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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投標文件審查表產品中有1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萬的網紅鄭麗文,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政治鬥爭比人命重要?停止刁難民間買疫苗!】 永齡基金會正式向衛福部申請進口BNT疫苗, 陳時中卻說,文件獨缺一紙「原廠授權書」? #保證貨源品質需要的是保證書 #不是授權書 郭董捐贈疫苗, 不是代理也不是生產, 為何需要授權書? 2016年台塑企業捐贈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衛福部有要求授權書嗎?...
投標文件審查表 在 鄭麗文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政治鬥爭比人命重要?停止刁難民間買疫苗!】
永齡基金會正式向衛福部申請進口BNT疫苗,
陳時中卻說,文件獨缺一紙「原廠授權書」?
#保證貨源品質需要的是保證書
#不是授權書
郭董捐贈疫苗,
不是代理也不是生產,
為何需要授權書?
2016年台塑企業捐贈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衛福部有要求授權書嗎?
COVAX提供台灣疫苗的時候,
原廠授權書長什麼樣子?
再請問陳時中部長,依據現行規定,
衛福部自己採購進口藥品或藥材時
有要求一定要「原廠授權」嗎?
👉🏻根據藥事法第48-2條規定,
為 #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之需要,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專案核准
特定藥物之製造或輸入,
不受有藥商身分、藥品許可證及授權等限制。
👉🏻按同法第三項的授權,衛福部也於2016年9月8日制定在緊急公共衛生情事時的「特定藥物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
但是當中所需繳交的文件並不包括 #供貨時程、#有效期限、#冷鏈及倉儲設備、#原廠授權書!
指揮中心所謂沒有提供原廠授權書有符合藥事法規範嗎? 還是因為特定情況而彈性調整的說詞?啟人疑竇!
何況根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布的
「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樣態」,
政府採購不但沒有這項要求,
還 #明確指示要求原廠授權是錯誤的
既然衛福部自己採買藥材的時候
都不能要求有授權書了,
怎麼能要求民間團體或企業?
政府採購規範不能進行限制競爭,
但審查民間企業就是 #不當限制競爭!
這很顯然是刁難,跟品質把關無關聯!
照這樣看,#衞福部採購要求投標廠商需取得原廠授權書,#將來工程㑹稽核人員檢查採購案一定㑹列為缺失!
#確保品質只要表明是原廠的出貨即可
#用事後檢驗取代事前卡關
民間企業心急如焚想幫忙台灣弄到疫苗
衛福部卻因為一張紙、因為意識形態,
把所有的流程通通卡住
郭董今天與廠商談妥,
也克服冷鏈技術等硬性問題 若真有疑慮,
為什麼不能等疫苗到貨再逐批檢查?
根據內幕消息,蔡政府分兩派角力,
在開放民間購買疫苗的事情上面態度分歧,
因此陳時中才一下宣布開放,一下又惡意刁難。
若消息為真,民進黨完全是將政治凌駕在防疫上!把台灣人民當韭菜!
民進黨,現在已經是2021了,
不要再活在去年防疫有成的泡泡裡
有近一萬例的本土確診個案、166人死亡
你們竟然還有心情搞政治鬥爭?
請執政黨喚回你們的良心,
請陳時中不要再冷血執行黨意,
停止處處刁難,
即刻以取得救命疫苗為首要任務!
#人民只想要活命
#這不是刁難什麼是刁難
#不會做生意也別拿人命賠
#生死大事高於一切
投標文件審查表 在 劉北元的保險世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滾動式更新,最新版4/5 14:55*
#太魯閣出軌案 #完整保險分析 🔥分享請留言,註明出處分享交流🔥
【從保險規劃來看,台鐵與包商,沒有準備好當一個負責任的單位】
保險之所以重要,是在於事故發生之餘,肇事單位也能透過適當的管道和理賠金,撫慰死傷者,一方面負起責任,一方面也能讓自身機構繼續運作、維持、承擔。
這次,太魯閣號出軌事件是一件人禍,但深入分析相關保險規劃,卻可發現,不論台鐵或包商,都沒有準備好當一個負責任的單位。
為什麼❓
▌#先說基本事實 ▌
◾️據媒體報導,現場工人表示,他們是花蓮的包商,這個工程做到2021年4月26日滿2年,為義祥工業社承包。
◾️台鐵有投保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每人死亡250萬元,重傷者140萬元,受傷醫療40萬元。
◾️工程車的強制保險,死亡200萬元,失能最高限額200萬元,受傷醫療最高限額20萬元。
◾️傳聞中的主承包商東新營造有限公司向兆豐產物投保工程險附加第三人責任險,每人傷亡上限500萬元、每事故上限2,500萬元。
▌#檢視檢討整個工程規劃 ▌
① |#工程承攬人 義祥工業社在法律上而言,並沒有法人人格,屬於商號,負責人對於損害賠償是負 #無限責任,包括個人資產都要拿出來清償債務。因此,明明商號負責人對外必須負擔無限清償責任,為什麼義祥還敢用商號作為營業主體❓
➡️ 其實是因為,大型承包商拿到工程後,會將工程切割成細碎的工作項目層層轉(分)包,許多 小型承包商 是校長兼撞鐘,為了節省營業成本及稅捐,就使用商號為營業主體。
② |義祥工業社用 #商號 當主體,應該投保 #營繕承包人意外責任保險。只是,目前媒體似乎沒有這方面的訊息,所以,義祥工業社有沒有投保?能不能擔起賠償責任?
