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支付命令 無人 簽收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支付命令 無人 簽收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支付命令 無人 簽收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Jossi (Jossi)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支付命令」已讀不回 他竟...


※ 引述《leptoneta (leptoneta)》之銘言:
: 前文恕刪
: 利用這串文直接問
: 如果當事人出門旅遊長時間不在
: 將支付命令文書送到警局通知當事人領取
: 但當事人因出門旅遊無法領取
: 是否有辦法進行救濟?
: 此外 若是如同鄉民所說 假冒當事人簽收支付命令
: 當事人如何保護自己?
: 懇請各位法律大大解答

這裡有律師的相關回答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120/317977.htm

4. 未經查證就要扣押人家財產,有無違憲之虞?
解答:理論上,法院都會依照一定程序來走,不太可能有不經查證的情形
,故無違憲之虞。

5. 可以告核準虛偽或無法確認真偽之支付命令的法院行政人員嗎?
解答:可以告發,如果辦案人員有背信或者違法之嫌,需要提出非常明確的證據。

6. 洩露個資很嚴重,沒做的事情,突然來個這麼一張,該如何區別跟保障自己?
解答:支付命令的申請與異議,法院完全不插手,也不過問雙方的理由真假
就是簡單的yes或no而已。換言之,收到此類法律信件不暸解的話,查104直接
打去法院問最快,會有免費諮詢的服務員為您解答。

7. 我有疑問,對方到底是提出什麼憑證來讓法官判支付命令
解答:支付命令的申請不需要任何證據;同樣的,支付命令的異議也不需要
任何證據。告訴人申請支付命令不限制任何憑證格式,隨便寫一個理由或是
一張借據收據都可以

