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收到交通裁決書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收到交通裁決書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收到交通裁決書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收到交通裁決書產品中有2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430的網紅郭鴻儀-議員日常,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首波莫德納疫苗明日開打 鄉親ㄟ~7月1日起,首波莫德納疫苗將撥配,開放中央公告的第一到六類施打,鴻儀為鄉親們整理施打資訊,記得先行登記預約避免群聚。 ✔️75歲以上長者 ✔️65歲以上原住民 ✔️孕婦 #一到五類對象可到專責醫院掛號,其他施打對象可洽各區公所、衛生所聯繫施打通知,或自行與醫院、合約...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66的網紅陳麗娜,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陳麗娜指:一次裁罰「易處逕註」違法 交通局承諾儘速向中央反映解決爭議 高雄市可能有兩萬人,駕照被註銷,自己卻不知道。市議員陳麗娜今(3)天在市政質詢指出,這種「易處逕註」吊銷駕照,兩年前行政法院已裁定「無效行政罰」,交通局迄今仍「知法犯法」,繼續便宜行事。她要求強力交通局立即終止此一「違法行為」。...

  • 收到交通裁決書 在 郭鴻儀-議員日常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6-30 18: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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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波莫德納疫苗明日開打
    鄉親ㄟ~7月1日起,首波莫德納疫苗將撥配,開放中央公告的第一到六類施打,鴻儀為鄉親們整理施打資訊,記得先行登記預約避免群聚。
    ✔️75歲以上長者
    ✔️65歲以上原住民
    ✔️孕婦
    #一到五類對象可到專責醫院掛號,其他施打對象可洽各區公所、衛生所聯繫施打通知,或自行與醫院、合約診所掛號。
    ✨攜帶身分證+健保卡(原住民身分請攜帶身分證、健保卡、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新豐區各區公所公告整理‼️
    ✅仁德區
    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注射疫苗者,直接向合約診所電話登記。
    衛生所單位規劃將於7/3(六)開設2處的接種站
    上午8:30-11:30 仁和國小禮堂、下午14:00-16:30文賢國中禮堂
    仁德區衛生所"06-2704153
    仁德區公所"06-2704211轉民政課

    ✅歸仁區
    📞7/1(四)起請依建議里別向診所電話登記
    ⭕️請依報到時間完成報到,逾期視同放棄,由診所(衛生所)逕行通知候補名單。
    ⭕️為避免群聚,一率採電話登記,請勿直接到現場。
    ‼️報到時請攜帶「身分證」+「健保卡」(原住民身分請攜帶身分證、健保卡、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關廟區
    施打採【網路】及【電話】方式預約
    有需要施打的民眾,請到關廟衛生所官網、FB(臉書);或者關廟區公所官網、FB(臉書)報名;或關廟衛生所電話:595-2395電話報名。
    【關廟衛生所 110年7月2日Covid-19疫苗施打75歲開放預約活動】
    https://reurl.cc/a9d364

    #莫德納疫苗施打須知
    ✅施打疫苗合約診所名單https://reurl.cc/3a6YaV
    台南市防疫專線06-2880180
    郭鴻儀幸福工作坊062796111

    【長者接種疫苗有愛 停車配套溫馨無礙】
    為了讓年長者能就近下車,縮短步行距離,台南市政府交通局針對市府規劃的大、中、小型疫苗接種站,維持接種站周邊停車免費、校園開放停車及紅黃線開放停車措施
    #校園開放停車
    復興國中、漚汪國小、協進國小-協進館、仁和國小、文賢國中、白河工商、東山國小接種站周邊300公尺內,#路邊停車格和停車場開放免費停車
    暫停收費路段以交通局網站公告路段為主,餘路段為維持停車周轉,仍會開單收費
    如民眾停車時因開單設備未及設定而仍收到停車繳費通知單,#可檢具接種紀錄卡洽交通局註銷當日周邊路邊(外)公有停車場費用,若民眾仍有疑問,可撥打2138172、2141798、2136544停車管理中心洽詢
    接種站周邊300公尺內,#周邊紅黃線開放停車
    紅黃線開放停車如遭舉發,可檢附相關施打證明資料,向警察局或裁決單位申請撤單

  • 收到交通裁決書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4-22 20: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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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良心的守護人治罪]

    就在蔡玉玲查冊案裁判前夕,消息傳來,她這次的「罪證」,《鏗鏘集》偵查報導「7.21誰主真相」,獲得了「金堯如新聞自由獎大獎」,評判一致讚許這個報導不論是專業水平,還是按公眾利益考慮,獲獎都是實至名歸。

