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拋棄繼承順位問題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拋棄繼承順位問題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拋棄繼承順位問題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拋棄繼承順位問題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蘇家宏律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一念之差,繼承的遺產竟然縮水了?3個繼承觀念要牢記! 95歲的父親過世,留下市價2.7億元的土地,應由3兄弟繼承遺產,每人可分得1/3,老二跟老三到老大家中說,我們第二代所有兄弟拋棄繼承之後,就給第三代直接繼承第一代的財產,不是比較好?同一塊土地也比較不用課到兩次遺產稅? 第二代3兄弟全部向法...

  • 拋棄繼承順位問題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3-18 21:20:46
    有 264 人按讚

    一念之差,繼承的遺產竟然縮水了?3個繼承觀念要牢記!

    95歲的父親過世,留下市價2.7億元的土地,應由3兄弟繼承遺產,每人可分得1/3,老二跟老三到老大家中說,我們第二代所有兄弟拋棄繼承之後,就給第三代直接繼承第一代的財產,不是比較好?同一塊土地也比較不用課到兩次遺產稅?

    第二代3兄弟全部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後,老大赫然發現,因為他只有1個小孩,老二、老三都各有3個小孩,老大的小孩只能繼承1/7的土地,很不公平,想告兄弟詐欺…。

    到底問題出在哪裡?

    問題出在對法律的規定不清楚,律師提醒3 個繼承觀念:

    1. 拋棄繼承

    所謂拋棄繼承就是拋棄掉「繼承權」,也就是拋棄繼承之後,就沒有任何繼承的權利,因此,第二代拋棄繼承權之後,第二代就完全沒有繼承第一代遺產的權利。

    原本第二代還沒有拋棄繼承的時候,每一個人(房)都有繼承遺產3分之1的權利,但是如果拋棄之後,拋棄的那個人(房)就不能主張繼承3分之1遺產的權利。

    2. 法定繼承順序與分配比倒:

    法定繼承人順序,第一順序繼承人就是直系血親卑親屬,以親等近的優先。也就是說第一代過世的時候,雖然有第二代、第三代、第四代,因為有第二代的人活著,就以最親等最近的第二代繼承人繼承。 就依第二代的繼承「人數」平均繼承遺產。

    如果現在有一個人拋棄繼承,第二代只剩下兩個人的時候,就由第二代的兩個人平均繼承人,也就是每個人各分得遺產的½。

    除非是第二代的人都不在了,或全部拋棄繼承權的時候,才由第三代繼承第一代的遺產。

    3. 代位繼承:

    承上,從第三代的角度來看,如果他的父親或母親(第二段)比他的爺爺奶奶(第一代)還要早過世(或早喪失繼承權)的時候,第三代可以「代位」他的父親或母親繼承第一代的遺產,這就叫做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只有在直系血親卑親屬間,也就是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的時候才有適用, 而且要第二代仍然有人存在。如果第二代都完全沒有人存在的時候,就無法代位繼承。

    這個新聞的故事也就是如此,如果第二代全部拋棄繼承,就是由第三代依照法律繼承財產,依照人數平均分配第一代的遺產了。沒有代位繼承可言。

    其實,如果想要讓第三代(孫輩)繼承到祖父母的遺產時,最好的方法還是由祖父母寫一份有效的遺囑,直接將遺產分配給第三代(孫輩),因為用遺囑處理的時候,第二代也無需拋棄,只要不去主張特留份,也就合法傳承了。

    財富傳承規劃在前面,永遠比事情發生後處理還要好!

    #遺產
    #平安得財富
    #代位繼承
    #拋棄繼承
    #繼承順位

  • 拋棄繼承順位問題 在 蘋果新聞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3-17 22:40:00
    有 88 人按讚

    人一輩子只會碰到幾次遺產問題,還是先問過專業的再決定吧(拍拍)
    👆挺蘋果!新聞即點即看
     
    ★更多【#蘋果地產】內容請進>http://bit.ly/2oItwAq
     
    ★掌握時事,《蘋果》APP免費下載→https://tw.adai.ly/h70aWHaF23
    ★看《蘋果》無廣告,升級壹會員獨享→http://bit.ly/2Z9Gqny
    #遺產

  • 拋棄繼承順位問題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2-18 19:02:38
    有 1,616 人按讚

    「聽說.....遺產配偶可以先分一半,其他由子女平分,是嗎?」
    「好像不是喔!我聽說配偶繼承權跟子女是一樣的,應該是大家一起平分遺產才對吧!」

    大家覺得呢?你又是『聽說』什麼呢?

