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教育基本法第8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教育基本法第8條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教育基本法第8條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教育基本法第8條產品中有2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0萬的網紅洪孟楷,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今天是 #國際粉紅日,"我就問"今天有任何粉紅色的配件嗎?秀出來吧! 源自於 #加拿大 的「國際粉紅日」#InternationalDayofPink,是因為當年有兩名學生在學校看到學弟因身穿粉紅色衣服被霸凌,他們靈機一動就買了50件粉色T-shirt並鼓勵其他同學們穿上,勇敢的對抗霸凌者!之後反...

  • 教育基本法第8條 在 洪孟楷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4-14 12: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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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 #國際粉紅日,"我就問"今天有任何粉紅色的配件嗎?秀出來吧!

    源自於 #加拿大 的「國際粉紅日」#InternationalDayofPink,是因為當年有兩名學生在學校看到學弟因身穿粉紅色衣服被霸凌,他們靈機一動就買了50件粉色T-shirt並鼓勵其他同學們穿上,勇敢的對抗霸凌者!之後反歧視團體Jer's Vision就將每年4月第2個星期三定為國際粉紅日,鼓勵所有人站出來反對性別歧視和倡導尊重人權的理念。

    很高興看到現在的社會多元開放,但在社會的角落仍有性別歧視與刻板印象等問題的存在;我們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學著彼此互相尊重,就要從小開始紮根!

    也因此,我也提出《教育基本法》第8條的修正草案,將校園內的「#霸凌行為」定義,改成「各類場域含數位網路平台之霸凌行為」,將守備範圍更加擴大,讓我們的守護網能照顧到每位同學生活的角落。

    性平教育從小紮根!讓我們一起幫助社會更加美好,用愛與包容擁抱世界。

    #幫忙可愛的店家打廣告 #伊芙咖啡(鎮江街7之2號)
    #DayofPink #GameOvertoCyberbullying
    #反一切霸凌
    #國際粉紅日

  • 教育基本法第8條 在 洪孟楷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9-22 1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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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會剛開議,繼續為大家打拚!教育、幼教、兒少修法,四案過一讀!

    在上個會期,孟楷提出21份「首位主提案」的法律修正案,有多案審查完成,更順利三讀;而上週第二會期的開議日,我與團隊持續為兒少、婦女權利努力💪。

    所提的《教育基本法》、《幼教法》、《兒少法》及《兒少性剝削條例》獲無異議通過一讀!

    ✅修法提案重點:

    🎯修正《教育基本法》第8條:精準打擊校外霸凌,讓行政機關法律武器更加完備!將國家保障學生不應受的「霸凌行為」的定義,改成「各類場域含數位網路平台之霸凌行為」。

    🎯修正《幼教法》第46、49條:教保機構負責人及服務人員,若體罰、性騷擾及不當管教等,罰鍰UP,並增訂五年內再犯處二倍罰鍰!幼兒園人數超收、進用未符資格人員進行教保服務等,同樣罰鍰加倍,若情節重大或處罰二次後未改善,最重廢止設立許可六年內不得提出申請!

    🎯《兒少法》增訂第108條之1:解決無罰則困境!違反托嬰中心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規範,或隱匿、無正當理由刪除監視錄影設備記錄者,處3-15萬罰鍰!

    🎯修正《兒少性剝削條例》第39、44及51條:解決行政罰杜絕不力、威嚇不足!觀覽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之行為而支付對價者,或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改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認真做、用心拚,孟楷努力監督、用心提案,把鄉親們擺第一,拼出優質問政好成績!

  • 教育基本法第8條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8-10 23: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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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譴責港版國安法 #一起關心台灣的制度支持
    發文的今天(8月10日),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其子與壹傳媒高層被控「涉及勾結外國勢力」,而就在剛剛,如民間組織「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前學民思潮成員李宗澤,分別涉嫌洗黑錢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還有前眾志成員周庭同樣因違反港版國安法而被逮捕。看到這些新聞,真的是感到憤怒又痛心,在此嚴正譴責中國共產黨與香港特別政府用如此高壓極權的手法迫害香港的言論自由與民主人權。也希望在台灣的大家珍惜得來不易的民主。一起關心香港議題,並來思索台灣不論在港澳條例與難民法等制度上是否足夠、是否足以給香港朋友更多制度化的支持。
     