    而新任廣播處長入主了的香港電台,竟然公開表示,有獎也不要拿。

    而香港的法院,也把這個剛拿了獎的記者,送上了犯人欄,把她治罪。

    更諷刺的是,7.21元朗襲擊案裡,白衣人被告暴動案仍在審訊,被襲擊的一方也有被告上法庭。但第一個因為7.21事件而被定罪的人,竟是為了查明真相的記者。

    ***

    37歲的蔡玉玲,身型微胖,理了乾爽的短髮,這天戴了黑色口罩,穿了長袖柔軟料子的黑衣服,配搭了軍綠色布褲,腳踏綁帶平底便鞋,下午二時半到達西九龍裁判法院。這天陽光普照,微風輕送,初夏的一個好天氣。

    過百名旁聽人士到場,不少是資深的新聞界同業,也有熱心市民。因為疫情稍緩,法庭取消了以往封掉部份座椅的旁聽措施,西九龍1號庭坐滿人,未計直播的旁聽席,內庭已坐了近100人。

    綽號「阿包」的蔡玉玲,在港台同事擁簇下到場,先和律師團隊入房間商議,當她進入內庭時,她坐在律師團隊之後最後排一張辦公室椅子上。開庭前,氣氛嚴肅,大家都鴉雀無聲。

    準時開庭,胖女保安員大喊:「Court!起立!」徐綺薇裁判官步出,請被告坐下。「以下是裁決理由」,她逐字細讀中文裁判書。判決書冗長,26頁共60多個重點。然而大部分時間都是爭拗技術性的法律觀點。

    上網申請車主查冊資料,作為一種「陳述」,運輸署署長有沒有權限不批准發出查冊結果,逾半小時,裁判官的總結是,為免資料被濫用,或基於她認為的「立法原意」,運輸署署長是有權限審視申請查冊者用途,才決定是否發出查冊結果。

    阿包最初坐在椅子上神情輕鬆,入座前略為伸展了一下自己的頸部。聆聽着裁判官的朗讀時,她不時轉換姿勢,有時雙手緊握把前臂放在枱上像祈禱,有時交疊雙手放在胸前,有時更把玩自己的手指,又或者用手托着腮部。

    直到後半部,判詞進入「戲肉」。

    辯方指出,《鏗鏘集》清楚顯示涉案車輛被用作運送襲擊者及懷疑用來犯罪的武器,而查明在道路上被用作犯罪工具車輛的負責人,必然是「與交通及運輸事宜有關」,故此認為蔡玉玲並沒有作出虛假陳述。

    然而裁判官卻指,所謂「與交通及運輸事宜有關」必須是和申請人「自身」有關,例如申請人的車子和對方車子發生意外而作出索償,並不是車子被用作甚麼用途。

    裁判官有句話,可圈可點。

    「本席認為,被告人是否本着良好的動機索取資料並非重要。」此時,旁聽席上嘩然。裁判官補充,被告應考慮用「其他途經獲得申請」「例如向運輸署提出書面申請」。在座記者面面相覷。

    裁判官的一句話,打進在座近百記者心裡:「採訪及報的用途本身並非與交通及運輸有關事宜。」在元朗7.21事件後,即使記者發現一架車,曾被運用大量竹枝給懷疑兇徒 ,也不合乎查冊資格。

    最後,裁判官再向記者們澆一盤冷水。

    壓軸討論是,記者申請時是否「明知」故犯,亦即,記者是否無心誤墮法網。裁判官指,她可以用事實去推論。

    裁判官引用《鏗鏘集》中,記者出示記者証上門採訪,打電話跟進訪問等作為原因,指出「採訪和報導用途,和涉案車輛本身事宜完全無關」;「被告人顯然為着採訪報導及製作節目」而查冊,根本與「其他交通及運輸事宜無關」。

    聽到這裡,只差裁判官口中一句「罪名成立」,蔡玉玲開始不斷眨眼,原來淚水已盈滿眼眶,眼淚已經滴下來了。

    裁判官着蔡站起來作宣判,全場靜默無語,她雙手下垂,過百記者目睹一個優秀同業,承擔了為公眾利益而被入罪的苦楚。

    此刻,被宣判有罪的,是全香港的記者。

    求情的過程,亦異於平常。

    平日的場景是這樣的,大狀會說,被告人或許成績不好,或許沒有甚麼成就,但決心改過云云。

    但今次大狀的求情內容,被告人的成績亮麗得很,成就卓越。搞不好,還以為大家在出席一個新聞獎的頒獎禮,還以為是頒獎嘉賓發表對蔡的加許,沒想過是一個記者定罪後求法庭減刑的陳述。

