舉辦外部自決權公投建國。

    ———
    7️⃣洪先生留言說要我拿出「國際法網頁」?!

    什麼叫做「國際法網頁」?沒有這種東西別鬧了。國際法並不是一本法典啦哈哈

    聯合國是國際組織,具有國際組織的法人格。
    透過制定《聯合國憲章》成立聯合國這個國際組織,其涉及到的國際法規範為:國家之間可以簽條約;也可以透過簽條約來成立具有國際法法人格的國際組織。《聯合國憲章》是依據國際法規範制定出來的一個條約,這個條約理面可能有依國際慣例而明文化的條文;換句話說,《聯合國憲章》是依照國際法訂定的,內容可能有國際法相關規範的內容,但《聯合國憲章》本身不等於國際法。

    這篇有說👉🏻國際法的形成與運作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1260054455883/

    ———
    ❣️總結:

    因為洪先生實在太沒禮貌了,一直叫我踩糞哈哈哈~~所以就問了問聖峰知道這個人嗎?

    原來是好幾年前曾經有一個人跑到法理建國連線辦公室來找聖峰對話,這位就是洪先生!!!他的想法對台澎法理地位的詮釋構築在錯誤的歷史認知上,而且顯然也不知道聯合國的本質是什麼,把聯合國當世界政府,再加上有攀附美國,己願他力搞不清楚狀況的問題。

    我可以想像聖峰的表情了٩◔̯◔۶
    要是我可能會滿傻眼的,因為光是閱讀洪先生的文字,標點符號混用我就覺得很困擾。

    後來他被聖峰打發走了(應該是尷尬卻不失禮貌的對待)
    洪先生還敢發文說聖峰一頭霧水,我看根本是洪先生的認知跟我們法理建國派差太多了~要對話可以,理性討論。

    再來,聯合國也不會殺掉中華民國政權啦,國際組織不會干涉中國內政內亂的事情。一中兩政權也與台澎無關。

    台澎法理建國派談的「去殖民化」是以「台澎及其上住民曾被日本殖民,台澎是原日本殖民地」的事實為基礎,所以可以行使自決權建國的住民,就會以「原日本殖民地的住民及其後代」為主。

    這是法律上的定性,也是「去殖民化」在執行上的必要原則。

    「去殖民化」是要讓被殖民的族群取回應有權益,得到實質正義。原日籍台澎住民是受到日本殖民剝削的對象,也是因為日本殖民剝削受有損失的被害人,自然是在「去殖民化」過程中可以行使權利的人,所以必然是在「去殖民化」過程中可以行使自決權的人。而原日籍台澎住民的後代之所以可以行使自決權,是因為他們上一代所遭受到的殖民剝削及損失,也會直接、間接對他們造成影響,所以他們也是日本殖民統治下的被害人,他們自然也會是在「去殖民化」過程中可以行使權利的人。而在原日籍台澎住民死亡的場合,他們原本享有的自決權也會成為可繼承的權利由其下一代繼承。

    所以,在「去殖民化」脈絡下必須由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行使自決權,並不是血統論,而是「去殖民化」措施的「受殖民者/被害人專屬」的本質,及權利的法律上繼承關係所造就的結果。

    至於因為中國內戰被迫離鄉背井前來台灣的中國難民之所以原則上不能參與「去殖民化」脈絡下的自決建國程序,原因有二:

    1.這些中國難民在隨中華民國政權流亡台澎前,既非台澎住民,也未曾被日本殖民,並非「原日本殖民地住民」,所以不符合「去殖民化」脈絡下行使自決權的住民資格。

    2.中華民國政權從1945.10.25開始,在台澎的身分就是盟軍佔領代管執行者,是佔領者的角色。則依照國際法中佔領法的相關規範,特別是《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的規範,中華民國政權非但不得將台澎當成自有領土、不得將台澎住民當成自有國民要求效忠,更不能將其本國國民大量移轉到佔領地台澎。

