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政務官有哪些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政務官有哪些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a050047 (跑跑迷)看板LAW標題[問題] 政務官vs民意代表時間Wed Dec 6 1...
最近再讀公務員法大意,
對於公務員與公務人員搞得有點七葷八素
其中又分最廣意、廣意、狹義、最狹義
我現在已經大致知道事務官就是考進去的
而最廣義就是泛指任何在與國家有關係機關工作的人員都算
包含民代、老師、警察、替代役、約聘僱、評審委員、汽車代檢場人員等
但麻煩的不是最廣意與最狹義
而是依據公務員服務法以及公務員懲戒法的那些人員
以下是我的幾個問題
1.請問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所適用的人能稱之為"公務員"嗎?
2.民代是適用於最廣意的公務員嗎?
3.法官不是也是用考的?為什麼他不是事務官?那他算是哪種人員?
4.公務員懲戒法不適用武職人員,請問警察算武(軍)職人員嗎?
5.直轄市長為什麼不是民代而是政務官?
6.只有考進去的事務官可以叫做公務人員嗎?
7.到底哪些人才是公職人員?哪些人又是廣意與狹義的公務員?
感謝各位神人耐心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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