    「蔡玉玲今年37歲,畢業於中文大學社會科學學院,主修新聞與傳播學士,2007-2016年她曾經在港台由非公務員開始服務,後來成為公務員。同期更擔任港台工會主席,她是最年輕的工會主席。2016有份創立傳真社,之後於2018年成為獨立記者。

    她曾經在國際上拿得多個新聞獎項,紐約和美國紀錄片獎項,她的偵查報導,包括一個穿山甲走私的採訪,機場空管系統的問題報導,可見,她為公眾利益作出了貢獻。」

    辯護的陳政龍資深律師,呈上兩封求情信。

    一封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撰寫的,內裡提到,「蔡玉玲是一位非常優秀的調查報導記者。在新聞學中,調查記者向來被為『良心的守護人』和『民主社會的偵探』。」聽到「良心的守護人」這裡,蔡玉玲脫下口罩,感慨地用紙巾拭淚。

    李立峯後來向我提及,「良心的守護人」是來自兩位美國新聞學學者James S. Ettema 及 Theodore L. Glasser一本關於偵查報道及社會公義的書,書名為 "Custodians of Conscience"。

    李立峯在信中寫道:「在是次案件中,蔡的『查冊』行動是調查報導工作的一部分,報道涉及一件極重要的新聞事件,讓公眾得知或至少為貼近事件真相,是新聞界的責任,報導服務的是公眾利益。本人希望法庭在判決時能充份考慮被告無私的動機、調查報道對公眾的重要性,以及蔡玉玲個人正直誠實的品格。」

    前記協主席岑倚蘭,曾在她擔任主席時,與阿包共事,她說,昨夜撰寫求情信時心情痛苦,「我覺得,根本無罪,何罪之有?點解要求情呢。」

    岑倚蘭的求情書寫道:「這位新聞界的精英、傑出的名記者,竟因為查冊這項新聞界普遍用的調查工具而遭逮捕起訴,實在痛心。」「法官閣下,眼前這位追求卓越,用心和專業紀錄時代,揭發真相,見證歷史的記者,是香港之寶,我城需要她。」

    學院派,實戰派,都對蔡一致讚許,一位正直誠實的香港之寶,竟因為全港記者都做過的查冊程序,成為了代罪羔羊。

    陳大狀向裁判官說了一句話:「正如審訊中我們提及,每年政府收到關於查冊的申請數字,千計來自傳媒,新聞學術界都會教學生用查冊。今次裁決前,無論業界翹楚,抑或學術業界,都說這是一向的做法,法官閣下,妳卻說,這是錯的做法。」

    裁判官考慮了三分鐘,請蔡玉玲站起來,表示「睇過求情信,知悉妳得過的獎項,無可置疑,妳的目的是為採訪及報道,但也要用『正確』的途經。考慮了妳的背景,目的,車主沒實際影響,判罰款每宗罪3千,兩項罪名共6千。」

    裁判官還問,阿包甚麼時候可以交罰款。因為一般被告,有時會拿不出罰款。但當然,罰款今天已經可以拿出來。

    散庭時,有人大嗌:「採訪無罪!查冊無罪!」阿包已哭成淚人,倚在律師身上痛哭。有一名旁聽席的女士紅着眼圈,走上前向阿包說:「多謝哂妳蔡小姐,香港好在有妳這種人。」

    逾百人陪伴着阿包坐扶手電梯離開西九龍法院大樓。一宗好像很細小,很技術性的案件,凝聚了全香港記者的心。被告上法庭,被定罪的,是每一個在香港曾經查過冊的記者。有資深記者苦笑說:「我是不是要自首呢?」

    阿包在咪兜前發言,平伏了的心情又泛起了波濤。「當然這是難受、傷心的。今天我被定罪,其實是判了所有記者有罪。」

    「我堅信查冊無罪,新聞自由無罪。你問我,過去十多年做記者,我也是持守着一套新聞價值,謙卑而嚴謹。我自問,這兩年做關於721的報導……(哽咽)是我最引以為榮的報導。」說到這裡,她悲從中來。

    散庭前,控方都把所有證物充公,包括《鏗鏘集》光碟等,唯獨香港電台的記者證,發還給她。

    被問到,將來還有沒有機會回到港台工作,尤其是現在連拿個獎都好像被禁止。

    蔡玉玲說:「我想做記者,但不一定要做《鏗鏘集》的記者,也不一定要做香港電台的記者。」

    (照片: 岑倚蘭)

  • 收到交通裁決書 在 彭凱莉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1-12 20: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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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大家分享一個特別的經驗 #關於交通罰單申訴

    現在看到的這三張照片,是凱莉爸去年在台中某處,被檢舉達人拍攝的疑似違規照片,後來我們就收到 紅燈右轉&未打方向燈兩張罰單!

