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via (Livia)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簽和解之後可以不撤告嗎?
時間Thu Sep 22 23:04:34 2011
朋有沒有PTT帳號代PO~麻煩各位大師解惑
事實經過:
朋友和他老婆已分居一年多,
七月在FB上抓到他老婆和別的男人發生關係還懷孕墮胎的證據因此提告,
現在已經開過一次偵查庭還未起訴,
女方和第三者都在偵查庭向檢察官承認發生過兩三次關係也有過小孩,
女方律師現在表示要和解,但是只願意付十萬加上和朋友去戶政辦離婚,
程序要求是雙方到律師事務所簽離婚協議書、和解書和刑事告訴撤回狀,
當天下南部辦完離婚登記,
女方當天會帶十萬現金去律師事務所,
但是錢要先放在女方律師那邊,撤回狀放在朋友的律師這邊,
等到辦完離婚登記之後,對方律師再拿那十萬塊來跟朋友的律師換撤回狀。
問題:
朋友其實對這個和解金額不是很滿意,但是想趕快離婚,
想請問各位大師,如果離婚協議書、和解書和撤回狀都簽好了,
但是辦完離婚登記之後,
朋友不拿那十萬塊,也不把簽好的撤回狀給女方的律師,
這樣的和解書有效力嗎?
這場訴訟朋友可以繼續告下去嗎?
麻煩各位大師解惑~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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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7.137.175
推 jorda:和解也是契約...不依約撤告就是債務不履行阿 09/22 23:20
推 jorda:對金額不滿意就不要簽...反正婚是鐵定可以離...急著處理只是 09/22 23:23
→ jorda:讓對方有機會談條件... 09/22 23:23
推 kirimaru73:另外,這個問題應該問你朋友的律師吧 09/22 23:24
→ jorda:最好的方法就是請個律師陪對方玩...然後把律師費轉嫁到賠償 09/22 23:25
→ kirimaru73:都花錢請了,難道他會比鄉民還弱嗎 09/22 23:25
→ kirimaru73:看敘述,雙方都有律師的樣子? 09/22 23:25
→ jorda:金...然後心裡當作已經處理完這件事不要受影響...讓律師幫你 09/22 23:25
→ jorda:衝鋒陷陣....不然通姦只要10萬實在是很佛心 09/22 23:26
→ livia:K大~兩邊都有請律師沒錯~想來問看看的原因是怕朋友的律師覺 09/22 23:47
→ livia:得若朋友有這種想法那何必要先簽(怕律師覺得做白工...) 09/22 23:48
→ livia:J大~但是如果朋友沒有拿錢的話哪裡來的債務呢?! 09/22 23:54
→ depravity:依約要負擔的義務就是她的債務 EX.和解.... 09/23 00:37
→ phantomli:雙方都有請律師,就不怕對方在和解書上加違約條款,或簽 09/23 09:46
推 phantomli:離婚同意時,把狀收走。可以預防的地方太多了,何必以毀 09/23 09:51
→ phantomli:諾的方式達到原本可合法達成的目的。況且,後面的債務不 09/23 09:52
→ phantomli:履行訴訟,顯而易見事必輸無疑的,何必~ 09/23 09:53
推 jorda:同樓上...雙方都有請律師實難想像你朋友可以一邊辦完離婚登 09/23 10:02
→ jorda:記然後又拒絕交出撤告狀...女方只要在櫃台大喊一聲我不願意 09/23 10:03
→ jorda:登記...戶政機關的人就不敢繼續辦好嗎 09/23 10:04
→ jorda:就算你朋友成功了...後面損害賠償官司賠幾十萬都有可能 09/23 10:06
→ livia:j大~因為官司在北部打所以雙方律師都在北部,但戶籍地在南部, 09/23 13:41
→ livia:撤回狀簽好是壓在律師那邊,所以是想說等拿到空白身分證之後 09/23 13:44