再來,法官無權介入調查申請人證據是真是假,也無權介入調查被告人提出
異議是否真實,雙方誰在說謊必須另外打民事官司確認。

8. 若對方知道你人不在國內(出差一個月)又是一個人住,等回國發現時又該怎麼辦?
解答:法院公文有送達制度 (掛號簽收)。如果你出國又一個人住,表示公文
無人簽收,沒有「合法送達」的公文不會生效。但是如果有家人或大廈管理員
幫你簽收,公文就是合法送達,簽收人有沒有在期限之內轉告你這件事,是你
自己要擔負的責任,不是法院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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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1596138.A.DBA.html
wolver: 是阿 BUG一大堆 管理員收也算你的錯 05/14 17:36
AxelGod: 瞎到爆 大家來搞支付命令 不怕22K了 05/14 17:36
jonestem: 惡法就是OO… 05/14 17:37
tsairay: 這種法律也能過,合理嗎? 05/14 17:37
sionxp: 如果犯人 自己寄出 自己簽收 這樣有合法送達的公文?? 05/14 17:37
pchs80309: BUG太大了 幹 立委諸公還不修法喔 05/14 17:37
ko007x: wolver 你和管理員感情不好齁 05/14 17:37
BenShiuan: 最後一點...管理員表示:HA HA UCCU 05/14 17:37
hugh509: 第八點太強大了吧... 05/14 17:37
ko007x: BUG在哪? 理組的腦袋以為是BUG 卻想不出方法 敢叫理組? 05/14 17:38
ko007x: 理組不倒 台灣不好 台灣房價那麼高 90%都理組再炒 05/14 17:38
sb8888: 大家都來幹管理員嚕 05/14 17:38
tkucuh: 要是記得沒錯,管理員收到也不算,所以管理員會有簽名簿證 05/14 17:38
s2678132: 出國那段,其實要吵還是會不算合法送達 05/14 17:39
jimmy00520: 法律是保障懂法的人 不懂得就準備被玩死 .....呵呵 05/14 17:39
tkucuh: 喔,沒看到8。 05/14 17:39
efun77000: 管理員的素質也是很重要的 但是法院文件要注意是基本 05/14 17:39
leptoneta: 所以可以告管理員或家人未通知支付命令嗎 05/14 17:39
Ulster: Sionxp, 那樣當然不是合法送達 05/14 17:40
joe750: 還是沒有回答到寄存警察局是否算數 05/14 17:40
amovie: 法律人真強 別人拿到 卻要自己負擔責任 XDDDDD 05/14 17:40
ko007x: 現在委外的管理員 都很注意這些法院文件啦 05/14 17:40
wolver: 等林北當總統 就告訴你解決方法 你以為現在是我執政? 05/14 17:40
NOKIA3210: 大廈管理員想搞你就gg了,沒事請個雞排慰勞一下 05/14 17:40
bug001: 樓上不要亂教,管理員簽收就是合法送達 05/14 17:40
s2678132: 還是可以主張未合法送達 05/14 17:40
Ulster: Leptonepa可以。 05/14 17:40
neverlight: 邱大法師的偉大法律 05/14 17:40
cindycincia: 可以回務原狀沒講 05/14 17:41
fox999: 第八點就是你跟管理員的問題了呀 05/14 17:41
sky1409: 看完覺得法律是個笑話XDD 05/14 17:41
wolver: 至少理組都知道這是BUG 文組連BUG都還不知道 05/14 17:41
ps124125288: 這就是支付命令恐怖的地方...管理員收=你收=房子沒了 05/14 17:41
s2678132: 我的意思是,真的不幸遇到,還是要去主張未合法送達 05/14 17:41
neverlight: 去搜尋 邱派就知道嘍 誰叫現在一堆邱派學者當權呢 05/14 17:42
han72: 等等 這樣要是比如說房仲跟警衛勾結 那不是整棟大樓 05/14 17:42
han72: 怎麼死的都不知道XD 05/14 17:42
creepy: 簡直就是亂來 05/14 17:42
Notte: 長知識推 05/14 17:43
HELLDIVER: 住戶外出長期不在 管理室通常不會代收法律文書 05/14 17:43
tkucuh: 我剛看一下,我家社區這邊作法,管理員不代收法院文書跟 05/14 17:43
neverlight: 早就一堆法律團體要改了 但是法務部呵呵 05/14 17:43
efun77000: 住戶在管理員的簽收簿沒簽收 後面還有得告 05/14 17:43
tkucuh: 存證信函。 05/14 17:43
amovie: 第八點明明就是合法送達與生效日期的法律問題 05/14 17:43
