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押解犯人意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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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押解犯人意思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萬的網紅譚蕙芸,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He can’t reply] 高等法院第一庭的證人席旁,有個矮身木架,擺放了審訊相關的Bundle。 文件夾每個逾吋厚,約五六個排列在書架上,審訊談到那一份文件或證物,便需要從架上的文件夾中取閱出來。法庭很多時間就是消耗在翻查相關文件的程序上。文件夾背脊貼上了白紙告示,註明了這宗案件的編號及控...

  • 押解犯人意思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20 21: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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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 can’t reply]

    高等法院第一庭的證人席旁,有個矮身木架,擺放了審訊相關的Bundle。 文件夾每個逾吋厚,約五六個排列在書架上,審訊談到那一份文件或證物,便需要從架上的文件夾中取閱出來。法庭很多時間就是消耗在翻查相關文件的程序上。文件夾背脊貼上了白紙告示,註明了這宗案件的編號及控辯雙方名字。

    這宗案件為「HKSAR v. TONG Ying-kit」(香港政府v.唐英傑)。香港法庭文書處理,細緻非常。姓氏TONG全為大階英文字母,名字Ying-kit 中大小字母分野,讓人明瞭這組英文字需要連起來理解,但中間的「-」號又剛好分開了兩個中文字的粵語拼音。

    唐英傑是誰?去年夏天之前,他不過是一個廿多歲,讀書成續欠佳,曾於台式茶飲店工作,後來到日本餐廳做侍應的香港年輕人。一夜間,他從藉藉無名的青年,變成了一個全港甚至全世界都知道的人。

    只因他於港區國安法實施首日,即2020年7月1日,駕駛了一部電單車,被指衝向警方防線,車上插着「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旗幟,成為了港區國安法第一案的被告人。從此命運被改寫。

    國安法首案開審後,連日來,歷史學者、政治學家、傳播專家,到庭上解說「光時」口號,是否有分裂國家的意思。然而學歷不高的唐英傑自己想甚麼?他想甚麼和案情有沒有關係?

    24歲的唐英傑,身型壯碩,已還押逾一年。在三位穿墨綠色制服的懲教署職員押解下,進入犯人欄。連日審訊,他都穿同一套衣服。深藍色的西裝外套,黑色恤衫,配襯黑色領呔。同色系的領呔和恤衫融為一體,無聊時,他會用手指把玩領呔。

    這天是審訊最後階段,控辯雙方律師「結案陳詞」的日子。唐英傑進入犯人欄後,三位法官未出來之前,律師團隊走到犯人欄旁,跟唐英傑商討甚麼。

    律師們透過金屬欄柵送了文件給唐,而唐又俯身聆聽意見,多達九人的律師團隊有老有嫰有男有女,圍着犯人欄談笑。有些時候,律師們和唐談得輕鬆,抑壓着的「嘻嘻」聲在寧靜的法庭後方傳出來。

    此案關於唐英傑的資料,有時是控方披露,有時是辯方提供,但唐自己沒有選擇出庭作供,只有他一名前僱主出庭作證。這位旺角台式飲品店老闆娘,指唐在社會運動期間擔任急救員,在案發當天約了唐到銅鑼灣吃午飯。

    警方則從唐手機裡截取了社交媒體紀錄,對話裡,唐與友人於案發當天,收發過海隧道有設置了路障的資訊,而唐亦提時間「沒有遲,銅鑼灣未聚夠人」的說話。但辯方律師解釋,唐是社運的急救員,當天預備替傷者急救,而也約了友人在銅鑼灣區吃飯。

    辯方今天翻出了唐英傑的中學成績表。辯方大狀Clive Grossman(郭兆銘)已達八旬,他手震震,口震震地拿着唐的成績表說:「中三那年,他的中史分數,一百分滿分,他只拿了五十分;全班130人,他考第124。」顯然,郭資深大狀想說明,唐英傑沒可能理解深奧的學術知識。

    唐的爛成績,在辯方口中是說明他不知道口號的歷史意義;但對於控方來說,唐英傑在香港接受教育,有讀過中史課,而當日是七一香港回歸日,國安法生效第一天,加上關於國安法的報導已沸沸揚揚,控方周天行專員指,唐不可能不知道這支旗的意思。

