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拾遺不報案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拾遺不報案例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拾遺不報案例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拾遺不報案例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公民不健忘-台灣主權和平獨立,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恩,逆風一下好了. . 關於長榮外籍女學生命案,我想有幾點神父可以說一下. . 1. 此事屬於跨區犯案,高雄市的梁嫌跑到台南市歸仁區犯案,性侵勒死被害人後,棄置棄屍在高雄阿蓮山區,台南縱使有治安問題,但不用講得好像犯罪之都一樣. . 2. 葉毓蘭稱什麼「他有病,在台灣絕對不會死刑」,說...

  • 拾遺不報案例 在 公民不健忘-台灣主權和平獨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1-03 08:50:20
    有 48 人按讚


    恩,逆風一下好了.
    .
    關於長榮外籍女學生命案,我想有幾點神父可以說一下.
    .
    1. 此事屬於跨區犯案,高雄市的梁嫌跑到台南市歸仁區犯案,性侵勒死被害人後,棄置棄屍在高雄阿蓮山區,台南縱使有治安問題,但不用講得好像犯罪之都一樣.
    .
    2. 葉毓蘭稱什麼「他有病,在台灣絕對不會死刑」,說什麼兇嫌因為有偷內褲的前科,所以是一種「特殊性偏好症」,所以不會判死刑,這基本上是一種無知,部分精神病患者犯罪之所以免死,是因為「心神喪失」,也就是犯案當下因精神疾病發作,影響其自主性,喪失判斷能力,並不是有精神疾病就會免除死刑,或者嫌犯偷內褲就等於一種精神疾病,這種連結是很偏差的,就算是戀物癖,也應該是針對偷內褲的案件而言,頂多是「無法控制自己偷內褲的衝動」,而不是推到他會因此去性侵殺人,或什麼因為他偷內褲所以殺人無罪,基本上,他是否屬於戀物癖還有待商榷,他可能是無法克制自己的慾望,本身就對異性有不正常的想像,或對性抱持惡意觀點,他比較像是一個性侵犯,追求一般女性未成,就拿內褲來滿足自己,然後開始犯案,內褲只是一種手段,而不是固著性或心理障礙,比起探討偷內褲的人心理狀態,應該探討的是對於女性的暴力心理,例如,之前網路風傳「盆栽要剪,女人要扁」,或者「男生的動物性」、「女人穿得少,就等於把生肉放在獅子面前」,「女人就是要打才會乖」,這種戲謔偷渡暴力的偏差觀點,釀成的風氣,反而是比較值得探討的現象.
    .
    講難聽點,同一批人可能覺得這種梗這樣很好玩,一邊又會嘲諷台灣沒死刑.
    .
    3. 「台灣社會很安全,安全到殺人犯也會很安全」,這不是事實,沒記錯的話,今年初才有一位死刑犯被槍決,台灣不是沒有死刑,而且有在執行,文明國家抓到殺人犯,仍然必須讓他經過公正審判,在此期間,嫌犯的確是安全的沒錯,但他的人身安全是因為要經過司法程序並且付出代價,如果在被抓捕後施予凌虐或急於判死,這才是很奇怪的事,此案該兇嫌性侵殺人又盜取財物,甚至隨機找人犯案,對象是無差別的,應有很高的機率判死,至於說什麼「世界都在看」,世界或許在關注這案件,不過關注的方式可能不是有沒有判死,例如之前翁仁賢判處死刑,德國政府跑來關注,說對台灣執行死刑感到十分遺憾.並表示,德國政府認為死刑是殘忍而且不人道的刑罰,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反對死刑,德國與其它歐盟國家多年來在世界各地推動廢除死刑.
