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新聞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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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歲青年大埔派遊行傳單遇襲 腹部中刀見腸】
大埔連儂隧道有19歲青年派發10月20日遊行傳單期間,與一名男子因政見問題爭執,被人用約長20厘米的生果刀刺向頸部及腹部,腹部傷口見腸,送院時清醒。傷者友人稱刀手曾指「香港係中國嘅」,又...
10月19日新聞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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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歲青年大埔派遊行傳單遇襲 腹部中刀見腸】
大埔連儂隧道有19歲青年派發10月20日遊行傳單期間,與一名男子因政見問題爭執,被人用約長20厘米的生果刀刺向頸部及腹部,腹部傷口見腸,送院時清醒。傷者友人稱刀手曾指「香港係中國嘅」,又斥傷者及朋友「搞亂香港」,最後乘的士逃去。警方指肇事的 22 歲男子涉傷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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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諷段崇智不懂政治:「你有沒有入錯行?」】
中大校長段崇智的公開信引來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抨擊,指段崇智的信件只為個人解脫,是「縮骨」,「甩身」之舉,指大學學生會都是玩政治,但不是每個校長都懂政治,譏問段崇智「你有沒有入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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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發起尖沙咀「警察濫用暴力侵害人權展」】
有網民在尖沙咀文化中心外的公共地方,擺設警察濫用暴力侵害人權展,向遊客介紹香港情況。有多名戴墨鏡的保安人員到場,詢問展覽是否有預先申請,指學術活動無問題,但政治活動要向康文署申請。有份發起展覽的楊小姐指她認為根據公安條例,學術及文化活動無需事先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她指展覽只是將事實呈現出來,並無任何政治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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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畢業生議會表決要求林鄭辭校監 大比數通過】
港大畢業生議會召開特別大會,動議議題是要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為香港造成「不可原諒的破壞」負責,並辭去港大校監一職,另一個議案則強烈要求港大管理層應支援反送中運動受傷或被捕的學生。3,236張有效票當中,議案分別以2,986票和3,002票大比數通過,反對票分別為230票和218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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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素玉、石鏡泉等聯署反對 稱不排除法律追究】
《蘋果日報》引述消息指議會主席潘燊昌及秘書處日前收到兩封具名聯署信包括蔡素玉、石鏡泉等。信中表示兩項動議超越了議會權限,動議未經會員討論就放上大會投票,是假定了所有會員同意動議,如果照樣投票即屬違憲,要求潘燊昌取消會議,否則會面臨法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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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出席商台節目】
- 如果大家缺乏信任,都是對現行機制完全不接受,難度就很大
中大校長段崇智說會去信,希望行政長官考慮針對現時大學已掌握初步資料的約 20 宗懷疑遭警方不合理對待的中大學生個案。林鄭月娥回應稱理解段校長愛護學生,但愛護學生就應尋求真相,而尋求真相是要當事人說出究竟掌握甚麼事實,讓現行機制看看證據是甚麼,如果大家缺乏信任,都是對現行機制完全不接受,難度就很大。她指若當事人不打算通知警隊或不打算撥打「999」報案,那另外的機制在哪呢?
