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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排氣管合法分貝產品中有1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舒翠玲,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改裝車及噪音之取締裁罰議題」公聽會 #改裝車 所造成的 #噪音干擾 一直都是無解的難題 在夜深人靜的夜晚裡 呼嘯而過的改裝車實在相當擾民 儘管我在議會裡提出此議題 因為牽涉到中央單位及法令 單在議會要求卻一直都無法改善這樣的情況 後來請 #魯明哲委員 協助一起努力來改變這樣的亂象 還給民眾一...
排氣管合法分貝 在 FDX二輪工作室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10 22:31:25
最近很火的頂規排氣管~~~ FDX頂規系列 鈦合金的材質、合法的分貝、更有效率的排氣效率 低速扭力再提升讓車輛騎乘更順暢 #頂規T5 #FDX排氣管...
排氣管合法分貝 在 CH|Photographer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7-16 14:30:07
. 夜拍完回家路上 其實 禮貌良好的溝通 都可以達到很好的結果 由此可見 現在的取締比起以往好很多了 絕非全數員警都不可理喻或者無法溝通 我車上的那隻排氣管 在2018年就已經被驗過了 最高分貝 84.2 拿出證明就沒事了! 合法當然沒事。 半夜出門還是留一點油門回家 想一想 你在家,睡著...
排氣管合法分貝 在 舒翠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改裝車及噪音之取締裁罰議題」公聽會
#改裝車 所造成的 #噪音干擾
一直都是無解的難題
在夜深人靜的夜晚裡
呼嘯而過的改裝車實在相當擾民
儘管我在議會裡提出此議題
因為牽涉到中央單位及法令
單在議會要求卻一直都無法改善這樣的情況
後來請 #魯明哲委員 協助一起努力來改變這樣的亂象
還給民眾一個安靜有品質的生活環境
因此魯立委26號在立法院召開改裝車及噪音取締裁罰公聽會
由魯立委、我、#許金新里長、#王可仁里長、交通部、交通部公路總局、警政署以及環保署一同參與討論
我建議
1.環保署應該要修正噪音值,86分貝以上在深夜裡實在是太大聲,建議分貝值應下修
2.監理站能不能配合深夜聯合執勤,若不能配合,應該要充分的授權給警察局,否則警察局無法當場辨識車輛的改裝是否合乎法令,因此開立的罰單90%以上都被撤銷,因為改裝車只要到監理站檢驗前換回原來的原廠管,檢驗一定沒問題,這也難怪為什麼再怎麼取締,就看到改裝車的噪音還是周而復始的不斷出現在生活周遭裡。
3.另外因為環保署只有建議排氣管經過改裝後,應該至環保署進行檢驗,獲得標章即可不罰,但正因為是建議性質沒有強制性,成效有限。因此我建議是否只要車輛進行改裝,就一定要到監理站取得改裝的核可才能上路,否則警方只要在路上看到未經核准的改裝車,就可以開罰。
魯立委:
1.108年桃園市取締噪音有18600件,109年有26900件,110年1-7月就有10591件,可見得噪音的問題是非常嚴重。
2.監理站有沒有取締案件總數及後來撤銷之後的統計數字?是否回站驗車都會通過?
