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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契約是什麼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3-05-03 10:44:48今(1)日立法委員林佳龍在交通委員會針對eTag質詢交通部,並提案修改eTag協調委員會組成,降低業者遠通電收的推薦人數,並將委員任期從五年改為二年,以免瓜田底下,有護航遠通電收之嫌。
林佳龍質詢eTag已將近一年,舉出招標與履約過程顯有弊端之處,如最初以紅外線技術排除微波技術公司得標,最後遠通電收卻採微波技術; 認定eTag方案為遠通電收違約的整體改善方案,而免受罰二億多的罰款,也質疑高速公路電子收費是穩賺不賠的生意,且交通部中華電信有接手的技術,政府為什麼不自己做?要委由遠通電收承攬?
林佳龍去年曾質疑協調委員會暗藏過多遠通電收推薦的委員人選,交通部經林佳龍質詢已經重新改組委員名單。但林佳龍今天仍指出,這個協調會的機制是在幫助遠通延後達到規定的期程,即使違約也可以不用罰款,協調委員會組成七到十一人,「要嘛就廢掉,用仲裁訴訟來解決」。
林佳龍指出,協調委員會組織章程第三條規定,「委員會的組成是由甲方及乙方分別推薦相同人數且經對方同意之委員,再由雙方共同另萬推薦一名主任委員」,這個委員會的組成就幫忙遠通電收過關之嫌。林佳龍舉出,因為協調委員會組織章程第七條規定「要2/3出席,且出席委員2/3始得決議」,以目前協調委員共9人,遠通電收就推薦者3.5人,等於四個人,完全掌握四個人的否決權,「予取予求,綁住交通部」,顯然仍可使交通部無法做出對遠通不利之決議!
林佳龍於是在交通委員會提案,要求交通部修改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協調委員會組織章程組成,協調委員會組成須由二分之一由國道高速公路局推薦,四分之一由遠通電收代表出任,四分之一由學者專家與消費者代表出任。
葉匡時對林佳龍的提案表示,這樣的修正方向可以考慮,但要釐清當初跟遠通電收的契約是否對協調委員會組成比例可以變動?林佳龍表示,「現在沒有達到目標,沒有罰款,也沒有解約,說這樣是公正與事實不符!」,而且協調委員會委員任期長達五年,應改為二年。高工局表示,會以林佳龍的提案跟遠通電收紀行協商,往修正方向來努力。
林佳龍也質疑eTag儲值打九折,是否也在幫遠通電收的解套?葉匡時表是,eTag是一項官民合作的方案,政策目標是全面計程收費。林佳龍質疑,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要求人民百分之百裝設,既然以BOT方式,又要用政府公權力要求人民全面裝設,這是合理的公共政策嗎?
葉匡時誠實地回答說,毛治國部長上任覺得最頭痛的案子就是這個案子,「的確是非常難解的案子」。林佳龍隨即說,那就跟遠通協商,劃出退場機制,既然政府那麼頭痛,就接回來做,一年賺20億,穩賺不賠。林佳龍要求交通部就eTag成本及收入的數字提交他本人。 -
承攬契約是什麼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3-04-25 17:33:24今(25)日立法委員林佳龍在內政委員會就「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洽簽進度、實質效益,及兩岸電子商務市場競爭關係之現況-以淘寶網為例」向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及經濟部次長卓士昭提出質詢。
林佳龍指出,至於電子商務平台部分,大家都關心的焦點是台灣還有很多網站被中國所直接封鎖,這會直接影響到台灣電子商務服務業業者的跨境服務條件,經濟部應該拿出具體對策改善現狀。林佳龍要求經濟部提出到底多少網站被封鎖,以及改善對策。
林佳龍針對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與自由經濟示範區競合的問題質詢經濟部卓士昭,目前自由經濟示範區對於大陸人士來台執行業務的放寬,會不會影響台灣在ECFA服務貿易上的談判籌碼?台灣都單方面開放給中國大陸了,我們究竟有沒有換到大陸什麼,譬如在特定承諾表上的相對開放措施?