    .
    台灣的態度是,「仍會依法審慎執行死刑,實現社會正義」,那時,仍有人在酸什麼「民進黨政績+1」、「社會正義自助餐」、「有悔意可教化」等等.
    .
    4. 就算主張死刑,主張的理由也會是永久杜絕犯罪者再犯的危害,為被害者討公道,但部分人的觀點,反映出的是對死刑的執著,以及沒有執行死刑的焦慮與私憤,從關心事實以及譴責加害者,同情被害者家屬,直接跳到關注死刑會不會發生,這是很顯著的失焦,媒體方面應該多採訪一些專業人士的意見,而不是老是以葉毓蘭、吳宗憲、館長等人的意見佔據主軸,這對探討事件沒幫助,反而只會引起更多的混淆和更大的恐慌.
    .
    5. 在性侵殺人案件下提馬來西亞人來台讀大學的原因,其中之一是因為「以為滿街都是美女」,這很奇怪.
    .
    6. 黃偉哲在事發之後,執著於「路燈只有壞兩盞」,這是嚴重的失言,案發現場的路燈昏暗,學生歸校的路不安全,這是市政上的嚴重疏失,不應該強辯,這違背社會觀感,應該馬上道歉修正,但如果因此要提罷免,則太過,黃偉哲上任不滿兩年,因為單一案件就要求罷免,這對民主政治來說,很不健康,無論在輿論上加以譴責敦促其修正,或者監察院加以糾正,有很多政治手段可以使其付出政治責任,或加以制裁,但不是沒做兩年就提罷免,以台北市柯文哲的例子來看,在錢櫃大火時,稱「業者偷施工,政府不會知道」,指責人民「國家法律訂在那裡,老百姓有遵守義務,不是變成說政府沒去抓到,他犯法好像沒責任」或者講什麼乳酪理論「每片有乳酪有洞可以川過去」,並歸咎一切都是制度的問題,我想這是更嚴重的失言,政治是相對的,如果這麼一個極端偏差的例子在前,台灣社會容許他存在,還稱讚「阿北說的對」,對柯文哲前一天跑到高雄跑政治行程,事發後不在現場,氣喘吁吁趕回台北,對於他推銷石斑魚讚不絕口,不只沒罷免,還讓他連任,這種政治文化根本比例失衡.
    .
    7. 派出所沒發三聯單,縱使後續有實行調查,但燈光昏暗找不到車牌,這是發生在該兇手先前擄人未遂的另一起案件,種種跡象顯示,這是一件可以預防的災難,而這的確屬於吃案,校方獲通知後竟然不依規定進行校安通報,警方的事實認知居然對於另一名女大生的反應是未報案,這就是吃案的後遺症,訊息混淆,乃至於市長以為只有兩盞路燈沒亮,這都可以反映出螺絲鬆了,以及卸責的政治文化,必須加以嚴厲究責以建立起政治道標.
    .
    8. 對於馬來西亞僑生感到恐慌,台灣政府難辭其咎,總統和行政院長道歉是正確決定,疫情後,馬來西亞僑生取代陸生,成為留學生最大宗,原以為台灣是安全的地方,結果卻有人遭到性侵殺害,這起事件是今年的第二起,今年初,台北市即有大馬女華僑遭到分屍,台灣方面真的要好好重新檢視僑生的安全問題,重拾馬來西亞對台灣安全的信任,此案件發生,最痛苦的,應該是被害者家屬,原本要參加女兒的畢業典禮,卻變成認屍.
    .
    我由衷地感到抱歉,因為死者是相信台灣安全,所以才選擇台灣,但我們卻無法回應她的這一份期待,最基本的生命安全的期待.
    .
    請馬來西亞人接受台灣的道歉,儘管失去的生命是怎樣也不能挽回的,但請相信,台灣會重新建立起一個更好更安全的地方,brother.

