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rrreads 文末抽書✨
Mariana Mazzucato《打造創業型國家》
「知識經濟並未由下而上地一股腦浮現出來,而是由產業政策默默地由上而下催生出來;政府與業界領袖異口同聲地呼籲政府出手干預來培育生技產業的發展,但同時間又虛情假意地說政府應該要放手讓「自由市場走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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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rrreads 文末抽書✨
Mariana Mazzucato《打造創業型國家》
「知識經濟並未由下而上地一股腦浮現出來,而是由產業政策默默地由上而下催生出來;政府與業界領袖異口同聲地呼籲政府出手干預來培育生技產業的發展,但同時間又虛情假意地說政府應該要放手讓「自由市場走自己的路」。」
「風險社會化、報酬私有化」,這是當我們談到創新產業,無法迴避的問題。最好的例子除了經融大海嘯之外,也包含了矽谷等創新產業的興起。是以,當全世界都在推崇Google、蘋果等成功案例的同時,作者卻毫不留情地掀出各品牌的底牌,也就是其運用的技術其實是建立在美國多項大型政府投資項目、甚至取得政府補助的前提之下。但是,當政府欲向這些創新企業收取稅金時,這些創新產業卻用各種方法走入避稅天堂,使用納稅人的錢,卻沒有把報酬回饋給政府、社會。
此案例在時報先前出版的《萬物的價值》中也有提及,而《創業型國家》原版出版得更早,所以可從中看出作者身為左派經濟學家理論的前後梳理、據理力爭,與脈絡發展。台灣民眾,在我個人經驗當中,並沒有特別對於左派右派的深刻印象,也不清楚大政府與小政府之間的詳細差異。更直白的說,我們都期待政府做大政府的事,但是卻只想要繳給小政府的税;我們直覺性地相信經濟市場自由,並且幾乎將其視為商業市場唯一真理。新自由主義幾乎狹持了所有我們能夠思考可能性的空間,書市上多得是透過資本主義表面套路的成功學,但是在危機出現之際,我們是否還能夠以新自由主義下的市場條件為憑依?
最近的例子就是COVID,台灣政府從徵收、限制出口、規定發放等政策,在在都是違背了新自由主義市場,但是台灣相較於其他國家卻可以迅速獲得國民在衛生安全上的保障。反過其他國家,不僅私人企業拒絕與國家配合、繼續以市場利益為考量而忽視國民健康,導致多少不必要的傷痛與死亡統計。台灣政府用行動證明了大政府措施能夠在危機之際穩定國情與經濟,可以說是右派新自由主義無盡蔓延中的一項反例。
作者在書中除了揭開創新產業神話的瘡疤之外,破除民眾在消費市場中的期待與迷思,更進一步論證國家如何可以透過合理條件的推動創新產業,以及如何收取利益,將收益回饋社會。在市場大量吹捧創新神話、窠臼的「破壞式創新」口號、不斷地造神下,我更想將《打造創業型國家》一書,與《萬物的價值》做個對照,甚至以其他角度重新檢視所謂的創新科技,在當下如何影響我們的社會;且與社會學書籍《監控資本主義時代》相呼應的是,我們應該要重新檢視過去的新自由主義市場模式將如何的實際上造成更嚴重的貧富差距、近乎歐威爾式的監視系統,以及實際上侵害個人自由主體性的科技發展。我們什麼時候可以稍微鬆動以新自由主義經濟作為凌駕於公平正義之上的真理,取決於有多少人願意從這樣的洗腦式母體當中覺醒。
過去幾十年的全球化發展在近兩年受到無盡打擊與反思,事實證明了新自由主義將觸手伸進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讓一切都成了不可脫逃的網,牽一髮動全身而我們再不行動、再不思考新的可能性,幾乎只能坐以待斃。未來幾十年,台灣都依然會面臨人口老化、勞動力不足、長照、綠能等問題,其中許多政策可見政府已經帶頭投入資源在其中,渴望與民間機構合作取得轉動的能量,但是身為擁有決定權的人民,若我們被盲目民粹與道德綁架的議題帶走了風向而遺失自身思考能力,那我們終將回歸自身的牢籠。
資本主義服務的對象從來就不是全體人類,而是那些擁有產能的人,隨著時代演進,所謂擁有產能如何定義,更是值得玩味。捫心自問,你在天秤的哪一端?我們都是即將消失或是正在消失的中產階級;事實上,無產的定義比你想像中的近。