    我們家非常少有交通違規事件罰單,而駕駛好寶寶的凱莉爸,更是保持十幾年沒收到罰單的紀錄,所以一開始收到罰單時,阿木我就抱持「就去繳一繳吧!」的態度面對

    直到後來我們父女兩細看這三張照片,以及仔細回想當天路段狀況,我們發現三個爭議點;
    ㄧ、那個路段本來就有紅燈「可」右轉的燈號
    二、這三張照片都沒拍到紅綠燈如何證明燈號違規?
    三、如果我們違規屬實,第三張照片證明檢舉的人也跟著紅燈右轉!

    於是我們父女倆決定根據我們疑惑的三個疑點,生平第一次對罰單提出申訴‼️申訴方式很簡單,可以直接向罰單所在地警局提出申訴,或是像我們直接上 #交通局全球資訊網,輸入案號及申訴理由後接著等待回覆😊

    本來以為可能需要耗很久,但沒想到不到一個禮拜我們就收到第一封回信;希望我們可以針對我們提出紅燈可右轉燈號提出佐證,於是我們就到那個路口拍好拍滿燈號再寄信回去💪接著第二個禮拜,就又收到第二封裁決書,要開單警局查實違規真實情況;最後不到第三個禮拜,在罰單繳費截止日前我們就收到,#兩張罰單直接撤銷的回覆‼️也就是我們不用繳罰金了😮

    以前申訴管道不明加上大家都怕麻煩,很多人可能就會像我一樣花錢省事,但我實際跑一次流程發現,根本可以大門不出就平反或是求證罰單的適當性!

    所以阿木我特別分享這個經驗,除了是要提醒大家騎車開車上路,本來就應該遵守交通規則,但現在也的確因為檢舉達人的加入,導致有許多爭議罰單出現,所以各位用路人收到罰單時,如果有任何疑惑或是不平時,真的要把握權利求證一下啊!

    另外也因為這個經驗,讓我意外發現我這幾年有好幾次溢繳的路邊停車費用,但這些溢繳的車費並不會特別通知你去退費,而是要自己時不時上交通繳費網查詢,或是打電話到相關單位詢問才知道,所以如有常常使用路邊停車的用路人,也可以順便查一下😅

    不得不稱讚,現在行政效率真的好快好便民啊😊👍這真的值得肯定一下!

  • 收到交通裁決書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7-11-16 21:41:05

    陳麗娜指:一次裁罰「易處逕註」違法
    交通局承諾儘速向中央反映解決爭議

    高雄市可能有兩萬人,駕照被註銷,自己卻不知道。市議員陳麗娜今(3)天在市政質詢指出,這種「易處逕註」吊銷駕照,兩年前行政法院已裁定「無效行政罰」,交通局迄今仍「知法犯法」,繼續便宜行事。她要求強力交通局立即終止此一「違法行為」。交通局長陳勁甫承認「「易處逕註」有爭議,但中央尚未通知更改。他會儘速向中央要求函釋。

    市民若想了解自己是否被「易處逕註」,上監理處網站,輸入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驗證碼,查看「易處逕註」四個字,就是駕照已被吊銷了。申請補發駕照,監理處需無條件辦理。

    陳麗娜說,「易處逕註」是依據 95 年 6 月前舊法規定「不繳罰款就扣照; 不主動將駕照送裁決所吊扣,就直接駐銷駕照。被註銷駕照一年後才能重考過關取得駕照。」這種「一次裁罰」在一張處分書上「處罰主文」註明。由於爭議性大,立法院修正法源,將罰款不繳下一步行政處分改為「移送強制執行」,再加上「五年特赦」期,也就是 102 年 8 月 31 日前繳清罰款者,可重新申請補發駕照。

    「五年特赦」期過了,監理單位統計,全國約有 20萬名駕駛人在不知情狀況下,被「易處逕註」吊銷駕照,許多人是在被警方攔下,才知道自己是「無照駕駛」。他們除了要收到 6000 到 1 萬 2000 元無照駕駛罰單; 假設發生車禍,保險公司因無照駕駛不理賠;如果向朋友借車肇事,車子還要吊銷牌照; 如果要重新考照,還要花一萬多元報名駕訓班。目前高雄市約有二萬人處於這種權益受損的狀態。

    「易處逕註」行政法院早就裁定「無效行政罰」,被罰者可以無條件重新領照。今年高雄有名男子曾為了「易處逕註」告監理處,獲得勝訴,到監理處要求補發,監理處補發駕照時間註明原發照時間。讓人不可思議的是,市民通局裁決書,主文仍註明「一次裁罰」,「易處逕註」。陳麗娜要求交通局應該主動停止這種「違法」又徒增市民困擾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