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教唆偽證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教唆偽證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教唆偽證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教唆偽證產品中有6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787的網紅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根據亞洲開發銀行所做的亞洲及環太平洋國家稅務行政比較分析報告指出,先進國家如澳洲,稅務機關發展的目標是讓課稅更簡化,讓人民一看就懂,是秉持服務人民的心態,而不是查稅的績效。當查稅變成業績,又有獎金的利益關係時,稅務人員能做到客觀中立嗎? #稅務獎勵金 人人有獎 毫無意義應該廢除 《全民公審》...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日前法務部蔡清祥部長表示「法務部的棄保潛逃罪草案早就送到立法院了」,根本是在國會公然說謊。沒想到今日法務部張斗輝次長還在幫忙硬拗。 2.為了達成反貪腐的目標,當初法務部一直宣傳要制定「不法關說罪」,我已經提案,結果行政院到現在卻根本還沒將草案送到立法院。 3.公益信託淪為富人「假公益、真避稅...

教唆偽證 在 IreneHuang媁哥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1-12 07:53:11

自從開始Po出我有禮佛習慣的相關文後 有人在我文章下留言: 有幽靈 、啊你什麼時候要出家? 等輕藐留言 我只是單純跟大家分享我的信仰 我個人尊重不同的信仰 不可能 會去問你 要不要信教? 相反的 也請拿出尊重我佛的態度! 問我什麼時候要出家?這個問題 我能回答你 出不出家是緣分問題 所以不...

教唆偽證 在 IreneHuang媁哥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1-12 07:53:11

此張為對方敗訴高等法院判決書 因前東家陷害 使我被害訴訟纏身的這三年 嚴偉維先生 為了陷害我 不惜在法庭上捏造諸多偽證 一.他不惜用PS修圖軟體移花接木 合成照片 偽造成我IG帳號的限時動態散播不雅照片 並在法庭上以此偽證當作提告我猥褻之證據(詳看圖二) 二. 誇張的前東家負責人嚴偉維先生 ...

  • 教唆偽證 在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2 22:02:01
    有 21 人按讚

    根據亞洲開發銀行所做的亞洲及環太平洋國家稅務行政比較分析報告指出,先進國家如澳洲,稅務機關發展的目標是讓課稅更簡化,讓人民一看就懂,是秉持服務人民的心態,而不是查稅的績效。當查稅變成業績,又有獎金的利益關係時,稅務人員能做到客觀中立嗎?
     
    #稅務獎勵金 人人有獎 毫無意義應該廢除
     
    《全民公審》獨家專訪國稅局退休稅務員黃小姐,她指出,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只是行政規則,並不是法律或命令,為官者希望 #升官發財 所以很注重成績,下面的承辦人就要做,但稅務獎勵金裡也有違章案件的 #績效,等於兩頭吃,是大疏漏。稅務獎勵金範圍非常廣泛,舉凡服務櫃台、政風單位,連修電腦、開車等都屬於協辦人員,通通有獎,雖金額不大但人數眾多,每年所編列的預算卻不少,這真的該廢除,因為毫無意義,並沒有真正提升服務品質。
     
    【全民公審】檢察官教唆偽證、稅官立可白造假!稅務員爆料萬惡獎金黑內幕
    https://reurl.cc/pxxLQQ

  • 教唆偽證 在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14 2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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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靜 也提到這兩年來請他打官司告政府官員、#法官、#檢察官、#行政執行官 的案子越來越多,代表人民的一股 #怨氣 沒有辦法發出來,而造成這股怨氣的是政府集團犯罪,壓迫著老百姓,所以人民真得要覺醒。
     
    他以偵辦太極門案的時任檢察官 #侯寬仁 為例,認為他不但是 #酷吏 還是個昏官,#教唆偽證 就是如此,提起侯寬仁有誰不痛恨他?因他的行事風格及辦案手段,造成多少冤案?侯寬仁對太極門所做的,25年來都深深影響到每一個太極門弟子,影響到台灣每一個人對檢察官的觀感。
      