③ |為什麼鐵路局會接受「可能無力負擔賠償責任」的包商,承包工程❓
目前這個工程的發包過程資訊並未被公開,如果按照營造業法規定,一定金額的工程需要什麼要資格的包商都有詳細規範,義祥工業社屬於土木包工業,承攬的工程總金額似乎不能超過720萬。
➡️ 所以,除非這次事故發生工程的發包金額很低,否則義祥工業社就只是這件工程的小包商,主承包商另有其人,也就是說,是不是還有其他該負責的人沒有被找出來?
從目前媒體更新的訊息可知,這件工程的主承包商似乎是東新營造有限公司,義祥工業社是下游包商,但也有人臆測是義祥工業社向東新營造借牌投標。無論二者間的關係是什麼,東新營造都有可能對本次意外事故負擔連帶的賠償責任。
④ |許多媒體質疑現場為什麼沒有設置護欄,防止外物侵入軌道區?沒有設置誰該負責❓
從媒體所刊登的現場照片來看,工程車滑落的位置似乎是一條工區內的施工便道(經驗判斷,僅供參考,還是要以工程契約文件為準),有些時候這種施工便道都是屬於 #假設性工程,該怎麼做?要不要設置護欄?在招標文件上未必會顯示出來,僅在工程預算上編列假設性工程的項目,讓得標廠商自行運用。
得標廠商在得標後開工前要製作施工計畫後送審,說明要如何完成主體工程,施通便道及護欄有無需要?如何施作?會在上面有所說明。
➡️ 因此,首先應該了解,現場的 #施工便道是主體工程的一部分或者是假設性工程❓如果是主體工程,設計時有無考慮設置邊坡護欄?如果是假設性工程,施工計畫中有無考慮設置邊坡護欄?誰負責撰擬施工計畫?誰審核施工計畫?都有待釐清、找出負責人。
⑤ |為什麼自然人負擔無限責任,卻似乎沒有投保相關責任保險❓
公共工程在招標時都會要求得標廠商要投保投保 #工程保險 及 #第三人責任險,主要承包商一定會去投保,取得保單後陳報給工程發包機關,但是轉(分)包商會不會去投保,似乎就沒有強制性。
➡️ 這件事故到目前為止,沒有更多關於主承包商是誰的訊息,雖有媒體提到東新營造,但兩者關係仍然不明。東新營造或義祥工業社無論誰是主承包商,必然有投保 #第三人責任保險。
如果主包商有其他保單加持,倘若財力較義祥工業社更雄厚,或許有望爭取更多理賠。
唯有解答上述疑慮,才能為死傷者思考如何爭取更高的理賠金。
▌#換個角度思考:義祥、台鐵,該如何保險,才能妥善負責❓ ▌
如果義祥工業社想規劃保險,在工地使用的工程車所造成第三人的損害,該如何投保?如果考慮受害的第三人有可能是定作人台鐵,又該如何規劃保險?