    周天行請法官翻看一個港島彩色地圖,周天行指出,唐英傑當天開着電單車,從東區海底隧道到港島,卻沒有直接去銅鑼灣,而是先到中環、金鐘、再繞回灣仔,先後經過(周指是衝過)四個警方防線。而從社交媒體截圖可見,唐知道自己在幹甚麼。

    周續形容,唐四次被警方防線要求截停,但繼續駕駛,其中一次被射胡椒球也沒停下。控方指,唐非但沒停車,甚至加速,最後令三個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現場圍觀人士拍掌歡呼,可見唐的行為嚴重危害警方及道路使用者安全。

    相反,代表唐的辯護大狀郭兆銘則指,唐經過首三條警察防線,沒有直接衝向警察,而是繞開了,而第四次發生意外時,煞車燈一度閃亮。

    郭資深大狀認為,「這不是恐怖分子的行為。恐怖分子不會按煞車掣,他也不會在社交媒體約人去吃飯,或帶急救用品出去。恐怖分子自毁之前不會說,我要約人去吃飯。」然而法官們卻指出,證據指當時煞車燈有亮起,但有交通意外專家卻指,其後車速是減慢還是加速沒法知道。

    郭資深大狀又指,控方形容三個警員嚴重受傷是誇大了。「電單車不是致命武器,它不是機關槍。他在車上掛着那支旗,可以說是在showoff (炫耀)。但控罪說『嚴重危害社會安全』實在說不上。現場的圍觀人士,在拍掌喝采,那不是感到危險的人會做的事。怎能說公眾安全受威脅呢?」

    郭更說,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也不見得受影響。法官杜麗冰此時指出,有證據指當時附近有一對年紀老邁的男女長者,正想過馬路。但郭堅持,沒有人感到危險。

    郭資深大狀續指:「那是示威的時候,很多人在街上,街上很多人不滿政府,不滿警察。但說他這個行為嚴重危害社會,達至恐怖活動?說不上。控方引述的警方調查只證明,有人舉『光時』旗,有其他人喊港獨口號,但不能說所有人都同意其港獨訴求。」

    控方周天行專員,今天帶出了要理解口號除了參考專家,也要考慮口號的 “ordinary meaning”, “ordinary understanding” 。周專員並引述案例指,常人理解口號意思如何,已可達至煽動入罪理據。

    至於爭拗多天的專家意見,控方的周專員認為,包括辯方專家也同意劉智鵬教授對光時的理解(帶有分裂國家意思)是其中一個可行的理解。

    周專員指控,辯方雙李專家指「光時」意義抽象又多樣的報告,不可靠又不可信。周專員指,辯方雙李專家(Eliza及 Francis)並非歷史學者,辯方報告裡的研究,也不是特意為此案進行,又指焦點小組的調查員在調查時發問了「引導性問題」。

    但辯方的郭大狀則多次強調,法庭要小心不要隨便否定兩位辯方專家意見。「Eliza及 Francis是其領域上具權威的學者,兩人做的研究、著書、教學,均通過嚴謹的學術標準。控方劉智鵬或許是稱職的歷史學家,但劉智鵬教授不是政治學者,也不是政治傳播學者。Eliza及 Francis是真正的專家 (They are experts in real sense) 。」

    今天代表辯方發言的郭兆銘資深大律師,年屆八十,眉毛稀疏,胖得有雙下巴,鼻子尖尖,耳朵卻特大。他在英國出生,曾於南非讀書,他嗓子陰柔,以英語提醒法庭:「正正是因為Eliza及 Francis的研究,不是特別為此案而做,而是他們老早以學者身份進行,更顯得他們是獨立而且不偏不倚 (independence and impartiality)。學界一直是這樣做研究,他們的方法受國際學術圈子認可。」

    郭資深大狀,不時調整頭頂的假髮,或扯一扯身上的大狀袍,或在說英語的時候伸伸舌頭,舐舐自己乾涸的唇:「希望法庭不會說,這些專家的意見,我不用去理會,指控這些專家們是錯的,甚至說專家們一直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兩位學者告訴我們,社會運動的口號是抽象的,供人各自解釋,因為口號不只要帶出實質政治訴求,還要表達情感,團結群眾。」法官杜麗冰深思着,嘴唇緊合,神情嚴肅。