    其實這兩個答案都不算正確。到底配偶死亡時,另一方可以分多少財產?

    關鍵在於當夫妻其中一方先死亡時,有關於財產分配的部分其實牽涉到兩個權利。

    一、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你沒有看錯喔!不只是離婚,當夫妻的其中一方死亡時,另一方在跟其他繼承人分配遺產之前,可以先主張夫妻財產差額分配,只是這部分的分配比例,並非配偶所留下的財產的一半,而是夫妻財產差額的一半,也就是說,還是回歸法定夫妻財產制的規定,計算完婚後財產差額並扣除後,所剩下的錢才是由繼承人分配的遺產範圍。這就是很多人會「聽說」或「誤以為」,生存的配偶是分一半財產的原因。

    二、遺產繼承權
    等到生存配偶先拿走可以分配的婚後剩餘財產差額後,剩下的部份才是依民法的順位來分遺產,第一順位就是跟子女一起平分。

    因此假設生存配偶名下完全沒有財產,而死亡的配偶名下的全部都是婚後賺的的財產,生存配偶可以分到的錢其實是超過財產一半的。

    因此,最近就看到一個有趣的法院判決(台灣高等法院104年度家上易45號)

    一位丈夫死亡的妻子在跟其他繼承人(或許是子女或其他順位的親人)辦完遺產繼承登記後,起訴請求其他繼承人要將所繼承的房屋土地移轉一半的應有部分給她,請求的依據就是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法院因此判其他繼承人們應該配合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雖然很多母親其實還是會將亡夫的遺產直接登記給子女,但是還是提醒大家,其實在財產的分配上,遺孀可以分的可能比你想的多更多。

    另外,我們還常常被問到的問題有:

    一、離婚再嫁後,如果單親媽媽單獨監護,小孩還可以繼承前夫的財產嗎?
    可以的喔!只要父親欄還是前夫,小孩對前夫就有繼承權。

    二、那如果幫小孩改姓呢?會影響對生父的繼承權嗎?
    同上,只要父親欄還是前夫,小孩對前夫就有繼承權。

    三、那離婚後有什麼可能性小孩會沒有繼承權嗎?
    如果繼父收養了小孩,父親欄就會更改為繼父,小孩就會喪失對原生父親的繼承權,但相對的,也會變成繼父以後的繼承人。

    四、如果離婚後前夫過世了,但前公婆還健在,小孩對阿公阿嬤有繼承權嗎?
    有的,只要父親欄還是前夫,小孩對阿公阿嬤還是有繼承權,這叫代位繼承(爸爸的繼承地位)。

    五、既然有繼承權,那不就代表也可能會繼承債務?
    是的,所以要記得去拋棄繼承喔!

    六、聽說拋棄繼承要在知悉三個月內,萬一我都跟前夫沒有來往,也忘了幫小孩拋棄繼承,有一天才被銀行或其他債務人追債,怎麼辦?
    只要到國稅局調遺產清冊,證明沒有繼承到財產,回函給銀行,通常他們都會不了了之,但千萬不要把支付命令丟到垃圾桶裡,記得閉著眼睛異議就對了。

    其實,我也聽過不少後妻來諮詢,怎樣可以讓前妻的小孩不要繼承自己現任丈夫的財產,原則上,除非生前就過戶,即使有遺囑,還是有特留分問題,也就是一定要保留部分遺產給法定繼承人,我想如果現任丈夫不想做那麼絕,或許也只能接受那也是他的過去,那就回到本文最前面跟大家分享的夫妻一方死亡時的剩餘財產分配,先多拿一點留給自己的小孩囉!

    講真的,據不負責任觀察,我發現有時父母留給小孩越少財產的,兄弟姊妹感情反而好,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這種感覺呢?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