《打造創業型國家》擁有其時代意義,但除此之外,與《萬物的價值》一併閱讀,更是提供了與市場暢銷排行的書單大相徑庭的觀點,有時候,我們能夠從閱讀中獲得的不只是知識的力量,更是思想枷鎖的鬆動,畢竟世界運行的樣板與規範,都只是你與你所接受過的觀念所投射出來可能性,你以為的新自由主義如是、資本主義如是,小政府亦如是。
Mazzucato 要揭露出的是你我過去不知道的事實,在市場驅動與商業神話背後的不公不義;這位資深左派經濟學家要提醒我們,國家的能動性事實上可以帶動市場發展,並不如人們想像中的「沒有動能」與「無效率」,而在很多關鍵時刻,我們需要的正是國家動員、國家投資的傾注之力,
畢竟,我想你應該會在乎自己的稅金花去哪裡。
作者/Mariana Mazzucato
譯者/鄭煥昇
出版社/時報出版
感謝時報贈書❤️
將抽出三位幸運朋友:
📖一人獲得《打造創業型國家》
📖一人獲得《萬物的價值》
📚以及最後一位以上兩本都抱走
✨限台澎金馬地區
🎉 得獎者將會在5/21中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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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理力爭例子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周日話題:當司法淪為政治壓迫的儀式,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2021/9/5
【明報專訊】在今日香港,每日讀着匪夷所思的法庭新聞,畫幼童畫冊要還押,一句有無限詮釋的口號就係分裂國家情節嚴重,大概除了有權拘捕和有權審判的人以外,已無人相信政治案件還有公平審訊的可能。
然而莊嚴肅穆的法律程序,每日仍一絲不苟地進行着,用優雅文句專業術語寫判決,將一個個公民未審先送入監獄、重判異見者;但,偶爾,如果認罪認得早、求情信夠可信,如果警員證供真係矛盾到超過人類可接受範圍,還是會有好消息。
也還有法律界權威說,香港法治95至99%運作正常。
誠然,在一般人的想像中,司法淪陷並不是現在這樣,要到法官對政權言聽計從,警、檢、官全部都係佢嘅人,一條龍將異見者直送監獄個個判足10年才算——香港還遠遠沒到那一步,辯方仍可據理力爭、與控方互有攻防,有些法官還會講斥責控方/警方證人的人話;而「小勝」仍有,暴動、非法集結不是輕判、甚至無罪,國安案都有得保,政權眼中釘鄒幸彤昂首走出法院。公平審訊不可得,但「較佳」結果仍可能,官始終有「好壞」、「釘放」,律師辯才經驗都有高低長短,辯護策略、技術性疑點,求情內容……從輕發落,仍然可期。
但what if 這套仍有「希望」的司法制度,才對威權政體最有利?一啖砂糖一啖屎來回反覆,不斷將針對全社會的恐懼擴大,同時向被告發放「未絕望,仲有變數」的信息。
手足的一線生機,令司法也彷彿仍未徹底崩塌;而當重點只在被告的最大利益(最短刑期),審訊就只剩下認罪與否、如何避過定罪元素,行為和說話的意義可以有幾模糊,求情,見感化官幾有悔意,保釋條件講到幾盡……
當掌握被告生殺大權的法院,成為政權壓迫系統的一部分,已無人可以在司法制度中看得見達至公義的路徑,但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卻相當清晰:它正在誘使被控告者將個人利益置於首要、唯一的考慮,與運動、甚至過去的自己割裂開來。在此過程中,透過被告自我否定,消解受審事件的政治意義,將符合政權敘事的新現實強加社會。政治案件被告選擇走上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就要參與政權劃定的「法律」框架,無可避免被融入政治壓迫正當化的程序。
由此,政治犯身上,似乎出現一個兩難:自己的best interest,與自己對行動/所信之事的理解,在法律程序中必然衝突。身處此結構當中,面對結果已定的政治審訊,我想知道,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一、法院作為威權體制的一部分:The legitimacy paradox
(或者這篇文將來要拿去呈堂呢……所以我更需要認真地、引經據典地討論這個問題:)一個仍享有「獨立」地位的司法體系,為何會「自主」地傾向威權,成為政權壓制意見與反抗最關鍵的工具?