    郭大狀也提及,控方證人劉智鵬教授,自己曾陪伴嶺大校長現身2019年7月「光復元朗」活動:「劉教授自己出現在『光復』活動,卻說自己不知道活動主題,也堅持自己不是參與者,只是去關心學生,這種說法很令人懷疑(suspicious)。」

    控方還指辯方專家一個「關鍵性缺失」在「時間脈絡」不足,即「雙李」的相關研究主要集中在2019年,非案發的2020年。郭資深大狀在自己的總結中幽了對方一默:「吓,時間脈絡的欠缺,好像控方專家犯這個錯誤更嚴重,劉教授指口號意思幾千年不變,他好意思去挑戰辯方專家幾年或幾個月的差距?」

    郭資深大狀,肚腩大大,說話帶有老派英式紳士的幽默感。對於控方的指控,例如舉起「光時」旗有煽動成分,是恐怖活動,郭資深大狀攤開他的老人手掌,不住反問: “What? How? Why?”

    控方指梁天琦本人支持港獨,故「光時」八字有港獨意思;控方指此八字在中聯辦外被叫喊,故「光時」有分裂國家意思。郭資深大狀連續用英語輕輕而高音地反問,說話時縮起他那佝僂的肩膀,攤開滿佈手筋的手掌: 「“So What?” 梁天琦怎樣想,被告人怎知道?“So What?”中聯辦外的活動,被告人連去都沒有去,他怎知道?」

    郭大狀重申了Eliza及 Francis的意思:「口號意思是多元的,抽象的。」他舉起了右手拳頭,舉向天:「正如我喊:『Let’s go out and fight for our rights!』(我們出去爭取權利。英語fight有『打鬥』和『爭取』雙義),你可以理解為我要去寫信給報紙投稿,或參選議會,或者出去打人。一字歧義,是常見之事。」

    「Eliza及 Francis提過,發訊者若想表達清晰的意思,會挑選一個意思更清楚的詞,不會選一個抽象的字去表達。『光時』這口號意思不明白,並不像『我們要去打林鄭月娥 (let’s go and beat up Carrie Lam)』那麼明確。」郭大狀語氣在說笑,但法庭裡卻沒有甚麼笑聲。

    國安法首審,條文意思如何詮釋,萬眾觸目。這天,法官也曾和控辯雙方討論條文的法律觀點。

    代表政府的周天行專員,提到「恐怖活動」罪行時,指出「光時」旗幟是一支帶有「政治議題(political agenda)」的旗幟,會向附近的人宣揚其包含的分裂國家意思,嚴重危害社會。

    此時,唯一男性法官陳嘉信提出,根據國安法「恐怖活動罪」相關條文(24條),「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屬犯罪。」陳官指,這條文是談活動(activity)而不是政治議題(political agenda)。陳官強調「的」這個字。而24條的細項指出,活動包括暴力、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干擾水電通訊等。

    陳官解釋時,杜麗冰點頭。

    周專員呢喃回應:「對,字面是這樣。」

    彭寶琴插話:「不只是字面,是條例這樣寫,恐怖_的_活動,不是關於政治議題。(Activities intended to cause grave harm to society, not about political agenda)」杜官再點頭。

    周堅持自己在提供事件的背景。彭官再重申。「我恐怕這一條法例不是談口號或談追求政治議題,而是關於破壞社會的活動。周先生,你是否接納這樣的解釋?」

    周再說,因為唐的行為是針對警察。

    彭官及杜官再重申條文是談「活動」。

    周最後同意,恐怖活動罪的焦點是在「活動」一字上。

    至於關於「光時」口號的控罪,則是國安法20條「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彭寶琴問辯方,光時口號多義,為何郭大狀說「應當無罪」,兩者關係如何?彭官指出,「煽動」於口號有兩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口號在這個考慮了歷史及處境,合理地造成一個事實,是口號有可能去煽動 (capable to incite)。第二部分,是指被告人當時的理解,有沒有犯罪意圖 (Mens Rea刑事意圖)。

    而根據控方劉教授的報告,劉也承認,被告人車上插旗時腦海想甚麼他也不知道。於是大家在爭拗第一部分,即「光時」八個字,可不可能在不考慮唐英傑想甚麼的情況下,造成煽動。