    面對政府集團的暴力事件 張靜:唯一有用的是人民起來換政府
    https://cnews.com.tw/181210913a04/

  • 教唆偽證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08 14:28:33
    有 238 人按讚

    #刑法司律一試考題分析:EP6
    #讀享周易刑事法

    【103司法官一試刑法第62題(複選)】
    甲殺死A。案經檢察官偵訊時,甲謊稱兇案當天與乙至海邊夜釣,與該案無涉,並事先要求乙為有利於己之陳述。經乙為有利於甲之證言,並為具結。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成立偽證罪
    (B)乙成立偽證罪之幫助犯
    (C)甲、乙均不成立偽證罪
    (D)甲成立偽證罪之教唆犯
    (E)甲、乙成立偽證罪之共同正犯

    【108司律一試刑法第17題】
    為求脫免A的罪,律師甲與被告A共同唆使證人B在審判中,就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為虛偽陳述,以便配合A的虛偽供述。下列的論罪,何者錯誤?
    (A)A受訊問時所為的虛偽陳述,不會構成刑法第168條偽證罪
    (B)B具結後的虛偽陳述證言,構成刑法第168條偽證罪
    (C)被告A教唆證人B所為虛偽陳述,構成刑法第168條偽證罪之教唆犯
    (D)甲律師教唆B係正當業務行使,不構成刑法第168條偽證罪之教唆犯

    【109司律一試刑法第19題】
    關於刑法第168條偽證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確有犯案之被告甲在偵查時虛偽陳述自己並未犯罪,甲成立刑法第168條偽證罪
    (B)證人甲在法院作證時為虛偽證言,但未經法官告知其有拒絕證言權即為具結,依實務見解,甲不成立刑法第168條之罪
    (C)刑法第168條之罪為結果犯,以判決結果確因偽證而受影響為必要
    (D)證人甲偽證時並未具結,如涉及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甲仍構成刑法第168條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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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司法官一試刑法第62題(複選)答案】(B)、(C)、(E)
    【108司律一試刑法第17題答案】(D)
    【109司律一試刑法第19題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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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合分析】

    今天我們來看一試命題度很高的偽證罪吧!

    首先,就偽證罪行為主體的認定上,由於本罪為身分犯,只有證人、鑑定人、通譯能具備主體資格,能成立偽證罪的正犯,本案的「被告」是無法成立正犯的,最多考慮共犯(詳後述)。

    其次,偽證罪亦屬「己手犯」,因此實務認為,就正犯的類型上,只有「直接正犯」這種情形,無法成立間接正犯或共同正犯。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4227號刑事判決即指出:偽證罪係屬學說上所謂之「#己手犯」,「己手犯」之特徵在於正犯以外之人,雖可對之加功而成立該罪之幫助犯或教唆犯,但不得為該罪之間接正犯或共同正犯,亦即 #該罪之正犯行為,#唯有藉由正犯一己親手實行之,#他人不可能參與其間,#縱有犯意聯絡,#仍非可論以共同正犯。此因證人於法院審判或檢察官偵查時,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構成刑法之偽證罪。數證人於同一案件各別具結而為證述,其具結之效力,僅及於具結之各該證人,所為之證述是否於案情有重要關係,是否虛偽陳述,應依各該證人之陳述事項內容而定,各自負責,不及其他證人,#無由成立共同正犯。

    再者,實務認為,偽證罪亦屬「形式犯」、「抽象危險犯」,不以判決結果確實受到偽證影響為必要,可參考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2114號刑事判決:偽證罪為 #形式犯,以 #抽象危險 為已足,不以結果之發生為要件,其已有偽證行為,無論當事人是否因而受有利或不利之判決,均不影響偽證罪之成立。

