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教育部公文範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教育部公文範例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教育部公文範例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教育部公文範例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3萬的網紅台灣民眾黨,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請問教育部長潘文忠的中文還好嗎?「應優先採用國產食材」跟「一律使用國產食材」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意義,潘部長不應混為一談!為了不讓小孩子吃到萊劑,潘部長應該拿出GUTS支持修法! 自從民進黨罔顧民意擅自放寬萊豬進口後,民眾黨便不遺餘力的在為下一代的健康把關,因此我們堅決要求將「學校衛生法」第23條的...

  • 教育部公文範例 在 台灣民眾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0-21 20: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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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教育部長潘文忠的中文還好嗎?「應優先採用國產食材」跟「一律使用國產食材」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意義,潘部長不應混為一談!為了不讓小孩子吃到萊劑,潘部長應該拿出GUTS支持修法!
     
    自從民進黨罔顧民意擅自放寬萊豬進口後,民眾黨便不遺餘力的在為下一代的健康把關,因此我們堅決要求將「學校衛生法」第23條的「應優先採用國產食材」改為「 #一律使用在地食材 」,以確保校園供餐不會使用外來食材,進而把關校園食安。
     
    在學校衛生法尚未修正完成的狀態下,潘文忠部長便在口頭答詢的報告上寫「現行法規與機制已完備,已確保校園供餐一律使用在地食材」,現行的法條都還沒修正叫做完備嗎?還是潘部長昧著良心睜眼說瞎話?
     
    民眾黨 高虹安 委員質問,現行法規有沒有罰則、跟廠商換約的規定?在法律規定明確禁止使用,像是基改食品 、初級加工品類的食品皆禁止,憑什麼乙型受體素這樣的禁藥不能在《學校衛生法》第23條裡明文規定立法,還是教育部公文出去,但修法沒有跟上?
     
    尚未修訂相關的基準和範例,就說體制已然完備,把「優先」當成「一律」,這就是民進黨的執政方式嗎?民眾黨絕不會讓民進黨擅專獨行而罔顧下一代的健康,我們將持續監督、把關!
     
    #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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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部公文範例 在 高虹安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0-21 18: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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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上午審查「學校衛生法第23條修正案」,也就是虹安為防範萊劑進入校園,率先提出的「#學校膳食禁止使用含乙型受體素之各類肉品及其相關產製品」,以確保易感族群學生於校園的食品安全。還記得教育部在8月28日開放擴大萊豬美牛進口記者會後,旋即發出公文,要求各級學校採用國產豬、牛肉食材,對於這點虹安予以肯定,畢竟政府未提出學童這類易感族群長期使用含萊劑肉品的健康評估報告,因此無法完全排除學童食用含萊劑肉品之長期健康影響。但,只以一紙行政公文不夠,因此,包括民眾黨及朝野立委都提案修法。

    但今天上午在教育部長潘文忠的口頭及書面報告中,對此修法竟回應:「現行法規與機制已完備,已可確保校園供餐一律使用在地食材」,然而學校衛生法第23條明明寫著「應優先採用」,「#應優先採用」及「#一律使用」是一樣的字眼嗎?懂中文的人都知道不是同一件事,令虹安不禁現場搖頭,部長的中文理解有問題嗎?就是因為兩者不同,才有這麼多委員提出修法。

    此外,在同一法條中,也同時 #明令禁止基改食品,那為何乙型受體素,就無法入法明文禁止,只能維持「應優先採用國產食材」此類無罰則之文字?教育部光用一紙行政公文下去,有罰則嗎?有和廠商的換約的強制規定嗎?這麼多委員提案,其來有自,就是希望在法律條文明定!教育部不該只擬公文,卻不修法!

    潘部長於隨後的口頭報告中也強調,教育部除了8月發函要求外,一定會修訂學校採購契約參考範本,增加相關罰則,11月底前即可修訂完成並公布,讓學校在110年5月1日前無縫接軌換約。另外,也會修訂營養午餐食材基準、幼兒園食材基準和範例,並落實執行。

    虹安肯定教育部在配套措施上的規劃,但也依然呼籲教育部支持最根本的修法,從法案文字中,明令學校膳食禁止使用乙型受體素之各類肉品及其相關產製品,才最能完善保障校園學童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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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TToday] 為了擋瘦肉精進校園 高虹安罕見爆氣轟潘文忠!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021/1836186.htm

    [立法院演哪齣 YT頻道] 提案說明發言片段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cs8hrfc-uc&t=10s

  • 教育部公文範例 在 高雄小金剛許智傑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3-12-12 10: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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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童肥胖問題出在運動少
    2013-12-12╱台灣時報╱第11版╱高雄都要聞╱黃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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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黃文政鳳山報導〕國小學童因為BMI值過高,教育部發公文要求學童不得吃糖,立委許智傑批評搞錯重點,問題出在運動時間過少,不能全怪學童糖吃太多,他力推「大跑步計畫」從鳳山開始。

    教育部體育署今年八月份所發布「體育統計年報」調查,我國國中學童每周體育課時數應有一百鐘,但平均體育課時數只有九十一.八分鐘。

    而國小學童每周體育課時數應有八十分鐘,但平均體育課時數為七十四點八分鐘。國中小學童體育課時數不僅低於應該上課的時數,還遠低於歐美國家學童的體育課每周一百二十到一百五十分鐘時數,顯示我國學童的運動時間遠遠不足。

    立委許智傑表示,學童體育課時間不足主要是借課狀況嚴重,及體育專任教師人數不足,導致學童運動時數不夠,而學童BMI值過高應是與運動時數不足有關,教育部卻發文禁止學童在校內發糖,此舉似乎把學童肥胖的因果關係搞亂。

    立委許智傑近期也已經與鳳山的三所國小校長達成共識,先從鳳山的曹公、鳳山與五福三所國小開始,讓學童利用課餘的二十分鐘時間跑步,藉以鍛鍊學童健康的體魄,降低學童BMI值。 許智傑希望學童的「大跑步計畫」能夠先從鳳山開始,並有機會成為全國國中小的範例,以強健我國學童健康的體魄。不應一味剝奪學童在過年過節時,交換糖果所獲得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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