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u88atgs (=^______^=)
看板rent-exp
標題[金錢] 押金會給收據嗎?
時間Tue Aug 20 18:53:20 2019
想問有經驗的各位,
合約上有註明押金二個月共多少錢,
會另外再要求收據嗎?
如果退租時,
房東以他自己的帳務記錄表示當時未實際收到全額收據,
主張合約作成時押金未全給(實際上交屋時都給清,但房東堅持那時只是第一個月房租,
但其實不管房租押金都給了),
而且還聲稱合約上就算註明押金也不能算我們已繳(沒有特別寫上什麼時候已繳。)
沒有收據,房東都要求付現,
只有當天銀行領款記錄,好像也不能證明?
如果這種情形,該如何拿回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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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tarlkj: 我是兩本租約上都會在簽約時寫上收到押金及x月租金共xx元 08/20 18:54
→ starlkj: 另外再用line講一次 08/20 18:55
推 mag1021: 如果租約上相關備註沒有寫到關鍵字「已收到」「收訖」 08/20 20:58
推 spmark: 給押金的時候要簽收阿 08/20 20:58
→ mag1021: 之類 並且請收錢者簽名證明他確實有拿到錢 那真的很難:Q 08/20 20:59
→ mag1021: 因為只寫「押金XX元」 可以視為只是在說明押金的金額 08/20 21:00
→ mag1021: 而不是已收到錢的憑證 08/20 21:00
→ mag1021: 或許上法院或開調解會時 可以解釋說如果押金一毛都沒付 08/20 21:01
→ mag1021: 為何房東從來都沒向房客索討過 不合常理 08/20 21:01
→ mag1021: 由此可證房東早已經收到押金 或許有用 或許啦 08/20 21:02
→ spmark: 房東可以說他忙、沒注意、疏忽了,退租的時候才看到 08/20 21:12
→ spmark: 沒簽收,就只能摸摸鼻子 08/20 21:13
→ spmark: 你簽約時給三個月的話,會被認定為二押一租 08/20 21:14
→ spmark: 沒有人在一押二租的 08/20 21:14
→ spmark: 看你能拿出多少東西來支持你的說法嚕 08/20 21:15
推 abcpiii: 上法院,有規定定金推定契約成立,但是押金只有規定不能 08/21 09:42
→ abcpiii: 超過兩個月,但個人認為這是一個流程押金兩個月是保障房 08/21 09:42
→ abcpiii: 東權益,若自身權益不主張同等拋棄,故最後雙方都有留下 08/21 09:42
→ abcpiii: 字據或匯款證明 08/21 09:42
→ abcpiii: 為最佳 08/21 09:43
→ abcpiii: 實際還是要詢問律師 08/21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