環保署:
1.取締注意事項中註明,改裝車的排氣管只要貼了環保局的合格標誌,只能勸導為原則。
2.目前夜間噪音標準值是以86分貝為限,這個數字是參考世界上其他國家針對不同車種產生的噪音值所訂下的分貝值,能否下修必須考量多方面條件。
3.針對高噪音車輛擾民問題,環保署參考超速照相執法模式,推動「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取締措施,「聲音照相」違規可處新臺幣1800元至3600元
但是「聲音照相」是透過噪音照相系統,紀錄行經車輛產生的噪音是否超標,但是下大雨、風太大、或同時有好幾輛車經過時,較難透過噪音相機實施取締。若行車產生的噪音超標,環保局就會根據噪音管制法第26條以不當操駕進行開罰。
警政署:
1.通常改裝車產生噪音的同時,還會有超速以及危險駕駛的可能,因此警方是有在加強取締,
但是警方因為不具備專業判斷改裝車是否符合法令的能力,所以每次取締到改裝車之後,都必須要求車主至監理站複檢,也因此警方所開立的罰單,絕大多數都會被撤銷。
2.噪音的取締對警方來說較為困難,因為必須併同環保單位共同取締,另改裝車並非只改裝排氣管,還有可能改裝引擎,因此很難僅以外觀即判定改裝車違反規定。
交通部(監理站):
1.沒有成立的案件數統計以及撤銷之後的統計數字
2.回站驗車通常都會符合規定
3.有飆標專案,監警環聯合出勤機制,但因監理站人力限制,無法長期配合。
結論:
1)環保署排氣管的認證是採自願性質非強制性
2)監警環稽查原則~「抓吵不抓改」,改裝沒有問題,所以排氣管的認證,沒有辦法做到像安全帽商品化的方式,因為單一個排氣管沒有辦法辨認,必須排氣管安裝在車子上才能進行辨認。
3)全台灣目前只有新北市公告~夜間行駛的車輛只要排氣管沒進行認證,有改裝上路,抓到即罰「抓吵也抓改」
4)除非中央法令另做修正,否則目前僅有加強「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全台灣目前只有40套設備,桃園僅有四套。希望環保署或桃園市環保局再多編列預算,採購「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加強噪音取締。
#聲音照相科技執法
#現行法令是抓吵不抓改
#全台只有新北市抓吵也抓改
#舒翠玲看見孩子的未來
#市議員舒翠
排氣管合法分貝 在 何志偉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侯友宜高民調施政訣竅 柯文哲市長做得到嗎?
民眾睡得好,施政沒煩惱!不久以前我意外聽到了一場新北市長侯友宜的廣播訪問。主持人詢問要如何提高民眾的滿意度。沒想到侯友宜的回答竟然是:民眾睡得好,施政沒煩惱。
我想,這不是賣床墊或枕頭的廣告嗎?侯友宜甚麼時候開始賣起寢具了?怎麼會跟施政滿意度有關?
結果原來是因為新北市1999的前三大民怨中有一項就是噪音,尤其嚴重的是移動噪音源,建築噪音或是固定噪音源好抓好處理,但飆車族的噪音怎麼辦?偵測分貝數照相科技執法「固定式高噪音車輛偵測攝影系統」要到今年才合法啟動,那麼在那之前怎麼辦?
很容易,嫻熟警政的侯友宜找出來的解決方案是:抓路上攔檢的改管,改裝排氣管。因為改管當然是因為想要聲音大一點,總不可能只是為了漂亮吧?改管的行為從店家到車主都登記。一旦違法,全都開罰,甚至協助改管的廠商最重停業,在街上也持續追蹤。成果就是光是取締改管噪音這件事情,新北市取締的件數在2020年前半年已經是2019全年的10倍以上。雖然有騎士反彈,但想要安靜入睡的民眾才是真正的沉默大多數,以大多數民眾的權益為主才是正確的。
這也難怪,新北市的施政滿意度能夠和桃園市並列第一。
反觀我自己選區所在的台北市,我們的預算比較多,人力比較多,範圍比較小,但噪音問題一直沒有解決。我經常收到選區民眾的陳情,關於半夜被飆車族的聲音從夢中驚醒的無奈,而且狀況一直沒有解決。你可以想像因為飆車噪音而整夜睡不安枕的無奈嗎?而這個市民的無奈明明是可以解決,明明是有可以效法的對象的,還就在隔壁啊!
雖然台北市也同樣在十一月裝置了噪音照相裝置,但噪音問題的解決規模就是輸給新北市。身為立法委員,我也覺得很無奈,只想在這邊呼籲:柯市長,不要再跟媒體高層聚餐了,專心市政好嗎?光是一個簡單的噪音問題解決了,就可以讓你的民調回升,支持度增加,問題不在甚麼媒體不報導,問題在於你有沒有用心在苦民所苦上啊!如果你多一點投入,多一點努力,市民是會感覺到的;反之,如果你考量的都是市政以外的其他事情,甚至還冒出歧視性的言論,那麼市民怎麼會對自己的市長感到滿意呢?
