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收益認列原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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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收益認列原則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元照出版,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第10期 ‼同時訂閱《月旦會計實務研究》+《月旦財稅實務釋評》,各加贈1期‼ 再加贈《裁判時報》No.100期特刊1本、〈專業贏家好禮〉書籍2本 👉http://qr.angle.tw/gyj ◾秋涼時節,正值學習旺季,本期雜誌推出精采好文以饗讀者。月旦時論單元,首先探討財政...

  • 收益認列原則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0-23 0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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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第10期

    ‼同時訂閱《月旦會計實務研究》+《月旦財稅實務釋評》,各加贈1期‼
    再加贈《裁判時報》No.100期特刊1本、〈專業贏家好禮〉書籍2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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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涼時節,正值學習旺季,本期雜誌推出精采好文以饗讀者。月旦時論單元,首先探討財政部預告將從明年1月1日恢復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納入最低稅負,就此重大政策修正,潘俊男助理教授發表〈論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納入最低稅負的影響〉一文,主要目的在探討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納入最低稅負的影響與因應對策。

    ◾莊世金會計師最新力作〈資訊揭露與用力拔鵝毛——論不動產借名登記之課稅稅則〉,探討年來實務上重要的借名登記契約類型,此種契約由借名人與出名人約定由出名人出借登記名義,作為登記主體,以作為登記不動產的所有權人,其財產的管理、處分及收益仍由借名人掌握。本文試圖探討借名登記的誘因,及現行借名登記的課稅稅則,並探討借名課稅的理論依據,並提出相關的建議,值得讀者仔細閱讀。

    ◾保險給付實質課稅在台灣,雖然已有近二十年的歷史,但目前僅在遺產稅的稅基上,按經濟實質課稅,仍然循著租稅法律原則,以法定繼承人為納稅義務人,但當發生保險受益人與法定繼承人為不同人時,就發生享有保險金的受益人不負納稅義務,法定繼承人未領到保險給付,卻要承擔保險給付計入遺產稅稅基繳納遺產稅的不利益結果。封昌宏助理教授所撰〈人壽保險給付實質課稅,誰是納稅義務人?〉一文,以實務案例探討此種爭議問題,並提出解決之對策。相較於政府直接編列在預算上的公共支出,稅式支出是在政府目標與相關法律的租稅優惠規範下,讓原先可從納稅義務人徵到的租稅收入,成為政府稅捐單位收不到的租稅損失,一種屬於政府間接性的支出;又被稱為「看不見的國家預算」或「隱藏性的公共支出」。中華經濟研究院分析師蔡鳳凰精心之作〈稅式支出評估之重點初探——以台灣農業保險為例〉一文,以現行國內進行稅式支出的分析架構為主軸,說明稅評報告的分析編撰重點,以利未來的研究者,能有另一層實務上的參考。

    ◾近年來,數位貨幣買賣的課稅問題困擾著稅局、業者與大眾。財政部長曾在立法指出,依據中央銀行認定,數位貨幣非法償貨幣,買賣視同商品交易,因此應該課稅。目前虛擬通貨幣有三種不同類型,相關稅務問題的現況如何?台灣會計師、台北仙饌扶輪社社長鄭旭高所撰〈數位貨幣課稅與實務〉一文有相當深入的分析討論。〈涉外繼承及共有財產存活者取得權之法律及稅務問題〉一文探討繼承實務上極重要的議題,賴永發與陳寶月兩位會計師共同執筆就被繼承人或繼承人具有台灣以外之國籍,或在外國有住居所,或所遺留之現金股票或不動產所在地在外國,或被繼承人遺囑依外國法做成等,衍生法律適用和準據法等國際私法爭議,分析台灣法院判決涉外繼承適外國法財產制度,導致夫妻財產制和遺產範圍之不同認定,值得台灣稅捐稽徵機關進一步研議遺產稅或贈與稅之適用可能。

    ◾桂祥晟律師在爭點解析單元所寫〈土地出售後未過戶前出賣人死亡之稅務問題——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大字第2號裁定評析〉、黃郁升股長在學習式判解評析單元發表〈營利事業虛開發票推計收入爭議——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340號行政判決之啟示〉,以及吳俊志律師、李依珊股長、吳鳳琴碩士、編輯部等在「函令解析」、「法令解讀」及「環顧租稅要聞」單元各就重要實務問題做出重要探討及整理,對讀者有極大幫助。

    【#本期精彩內容】http://qr.angle.tw/3hb
    《#月旦時論》
    🎯人壽保險給付實質課稅,誰是納稅義務人/封昌宏

    🎯 數位貨幣課稅與實務/鄭旭高

    🎯論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納入最低稅負的影響/潘俊男

    🎯 稅式支出評估之重點初探:以我國農業保險為例/蔡鳳凰

    🎯資訊揭露與用力拔鵝毛-論借名登記之課稅稅則/莊世金

    【#爭點解析】
    ✒稅務訴訟之既判力客觀範圍——以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21條為中心/高敬棠

    【#學習式判解評析】
    ✒營利事業虛開發票推計收入爭議-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340號判決之啟示/黃郁升

    【#函令解析】
    🔳經營學校營養午餐營業人課徵營業稅規範/編輯部

    🔳共有人於拍賣過程中取得共有房地之課稅/吳俊志

    🔳 個人或營利事業依貨物稅條例規定取得退還減徵貨物稅所涉所得稅認列方式/李依珊

    【#法令解讀 】
    ✒農地免納遺產及贈與稅之介紹/吳鳳琴

    【#環顧租稅要聞 】
    • 重要稅務法令/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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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益認列原則 在 Lin bay 好 油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8-06-10 21: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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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幾天貼吳音寧的評論之後,就有網軍出來黑了,我這麼小咖的人物也可以讓人家準備網軍出來黑,這代表我現在算是個咖嗎?