  • 拾遺不報案例 在 名為變態的神父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1-03 08:38:29
    有 2,564 人按讚

    恩,逆風一下好了.
    .
    關於長榮外籍女學生命案,我想有幾點神父可以說一下.
    .
    1. 此事屬於跨區犯案,高雄市的梁嫌跑到台南市歸仁區犯案,性侵勒死被害人後,棄置棄屍在高雄阿蓮山區,台南縱使有治安問題,但不用講得好像犯罪之都一樣.
    .
    2. 葉毓蘭稱什麼「他有病,在台灣絕對不會死刑」,說什麼兇嫌因為有偷內褲的前科,所以是一種「特殊性偏好症」,所以不會判死刑,這基本上是一種無知,部分精神病患者犯罪之所以免死,是因為「心神喪失」,也就是犯案當下因精神疾病發作,影響其自主性,喪失判斷能力,並不是有精神疾病就會免除死刑,或者嫌犯偷內褲就等於一種精神疾病,這種連結是很偏差的,就算是戀物癖,也應該是針對偷內褲的案件而言,頂多是「無法控制自己偷內褲的衝動」,而不是推到他會因此去性侵殺人,或什麼因為他偷內褲所以殺人無罪,基本上,他是否屬於戀物癖還有待商榷,他可能是無法克制自己的慾望,本身就對異性有不正常的想像,或對性抱持惡意觀點,他比較像是一個性侵犯,追求一般女性未成,就拿內褲來滿足自己,然後開始犯案,內褲只是一種手段,而不是固著性或心理障礙,比起探討偷內褲的人心理狀態,應該探討的是對於女性的暴力心理,例如,之前網路風傳「盆栽要剪,女人要扁」,或者「男生的動物性」、「女人穿得少,就等於把生肉放在獅子面前」,「女人就是要打才會乖」,這種戲謔偷渡暴力的偏差觀點,釀成的風氣,反而是比較值得探討的現象.
    .
    講難聽點,同一批人可能覺得這種梗這樣很好玩,一邊又會嘲諷台灣沒死刑.
    .
    3. 「台灣社會很安全,安全到殺人犯也會很安全」,這不是事實,沒記錯的話,今年初才有一位死刑犯被槍決,台灣不是沒有死刑,而且有在執行,文明國家抓到殺人犯,仍然必須讓他經過公正審判,在此期間,嫌犯的確是安全的沒錯,但他的人身安全是因為要經過司法程序並且付出代價,如果在被抓捕後施予凌虐或急於判死,這才是很奇怪的事,此案該兇嫌性侵殺人又盜取財物,甚至隨機找人犯案,對象是無差別的,應有很高的機率判死,至於說什麼「世界都在看」,世界或許在關注這案件,不過關注的方式可能不是有沒有判死,例如之前翁仁賢判處死刑,德國政府跑來關注,說對台灣執行死刑感到十分遺憾.並表示,德國政府認為死刑是殘忍而且不人道的刑罰,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反對死刑,德國與其它歐盟國家多年來在世界各地推動廢除死刑.
    .
    台灣的態度是,「仍會依法審慎執行死刑,實現社會正義」,那時,仍有人在酸什麼「民進黨政績+1」、「社會正義自助餐」、「有悔意可教化」等等.
    .
    4. 就算主張死刑,主張的理由也會是永久杜絕犯罪者再犯的危害,為被害者討公道,但部分人的觀點,反映出的是對死刑的執著,以及沒有執行死刑的焦慮與私憤,從關心事實以及譴責加害者,同情被害者家屬,直接跳到關注死刑會不會發生,這是很顯著的失焦,媒體方面應該多採訪一些專業人士的意見,而不是老是以葉毓蘭、吳宗憲、館長等人的意見佔據主軸,這對探討事件沒幫助,反而只會引起更多的混淆和更大的恐慌.
    .
    5. 在性侵殺人案件下提馬來西亞人來台讀大學的原因,其中之一是因為「以為滿街都是美女」,這很奇怪.
    .
    6. 黃偉哲在事發之後,執著於「路燈只有壞兩盞」,這是嚴重的失言,案發現場的路燈昏暗,學生歸校的路不安全,這是市政上的嚴重疏失,不應該強辯,這違背社會觀感,應該馬上道歉修正,但如果因此要提罷免,則太過,黃偉哲上任不滿兩年,因為單一案件就要求罷免,這對民主政治來說,很不健康,無論在輿論上加以譴責敦促其修正,或者監察院加以糾正,有很多政治手段可以使其付出政治責任,或加以制裁,但不是沒做兩年就提罷免,以台北市柯文哲的例子來看,在錢櫃大火時,稱「業者偷施工,政府不會知道」,指責人民「國家法律訂在那裡,老百姓有遵守義務,不是變成說政府沒去抓到,他犯法好像沒責任」或者講什麼乳酪理論「每片有乳酪有洞可以穿過去」,並歸咎一切都是制度的問題,我想這是更嚴重的失言,政治是相對的,如果這麼一個極端偏差的例子在前,台灣社會容許他存在,還稱讚「阿北說的對」,對柯文哲前一天跑到高雄跑政治行程,事發後不在現場,氣喘吁吁趕回台北,對於他推銷石斑魚讚不絕口,不只沒罷免,還讓他連任,這種政治文化根本比例失衡.
    .
    7. 派出所沒發三聯單,縱使後續有實行調查,但燈光昏暗找不到車牌,這是發生在該兇手先前擄人未遂的另一起案件,種種跡象顯示,這是一件可以預防的災難,而這的確屬於吃案,校方獲通知後竟然不依規定進行校安通報,警方的事實認知居然對於另一名女大生的反應是未報案,這就是吃案的後遺症,訊息混淆,乃至於市長以為只有兩盞路燈沒亮,這都可以反映出螺絲鬆了,以及卸責的政治文化,必須加以嚴厲究責以建立起政治道標.
    .
    8. 對於馬來西亞僑生感到恐慌,台灣政府難辭其咎,總統和行政院長道歉是正確決定,疫情後,馬來西亞僑生取代陸生,成為留學生最大宗,原以為台灣是安全的地方,結果卻有人遭到性侵殺害,這起事件是今年的第二起,今年初,台北市即有大馬女華僑遭到分屍,台灣方面真的要好好重新檢視僑生的安全問題,重拾馬來西亞對台灣安全的信任,此案件發生,最痛苦的,應該是被害者家屬,原本要參加女兒的畢業典禮,卻變成認屍.
    .
    我由衷地感到抱歉,因為死者是相信台灣安全,所以才選擇台灣,但我們卻無法回應她的這一份期待,最基本的生命安全的期待.
    .
    請馬來西亞人接受台灣的道歉,儘管失去的生命是怎樣也不能挽回的,但請相信,台灣會重新建立起一個更好更安全的地方,brother.