    【繼續審慎監督|校外志工入班規範、課程教材審查及教育訓練制度】
      
    #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
    全台各地國中小學非正式課程時間因學校人力等問題,需要校外團體支援,然而,校外團體入班之課程及教材爭議頻傳,經常傳出有違反《教育基本法》政治、宗教中立原則之情形。也因此,許多家長和關心性平教育朋友都非常關注「校外人士入班」(特別是屬於非正式課程的晨光時間)學校與教育處是否有做足教材審核、針對實際入班狀況的有明確掌握、是否有導師陪同與後續督導等。
     
    #薇仲針對非正式課程時間規範與監督之提案
    我在第19屆基隆市議會第2次定期會、第6次臨時會以及今年的第3次定期會都有針對「非正式課程時間」的入班規範與管理,分別提案──基隆市校外人士入班狀況、建議教育處與各校共同擬定入班規範與監督方式,並且,在上一次會期特別針對教育部頒訂的「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注意事項),請基隆市教育處於兩個月內,參考台北市教育局「校外人士進班協助教學注意事項」規範(請見下方),針對晨光時間等非正式課程時間之運用及內容比例、校外人士入班導師須在場、教學教材以及志工招募等研擬規範。

    這些提案和討論,無非是希望基隆市各國中小在晨光時間規劃與人力協助外,更要重視教學現場需要符合《教育基本法》第六條──政治、宗教中立之原則,不要因為不完善的制度而導致性別平等教育難以落實。
     
    #基隆市教育處回覆
    就在今天,收到基隆市教育處針對我和幾位議員提案的回文(就是本照片),基本上,教育處即要求針對課程與教材審查、校外人士進用規定以及志工訓練還有後續機制按照教育部所頒定的「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或活動注意事項」進行,並要求各校依照國教署發函之指示,在109學年度開學前,針對學校進用校外人士訂定相關規定,並將課程審查列為督學到校訪視的重點,

    我們相當肯定針對正式與非正式課程時間課程審查以及校外人士入校等規範與制度的完善,然而,我們也知道各國中小還是會有人力不足的狀況(尤其是非正式課程時間),我們也會持續關注與監督,希望達成更有效運用志工資源,同時透過審查、後續監督來確保課程品質與教育基本精神的落實!
     
    💻以下補充資料💻

    一、「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或活動注意事項」
    http://web.tkps.ptc.edu.tw/mediafile/1480/news/37/2020-7/2020-7-30-9-37-45-nf1.pdf

    二、基隆市教育處回覆簡述如下:

    (一)課程與教材審查(分為部定、校訂以及非部定、校訂課程)
    1. 部定、校訂課程:校外人士協助教學之課程及教材,原授課教師應事先與校外人士討論,並納入學校課程計畫,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於開學前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並以書面、網站或其他多元管道,向學生及家長說明。只要內容涉及性平教育、特定教材,須經學校性平教育委員會審議通過,再送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始得實施。

    教育處也回覆此類課程的監督機制,主要是透過課程備查機制,瞭解學校邀請校外人士協助部定及校訂課程是否落實審查,審查紀錄列為市府109學年度到校訪視項目,以掌握督導學校落實。

    2. 非部定、校訂課程(非正式授課時間如晨光時間):學校應訂定校外人士課程教學計畫審核機制,並以書面、網站或其他多元管道,向學生及家長說明。我們也詢問教育處實際的做法,回覆為學校應參考教育部「非部定、校訂課程時段教學計劃審查表範本」,從法規、對象、指標/素養、領域及預期成效等面向,訂定校外人士課程學計畫審核機制,並如上必須向學生和家長說明。但非正式課程審查後,後續監督機制為何?教育處則回覆,監督權責還是在各學校,但而這些「審查」紀錄也會是109學年督學到校訪視之重點。

    (二)進用校外人士
    1. 入校規範:教育處規範各國中小學進用校外人士(含志工)前,各校應訂定相關規定,經校務會議後實施,並需於109學年度開學前完成此規定的法制程序。目前基隆市狀況是:59 所公私立國中小,計有26校已通過108學年度學期期末校務會議,有31所規劃於109學年度期初校務會議提案,另有1所私立國中、1所私立國小無進用校外人士規劃(基隆市填報狀況:https://www.kl.edu.tw/v7/eduweb/index.php?func=eform&eform_id=8207)

    2.原授課教師需在場:部定、校訂課程進用校外人士,則該課程負責教師需在場,若為非部定、校訂課程,則該班導師需在場。

    (三)校外人士訓練
    依照教育處「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或活動注意事項」第八款及志願服務法之規定來進行招募、訓練、管理與輔導考核等。教育處每年也會辦理兩梯次的教育類志工訓練,督導各校完成要點法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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