    郭資深大狀澄清,辯方認為,尤其考慮要對被告人公允,若有其他可能性,根本不應入罪。郭的話是指,這口號太抽象,根本不可能煽動 (the slogan is too vague to incite)。

    最後,代表辯方的郭大狀,呈上了唐英傑之前的刑事紀錄,唐曾收過超速和受限制時間駕駛的告票罰款罪行。彭官指,現時唐被告三項罪,兩項和國安法有關,這些駕駛案底不相關,可以理解唐沒有「犯罪傾向」;然而第三項交替控罪,是和駕駛安全相關,則這些案底則要考慮了。

    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延續了一整天。下午四時許,大家也不知道,結案陳詞是否可以這天完成。

    郭資深大律師未完成發言,他望了望時鐘,顯得有點擔心。結案陳詞的流程是,控方先說,到辯方再說,由於控方先說,辯方可以回應控方的話。

    郭大狀不好意思的說,「我擔心之後要讓控方回應我,不夠時間。」此時杜麗冰法官微笑回答:「他 (控方周天行專員) 不可以回應,被告人擁有最後的回應權利。(He can’t reply. The accused has the last word.)」

    戴了長方型眼鏡,年紀比郭大狀年輕,黑色短髮以Gel鞏固得竪起來的周天行,望了一眼他身旁的郭大狀,沒說甚麼,低頭做筆記。

    這天所有程序完畢,三名法官宣佈,一星期後的7月27日下午三時,將會宣佈判決。

    周專員向法官表示,當天他有事缺席,由另一位同事頂上。

    而國安法案件,亦會排着隊開庭。

    專家證人會不會再次在法庭就示威口號的意思交鋒,還看一周後,第一審結果如何。

    (圖為今天替辯方結案陳詞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 Clive Grossman)

  • 押解犯人意思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02 20: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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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gime & Redeem](六之一)

    一年前的七月一日,港區國安法在香港實施,當日被指開着插了「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電單車撞向警方防線的唐英傑,被還押一年後,成為第一宗涉及港區國安法開審的案件。

    唐被控告三項罪行,包括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一年來,大家都疑惑,究竟「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八個字是否違反港區國安法?這天下午,香港的高等法院開展了相關討論,先由代表控方的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作供。

    審訊以英語進行,律師及法官均以英語交談,唯劉智鵬以廣東話作供,由法庭翻譯來回傳譯。這天擔任翻譯崗位的是一位中年男士,頭髮稀疏,圓臉,戴着黑色框眼鏡,穿着質料較軟的深黑色黑裝。劉智鵬作供時坐下,翻譯全程站立於劉身旁。

    翻譯員說話抑揚頓挫,部份句子尾音拉高。談到「光時」口號原創人梁天琦的主張,劉智鵬引述梁5年前的立法會補選參選單張,內裡提及「港人的自治和獨立身份在97後被港共政權催毁」。翻譯先生說到兩個英文字autonomy和independently, 那個 “me”及 “lee”的尾音都拉得特別高音。

    法庭審訊,經常涉及刑事案件,或民事追討,但談及國家身份認同,又涉及到文學院、社會科學院的學術概念,在法庭較少出現。一些涉及歷史或社科範疇的英語詞彙和其讀音,都似乎難倒了翻譯先生。

    控方專家證人的劉智鵬,頭髮微曲,結上藍色花紋領呔,穿深灰色西裝,腳踏尖頭皮鞋,他以廣東話解釋:「在歷史的語境中,『光復』某種嘢呢,表示從正統政權的角度出發。」

    「正統政權」如何翻譯呢?翻譯先生延誤了好一會兒,差不多要吐出一個P字頭的英語,說出口不到一半,劉智鵬就提示應為 “legitimate”, 這個詞彙在社科領域常出現,有「獲授權」「合法性」的意思。

    談到梁天琦的政見,劉智鵬指他理解梁認為香港住民是原生族群。翻譯先生懂得用「原住民」的英語 “indigenous”, 但把此字讀為individual 的頭段發音,後段拉高了尾音,變成indi-genius. 翻譯先生讀了幾次,最後審此案的三名法官的唯一男法官陳嘉信出口糾正,讀音應為inD-genous, d的發音應為「啲」,重音放在前段。