    另外,關於證人未獲告知拒絕證言權,是否會影響偽證罪之成立?實務認為,如果法官或檢察官不當剝奪證人的拒絕證言權,該證人於此情況下所為之具結程序即有瑕疵,此時應認其具結不生合法之效力,縱其陳述不實,亦不能遽依偽證罪責論擬。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7297號刑事判決即有明示: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證人恐因陳述致自己或與其有前條第一項關係之人受刑事追訴或處罰者,得拒絕證言」。九十二年二月六日修正公布、同年九月一日施行前之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三款規定:「證人有第一百八十一條情形而不拒絕證言者,不得令其具結。」。修正後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證人有第一百八十一條之情形者,應告以得拒絕證言」。上開規定旨在免除證人陷於抉擇控訴自己或與其有一定身分關係之人犯罪,或因陳述不實而受偽證之處罰,或不陳述而受罰鍰處罰等困境。證人此項拒絕證言權與被告之緘默權同屬不自證己罪之權,為確保證人此項權利,法官或檢察官有告知證人得拒絕證言之義務;#如法官或檢察官未踐行此項告知義務,#而逕行告以具結之義務及偽證之處罰,#並命朗讀結文後具結,#將使證人陷於上述抉擇困境,#無異侵奪證人此項拒絕證言權,#有違證人不自證己罪之原則。#該證人於此情況下所為之具結程序即有瑕疵,#為貫徹上述保障證人權益規定之旨意,#自應認其具結不生合法之效力,#縱其陳述不實,#亦不能遽依偽證罪責論擬。

    最後,關於教唆偽證罪的成立與否,考試很愛命題的是:犯人(被告)教唆他人於自己案件中有重要關係事項具結並虛偽陳述,該犯人是否構成教唆偽證罪?實務採肯定見解,如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865號刑事判決所示:被告在訴訟上固有緘默權,且受無罪推定之保障,不須舉證證明自己無罪,#惟此均屬消極之不作為,#如被告積極教唆他人偽證,#為自己有利之供述,#已逾越法律對被告保障範圍,本院二十四年上字第四九七四號判例謂「犯人自行隱避,在刑法上既非處罰之行為,則教唆他人頂替自己,以便隱避,當然亦在不罰之列」,乃針對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第二項頂替罪所作之解釋,尚不得比附援引,藉為教唆偽證罪之免責事由之理由等情。

    同學們瞭解以上見解,偽證罪在一試的考點大致就能掌握囉👏🏻👏🏻

  • 教唆偽證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8-12-13 16:36:52

    1.日前法務部蔡清祥部長表示「法務部的棄保潛逃罪草案早就送到立法院了」,根本是在國會公然說謊。沒想到今日法務部張斗輝次長還在幫忙硬拗。

    2.為了達成反貪腐的目標,當初法務部一直宣傳要制定「不法關說罪」,我已經提案,結果行政院到現在卻根本還沒將草案送到立法院。

    3.公益信託淪為富人「假公益、真避稅」,我多次要求改革,也在2017年4月提出《信託法》之修正,法務部卻持續擺爛。

    →2017年3月我詢問《信託法》草案進度,財政部長承諾會請法務部長盡速提出修正草案。

    →2018年4月我詢問《信託法》草案進度,法務部蔡碧仲部長表示,從2009年就成立信託法研究小組,會盡速提出草案。

    然而,一年多過去,當媒體揭露公益信託的諸多弊端,法務部只會放消息說要修法,根本沒有任何實質進度。

    4.律師林樹旺2014年教唆證人作偽證,法務部卻未將他交付律師懲戒,直到今年十月我開始關切,北檢才急忙交付懲戒,請問法務部這幾年是在包庇嗎?

    更離譜的是,這位教唆偽證的律師竟然擔任公益信託基金監察人,掌管上百億基金。請問法務部到底何時要提出《信託法》修正草案?難道要透過拖延放任這些大財團繼續亂搞?

    附註:
    2018-12-0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權貴犯罪逍遙遊 反貪腐淪為笑柄
    https://ppt.cc/fiOdXx

    2018-4-23 財政委員會:公益信託之繼續擺爛
    https://ppt.cc/fOpeVx

    2017-03-22 財政委員會:公益信託恐淪避稅、隱藏資產工具?!
    https://goo.gl/FEH1VK

  • 教唆偽證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2-08-17 13: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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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唆偽證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1-07-29 21: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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