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放棄急救同意書效力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放棄急救同意書效力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放棄急救同意書效力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放棄急救同意書效力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6萬的網紅Hey,我不是程又青,我是 Ivy Chao.,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之前分享過網友的困擾: 女人某個時期 都會有「擔心自己嫁不出去」的困擾。 先讓我們追溯問題的本身, 年紀3開頭為什麼會造成問題? 嫁不掉為什麼會讓你擔憂? 是 擔心年齡增長生育功能下降? 擔心家人朋友社會大眾看待自己的眼光? 擔心沒有另外一半陪伴很孤單? 還是 擔心臨終前沒人幫你簽放棄急救同意書...

  • 放棄急救同意書效力 在 Hey,我不是程又青,我是 Ivy Chao.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8-15 18:06:26
    有 4,873 人按讚

    之前分享過網友的困擾:
    女人某個時期
    都會有「擔心自己嫁不出去」的困擾。

    先讓我們追溯問題的本身,
    年紀3開頭為什麼會造成問題?
    嫁不掉為什麼會讓你擔憂?


    擔心年齡增長生育功能下降?
    擔心家人朋友社會大眾看待自己的眼光?
    擔心沒有另外一半陪伴很孤單?
    還是
    擔心臨終前沒人幫你簽放棄急救同意書?

    以上除了第一個問題
    來自「上天造物器官注定衰竭無法逆生長」之外,
    年齡跟嫁不嫁得掉好像沒有直接的關係?

    如果你的「嫁掉」
    跟我的嫁掉定義一樣的:
    是「跟相愛的人攜手共度」
    那年齡就不會成為你的擔憂,
    因為不管什麼年紀都可以「嫁掉」。

    若你的「嫁掉」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張紙,
    那我更覺得不需要擔心,
    因為這張紙的效力
    沒有你想像的那麼法力無邊。

    愛你的人恨不得愛你好幾輩子,
    不愛你的人連半輩子都不想留。

    如果擔心自己找不到理想的對象,
    可以重新檢視對「理想對象」的定義,
    或是自己的條件跟理想對象有差距呢?

    單身正是讓自己變得更好的時刻,
    沒有太好的對象,只有不夠好的自己。🙂

  • 放棄急救同意書效力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1-05 1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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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一定要知道的新聞【《#病主法》1/6 正式上路 諮商費約2千起跳健保不付】
     
    文/曹馥年;攝影/吳逸驊
     
    亞洲第一部以病人為主體的醫療法規《#病人自主權利法》將在1月6日上路,不僅保障病人知悉病情的權利,還能透過諮商預先選擇在特定臨床條件時如何接受醫療行為。不過,專家認為,法案宣傳仍待加強,複雜流程、每次預立醫療諮詢費用估計約2千元起跳,恐讓民眾卻步,上路初期預料將且戰且走。
     
    推行近20年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保障末期病人善終權,《病主法》擴大適用範圍,具完全行為能力與心智能力的民眾,可向全台65家醫院預約預立醫療照顧諮商(ACP),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並註記在健保卡,決定自己在末期病人、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不可逆昏迷、其他經公告疾病等情況下,是否接受、或接受一部分維生治療與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
     
    此外,意願人能預先找好「醫療委任代理人」,萬一陷入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則由醫療委任代理人代行善終決定。醫師循病人的AD行事,也能減少「病人渴望善終,家屬堅持要救」的為難與醫療糾紛。
     
    衛生福利部指出,要是臨床上發生與AD有違的情況,像是原本拒絕維生醫療的病人選擇繼續救,醫師須回歸急救義務。若原選擇續救卻決定放棄,則得待患者完成書面變更程序,再由醫師執行。
     
    ACP費用將由醫院評估成本後自訂,每次諮商時間為60分鐘到90分鐘,人事成本考量加上不納健保給付,費用從2,000元起跳、每小時收費上限為3,500元,不僅削弱民眾諮商意願,也形同將經濟弱勢者拒於善終門外。衛福部表示,現階段在宅失能老人及中低及低收入戶可免費做ACP;未來則研擬將早期失智、癌症病人諮商費用納入健保。
     
    起草《病主法》的台灣大學哲學系教授孫效智認為,《病主法》的子法內容仍有爭議,例如正式公告的AD與預告版本有落差,像是民眾器捐與否、期待的往生地點、希望的葬禮儀式等關於善終意願決定的選項全被刪除,「是很行政本位的思考」;施行細則的部分規範,則過度膨脹醫療委任代理人的角色,且有違母法。
     
    去年試辦ACP的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總院長黃勝堅指出,《病主法》上路後,緊接著就會遇到執行AD的情況。以往許多安寧病患即便已簽署 #放棄急救同意書,臨終之際,醫師卻不敢 #拔管。AD雖具法律效力,但若醫師不執行也無罰則。未必每位醫護人員都已準備好讓病人在自己手中離開,執行團隊除要尊重病人善終意願,還得向未必了解法規的家屬說明,這都需要學習與經驗累積。
     
    ■#延伸閱讀│《病主法》上路前必看:民眾3大迷思與醫護3大難題>> http://bit.ly/2JtpxjO
     
    ■#延伸專題│追求善終,生命權與死亡權的相對論>> http://bit.ly/2Bbse3z

    #報導者 #安樂死 #安寧療護 #預立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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