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改名次數查詢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改名次數查詢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改名次數查詢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改名次數查詢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9,049的網紅DJ-Trista«薛薛»,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Tues金法尤物Day⚠️ https://finance.ettoday.net/news/1943196     最近爆發的鮭魚之亂,讓全台灣多出了很多尾鮭魚,但在眾多有趣新聞的背後其實也隱藏著不少另人玩味的法律小知識呢!以這則新聞為例,老闆是不能在沒有其他原因的情況下,僅僅因為員工去改名叫...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萬的網紅Eliza A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未經本人同意授權,請勿任意轉載影片 這幾天看了台灣的鮭魚之亂 發現居然也躍上德國新聞的版面 趁這次來談談德國改名的問題 以及德國網友對這件事的看法吧XD 我們這次看的文章是這篇: https://www.spiegel.de/panorama/gesellschaft/taiwan-buerg...

  • 改名次數查詢 在 DJ-Trista«薛薛»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3-24 00: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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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ues金法尤物Day⚠️
    https://finance.ettoday.net/news/1943196
        最近爆發的鮭魚之亂,讓全台灣多出了很多尾鮭魚,但在眾多有趣新聞的背後其實也隱藏著不少另人玩味的法律小知識呢!以這則新聞為例,老闆是不能在沒有其他原因的情況下,僅僅因為員工去改名叫鮭魚就解雇員工的喔!
        根據我國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沒有一定的事由是不能隨意解雇勞工的,就算符合一定的條件,也往往必須給付預告期間的工資和法律所保障勞工的資遣費,最重要的是,基於弱勢勞工之保護,老闆要解雇員工必須要符合3C原則:「明確性(Clear)、不可變更性(Constant)與最後手段性(Last Choice)」,所以說,現在要解僱勞工是非常困難的,而且改名鮭魚是不能算是不適任工作的正當原因喔。
        另外,就是大家很關心的,姓名條例第9條的規定啦,其實精確來說,改名3次的限制是只有針對第6款「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或有特殊原因。」這個原因喔,換句話說其他款的事由是沒有改名次數限制的。在此跟眾多已經改不回本名的鮭魚們說一個好消息,按照同條第1~3款「一、同時在一公民營事業機構、機關(構)、團體或學校服務或肄業,姓名完全相同。二、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三、同時在一直轄市、縣(市)設立戶籍六個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的事由,只要拜託一個還沒改名滿三次的同事、三親等以內的長輩,或是住在同縣市的鄰居先去改名叫鮭魚,就可以解套,不受三次的改名次數限制啦。
        以上純屬法律方面的冷知識,純粹博君一笑啦。話說回來,姓名條例放寬改名次數的限制,目的是為了每個人都擁有能夠自己決定自己喜歡的名字的權利,因為姓名也是每個人人格發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雖然這次的鮭魚之亂有許多人開始反思改名限制是否要更加嚴格,但也不能否認有真的有改名需求的人唷。
     
    以上內容為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團隊提供,亨達法律事務所可以為您提供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詳情可上網Google搜尋「亨達法律事務所」,http://xn--hengdaattorneys-ic40an498b.com/;或上臉書查詢粉專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提供您最完善的協助。

  • 改名次數查詢 在 Valor Gear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3-13 23: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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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鑑於日前有觀眾問及Corsair舊影片無法收看,以及近日流出 XFastest HK 之對外聲明(詳細可參考 Facebook 留言)事宜,本人特此作出以下回應。