ℹ️ 針對義祥工業社:
工程包商為避免施工過程中造成第三人的損害,可以投保 #營繕承包人意外責任保險。
⚠️但這類保單不承保依法應領有牌照之車輛所致的損害,也不保工程定作人的鄰近財物。
👉車輛應該要 #另行投保第三人責任保險,定作人鄰近財務則要另行加保「保險定作人財物附加條款」。
👉在此附帶一提,東新營造雖有投保工程險附加第三人意外責任險,但是這張附加險並不承保領有公路行車執照之車輛所造成的損失,除非該車輛經約定投保施工機具並載明在保險契約內,才例外承保。
因此,這一張保單在本件事故未必會派得上用場。
ℹ️ 針對台鐵:
台鐵投保 #乘客運送責任險 的依據是鐵路法《第62條》和《第63條》規定,分別為:
《第62條》鐵路機構因行車及其他事故致人死亡、傷害或財物毀損喪失時,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鐵路行車及其他事故之發生,如能證明非由於鐵路機構之過失者,對於人之死亡或傷害,仍應酌給卹金或醫藥補助費。但事故之發生係出於受害人之故意或過失行為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損害賠償、卹金或醫藥補助費發給基準、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第63條》鐵路旅客之運送,應依交通部指定金額投保責任保險。這項規定多數的說法是解讀為推定過失責任,也就是說,發生事故的時候,除非台鐵能證明自己無過失,否則就要負擔賠償責任。
⚠️ 只是,根據媒體報導,#交通部定的投保金額與一般損害賠償的要求相距甚遠。若以大型工安意外事故而言,更是杯水車薪。
目前的投保金額,#連填補民法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都無法滿足❗️
遑論2014年高雄氣爆案每位罹難者的賠償金高達1200萬元;2015年復興航空空難、每位罹難乘客賠償1490萬元,2018年普悠瑪號翻車賠償金額1570萬。
上述兩者可說是近年來重大意外事故的賠償參考基準,但交通部似乎沒有與時俱進,調高台鐵的 #乘客運送責任保險金額。
👉台鐵乘客運送責任險的保險金受領人與汽車強制責任保險會不同,前者是以轉嫁台鐵的責任為規劃基礎,所以是依照 #民法侵權行為 規定的各項損害來決定,後者是以保護受害第三人為出發,請求權人是依照汽車強制責任保險法,兩者略有不同。
▌最後:關於 #健保體系所支付的醫療費用 ▌
送醫救治的傷者,健保體系所支付的醫療費用,將來健保局會向應負責的單位或人代位求償❗️
上述說法的法律依據為《#健保法 第95條》:
保險對象因汽車交通事故,經本保險之保險人提供保險給付後,得向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保險人請求償付該項給付。
保險對象發生對第三人有損害賠償請求權之保險事故,本保險之保險人於提供保險給付後,得依下列規定,#代位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一、公共安全事故:向第三人依法規應強制投保之責任保險保險人請求;未足額清償時,向第三人請求。
二、其他重大之交通事故、公害或食品中毒事件:第三人已投保責任保險者,向其保險人請求;未足額清償或未投保者,向第三人請求。
前項所定公共安全事故與重大交通事故、公害及食品中毒事件之最低求償金額、求償範圍、方式及程序等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作者:©北宇管顧公司總經理劉北元。曾任律師及金管會保險局人身保險商品審查委員。處理高雄氣爆案、台中捷運鋼樑墜落等重大事件民事賠償與保險理賠】
#保險法 #權威 #劉北元 時事觀點
#台鐵 #工程 #包商 重大交通事故 #理賠
#代位求償 #民法 #健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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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件審查表 在 陳建名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百年市場,全新感受!
去年,新竹市獲經濟部補助辦理公有零售市場基礎設施改善補助,大家關心的西市仔(中央市場、中央商場、西門市場)、東門市場、南寮市場、士林市場,終於獲得一次稍稍改頭換面的機會。
特別是我多次不管是在議會質詢提到,或者邀集新竹市政府產業發展處市場科會勘的 #西市仔,長期以來,大家對於這個歷史悠久、文化蘊涵深厚,且生意表現不錯市場的期待並非大破大立,而是希望基礎設施改善後,帶給消費者嶄新消費感受。
大家看一下大事記就可以知道,一個眾所期待公有市場基礎設施改善的補助案,需要主政機關多少繁複行政作業流程的配合。
僅以此文感謝市場自治組織及所有攤商長期待市場如家的營運投入,感謝產發處市場科同仁沒日沒夜埋首文件,並對獲知改善訊息便急著提案發文公告周知,卻隻字未提感謝的 #收割力量 表達心中不齒。
109年度新竹市公有零售市場設施改善工程辦理情形大事記:
1. 依據「經濟部辦理公有市場及列管夜市設施改善補助作業要點」辦理。
2. 109.05.15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暫時核定新竹市提報之申請經費共1258.4萬元。
3. 109.06.29
發布「經濟部辦理公有市場及列管夜市設施改善補助作業要點」
4. 109.06.29
新竹市議會通過本案墊付經費
5. 109.07.14
提送本府納入預算證明至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6. 109.07.17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來文核定補助經費。
7. 109.09.25
完成與設計監造廠商簽約(公開招標)
8. 109.10.15
召開基本設計審查,109.10.22審查結果同意通過,審查意見請廠商於細部設計期間修正。
9. 109.11.30
召開細部設計審查,109.12.11修正後通過。
10. 109.12.29
變更部分經由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審核通過
11. 110.1.13
工程案上網招標,110.1.26開標僅一家投標流標。
12. 110.2.2
第二次開標由「朝新營造」得標。
13. 110.2.4
工程簽約
14. 110.2.14
工程開工,現正施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