在香港的公共論述中,「法治」往往與「公義」直接掛鈎,但不同時空、地域的前例已顯示,法治、司法獨立、程序公正、政治審判與威權統治,可以並行不悖,甚至相互依存。如果法院不能為政權所用,早就落得如公民社會其他範疇一樣的下場;威權之下,法院本就無遺世獨立、做「公義最後防線」的條件。
學者M. Shapiro如此描述威權下法院面對的Legitimacy paradox(正當性悖論):
「法院若挑戰政權的不公義,會引發政權加強箝制,無法保持獨立而失卻正當性;但法院若迎合政權,則會在公共眼中不再獨立,同樣失卻正當性。即使法院取得平衡,維持到自身的正當性,這份正當性卻只會令威權整體更具正當性。」[1]
① 面對政治檢控 無知即力量
目前政權瘋狂清洗公民社會不同範疇,祭出的說辭是「法律」(「我哋只有一把尺就係『依法辦事』,總之你犯法我哋就會執法」,蕭澤頤),手法是拉晒啲人上法庭直接還押,或以此為威脅。
不同威權政體的例子告訴我們,政權的合法性來源(革命功績/經濟成果/意識形態)愈疲弱,就愈須倚仗「法律」、「法院」、「法治」,利用程序與「法」的正當性,解決自身無足夠能量處理的政治問題,迴避政治後果。與不確定性較大的選舉或隨時反噬的暴力鎮壓相比,具有「超然政治之上」光環的法院,是成本最低的選擇。
於是政權不斷將政治問題推向法院,法院則一邊強調「只處理法律問題」,一邊被迫作出各種政治判斷:徐子見或危害國安而鄒家成不會,難道是沒有政治判斷的司法認知?「水炮車係權威嘅象徵」,又如何不是一個政治判斷?「只僵化地引用法律條文,不看條文及裁決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本身就是一個政治決定」(戴,2018)[2]
但既偏離法律範疇,法院又有何權威去做這些判斷?即是不計其政治立場有否偏頗,香港法官對政治的「司法認知」,分分鐘連一個中學生都不如(否則點會問李立峯「集會唔係有組織者嘅咩」或稱「不相信防暴警會眾目睽睽下說出『阿sir做嘢唔×使你教』」)。結果,法庭往往全盤接受控方版本,還自詡專業公正、不受民粹左右;政權則用法院判決為政治打壓正名,以「尊重司法獨立」為名,神化法官及裁決,壓制質疑。
② 為免被人推翻,先要自我推翻
威權政體往往牢控立法、修憲權力,一旦法院判決偏離其掌控,即可透過修改法律,推翻法院判決。要確保法院「醒醒定定」,唔使用劍亦唔使提法官有老婆仔女,只需讓法院知道自己的判決隨時可以被政權無效化就夠。若判決無人尊重,法院的存在亦無意義;為了維持自己剩餘的獨立、自主與權威,法院有誘因順從政權(但無乜誘因諗人權)。
於是我們不時見到「我輕判你,一陣DOJ又覆核㗎啦」,以及「一陣人大釋法咪仲大鑊,香港發展嘅空間又會再細咗」,裁判官選擇直接重判,高院上訴庭和終院選擇在人大出手前先自我調節。於是,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盛讚香港法院「對國安法形成了正確認識,特別在保釋、陪審團,指定法官制度……較好地落實了立法原意」。
直頭摸頭讚你乖。「如何判決不至引來政權干預」,與「如何判決才能讓政權滿意」,其實是同一回事。在威權法治下,法官究竟有否「捍衛法治」的意圖,都改變不了他們正在將政權對異見者的壓迫正當化的事實;而香港法官連僅餘的人權保障空間亦不善用,更令人質疑其正在利用社會對釋法的疑慮,積極地迎合政權。當你為了保存自己而無制限地妥協時,你想保存的早就被你親手斷送了。
③ 選擇性裁決 鞏固無力感
「正當性」不過一重外衣。法院對抗爭共同體真正造成的傷害,遠不至於此。