  • 拾遺不報案例 在 鳥人鳥事多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9-04 19:20:01
    有 81 人按讚


    好文分享ヾ(*>∀<*)

    #認同推廣的人請轉發

    [咚!窗事發 ─ 淺談鳥類窗殺]

    大家好,因為最近目睹了綠鳩筆直地衝向玻璃門,彈到地上滾了兩圈半,然後就被旁邊放養的浪貓咬死的悲慘故事 QvQ

    所以決定來寫這篇小科普,讓大家在等待初選二階結果的同時,能夠對校園中的鳥鳥有多點認識與保護。
    會附上正文和圖片說明,如果不喜歡看文字的,就直接點照片吧~

    文章的正文和圖說部分是由兩個作者分別撰寫而成,所以用字風格也會有些不同喔~

    注意:以下內容(例如窗殺現場的圖片)有可能引起不適,慎入。

    -----[正文開始]-----

    「咚!」 2020年08月24日下午,思亮館國際會議廳的落地玻璃大門上突發一聲巨響,一隻母紅翅綠鳩高速飛向玻璃門,重重撞上後旋即彈落地面抽搐不止,隔日下午遺體被發現在門口前的灌木叢下,由科教發展中心通報動物標本館處理。

    #窗殺是什麼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在台大校園內發生類似事件 ─ 據自然保育社和科學教育發展中心人員的敘述,紀錄在案的撞擊案例就有十餘起,種類包含紅嘴黑鵯、白頭翁、五色鳥、白腹秧雞、紅冠水雞和金背鳩等。

    這類因撞擊玻璃或建築物而導致的傷害,稱為窗殺 (bird-building collisions 或 bird-window collisions)。世界各地每年都有多起窗殺案例,舉例來說,美國約有3億6500萬 ~ 9 億8800萬起案例、加拿大約1600 ~ 4200萬起,南韓每年約有800多萬隻野鳥死於窗殺。

    #都市暗藏的死亡陷阱
    隨著近年為了採光和美觀,使用大面積玻璃的建築風格日漸盛行,玻璃門、落地玻璃窗、玻璃帷幕大樓,甚至是公園的鏡子和捷運軌道邊架設的隔音玻璃牆,都有可能造成鳥類窗殺。

    一般來說,窗殺發生的原因有以下幾個:
    1. 室內外的光線差,使玻璃上映照出宛若鏡面的景物假象。
    2. 過於透明乾淨的玻璃讓鳥類認為這是一條可以穿過的路徑。
    3. 玻璃面或鏡面上映照出鳥本身的倒影,在誤會為有外來者入侵自己的領地後,嘗試發起驅趕而撞上玻璃。

    另外,也有研究指出對夜間遷徙的候鳥而言,當玻璃搭配上明亮的都市燈光時,這些「燈塔」往往會吸引牠們過度靠近,從而不慎撞上成為玻璃窗下的亡魂。

    #如何避免窗殺
    那麼,我們可以怎麼減少窗殺的發生機率呢?