    因此,中華民國政權在流亡台澎的同時,將大量的中國人民移居台澎,本身就違反國際法。而這群中國難民,其實就是被中華民國政權非法移置到佔領地台澎的「『非法』難民」。

    至於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雖然目前都有中華民國國籍,但在法律上並非真正的中華民國國民,其原因在於:原日籍台澎住民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後,因為喪失日本國籍而成為無國籍人。而他們所持有的中華民國國籍,只是身為盟軍佔領執行者的中華民國政權基於管理上的方便所賦予的,並非原日籍台澎住民真正的國籍,原日籍台澎住民自然也不會因此成為「非法」居留在台澎的中華民國國民。

    🌻延伸閱讀:

    👉🏻這篇文有談到《聯合國2758號決議》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4812378767317/
    👉🏻這篇有談聯合國這個club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4658762116012/
    👉🏻台澎人國籍變化也可以看這篇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4833173098571/
    👉🏻上一個長篇澄清文,在講解為什麼可以行使住民自決權的只有原日籍台澎人及其後代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3626798885875/

    ❣️以後如果有人再看到他們的論述可以直接轉貼我這篇資訊,也歡迎複製貼上內文所有資訊~謝謝大家:)

  • 數字轉英文支票 在 Smart Travel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06-17 2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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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llo大家好我係阿Ts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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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啲睇下今日嘅政府派10000, 銀行大優惠, Are u ready?

    首先去睇下申請資格先啦,

    1. 於2021年3月31日或之前年滿18歲

    2. 香港永久性居民

    3. 持有於2003年6月23日或以後簽發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智能身份證,或由人事登記處處長根據《人事登記規例》(第177A章)發出的《豁免登記證明書》

    至於登記日期呢, 市民可於6月21日父親節可透過電子銀行進行登記,

    截止日期為明年12月31日,料最快可於7月8日收到錢。

    領取款項方式有以下兩種方法:

    1. 透過銀行戶口轉帳

    2. 親身領取支票


    現時最少已有21間銀行,宣布推出優惠活動,

    包括抽獎、現金回贈、定期利息、向有需要家庭捐食品包等,

    以吸引客戶透過該行登記領取政府一萬元。

    21間銀行裏面, 銀行戶口轉帳登記方式有以下三種:
    網上理財網頁
    網上理財app
    網站上登記

    大家可以參考返呢個表格, 睇下邊間自己相熟嘅銀行最為方便快捷
    因為21間銀行裏面, 並非所有銀行都提供全部登記途徑。

    至於電子登記方面, 就有以下兩種:
    1網上理財服務
    透過網上理財服務網站或流動應用程式,登記時輸入聯絡電話號碼及選擇收款的帳戶。
    2透過銀行網站登記
    若未有設立網上理財服務,可在銀行網站進行登記。輸入身份證號碼的首四個字母或數字、聯絡電話號碼及收款帳戶號碼, 咁就得㗎喇。

    而書面登記方便,請參考下面五點:

    1. 政府官方網站下載申請表格,或在參與銀行分行、各郵政局、民政事務總署各區諮詢服務中心、社會福利署各區福利辦事處,及房委會轄下公共屋邨辦事處和客戶服務中心領取表格

    2. 登記時要填寫中英文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號碼、收款銀行名稱、收款帳戶號碼

    3. 可郵寄至郵政總局郵政信箱182020號,信封上需要填上收款銀行名稱,在本地寄出毋須郵費。市民亦可投到指定銀行分行的收集箱。

    4. 計劃開始登記的首六個星期,選擇以書面表格登記的合資格人士, 須按出生年份組別分批登記。

    5. 不接受以傳真或掃描登記表格後以電郵方式遞交的表格

    書面登記分3階段進行:

    現金發放計劃於6月21日(周日)父親節開始接受登記,屆時參與銀行旗下分行及郵局均會在周日開門營業,讓市民領取及交回表格。

    書面登記將分3階段進行、每批隔兩星期進行,首批(即1955年或之前出生人士)可於6月21日起開始遞交表格,預料最快7月20日收到款項。市民可透過指定的個人銀行戶口收取款項;或選擇向香港郵政遞交書面登記表格,領取抬頭支票。

    但係書面登記有兩大伏位, 大家一定要諗清楚先至好決定呀:

    1支票逾期未兌現或作廢
    登記人於香港郵政領取的支票有效期為發出當日起計的六個月內,如領取者未在支票有效期內兌現或將其存入銀行,將被視為放棄按現金發放計劃領取款項的權利。

    2誤投收集箱或延遲收錢
    書面登記人需按照申請途徑(銀行、香港郵政),將表格投入正確之收集箱。如出現誤投情況(如信封面寫A銀行卻投入B銀行收集箱,或原本希望透過香港郵政收取款項卻投入銀行收集箱),當局會協助將表格轉交正確機構或部門處理,但係當中可能造成延誤,推遲登記人收錢時間。

    如果你唔係用銀行轉數嘅話, 喺你領取「抬頭支票」登記方式:

    登記人經登記後,必須親身到指定郵政局領取支票,並出示身份證及香港郵政發出的領取支票通知。登記人可親身到本港任何一間指定的中國銀行(香港)分行,向職員出示身份證及兌現支票;或到任何一間本地銀行,把支票存入其銀行帳戶。


    至於領取時間:

    透過電子方式登記:

    在開始登記的首10天、即2020年6月21日至6月30日,進行的電子登記,款項會同時於7月8日左右陸續存入登記人指定的銀行帳戶。而於7月1日起登記的合資格人士,會在登記約1星期後收到款項。

    好明顯透過電子方法登記嘅程序係非常之快捷簡便。

    另外透過書面方式登記:

    於計劃開始登記的首6個星期,款項會按登記人出生年份組別發放。8月1日後遞交登記的合資格人士,則會於登記後約2星期收到款項或支票領取通知。

    至於有特別需要人士的安排:

    1. 社會福利署會向其合法監護人或受委人發信,以確認代為登記及領取款項。

    2. 他們可簽署該信件,並寄回香港郵政總局郵政信箱180000號

    不屬於以上兩個類別的無精神行為能力人士

    1. 由其親屬以代理人身份代為登記及領取款項。

    2. 代理人須親臨「現金發放計劃秘書處」 辦理登記手續,並提交所需要的文件核實。

    海外居民登記方法有以下幾項可以注意下:
    1.合資格人士。
    2.如有本地個人名義的銀行戶口, 但冇網上理財服務,可登入銀行網頁了解是否有電子登記方式。
    3.填寫所需資料後提交申請, 亦可下載表格郵寄回港已作申請.




    以下就係 15間銀行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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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舊客戶凡於工商亞洲手機銀行或者網上銀行登記領取一萬蚊, 即可獲取50蚊現金, 如果成功推薦朋友一齊開戶, 則可額外得到50蚊禮券或者可以參與抽獎活動, 獎品包括一萬蚊現金回贈

    大新銀行, 手一千明電子登記客戶全部可獲二十蚊現金獎, 另外登記人亦會自動參與終極大抽獎, 有機會贏得額外一萬蚊現金, 名額五個

    滙豐銀行表示,個人客戶透過滙豐申請政府現金派發計劃,可享港元儲蓄優惠年利率及有機會獲取豐富獎品。在2020年8月31日或之前透過滙豐登記,並在2020年9月17日或之前成功領取派發現金的客戶,即可享有1個月10%港元儲蓄優惠年利率,本金上限港幣 1 萬元。客戶需要在優惠期內完成最少一項指定的數碼程序或交易。

    此外,於推廣期內登記的合資格客戶亦有機會獲得1萬元獎金(30個名額)、 蘋果iPhone SE 128GB智能電話(60個名額)及蘋果iPad Air 256GB平板電腦(20個名額)。

    客戶成功透過滙豐香港流動理財或個人網上理財登記,可享4次抽獎機會,若經滙豐分行遞交登記表格或於滙豐網頁申請則可享1次抽奬機會。

    滙豐3部流動銀行會額外提供服務接收申請表格。

    計劃由2020年6月21日開始接受登記,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止。合資格申請的滙豐客戶,可透過流動理財、個人網上理財登記,同時可在滙豐網頁 www.hsbc.com.hk(毋須登入帳戶)或親臨其中一家指定分行遞交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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