政治壓迫的司法化(Judicialization of oppression)將打壓針對少數、個別人的特例,轉化為可穩定地恆常操作的系統;最穩定的不是僵化地有殺錯無放過,而是充滿彈性、可鬆可緊,令人愈觸摸愈觸不到,但又無法脫離其威脅,已足以透過恐懼牽制整個社會(簡單來講,即係國安法啲保釋咁)。
一個「自主」的法院,全權掌握對任何人任意趕盡殺絕的權力,但又始終保留「放過」個別人的可能性,令焦點從檢控和羈押本身的正當性,轉向研究怎樣的官司策略,才能成為個別被放過的人:只是一個「可能」,足以耗盡抗爭陣營絕大部分資源、關注、心神、情感能量,甚至意志。
最折磨人心的從來不是恐懼,而是「希望」:無力感會在反覆的徒勞嘗試與無常的滅頂之災中生根,直至行動的可能被徹底蠶食。
二、不要被政權奪走詮釋敘事的權力
「一場政治審訊,是在一個可見的場域,由對立的各方就法律秩序規範正當性爭辯,而不僅僅關乎當前司法框架下官司的勝敗。」[3]
一場審訊所影響的,遠不只是一個抗爭者個體的命運,關鍵政治案件尤其——營造恐懼與不確定,消耗民間社會,建構政權要的敘事,改寫集體記憶,徹底改造一個社會的政治空間,才是威權下政治審訊的作用。
法院之所以對政權重要,還因其「展示」的功能:政權要你消失、要你沉默,還要你自我推翻、背棄同儕,即使毋須像蘇聯show trial一樣對黨國感激涕零,也要你以順從來認可這套儀式。它從不需要你心悅誠服,違心的配合,正好助其維繫以恐懼牽制所有人的壓迫系統。「留得青山在」實是一場無限滑坡,達至個人最低刑期之法,也包括成為控方證人。如果看一場官司不僅僅關心刑期長短,認罪和配合與否的決定就包括你是否要對政權編造的「事實」,在法律程序中給予無條件的認可,讓法院亦因而免卻自身監察及制衡政權的責任,繼續扮超然。
唔知唐英傑判九年,多少人反應是「早知就應該認啦,扣三分一好過」?唐的想法只有他自己知道,但決定不認罪時,他想必衡量過敗訴要承受的後果。因是經審訊定罪,法院就必須在判辭中清晰交代理據,於是條文本身的缺陷,法官對政治問題的獨斷,對基本人權的無視,對政權敘事的投誠,對合理質疑的左閃右避,都在判辭中一清二楚。
這是一份根本無法自圓其說的判辭,「賣飛佛」是「因為兜多咗幾個街口所以情節嚴重」!
即使被困囿於這個系統,也不等於我們與政權的分歧,只能體現在程序與細節之中。我對「法治」並無任何執念,所謂法治精神,只是一個社會如何理解何謂「公義」的載體;而在司法是否合乎公義的問題上,政權抑或法官,都沒有凌駕任何公民之上的權威——普羅百姓(ordinary men)對法院的檢驗和監督,是普通法制的基礎。
今日香港法院所維護的而非公義,而是政權的利益;法院對法律與「事實」近乎絕對的詮釋權力,也非來自對法律/法治的權威理解,而僅僅來自一言不合就可以全無合理解釋將異見者收監的制度暴力。當法院的權威,要靠拿攝錄機對準公眾席,隨時將旁聽公眾收監的威脅來維持,這座法院還有何正當性可言?
政權正努力地以司法改造,消滅抗爭敘事,但在它放棄司法作為合法性外衣——轉為閉門審訊——之前,它都必須給予被審判者說話的空間。就在此空間中,我們要與政權爭奪的正當性的話語權,不容政權壟斷對公義的詮釋,不容審訊歪曲記憶與事實,不容法官迴避自身真正的責任。
政權利用司法與其他工具散播恐懼與無力的目的,是改變「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一切意涵,徹底否定「香港」的存在。而我們每一個行動與選擇,都在抵抗與反擊政權對香港的強行扭曲,重新定義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本質。
這本就是一個永不會完成的使命。
Best interest是什麼?