    這是人家貼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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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北 好油不就是很會嘴農產運銷 但自己跳下去做到公司虧損倒閉的高手?
    林裕紘要不要跟大家分享一下你推廣外銷通路推到公司虧損倒閉的故事?
    你那時候一個月薪水多少啊?
    林裕紘是因為開公司但拿不到農委會資金,所以開始討厭陳吉仲
    吳音寧又是陳吉仲挺的人,所以報個私怨也能被一堆根本不懂的人推爆 超好笑

    ============================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130824
    資金未到位 嘉己人農銷公司解散

    嘉己人公司由梅山農會總幹事黃世裕出任董事長,總經理林裕紘,沒有其他員工,營收以
    鮮果外銷為主,兩年來外銷通路進展有限,累計虧損達四百萬元,林某日前求去,對董事
    會解散公司不表示意見;黃世裕說,二十七日召開臨時董事會時,大家充分交換意見,認
    為看不到公司的願景,決議解散公司,隨即舉行臨時股東會確認,清算每股虧損一元,由
    各出資農會認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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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裕紘厲害的就那張嘴,真的自己做起來可是虧損到嚇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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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間嘉己人公司我完全沒有任何股份,何來我開公司?我只是被找來的經理人。
    當初找我來的時候跟我講的是理級的幹部,負責來協助業務執行,但最後卻變成一人公司的總經理,只有職稱很好看,但我只有一個人要做所有事情。
    基於財帳分開的原則,公司營運的出納,還是找一個董事們都信的過的人來幫忙做,這就是一間克難的一人公司。

    我當初一個月的薪水七萬,沒有任何公關費跟特支費,年終是一個月,也沒有三節獎金。
    這間公司當初說好是農會、民股、廠商三股資金進來來成立,我進入這間公司是2015年8月,那個時候陳吉仲都還不是農委會副主委,他上任是2016年520之後,說我因為拿不到農委會的錢而開始討厭陳吉仲,這會不會時光錯亂了?

    在第一年過去後,我已經跟董事長口頭請辭,因為以這樣凍結人事跟缺乏營運方針的模式,靠我做外銷的營業額,很難在短時間達到損益兩平,但董事長要我再等等,等到了快第二年,這個狀況一樣沒有改變,其他的資金都沒有到位,所以我一樣提出辭職。

    我的外銷通路是我自己跑出來的,也就是從零開始,職稱很好聽叫總經理,但就是一個人事被凍結的一人公司,連貨款都要自己先墊,農民都要給現金,跟公司請款就是跑程序一個月一次,做多少業績就自己要先墊多少錢,我做水果空運外銷的訂單,報關行也要我自己聯絡,invoice也要自己打,空運的一百箱貨,走貨運又吃掉太多利潤,而且品質也沒保證,我還要自己租貨車當天載貨到機場的空運碼頭,然後再把貨疊到碼頭上。
    這叫總經理?感覺其實也跟雜工沒兩樣。
    我也可以一切都打電話做事就好,不用親力親為,反正出事了是賠公司的錢,但人家信任我給我一個機會,我覺得我有義務把每一個環節盯緊,為公司帶來收益。

    當然我沒有辦法把這間公司經營到賺錢是不爭的事實,人家給你機會,但你又沒辦法做好,我也一直很內疚,所以我也不願意繼續增加公司的虧損,所以我選擇辭職,做不好,那我負責下台,讓公司去找更適合的人選,但董事們的決定是公司解散,拿回投資的錢。

    公司決定解散的時候還有三千六百多萬,所以公司不是虧損到倒閉解散,而是資金未到位,不願意繼續營運而解散。

    而我現在一樣在做鮮果外銷跟內銷為主,跑跑農戶、批發市場、合作社,雖然不敢說很成功,但出口的數量也漸漸穩定,要圖個溫飽也過得去。

    我就是一個很平凡依賴農產業維生的人,所以我很貼近農產業,我過去經營公司不利,當然對不起給我機會且信任我的董事們,這是我必須跟董事們道歉的地方。

    但這些農委會的瞎官,什麼都不懂卻可以在那個位子瞎搞,
    它們甚麼時候會跟農民及受害者道歉?

    前年菜價高漲的時候,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高喊抓菜蟲,最後找了個只有1,500噸紅蘿蔔,洗紅蘿蔔的盤商來當標靶,人還要10萬交保,最後不起訴,陳副主委有跟這些人道歉嗎?

    去年在西螺果菜市場當著立委跟農民的面前說謊,說政府絕對不會開放進口菜,陳副主委有為這個謊道歉嗎?甚至連農委會輔導的台農發都進了越南白菜進來壓菜價?

    而陳吉仲教授說開放美豬瘦肉精很嚴重,政府打死都要擋。
    但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說要考慮開放瘦肉精美豬,這是進入TPP的門票。
    這不是就上演了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嗎?

    而綠色對地補貼只管補貼生產,根本沒想過如何銷售這些增產出來的稻米,今年風調雨順,現在稻米過剩,今年連一期稻作米價都崩盤,100斤濕稻跌到只剩860,陳吉仲副主委不用為這個失敗的政策道歉嗎?

    我經營不善,是我對不起我的股東,但這兩年來瞎搞的農委會副主委,說謊成性的農委會副主委,對不起的是相信新政府會讓他們更好而受害的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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