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撞到行人保險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撞到行人保險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撞到行人保險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marcy530 (瑪希~)看板LAW標題Re: [車禍]騎車撞到行人時間Tue Nov 9 ...

撞到行人保險 在 Valentine in Paris︱巴黎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09 13:28:49

「極光之旅」 The Northern Lights 🌌 _ 有些事情現在看並不是一個好的結局很有可能是因為這個故事還沒講完 . 終於要來聊這次極光之旅的主角「極光」 去之前就聽很多好友講過看極光要靠運氣 他們去了幾次冰島都沒看到極光 落地後也聽說好像已經三個禮拜沒有出現過強極光了 但對我...



可以借s大的文,po一下我的狀況
我在9月時也發生了和s大一樣的狀況。
行人違規,100公尺內有斑馬線沒走,卻橫越馬路。(有問過警察,這違規了)
但是,當時處理的交通隊員警,沒有開罰單,警察的意思『我沒看到~』

那當時我也有告訴對方,所以醫療費用,(強制險)保險公司會出
但是,事後,他只去看了2次,剩下的他說他自己去藥局買消炎藥、繃帶…

但是強制險不理賠『非到醫院就診的收據』。
不過,我認為,我有我的路權,行使在我該走的路上,並無違規。
唯一的肇責就是,未仔細看清前方路況。不過,他比較像是衝出來給我撞~他沒在看路

我有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但是~對方未做筆錄,故申請不下來。

我和s大不同是,摩托車還好,傷的不大。可是對方,竟然開口向我要
強制險不賠的部分,強制險可以賠的部分,卻推託去開診斷証明書很麻煩
要我直接賠給他。還說什麼我們要求又不多。
對方是大陸新娘,文化差異甚大。

我告訴他,我有買保險,還要我掏腰包給你,那我幹麼花保險費。花假的哦

這件車禍也困擾我很久~快2個月了。週遭朋友都說~花錢了事(對方開價3.4千)
但是,我會認為,兩方都有錯,且我會撞到你,也是你違規在先。
主因是你橫越馬路,怎會是我要賠你,沒向你索賠修車費就好
如果要賠,那就以強制險理賠為主。強制險不賠的(包含薪水損失)我當然不賠
且對方只是皮肉傷,沒縫,要薪水損失,有過份誇張。
(我撞到他左側,他竟然右側眼睛附近受傷,這個我可以懷疑是故意自己去撞的嗎?)

請問版上大大 ,這種情形,我該賠給他3.4仟花錢了事?還是要向大陸人宣戰
告訴他們,不要以為被撞到,也不看看自己是否違規。就一付要錢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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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回s大
修車費屬於民事訴訟,2年內為提告的時間,過了就無法追溯了
那對方的醫葯費,你可以用你的強制險理賠。
再問問你是否有保第三責任險,如果有請你的保險公司出面
如果像我一樣,只保強制險,保險公司是不會出面的。ooxx(大小眼)
那就要看你如何和他談,再簽和解書。也可以向他討修車費
不過,當然也要看對方是否答應




※ 引述《SSSDDK (SUN)》之銘言:
: 上禮拜六晚上在一個路口撞到行人
: 我是在機車道上時速約4~50沒超速沒有違規
: 行人沒走斑馬線 闖紅燈過馬路 路口視線也不好
: 到路口我看到他的時候已經來不急
: 所以就大約時速40撞上之後倒地 機車滑行距離大約3~5公尺
: 有叫警察有做筆錄 因為速度不快所以我人沒有受傷
: 速度不快所以行人傷勢也不嚴重
: 不過現在就是賠償問題
: 如果我要他賠償我的修車費用 應該如何去跟他談??
: 我有道義需要關心他的傷勢嗎??
: 目前機車的估價大概是15000
: 不知道還有沒有需要補充 如有需要我可以再修文
: 謝謝大家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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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32.36
depravity:"未仔細看清前方路況"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三項 11/09 01:58
pp73513:不賠也是可以阿 如果被撞的人懂法律 你就要被告死了 11/09 08:38
enterpirse:你撞他左側,他往右倒,右側皮肉傷也不是不可能 11/09 09:25
marcy530:我可以請問2樓,他要告我什麼呢? 11/09 23:28
john0227:一樓有說阿 未注意車前狀況VS信賴原則 11/10 00:56
john0227:另外對方如果有傷告上法院就有機會成立過失傷害 11/10 00:57
john0227:對方違規不代表你可以騎車撞他 所以你要主張信賴原則跟 11/10 00:59
john0227:因果關係 11/10 00:59
pouca:最近有相關判決出來,行人違規導致事故發生,行人不得請求賠償 11/10 03:08
pouca:如造成駕駛之損害需賠償之 11/10 03:10
pouca:因駕駛如以正常速度行駛造成違規突發衝出之行人傷亡,屬無過 11/10 03:14
pouca:失行為,故不需負任何責任 11/10 03:15
john0227:這是法官自由心證地帶 採用未注意車前狀況有罪 11/10 15:50
john0227:採用信賴原則無罪 但是端看這起事件應該不是發生在快車道 11/10 15:50
john0227:所以要主張信賴原則成無罪機率不能說沒有 但可以嘗試看看 11/10 15:51
john0227:所以說如果是行駛在雙線道左側比較能主張信賴原則 11/10 15:52
john0227:因為右側又是機車道路 如果是單線可能有未注意車前狀況 11/10 15:53
john0227:的情況被採用 總結是要看法官自由心證 要講有罪無罪都可 11/10 15:54
john0227:我看懂p大的論點了 個人感覺上應該要看警察筆錄如何寫了 11/10 16:10
john0227:如果肇事主因確定是突然衝出來 無法反應 則行人肇事主因 11/10 16:11
john0227:如果筆錄是指行人違規但駕駛未注意車前狀況則有得爭論 11/10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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