當然,被拋入「政治犯」身位, 不等於就有在政治審訊中頑抗的責任;法庭不是唯一的戰場,也無人有義務犧牲自己的best interest去嘗試開拓。
但這個討論的缺口在:究竟所謂一個人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在律師、官司與法庭的語境,它必然等同獲批保釋或最低刑期,因而必然和運動對立。
「唔好諗其他嘢啦,你都要諗吓自己」都聽唔少。於是我好認真咁「諗自己」:究竟我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
是自由地說話,是在一個真正開放的公共空間,與其他自由的人建立有意義的連結;是始終可以用批判的精神思考任何現象,挑戰一切定見,即使自詡為歷史必然,不以人的意志轉移的巨大結構;是體認自己一切行動的意義,不因任何強制或壓迫而扭曲。
所以我必須直面這一個戰場。
法院要如何面對它的paradox,是法院的責任和決定(吓,唔使幫你諗埋啩?);但於我,那個政治犯面對、諗自己定諗個運動的paradox其實係假的。政權及為其所用的司法機器正試圖將我從共同體中割裂出來,再透過抹殺我作為個體的存在,否定共同體的存在;若我始終拒絕被抹殺、拒絕自我否定,拒絕成為政權營造恐怖的一部分,透過固守自身,就同時固守了共同體的一部分,令其不至消亡。
自我正是已突破壓迫的姿態所定義,而「香港」的存在,就是有一個個仍未被威權同化的個體的自我所組成。即使因隔阻而無法感應到共同體是否仍然存在,即使眼見她已破碎成無數相互拉扯的平行現實,要重新找到她,其實只需反照自身便可。
身處各異的困境中,每個人的best interest都不同,只有自己知道最適合自己的方向和角色是什麼。不論在怎樣的紛擾與壓迫下,依然忠於自己,就是一個人可為自己、同時為自己所認同的共同體能做的最重要的事。而兩者,本就無從分割。
[1] Shapiro, M. (2008).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In T. Ginsburg & T. Moustafa (Eds.), Rule by Law: The Politics of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 戴耀廷(2018)《法治的挑戰: 威權下的思考》
[3] Schervish, Paul G. (1984). Political Trials and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Deviance. Qualitative Sociology. Vol.7
文˙何桂藍
編輯•王翠麗 //
據理力爭例子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贈書直播_樂觀思考如何幫助我們與孩子面對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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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家長可以培養於孩子身上的特質當中,希望與樂觀是最可貴的兩樣。少了對當下與未來的熱切展望,生命將顯得黯淡無光。
兒時的悲觀往往預示了成年期的悲觀,並與日後的憂鬱之間存在著某種關聯。我經常建議家長試試看馬丁‧賽里格曼(Martin Seligman)的ABCDE法來幫助孩子克服悲觀。
且容我簡單介紹一下這ABCDE法,如何在我所輔導的一個家庭發揮作用:
A= #ADVERSITY(困境),也就是當事人客觀遇到的問題
一名十歲的男孩淚眼汪汪地回到家,原因是他被一心想加入的棒球隊給刷掉了。
B= #BELIEF(相信),也就是當事人對事情內涵的主觀認定
男孩的父母問兒子所相信的事情經過為何,他回答:「很多同學都選上了,所以我是個沒用的東西。他們以後大概都不會想跟我交朋友了。我在同學間永遠都酷不起來了。」
C= #CONSEQUENCES(後續),也就是當事人面對困境的反應
他們問起男孩後續是怎麼處理這個令人失望的情形,而他說:「我就一個人坐在角落吃午餐,不理任何人。」
D= #DISPUTATION(論議),也就是促使當事人進行利弊的分析
男孩爸媽給兒子的教育,是用若干例子來說明他可以如何去與內心的負面想法抗衡,並向他保證這麼據理力爭可以讓他感覺好些。他們導引著這名失落的小球員去思考了一系列的問題,就像認知行為療法也會用問題來挑戰並扭轉人生觀。幾輪的論辯下來,成果非常令人振奮。
「好吧,也許我的棒球不夠強,但棒球不是我人生最重要的事情。事實上我真正最喜歡的是數學,而我也被挑進了數學競賽的校隊,所以我絕對不是一事無成。」
E= #ENERGIZATION(激勵),也就是當事人如何獲得能量的賦予
等男孩挑戰完自己的悲觀想法後,他的爸媽回報說他已經從失望中振作起來,且準備好了要勇闖人生的下一關。在心情不再鬱卒後,他甚至在交織著輕鬆與熱忱的高亢心情裡化身為小作家。
「棒球球技沒受到肯定,感覺有點掉漆。」他說:「我想我會繼續努力,但數學才是我之後的重心,畢竟我要代表學校去跟人家拚!」