    本人將會對事件回應幾個要點:
    1. Valor Gears(下簡稱 VG)於2017年11月3日開始與 XFastest HK(下簡稱 XF)開始合作,因種種原因一直未有簽訂任何合約,之前亦未有就合作期間影片之使用權、擁有權作出任何具體共識或安排,至2020年1月7日雙方決定終止合作關係,XFastest HK方開始要求我方對有關影片進行刪除等動作,惟有關要求純屬XFastest HK單方面提出,事前並無任何共識,並不理解所謂何事。
    2. Valor Gears之Youtube及Facebook擁有權均為本人擁有,並無意賣出,合作期間本人所有的客戶均轉移到XFastest處理,本人對每個客戶的收費內容一概不清楚。
    3. 根據本人理解,所有由本人製作之影片版權均屬於 VG,並僅授權 XF 轉載使用,並不存在需要「交還」之情況。對於 XF 要求「交還」影片,本人認為難以理解。
    4. 本人已在早前交出影片的備份,並再三要求檢查,XF表示無問題。
    5. 影片製作風格各人不同,假如影片未達XF要求,本人表示遺憾,但尊重及關注。在此特別感謝觀眾包容這些「枯燥乏味」的影片。
    6. 本人並無簽署任何條款將影片版權轉交 XF,但考慮到 XF為支付薪金的單位是不爭的事實,本人表示理解,並會按客戶與XF的共識作最終方案。
    7. 由於部分影片屬商業合作內容,一旦刪除將導致觀看次數等歸零,由於數據屬於VG內部資訊,因此在盡可能下通知相關品牌、廠商或代理商,得到同意方刪除影片。
    8. 部份影片為本人製作,由於 XF 負責與客戶溝通,如未能準確傳達客戶之要求,影片如有想像中的出入,實屬不幸。
    9. XF 仍未發出本人在合作期間其中一個月的薪金($6000 / 3條影片製作費),XF 稱要處理事件(刪除合作期間影片)才會發放。

    以下作出詳細的嚴謹聲明

    本人陳允充(下稱本人、我或Van仔),與《XFASTEST HK》(下稱 XF,內容不不涉及台灣XF),於2020年1月7日正式結束合作關係,XF 以「公司付款要求Van仔製作影片,而影片所擁有版權為XF」之理由,要求本人刪除所有相關製作影片。

    首先,《Valor Gears》(下稱VG)在2017年10月31日前與香港XF正式磋商合作事宜,並於2017年11月3日將 Youtube頻道改名為 《Valor Gears – XFastest》、Facebook改名為《Valor Gears -XF》,並一致對外講述兩者利害關係一致,所有 VG 之商業合作洽談及至相關收入轉由 XF 處理。

    作為一個合作關係,理應白字黑紙寫得清清楚楚,不過由於合作初期為磨合期間,所以到正式收到類似合約之內容,已經到2018年2月左右,但由於該期於農曆新年間,本人亦無時間閱讀,因此最終雙方並無簽署有關文件。

    到後來本人收到 XF 提供並要求簽署的文件,已經是本年初的「轉讓協議書」(內容為將 VG 以若干金額轉讓予 XF)。由於本人並無任何完整售賣頻道擁有權的意向,最終在沒有任何有利條件、亦未獲得香港XF的股權下作罷。

    2019年9月,本人與XF方面商討增加新項目「管理頻道」之薪金,雙方得出新的共識。基於剛才所指的意向,本人之期望值為,公司將會付出一定費用($2000)為租借Youtube頻道及 Facebook 專頁群組的運作,內容包括,Youtube 上XF其他成員製作的影片管理、製作其他非公司付款影片以增加活躍度(如家電、直播行場)、留言回覆、封面及標題處理;Facebook專頁及群組管理,如將HKEPC相關文章刪除,其他不合適之內容刪除,成員加入處理等等。並提高影片製作費至相方認同水平($2000/條)。而 XF 則可能有所誤會,認為每月$2000之費用是用作分期購買 VG 之 Youtube 頻道(共12期,總金額為$24000)。雙方曾以每月$2000代價合作三個月,惟合作三個月後,XF方提供合約予本人簽署,到本人收到該「轉讓協議書」,方知雙方對於$2000費用之理解存在極大落差,最終導致 XF 單方面中止任何支援以及合作,本人對事件表示深感遺憾。


    在兩年合作期間,各位觀眾對 VG 與 XF 的形象,相信都或有一種「同一樣野」的感覺,不論影片時以「XF觀眾大家好」、logo、影片內的水印及封面等,均換上XF的標準,以盡力達到所有影片一致。