https://bit.ly/3oNT0X1
排氣管合法分貝 在 小阿魯日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有觀眾朋友私訊我,問我到底要不要改管,他有些顧慮,我想來跟大家聊聊
首先改裝排氣管是合法的,但必須遵守現行的法規規範
1.六期車為例,原地噪音檢測值不可高於90db (上次影片測過,塞了消音塞是可行的)
2.排氣出口,不可高於水平面,排氣出口需朝下
吉村原本給的消音塞,排氣出口沒有朝下,分貝測出來也太高
裝MsPRO 尾段消音塞,出口朝下,分貝測出來也Ok,所以沒問題
(有一說法是,消音塞需焊死,目的是防止驗過之後拆除,但我有看過沒焊死也過關的)
3.排氣管需有防燙裝置
鋼鐵材質:經量測後不得超過攝氏60度
樹脂材質:經量測後不得超過攝氏70度
4. 不可以去變更數量,假設你的車原本是1支排氣管,不可以為了帥變2支
很多人會納悶,防燙裝置指的是不是防燙蓋?目前我看下來的是只要你的排氣管尾段不超過上述的溫度,不加裝防燙蓋是可以的,但是並沒有看到溫度檢測的流程是什麼?是原地怠速5分鐘嗎?還是有什麼明確規範?(知道的人歡迎補充一下)
我自己的吉村改的是鈦合金材質,上次影片的測溫槍測試,溫度也Ok可過關
但是需不需要防燙蓋,又牽扯出另一個問題,車子送驗通過時,監理站的系統會留存當初的車子照片,想當然,照片上的車輛一定是全原廠樣貌,排氣管也會是原廠那根黑黑的,有防燙蓋在上面的樣子
照法規來說,改裝排氣管是屬合法的,只要你遵守上面列出來的規範就可以,但是偏偏警察把你攔下來的時候又會用小電腦調閱出監理站留存的照片,來比對你現在車上的樣貌。
看到跟監理站留存照片不一樣的,他可以合法開你驗車單,讓你去驗車。
因為他目測的確不知道,你裝了這支管,分貝是多少?溫度多高? 所以請你去驗車這部份我想是沒毛病的。
But! 他如果這時候要開你罰單,說你的改裝排氣管沒有防燙蓋,巴拉巴拉等等的,這時候就很奇葩了,他既沒有專業儀器檢測,而且溫度跟分貝檢測的權責也不在警察身上,他是要開什麼罰單? 我就看不懂了
(所以才有所謂的環、警、監聯合稽查,因為不同的單位,負責的權責不同)
那假設我的「改裝排氣管」,全部都有符合上述規範呢?我平白無故吃一張罰單不是很莫名其妙嗎?
警察這時候只會說,你如果有問題,可以依法去申訴。白話一點的說法,就是我管你3x7=21,你咬我啊?
這時候,按照之前看過教士的建議,當下向開單的員警反應,跟他說明,你沒有專業儀器檢測,只能開立驗車單,然後當下打110,把這狀況通報上去。
為什麼警察在你前面了,還要打電話給他們的同伴?因為報案電話都有錄音佐證,證明你當下是有提出異議的~
再來就是,大家很關心的排氣管的噪音檢測認證問題,詢問過環保署得到的回覆是,礙於現行法規的規定,只有開放「製造商」以及「生產商」,才可以向法定實驗室來申請認證,所以目前看起來就是,你的「改裝排氣管」,不能自主去檢驗噪音分貝認證
但是被開驗車單去檢驗的時候,符合上述規範的話,是不用被罰的。
所以照這邏輯來推敲的話,假設你運氣很好,每次出門都遇到警察刁難你,他就可以一直開立驗車單,讓你跑監理站去驗車,可是又因為你的改裝是合法的,也都遵守規範,所以陷入一個無限循環。
說真的,我覺得這很笨,照理來說,應該是進監理站檢驗過關的當下,用某種方式紀錄下來你的車輛目前改裝是合法且可通過檢驗的,之後被警察攔檢的時候,才不會一直被刁難
(還是說這部份已經有這樣做了?知道的人歡迎補充討論)
最後補充一下,最近很紅的一個新聞,車友的排氣管是「原廠管」,被警方拉著手去摸排氣管溫度(這行為很不OK,就跟區間測速的儀器沒有專業檢驗就實施一樣腦)
但,警方說的是,車主被攔檢時的排氣管沒有加裝「防燙蓋」
這個說法如果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1項第2款」,好像又合乎邏輯,因為當初原廠車輛送驗的時候,照片上有防燙蓋的話,現在上面防燙蓋被拔掉了,就符合這條上面說的擅自增、減及變更原有規格
但是,放到「改裝排氣管」上面來講,它原本就不會有防燙蓋在上面,而且排氣管本身的材質以及設計,如果也都能通過溫度檢測跟分貝噪音檢測的話,還有什麼理由被開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