    劉智鵬亦提到,他認為中國歷史中,自三國時代到現代中國,「光復」一詞意思沒有變,有恢復落入敵人或異族領土的意思。「香港咁既情況底下,等同於畀敵人或外族佔據了。因此光復香港提出時,香港政府是敵人控制的政府,或者不是我地國家底下的政權政府。」

    翻譯先生先把「異族、外族」譯為「barbarians」, 在座的記者面面相覷,因為babarian有「荒蠻」意思。不久,翻譯先生自我修正,說他想了想,「異族、外族」應為 “foreign ethnic group".

    一個人是否有罪,是否要被長期關柙的命運,涉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八個字的意思上。字眼使用變得很講究,審訊時,法官表示也有聽不清楚的時候。疫情之下,口罩與防飛沫隔板,把文字都化成了不清晰的發音。

    劉智鵬提到「光復」有英語之中Restore, Recover, Revive的意思。又指漢語的歷史角度,基本上是關於恢復拿回失去的國土、政權、城市。翻譯到「政權」一字,翻譯先生說了“Regime".

    忽然,三名原來在席上平排而坐的法官,忽然同時把其坐着的有輪辦公室座椅向後推,三個戴了假髮的頭黏在一起,低聲討論了十數秒,然後又忽然,三個假髮又彈開回到隔開一米的席上平排着。

    陳嘉信法官說,他聽不清楚,究竟是不是有提及“Redeem”一詞? 原來他把“Regime”聽為“Redeem”, 在席的另一名法官也附和,表示自己也聽到“Redeem”.

    翻譯先生說不好意思,認為是自己戴的口罩有點厚,說會試找一個較薄的口罩來戴。

    另一次,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三位法官,一起聚頭商討另一點,則是陳法官感到有疑問。陳官問到,劉智鵬提及「光復」時有兩個解釋,一,代表政府落入敵人控制;二,代表「不是我們國家底下政權的政府」。

    主控追問,不是我們國家,那個我們國家是甚麼?劉智鵬答:「即係中國」;落入敵人手上的國家政府又指係咩呢?劉答:「即係中華人民共和國。」

    陳法官除下口罩,其粗黑的眉毛上下跳動着說:「我不太能跟隨討論,特別係第二部分。」然後三個法官的頭部又黏起來,討論了一會。陳法官問,究竟「光復」引伸到的兩個解釋,是兩類不同的概念,還是相同概念的兩種解釋?

    劉智鵬說,讓他詳細一點解釋:「光復某種嘢呢,表示正統政權角度去出發。光復香港這句話,提出的人,講說話的人擺咗係一個正統位置,然後去斷定佢面對政府係不正統、不合法既。因此係敵人或者外族控制的政府。」

    「而把香港放入去理解呢,就係當時就係畀敵人去控制咗這個政府。講嘢既人覺得,香港政府是一個敵人政府。香港政府主權國中國人民共和國,講嘢既人認為係非法擁有香港這個城市。因此講嘢既人同時認為,香港這個地方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講嘢既人」在審訊後期,由一個抽像概念,變成一個實際存在的人。審訊後段,控方播出幾段梁天琦的錄影片段,那是2016年在沙田舉行的立法會新東補選造勢晚會。

    劉智鵬承認,「光時」原創者乃是現在關押於監獄,因為2016年旺角騷亂而被判暴動罪成坐牢六年的梁天琦。

    控方以梁天琦立法會的宣傳單張,及其立法會造勢晚會片段去「解釋」光時的意思。片段攝於5年前,在法庭上播放。忽然,原木裝修的法庭,時光倒流到2016年,年輕的梁天琦在站台,他的背景有八隻大字「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紫色的藝術設計字體,配上白色背景,梁天琦穿着寶藍色的hoodie, 卡奇色西褲,戴着圓型眼鏡發言。