HELLDIVER: 然後就會變成寄存送達 後面你知道的 05/14 17:44
askingts: 不用 住透天的 只要你整天待在他家前 攔劫郵件盜領掛號 05/14 17:44
amovie: 法律人自己亂定義合法送達 明顯智障 還怪別人 05/14 17:44
efun77000: 最安穩的當然還是不要讓管理員代簽法院文件 05/14 17:44
saul17: 第七點的問題有很嚴重的蝦疵 要盡快修掉 05/14 17:45
westwet: 你這樣po文,前面那堆愛嗆愛放大絕檢討被害人的情何以堪 05/14 17:45
HELLDIVER: 管理室不收→變成寄存送達→你認為沒事嗎? 05/14 17:46
s2678132: 其實送達與否不是問題,問題在救濟程序 05/14 17:46
Rinehot: 我覺得應該要限本人簽收才能算有效 05/14 17:47
gorhow: 8.....太狠了吧 05/14 17:47
s2678132: 不可能啦 每一案都本人簽收才算 05/14 17:47
gunng: 那長期跑路的 叫被欠錢的怎麼辦? 05/14 17:48
s2678132: 大概都無法處罰了,太好規避 05/14 17:48
Rinehot: 那要問問簽收的用意是啥 05/14 17:48
gunng: 欠你錢的跑路了 你還要多花時間跟金錢才能討債? 05/14 17:48
Rinehot: 簽收的本意不就是表示送達到本人手中嗎 那為何代簽算數 05/14 17:49
HELLDIVER: 基本上法院並不打算讓當事人有理由去刻意拖延訴訟進程 05/14 17:49
tkucuh: 寄存送達也是為了防止有人故意不收法院文書吧。 05/14 17:50
HELLDIVER: 所以才會設計這樣的送達制度 05/14 17:50
gunng: 不是誰代簽都可以啊 05/14 17:50
jkl183: 現在的制度很好 要改就改救濟 討錢已經很難討了 XD 05/14 17:50
Rinehot: 那這樣好了 應該設計一下 代收的人如果沒有證據轉達 05/14 17:50
HELLDIVER: 現在問題的重點確實是在於救濟程序 05/14 17:51
hdw: 以後看到有人出國打卡,就可以寄支付命令去他家囉!!!讚 05/14 17:51
Rinehot: 必須負起連帶責任 如何? 05/14 17:51
Rinehot: 誰知道管理員有沒有被買通 05/14 17:51
liusim: 真的砂鍋大的bug 借錢就有呆帳的風險 說真的 怕要不回 05/14 17:52
Rinehot: 你出國然後我買通你家管理員 寄支付命令去你家跟他對分 05/14 17:52
liusim: 信不過 就別借。讓一般人承受這麼大風險的漏洞就不對啊 05/14 17:52
Rinehot: 這樣搞好像也行? 05/14 17:53
fox999: 所以要承受呆帳風險不解決就是對的? 05/14 17:54
udm: 這麼不合理的法律,應該要發起比洪仲丘更大規模的遊行來逼迫 05/14 17:54
sushibar: 重點不是送達程序,是事後救濟程序太窄 05/14 17:54
payneblue: 一堆漏洞 法律 就是保障知道怎鑽漏的人 05/14 17:54
udm: 立法院加速修法吧...... 05/14 17:55
sushibar: 開啟容易,效力太強,但是卻只有一個異議程序能救濟 05/14 17:55
yjlee0829: 懂法律的真爽 05/14 17:55
udm: 既然是只抄一半的法律,那就該把後半補上。 05/14 17:56
udm: 難道要等到老共用這招把全臺灣人的房產全騙走後才要修法? 05/14 17:56
piliwu: 送達自己不管還怪法律,果然理工腦袋 05/14 17:57
liusim: 你家開銀行?方便追討債務搞出那麼大bug本來就不對 05/14 17:57
s2678132: 問題不在送達端,而是在救濟端好嗎… 05/14 17:57
udm: 管理員也能幫你收吔,還不用通知你,你連異議的機會都沒有。 05/14 17:57
liusim: 沒收過才會在那邊嘴 我家收過一次 真的很他媽麻煩 05/14 17:57
udm: 完全不知道的情況下,你的房子就變成別人的了...好帥呀~~~~ 05/14 17:58
liusim: 老爸一開始也一直說詐騙不用理他 真的還好有google 05/14 17:58
piliwu: 只有簽收才算那人躲在家不出門就可以欠錢不還了 05/14 17:58
liusim: 結果老媽要從台中跑去台南法院處理…… 05/14 17:58
piliwu: 這樣銀行哪敢借錢給你,人躲起來就不算送達 05/14 17:59
fox999: 要異議很簡單 電話拿起來給書記官講明 然後說文書後送 05/14 18:00
fox999: 去拿張空白紙 寫明XX年X字XXXX號 寄回去 05/14 18:01
liusim: 你講得很簡單 出一張嘴都很簡單 然後家裡老人家真的中招 05/14 18:02