- 支持警隊非盲撐每一警員做法
「我係支持警隊這個機構,不是等於有人認為我『盲撐』每一位警務人員每一個做法」,指大眾不應單憑一個畫面而下定論,需要先調查事件。她強調,政府不會容忍任何違法和暴力行為,包括警察,無論施暴者是的甚麼身分及政治立場,政府對任何暴力行為都予以譴責。
- 無任何意圖、計劃官方記者證制度
無任何意圖,無任何計劃去統一記者的登記,並且認同媒體發揮「第四權」功能。
- 陳同佳願赴台自首是一個釋懷的結局
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近日去信特首林鄭月娥,表明願意到台灣自首,林鄭指特區政府會積極為他跟進,包括警務處發信給台灣刑事警察局,她形容,對受這件事影響的人是一個釋懷和寬心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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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跨黨派議員去信蘋果、暴雪 要求抗爭地圖 app 重新上架】
美國參議員 Ted Cruz、Marco Rubio、Ron Wyden 等 7 名跨黨派議員,去信蘋果行政總裁 Tim Cook,要求蘋果將應用程式「全港抗爭即時地圖」重新上架,指蘋果若果拒絕改變政策,與變本加厲壓迫人民的政府合作,會變成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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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穿「光復香港」黑衣舉五大訴求手勢】
布魯克林網隊的 NBA 季前賽,場內有逾 150 人身穿 "Stand With Hong Kong"、「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字樣的黑色 T 裇,並且高舉「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手勢聲援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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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上訴失敗 何俊仁、梁國雄、何秀蘭、陳皓桓承接 10.20 九龍遊行路線】
民陣發起10.20九龍遊行被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民主派三名前立法會議員何俊仁、梁國雄、何秀蘭,聯同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宣布將以個人身分承接明日遊行路線,時間地點不變,四人呼籲港人勇於發聲,共同面對白色恐怖,表示清楚法律風險,願與港人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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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子杰籲港人直視恐懼 不應種族標籤】
民間人權陣線發表了一篇題為「岑子杰給香港人的家書」的帖文,當中岑子杰寫到,這次遇襲是半月以來的第二次,他的親友亦一直受到黑勢力滋擾。但岑子杰亦指出「我的傷,不比示威者受警暴虐打的傷;我的痛,不比香港人看著政權沉淪的痛。」他亦提及到大埔19歲男子遇襲的事件,希望這些事不會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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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丁堡祈禱會燈海發SOS 盼向國際請求人道救援】
民間在愛丁堡廣場舉辦「國際人道救援祈禱會」,大會以多國語言宣讀國際人道救援宣言,隨即有人以手機電筒及紅色燈形成燈海,高呼「Fight for freedom, Stand with Hong Kong」等口號,又發出3短、3長、3短的SOS求救信號,盼向國際請求人道救援。
收到警察局通知書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如果你收到警察局的通知書,要叫你去給他們問,你可能要注意這些事情:人、事、時、地。
依照刑事訴訟法71-1條及196-1條,警察與檢察官一樣有權通知犯罪嫌疑人與證人到場調查與詢問。
通知書上,都應該要有:
📌受通知人的個人資料(姓名、性別、住居所)
📌詢問的處所、日期與時間。
📌最重要的「案由」。
案由就是警察為什麼傳你的原因,他懷疑你涉嫌犯了什麼罪,或是他想要你當證人為某事件提出證言。
例如,案由欄可能寫:公然侮辱案、妨害公務案、違反集會遊行法、妨害家庭、毒品…,直接告訴你罪名。
知道案由,你才有辦法事先準備。
為什麼要傳你?你先前有做過什麼相關的事嗎?如果有,案由是否嚴重?應不應該請律師;如果沒有,你有目擊過而能當證人嗎?能不能不去?....
實務上比較麻煩的是,警察通知時不一定會乖乖寫案由。
有可能他在案由欄只寫「刑事案件」,要說他錯好像也沒錯,只是這樣一來,你根本不知道為什麼被傳。更誇張的是亂寫案由,明明要調查毒品案,通知書上卻寫偽造文書。
要幫這種情況找解釋好像也不難:官兵捉賊一定不想大肆宣揚,而要我暗敵明。只是啊,如果法律已經明定要寫清楚案由,這種投機的方式其實都是走在違法邊緣的。
🎸收到警察局通知書,能不能不去呢?
依照刑事訴訟法71-1條,如果你是犯罪嫌疑人,在警察合法通知後卻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警察可以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強制把你帶去警局問話。
有些警局會在通知第2次、第3次才報檢察官,但不建議去賭這個機會,該面對的是逃不掉的。
如果你是證人,依照刑事訴訟法196-1條,就算你不到場,警察也不能報檢察官去核發拘票,你比較有選擇要不要去的機會。但是,如果該案已經送到地檢那由檢察官接手,檢察官自己送 #傳票 給你的話,你不到場檢察官是可以拘提你的。
至於要不要請律師?
在你看過案由深思熟慮以後,如果你覺得有一絲請律師的必要,建議你不要猶豫,因為訴訟在進法院前就開始了。
從你進警察局受詢問的筆錄開始,就有可能左右你未來進到法院訴訟的勝敗,
無論是作出不利自己的陳述,或是慌張地說詞反覆,每一個舉動都可能影響法官的判斷。
沒有律師很可以,但要的話,越早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