    梁天琦提到,「當我地掌握了天下的時候,我哋就是做香港主人,冇人再可以打壓到我地......選票就係子彈,這句是Malcolm X講,我地冇槍冇炮,手上選票就是政治版圖變革改革的一仗。只要用你們手上一票,就可以推動香港變革,要去打敗極權政府,靠你手上一票。過去投票,你會覺得選舉只係選一條友入去(立法會)。今日你投票(給我),你選個痴線佬入去,沒錯,很多記者問我會唔會(在立法會)打人呀,我真係冇底線架,我痴線架。」現場觀眾拍掌、喝采。

    劉智鵬說,梁天琦的意思是,把選票等同「武器」,「進入立法會後,終極目的是要改變政權,掌握政權,而梁認為,政權係屬於佢所講『我哋既香港人』,某程度上用選票推翻政權為目的」。

    主控官再問劉智鵬,梁天琦有沒有鼓吹香港獨立的意思?劉智鵬回應:「可以咁講。」

    這天站在犯人欄的「港區國安法」第一被告唐英傑,還押至今已一年,犯人欄裡共有三名穿着綠色懲教署制服的職員押解着他。廿來歲的唐身型茁壯,穿着藍色西裝外套,黑色上衣,戴黑框眼鏡。他全程戴着耳機,聽着翻譯員的廣東話傳譯,時而低頭寫點甚麼。當播放到梁天琦的片段,唐聽得入神。

    這天下午,主控發問時段較多,劉智鵬也有承認,「革命」一詞的定義,不只是使用在政治上的,例如「工業革命」,「科學革命」便不一定和政治有關。但他認為,西方Revolution用字和漢字不同,「革命這個詞在中國有很長歷史,由商周時期到晚清年代,無乜變過,基上都係指推翻現政權及取而代之。」

    「而在中國應用上,『革命』一詞主要是政治上的,包括辛亥革命,文化大革命。」劉說,字典解釋「革命」的政治含意排第一,「因此革命在漢字和漢語由古到今是不會被想到政治以外的課題。」

    劉智鵬代表控方擔任專家證人,下周一繼續作供;而辯方的專家證人有兩位,分別為港大政治及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及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兩人今天亦有到法庭,獲安排坐在法庭律師團後的位置。兩人稍後會作供,對「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作出其專業理解。

    ***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一):[Regime & Redeem]
    7月2日控方專家劉智鵬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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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二):[Just Do it]
    7月9日辯方專家李詠怡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29321820489544/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三):[過去與未來]
    7月12日辯方專家李詠怡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37523026336090/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四):[知行合一]
    7月13日辯方專家李詠怡及李立峯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40215429400183/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五):[沒有誰比誰高貴]
    7月14日辯方專家李立峯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43328702422189/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六):[選櫻桃的人]
    7月15日辯方專家李立峯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45860505502342/

    (圖為控方專家證人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離開高等法院)

  • 押解犯人意思 在 鄭宏輝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8-20 16:24:07
    有 1,208 人按讚

    平常被美食饕客們擠得水泄不通的新竹都城隍廟,在農曆七月初一,變成滿是祈願消災解厄的善男信女們。

    我已經數不清這是第幾次參加脫枷祈福活動了,每年不論行程多滿,我都不願錯過這場年度盛會。今年就算辦在平日,仍有超過兩千五百位的信徒朋友一起同行。

    新竹市是座年輕古城,文化底蘊濃厚,都城隍廟更是歷史悠久,伴著竹塹城悠遠的發展,在時代洪流中沿襲珍貴又重要的古禮儀式。

    說到夯枷,又稱脫枷,是城隍廟從古至今每年鬼門開時,都會舉行消災解厄的法會之一,不只是竹塹城無價的民俗文化資產,也是所有新竹市⺠最驕傲的文化品牌。

    「夯」是古字,意思是將東西扛在肩膀上,「枷」則是古代押解犯人的刑具,「夯枷」就是模仿犯人把刑具套在脖子,揹著紙做的枷鎖,象徵自己背負的罪過請求赦免。

    跟隨人龍前進時,有位朋友跟我說,夯枷是新竹重要的文化資產,如果不懂過去的歷史,我們會變成沒有文化溫度的人。

    「這是新竹慢慢傳承下來的歷史文化,我們必須繼續走,一年一年、一代一代的走,把屬於這座城市的歷史走下去。」

    不只要繼續走,我們還要用雙腳,把屬於竹塹城的文化走得更遠、更盛大。

    #脫枷 #竹塹中元城隍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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