→ livia:再請朋友的律師不要把撤回狀和對方律師拿來的十萬塊交換~ 09/23 13:45
→ yuusnow:那就是樓上很多版友提到的債務不履行阿= = 09/23 13:47
→ yuusnow:而且你認為律師會幫忙嗎? 再者你又怎麼能確定離婚協議書 09/23 13:48
→ yuusnow:上不會對這個有所防範? 現在是你朋友想快點離婚,可不是 09/23 13:49
→ yuusnow:對方,對方有律師,就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明如於交付和解金 09/23 13:49
→ yuusnow:後不撤回,則須賠償新台幣50萬元整。 09/23 13:51
→ livia:會有這樣想法是看到這篇文章的第二段部分 09/23 13:53
→ yuusnow:= = 我看了 然後?? 我還是不知道這跟你們的想法有何關聯 09/23 13:56
→ livia:是想說是否只要撤回狀不送出去,對方還是會繼續被起訴?! 09/23 13:59
→ yuusnow:...... 你真的有懂嗎? 你可以選擇不撤,後面就負擔隨之 09/23 14:01
→ yuusnow:而來的民事賠償/履行債務等等,我要是對方律師,我就在 09/23 14:01
→ yuusnow:離婚協議書上寫明x方應撤回(案號)之妨害家庭刑事告訴 09/23 14:02
→ yuusnow:如未撤回則賠償新台幣(金額)給x方。 09/23 14:02
→ yuusnow:不然另簽和解書在簽離婚協議書也可以,反正你不撤,那對方 09/23 14:03
→ yuusnow:幹麻離婚。 我是要用離婚跟10萬換取撤回刑事,既然你不撤 09/23 14:04
→ yuusnow:那我何必簽離婚協議書? 現在想離婚的也不是對方。 09/23 14:05
→ yuusnow:如果要我建議,我會建議違約金填壹佰萬~~ 09/23 14:06
→ yuusnow:你們想的是很美好啦,但要實行卻有很多阻礙在。 09/23 14:06
→ livia:對方也想離婚,有說不撤告就要提離婚訴訟,朋友之前原本也想等 09/23 14:08
→ livia:起訴後提起民事的離婚訴訟,現在還在抉擇當中~ 09/23 14:09
推 phantomli:這種情況,女方是沒辦法提的,但男方可以,所以別犯傻~ 09/23 14:15
→ yuusnow:這個婚是離定了,你朋友急到非得用這種老實講自損100傷敵 09/23 14:16
→ yuusnow:200的方法喔? 既然你朋友可以全身而退還獲得應有賠償 09/23 14:16
→ yuusnow:那有必要急在此時? 09/23 14:17
因為其實朋友和他老婆之所以會分居是因為他老婆覺得他有外遇然後把他趕出來,
但女方完全沒有任何證據(這點朋友非常肯定),後來還去報失蹤人口,
現在女方有之前辦信貸留下的債務問題(朋友並非連帶保證人),
所以女方律師就放話說若提離婚訴訟會把男方離家,害女方揹債等事情挖出來,
其實我並不知道這樣女方到底可以告我朋友什麼?
但是朋友不想要再去面對那些舊瘡疤...所以目前在談和解~
※ 編輯: livia 來自: 114.42.197.126 (09/23 14:29)
※ 編輯: livia 來自: 114.42.197.126 (09/23 14:30)
→ yuusnow:挖出來又怎樣?? 又不想放過她又怕挖瘡疤(再說,這算瘡疤? 09/23 14:39
→ yuusnow:這是矛盾的。 二選一,選了就不要再有不平。 09/23 14:40
→ yuusnow:1.告下去 2.和解撤回 (是說~~也可以告外遇對象阿@@) 09/23 14:41
朋友其實不想告第三者,因為那個第三者從頭到尾都不知道他老婆是有婚姻的人,
他老婆今年到現在已經和五個不同的男人交往,所以朋友覺得何必要傷害無辜的人~
主要是希望他老婆可以得到一點警惕...
※ 編輯: livia 來自: 114.42.197.126 (09/23 14:46)
→ justplay258:真佛心 上次才看一個通姦賠了100萬現金的 09/24 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