    本人作為香港 XF 其中一個創始成員,以及或將會在2017年磋商後的未來取得XF相應股份的股東,因此凡事我都是向公司利益為先,本著收入是少、未來是大的原則。因此本人並無太大要求公司資源,公司需要無薪直播也從不反對,而我也會為潤飾頻道,閒時抽空直播、拍拍自己的開箱影片,盡力提高 Youtube上的活躍度。本著為公司慳錢並作最大利用的手法,在合作間,公司能聘請兩位全職員工,以及估算兩個半職員工左右。雖然本人只能製作影片為公司作一份力,但會覺得大家都是努力向目標邁進。

    至於XF在近日聲明(已轉貼於留言中)對本人的影片提出各種意見,如「以往枯燥乏味」,本人感到心存感激,一向以來本人都相當接受各種不同意見,本人作為一個舊世代的電腦雜誌記者,最著重的是文章及內容的要求,至於影片製作手法、影片拍攝能力,自問未達到專業水平。無奈本人收入較低,而且鑑於前景、原則以及寫了十多年文對寫文章已欠缺熱誠的關係,因此需要多打幾份工作補貼,對於要抽空強化影片質素之時間不足,只能講本人能力有限。亦因如此,過去兩年因為各種壓力,我對我前任女友的確相當之差,無奈自己陷於泥濘之中,現在的後悔以為時已晚。

    另外,XF聲明中提及本人未有交出所有影片到XF,對此本人以及VG將需要重申。相關事宜於1月初,VG已經完成大部份影片交予XF,由於兩年間拍攝影片繁多,因此已再三要求對方檢查,對方當時亦無任何問題。最後,因為XF近日嚴正提出要求刪除影片,本人僅能抽出工作以外的空閒時間再作處理,對於各位代理、廠商以及XF帶來不便致歉。生活逼人,敬請原諒。

    作為一個盡責的影片創作者,我有需要為觀眾以及各位付費客戶的帶來最多的保障及負責,因此刪除影片將導致影片留言、影片的觀看數完全消失,這多少是屬於該付款公司需要的資料及財產,本人在稍早前就逐一詢問有讓我接到影片製作的客戶,並以通知影片將會刪除,若有任何問題可向XF查詢。因為影片的擺放平台為VG,其利用本 Youtube的數據均無需向非有關單位表示,而本人理解一切本人製作之影片,版權以及相關獲得的數據皆屬VG所有,影片是否刪除,理應是 VG 所決定,當客戶要求刪除時,本人亦將按照要求刪除。不過,作為一個尚有品德的記者,作為一家面對觀眾以及客戶的公司,本人並不會利用這些影片作為日後供其他客戶的參考。本人深信,各位觀眾以至各大客戶,對本人的叫座力心中有數,不會是刪除數十條影片而有所動搖。

    至於亦有代理反映,指出影片資訊不足(例如標題未有列明產品型號),在這希望各界體諒,由於Youtube原則,影片當涉及產品推廣,其實需要申報且或會影響整體觸及率,由於本人為了令客戶的影片的推廣得到最有效化,在未收到任何指定要求將會按照本人的方式進行影片製作,務求達到最理想的觀眾覆蓋。而日後若各位需要與VG合作,可隨時找我商談內容結構,盡量減少誤會。

    最後,本人亦在此呼籲,我Van仔並從頭至今都沒有對XF作出任何「食碗面反碗底」之行為,亦對XF盡心盡力。不過由於現在本人已與XF毫無關係,本人亦會盡量配合XF要求刪除合作期間之影片,因此需要看回有關影片就前往XF觀看。至於當初本人邀請大家讚好香港XF的Facebook及其他相關資訊,是否要需要取消就由各位考慮,本人不希望因此事導致減少各位有用的資訊。

    另外,由於XF已在中止合作後將不會給予本人任何工作機會,因此藉此機會向各界人士呼籲,不同層面合作以及工商只要是符合道德以及公平原則下,均無任歡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