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持有槍械刑期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持有槍械刑期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持有槍械刑期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持有槍械刑期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阿尼尛 Anima,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尛外電 栽在遊戲上的通緝犯 逃犯買遊戲片被抓到,還踢警加重刑期 ---------------------------- Artist: 黃大捲 (Da Juean) ---------------------------- 英國36歲的克林特(Clint Butler)是名逃獄通緝犯,在躲藏生活...

  • 持有槍械刑期 在 阿尼尛 Anima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3-26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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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尛外電 栽在遊戲上的通緝犯 逃犯買遊戲片被抓到,還踢警加重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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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tist: 黃大捲 (Da Jue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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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國36歲的克林特(Clint Butler)是名逃獄通緝犯,在躲藏生活過了約兩個月後,竟然因為耐不住寂寞跑進城內買遊戲《決勝時刻:黑色行動冷戰》被警察逮個正著!

    克林特過去因搶劫和持有槍械被判17年刑期,在他逃獄前已服刑14年。他在去年11月28日從白金漢郡的春山監獄(Spring Hill Prison)逃出後,直到1月13日因為去買遊戲片形跡可疑被警方盤查。

    警方表示,因為該區正在封城,街上沒有多少人,克林特和朋友看到警察就立刻改道,警方便上前問為何封城期間會出現在這裡,克林特回說:「我來這只是為了要買新版的《決戰時刻》,因為我實在受不了封城了!」

    克林特承認他持有大麻,並給了警察假名,當警方正在查驗身分時,克林特竟然踢了警察想逃跑,當然,很快地被制伏了。

    因為逃獄要多坐13個月的牢,襲警再加6個月,一共再多出19個月刑期。警方事後表示,不明白這名通緝犯為什麼在封城期間,冒著這麼大的風險來買遊戲片,到現在都還是個謎。

    尛評:他的Duty正在召喚他。
    #CallofDuty #歪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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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urce: 9GAG

  • 持有槍械刑期 在 黃之鋒 Joshua Wong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7-08 11: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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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黃之鋒的確不是一個本土派,但我願意與所有派別的抗爭者齊上齊落】

    感謝上屆曾代表 東九龍社區關注組參選的陳澤滔Chan Chak To,在選舉論壇期間向我發問,問到如何看待本土派在過去多年來的情況。

    從在佔領期間被揶揄「you no gun」,到與被政權起訴持有槍械的手足在牢房交流,由被拆大台到大家歸信於無大台,六年間的經歷讓我多了不少磨練,這也是自一七年前首度服刑以後,開始恆常探望義士手足,積極跟進囚權議題的源起。

    可能,當時勇武仍未為大眾所諒解,大家還在習慣捉鬼,無謂地猜度魚蛋革命的動機,我想幫忙設立區議員公務探訪機制、在法庭親身盤問濫權懲教,以致把虐囚懲教暴行遞交報告到聯合國,就是希望自己能身體力行,把「在高大堅硬的牆和雞蛋之間,我永遠站在雞蛋那方」的信念踐行出來。

    相比起單議席單票制的區議會選舉,在比例代表制的選舉當中,不少同路人,會選擇在越來越近投票日的時刻,把自己定義為某一派別。單論策略而言,固然可以理解,不過對我來說,與其要去標籤或刻意定義自己為任何派別,我我黃之鋒就是黃之鋒,會繼續委身民主運動,而自己只想憑著數年來的經歷說明:

    「我黃之鋒的確不是一個本土派,但我願意與所有派別的抗爭者齊上齊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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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澤滔:

    很幸運今日仍見到你。不少本土派支持者很猶疑九東選舉,因為沒有一個明顯本土派候選人;甚至在座多位,你所屬政黨或你本人與本土派有矛盾,如之前「本土優先」被人指責是歧視,「反大台」被指是鬼
    或被揶揄「you no gun」,或被話「無賴本土派」等矛盾。

    但去年反送中運動,越來越多香港人擁抱本土理念
    漸漸已經成為主流,即所謂勇武抗爭。或者說,不止是和理非,還有其他抗爭手法。我們現在說「和理不分」,我希望你們面對自己過去言論,為本土派支持者多年受的委屈,講返好說話。

    黃之鋒:

    我自己由2012年投身社會運動,見證本土派興起,也目睹政權如何打擊他們。過去幾年,不同人對我黃之鋒有不同想法,有所謂左膠批評我親近本土派,有本土派話我同左膠無分別。

    但對我而言,與其要去標籤或刻意定義自己,#或臨近選舉就將自己定義為任何一個派別。我認為,我黃之鋒就是黃之鋒,會繼續委身民主運動。

    回應你的問題,如何幫到本土派,我自己2017年第一次坐監,入到壁屋青少年監獄,目睹囚權問題如何嚴苛,見證手足由魚蛋革命開始受到打壓。

    我記得2017年8月17日,是我第一日入到監獄,到8月18日,就見到一位與我一樣因為抗爭而入獄的手足。我面對的是三四個月刑期,而他在壁屋懲教所,面對的是三年刑期。

    所以離開監獄後,我積極關注囚權議題,希望爭取不同人士關注事件。無論推動區議員探監,乃至將懲教打手足問題,針對當局在懲教監獄毒打義士的狀況,向聯合國呈交報告。

    我希望透過我過去三四年以來的實踐,無論探望魚蛋革命手足,到反送中以來的在囚支援,以至我過去不同囚權議題的統籌,令抗爭者知道,我黃之鋒的確不是一個本土派,但我願意與所有派別的抗爭者齊上齊落。

  • 持有槍械刑期 在 元毓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6-14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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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明哲與孫安佐

    每一個說嘴李明哲案的人,都忽略了:

    中國是以李明哲違反中國刑法第105條第二項:

    「第一百零五条 【颠覆国家政权罪】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經過公開審判,且全程微信直播的方式,由檢方提出證據並李明哲認罪放棄上訴而判刑定讞。

    除非你有證據證明中國檢方所提之證據造假、無證據能力或無證明力,亦或是中國法官適用法條有誤。

    否則不管你怎麼扯:「李明哲只是在中國宣傳自由民主,這是政治冤獄...云云」,都只是個人偏見,於他也毫無幫助。

    不管你多不滿這條法律,中國早已明文規定,就像全球有70個國家把同性戀列為犯罪,不管你多支持此類人士,這些人跑去這些國家搞gay被抓被判刑都屬正常。

    順道一提,孫安佐也不過是買了槍(雖然學生簽證無買槍資格,但一般公民持有槍械在美國可是憲法保障之權利。),也不過是死小孩私底下跟同學嘴砲:「要拿槍射學校」,就被美國司法機關大陣仗伺候,2018年3月就被收押,嗣後孫安佐在2018年6月4日向賓州德拉瓦郡中級民刑法院認罪恐怖威脅罪,被法官判處4至23個月有期徒刑,並交付美國移民暨海關執法局(ICE)假釋。之後,聯邦機關隨即增加指控孫安佐以非移民簽證在美國非法持有彈藥,最高刑期甚至達十年。8月28日,孫安佐在賓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認罪並放棄上訴權利;11月19日,賓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當庭宣布孫安佐以羈押折抵刑期後已刑滿可獲釋,但必須強制遣返出境,並終身不得入境美國。

    平心而論,孫安佐這個小屁孩真能一個人造成多大的恐怖攻擊傷害?這點相信人言言殊,猶如李明哲究竟能造成多大的顛覆國家政權。

    甚至,孫安佐認罪是不是也是「被認罪」?見識過美國檢察官怎樣威脅利誘認罪協商的人,多認為同樣有討論空間。

    太陽花、六四、卡管案乃至於近日的香港逃犯條例,覺青一次次就是示範台灣價值滿滿的雙重標準又昧於事實:毫無證據就咬定李明哲是冤獄;孫安佐確實犯罪。

    PS 根據世界經濟論壇的2017~2018司法指標,香港的司法獨立性是亞洲第1, 全球排名第13, 台灣是亞洲第11, 世界第48, 中國大陸的司法是亞洲第10, 全球排名第46。

    台灣排名在中國後面,那些要扯「中國沒法治」的麻煩先解釋這個排名吧。

    (雖然我認為這種排名有方法學上的問題,以後有機會長文解釋)

    http://reports.weforum.org/…/WEF_GCI_2017_2018_Scorecard_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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