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放火罪致死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放火罪致死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放火罪致死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akpaz (送外賣的)看板Examination標題[問題] 請教放火致死時間Sat Jun ...

放火罪致死 在 樂擎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09 11:38:30

看完小盒子 我不知道說什麼 只能默默記錄下我所看到的 _ 今天下午香港警察清場時,動用了布袋彈、催淚彈和胡椒噴劑 幾個女生手無寸鐵,面對全副武裝的警察,持鈍和棍,拿著噴劑對她們直噴 她們只能撐起傘,蹲下來,拼命忍著不斷直流、根本控制不住的淚,用衣服摀著口鼻後退 布袋彈,不是橡膠彈,裏頭是...


不好意思,請教一下,
若A違反173條而不小心燒死人,
是應以55條擇一重處斷,
還是50條數罪併罰呢?

若是主觀有殺人犯意而放火,
又會有差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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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45.2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66249077.A.3F0.html
cindycincia: 1.想像競合 一行為觸犯數法益06/18 19:28
cindycincia: 2.一樣 只是競合後成立殺人既未遂罪06/18 19:29
mm0107386: 主觀有犯意>271I06/18 19:29
mm0107386: 不小心燒死人>過失致死06/18 19:29
mm0107386: 一行為侵害數法益,想像競合06/18 19:29
cindycincia: 死=既遂06/18 19:29

了解,謝謝兩位熱心解答。
競合真的很亂,我好弱
※ 編輯: akpaz (223.139.45.218), 06/18/2016 19:40:45
samilover: 不小心燒死人 就是過失致死 形成276跟173想像競合了吧06/18 21:18
※ 編輯: akpaz (223.139.45.218), 06/18/2016 21:45:34
ultratimes: 立法怠惰,不然這幾條應該要有加重結果 06/19 13:49
samilover: 主觀殺人犯意 就是為了殺人而放火 就朝271殺人犯去想了 06/19 17:39
samilover: 另外就是173的放火跟353的毀損想像競合 06/19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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