研究讓我們知道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替人服務可以增加樂觀的心情,這點就跟對人心懷感激是一樣的。透過服務與感激來提升自己,是值得從事的努力:樂觀並不等於不悲觀;樂觀是一種思考模式,一種世界觀,而這種思考模式與世界觀可以為我們帶來許多好處,比方說樂觀的人比較快樂、比較健康,也比較堅強。他們比較不會鑽牛角尖,比較不會情緒失控,比較能在學業、職場與賽場上交出漂亮的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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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討論的重點主要有兩點:
■ 樂觀,其實是一種自我對話的方式
■ 常問自己:「接下來我可以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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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書籍:
《#焦慮世代的安心教養》
放下憂懼,陪伴I世代孩子,共同迎接瞬息萬變的未來世界
作者:瑪德琳‧勒文
直播時間:
7/4(日)晚上9點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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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直播下方留言會贈書,請記得分享直播到個人臉書版面,並設成公開。出版社會以官方粉絲團抽三位留言分享並公開的朋友贈書、寄送(不包含國外地區),三天後由出版社在直播影片下方留言公布贈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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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DVERSITY(困境),也就是當事人客觀遇到的問題
一名十歲的男孩淚眼汪汪地回到家,原因是他被一心想加入的棒球隊給刷掉了。
B= #BELIEF(相信),也就是當事人對事情內涵的主觀認定
男孩的父母問兒子所相信的事情經過為何,他回答:「很多同學都選上了,所以我是個沒用的東西。他們以後大概都不會想跟我交朋友了。我在同學間永遠都酷不起來了。」
C= #CONSEQUENCES(後續),也就是當事人面對困境的反應
他們問起男孩後續是怎麼處理這個令人失望的情形,而他說:「我就一個人坐在角落吃午餐,不理任何人。」
D= #DISPUTATION(論議),也就是促使當事人進行利弊的分析
男孩爸媽給兒子的教育,是用若干例子來說明他可以如何去與內心的負面想法抗衡,並向他保證這麼據理力爭可以讓他感覺好些。他們導引著這名失落的小球員去思考了一系列的問題,就像認知行為療法也會用問題來挑戰並扭轉人生觀。幾輪的論辯下來,成果非常令人振奮。
「好吧,也許我的棒球不夠強,但棒球不是我人生最重要的事情。事實上我真正最喜歡的是數學,而我也被挑進了數學競賽的校隊,所以我絕對不是一事無成。」
E= #ENERGIZATION(激勵),也就是當事人如何獲得能量的賦予
等男孩挑戰完自己的悲觀想法後,他的爸媽回報說他已經從失望中振作起來,且準備好了要勇闖人生的下一關。在心情不再鬱卒後,他甚至在交織著輕鬆與熱忱的高亢心情裡化身為小作家。
「棒球球技沒受到肯定,感覺有點掉漆。」他說:「我想我會繼續努力,但數學才是我之後的重心,畢竟我要代表學校去跟人家拚!」
研究讓我們知道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替人服務可以增加樂觀的心情,這點就跟對人心懷感激是一樣的。透過服務與感激來提升自己,是值得從事的努力:樂觀並不等於不悲觀;樂觀是一種思考模式,一種世界觀,而這種思考模式與世界觀可以為我們帶來許多好處,比方說樂觀的人比較快樂、比較健康,也比較堅強。他們比較不會鑽牛角尖,比較不會情緒失控,比較能在學業、職場與賽場上交出漂亮的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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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樂觀,其實是一種自我對話的方式
■ 常問自己:「接下來我可以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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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憂懼,陪伴I世代孩子,共同迎接瞬息萬變的未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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