liusim: 再來說「就你沒法律常識啊」 05/14 18:02
yang0623: 不對啊 只有同居人跟受僱人可以接受送達 甚麼時候大樓 05/14 18:02
yang0623: 管理員幫你接受合法? 05/14 18:02
fox999: 要不然咧? 難道沒常識紅燈過馬路被車撞也要出來哭嗎 05/14 18:02
HELLDIVER: 大樓管理室是可以合法代收的 法規裡有寫 05/14 18:03
liusim: 車故看造責 這種便宜詐騙行事的規範本來就該改 05/14 18:03
fox999: 管理室代收沒轉交一樣要負責 損失風險就轉嫁了 05/14 18:04
liusim: 望你家老小一生平安 不會遭遇詐騙~~衷心祝福 05/14 18:04
fox999: 法律上不只車禍事故看責任歸屬好嗎.. 05/14 18:04
s2678132: 哀,以某人的標準訂送達法規了話 05/14 18:05
liusim: 我沒欠人錢 卻要被法院搞得法拍什麼 這就是不對! 05/14 18:05
s2678132: 臺灣永遠無法罰到人 05/14 18:05
s2678132: 問題出在救濟問題而不是前端送達好嗎? 05/14 18:06
s2678132: 你那叫因噎廢食,而不是解決問題 05/14 18:07
s2678132: 而且,明明受到法院公文置之不理是誰的問題? 05/14 18:07
s2678132: 這案例也不是管理員代收,也不是出國 05/14 18:08
s2678132: 收到法院公文打去問很難? 05/14 18:08
liusim: 對啊 我們家就是啊 還好有年輕人 還好有google 05/14 18:09
liusim: 就像你說的 後續救濟問題也是 改不是廢 不良就該改 05/14 18:10
s2678132: 其實問題真的不是出在送達端,而是後續的救濟程序 05/14 18:10
liusim: 不然老人家還真的很容易忽略 05/14 18:10
s2678132: 因為送達包含太多部分,不可能為了支付命令去修改 05/14 18:11
lazyming: 送達制度本來就是個笑話 從民刑訴到行程法都一樣 05/14 18:11
s2678132: 但是針對支付命令的救濟去修正是簡單許多 05/14 18:11
s2678132: la有更好的送達程序嗎? 05/14 18:12
kinghtt: 認為取消支付命令而無法討債的才是因噎廢食… 05/14 18:12
s2678132: 一堆罪犯不鳥公文到處跑的啦,要本人簽收才算根本不可 05/14 18:13
HELLDIVER: 其實法院在寄訴訟文書時並不是只有寄單一個地址 05/14 18:14
s2678132: 不過看到有人說支付命令各國都有,只是人家救濟簡單 05/14 18:14
kinghtt: 真的欠錢跑路你提支付命令有鬼用? 05/14 18:14
s2678132: 基本上都要戶籍+居住地 05/14 18:14
HELLDIVER: 而是查得到地址全都寄了 所以當事人要說他都沒看到 05/14 18:14
HELLDIVER: 坦白說很難 05/14 18:14
s2678132: 查無此人還要做公式送達,已經算很嚴格了 05/14 18:15
kinghtt: 罪犯是刑事還是民事?動腦想想吧 05/14 18:15
s2678132: 不好意思 不管民刑還是行政程序法,送達制度幾乎一樣 05/14 18:16
s2678132: 你跑路,我只要能強制執行就好啊 05/14 18:16
s2678132: 當然沒財產的就沒辦法就是了 05/14 18:18
lazyming: 你說送達有沒有更好的方法 就視公文性質決定阿 05/14 18:18
s2678132: 為何要區分不同標準?差在哪裡? 05/14 18:19
lazyming: 支付命令這種牽涉到強制執行的東西 怎可隨便 05/14 18:19
s2678132: 所以問題不在送達端啊,明明問題出在救濟程序缺乏 05/14 18:20
s2678132: 你一直扯送達zzz 05/14 18:21
s2678132: 而且本案例是本人收到,但是他不理會,跟送達何關? 05/14 18:21
Absioute: 最後一條實在是...住大樓又常出國的要小心了 05/14 18:32
gogo3333: 如果違規紅單不簽收是不是也可以視同沒收到,不用繳 05/14 18:37
Zeroyeu: 沒錯 公示送達 搞死你 05/14 18:37
Ulster: 樓上不要胡說,支付命令不能公示送達 05/14 18:51
ASHY0211: 名下沒財產的收到會怎樣嗎 05/14 19:13
dtdon1699: 第八點超讚,管理員也算喔... 05/14 19:40
swjlsc: 法院支付命令都是訴訟文書寄送 不在不收都是寄存視同送達 05/14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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