    最簡單而有效的方法是:在鳥類會撞擊的那一面玻璃上(通常是外面)進行加工,透過分割玻璃映照的景物畫面使鳥兒認為「此路不通」,從而產生迴避效果。

    加上垂掛物(如DIY掛簾、盆栽等)、對玻璃作霧面處理、在玻璃上繪製點陣圖,或是在玻璃上黏貼貼紙都可以達成類似效果。

    顏色、形狀不限,因為整個防治的關鍵在於「密度」─ 已有數篇大型相關研究建議,如果是選用垂掛物的話,最好每隔 10 cm的間距就掛上一條;選用點陣的話,約每 5 cm X 10 cm (或 2 X 4 inches)就畫上一個點是最有效果的。

    而常見坊間只在大面積玻璃上黏貼一張「猛禽貼紙」或「眼睛斑紋」的效果並不好,原因是鳥類的學習能力很強,即便那看起來像是掠食者,但是長時間紋風不動便會被判定是沒有威脅的。另外,對於鳥類而言,當牠們看到這些障礙時會有「我好像鑽的過去,就嘗試鑽過去」的想法,只貼一張貼紙而其他的地方依然留空,對於這些鳥而言空間仍然很大。不乏有窗殺回報案例是遺體陳列於貼有單張猛禽貼紙的窗戶旁。

    總結來說,改善方式就是四字要訣:「窗外密布」。

    #我們可以做什麼
    如果在路上遇到,甚至目睹窗殺發生,我們可以怎麼協助當事鳥呢?

    1. 請立即拿出手機拍照紀錄現場,並上傳到猛禽研究會在臉書上架設的「野鳥撞玻璃回報 (Reports on Bird-Glass Collisions)」平台,協助資料收集。
    2. 若鳥兒當下還活著,可以暫時以墊上舊衣服或舊布的紙箱安置收容觀察。請注意!千萬不要嘗試餵食,如果鳥有內傷,這些新攝取的食物有機會加重傷勢!
    3. 聯絡相關救傷單位,如當地鳥會或台灣猛禽研究會 Raptor Research Group of Taiwan協助。如果案發地點在台大校園內,可以直接聯繫「台北鳥會野鳥救傷中心」並送交他們協助處理。
    4. 要是當事鳥不幸現場死亡,在通報窗殺之餘,可以使用雙層夾鏈袋/塑膠袋包裹遺體,並記錄撿拾時間、地點、現場照片等基本資料,一起冷凍寄送至相關單位(如特生中心、猛禽會)。在台大周邊發生的案例可以直接連絡國立臺灣大學動物博物館,我們會派人去現場處理。

    依鳥會救傷志工所述,在窗殺發生當下直接死亡的案例並不多。常見的狀況是鳥兒會在原地蹲伏或抽搐一陣之後自行離去。但是,這些自行離去的鳥兒往往會因為潛在的傷勢(如骨骼錯位、腦震盪等),在兩至五天後再次被通報死亡或進入救傷系統。

    另一種可能性則是當窗殺的事發地點,正好位於遊蕩犬貓徘迴的地區附近,這些因為撞擊落地的鳥兒往往會因為無法及時離去而落入貓/狗口,在玩弄或撕咬下喪生。因此若能力可及,適當的安置對於這些鳥兒的生存是非常重要的。

    #結語
    人類的活動對於自然環境的衝擊不小,而對於這些鳥兒來說,我們所使用的玻璃更是如同沒有好好研究就去選上的硬課一樣,殺戮於無形。倘若我們能夠對周遭的狀況稍加留意,或許我們能夠打造出一個對人與生態都更加友善的環境,拯救更多無辜的生命。

    #資料來源
    臉書社團 _ 野鳥撞玻璃回報 (Reports on Bird-Glass Collisions)

    影音報導 _ 〈窗・殺 牠們「看不見」的痛〉 https://dtsh0995oo36.wixsite.com/window

    感謝猛禽研究會的Wang Ling-Min(王齡敏)獸醫師提供宣導資料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