林佳龍舉例,經濟部報告談到「針對雙方超出WTO承諾之優惠待遇,要求一方服務提供者須在該方實質經營滿若干年以上,始可在另一方設立商業據點時,享有該另一方提供之優惠待遇」,但自由經濟示範區目前已經可以允許海外人士以契約方式進行業務承攬,不需要以設置公司等商業據點呈現的方式,難道這樣不會打擊到國內的律師、醫師、會計師、建築師等專業服務業嗎?
卓士昭回答,當初在做兩岸服務貿易談判時並沒有自由經濟示範區的規劃,現在服務貿易談判又談到差不多了。林佳龍隨即說,有談判但沒有必要急著要簽屬,我方總要有總體談判的策略。
林佳龍再舉例,從大陸加入WTO的經驗中可知,目前大陸許多服務業都還沒有履行當初的WTO入會承諾,服務業絕大部分是大門開,小門不開,在從業人員上面存在許多限制,使得國外業者即便能在大陸市場成立獨資公司,也不一定能夠順暢的營運,看不出經濟部如何改善。
林佳龍強調,電子商務最大的競爭點在於產品的多元性與交期的快速性,因此配套措施上,如何加速兩岸物流整合與關務上的便捷化,才能讓大陸民眾買到真正的台灣產品,而且在48小時甚至更短時間內收到,否則台灣經營以大陸消費者為主的消費性電子商務平台,結果貨還是要從當地大陸製造者出貨,或者非得在大陸本地設置大型的發貨倉庫,徒增業者的固定成本投入,長期將不會有競爭力。林佳龍也要求經濟部提出具體辦法加速上述的配套措施,並研擬針對特定產品,譬如說台灣的農產品,建立一個先期實驗且政策優惠的通關機制。
承攬契約是什麼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勞基法與基本工資,是保障勞工權益的最低標準。只要在這片土地工作,任何人都應該領取基本工資以上的薪資,受到相關法令的保障。
然而,為台灣的重大公共工程--捷運三鶯線--付出勞力的印尼移工,卻得到遠低於法令規定的對待。
所以,今天我與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還有印尼移工朋友,召開「血汗捷運三鶯線,揭發榮工工程與印尼國營營造業者聯手剝削印尼勞工」記者會。
1⃣誰承包捷運三鶯線的重大公共工程?
在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統包工程中,預算金額共為340億台幣,共有三間廠商共同得標,分別為義大利ANSALDO STS S.p.A.公司、台灣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榮工公司)以及日本株式會社日立製作所。
在榮工部分,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員會的文件及媒體雅加達專電訊,印尼國營營造業者維卡(PT. Wijaya Karya,下稱印尼維卡)與榮工公司合作承攬台北捷運三鶯線的建造。
2⃣捷運三鶯線的印尼移工,受到怎麼樣的對待?
根據移工在印尼與印尼維卡簽署的勞動契約,該份勞動契約載明:
每月薪資為印尼盾「5條」,約台幣一萬元
每週正常工作六天
每小時的加班費為22,000印尼盾,約台幣47元
根據移工的實際薪資單:
每月本薪只有9,677元台幣
每小時加班費僅有47元台幣加班費
每月加班時數最高達176小時
薪資及加班費遠低於基本工資,加班時數更大幅超過法令規定的每月46小時上限。
3⃣印尼維卡與榮工公司是否合謀剝削移工?
根據台灣引進移工的規定,榮工公司必須簽署一份符合台灣《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勞動契約,才能獲得勞動部核發的聘僱許可,印尼移工才能取得台灣的簽證來台。
為什麼移工來台後,移工反而依照與印尼維卡在印尼簽署的契約,來執行勞動條件?而非依照榮工公司的勞動契約?
這兩份契約的勞動條件落差,就是原本應該屬於印尼移工,現在卻憑空消失的血汗錢。
榮工公司與印尼維卡,以合作承攬的模式,共同負責台北捷運三鶯線的建造。
但是,兩家公司具體的合作模式為何?榮工公司是否作為印尼維卡的人頭公司,幫印尼維卡違反法令引進印尼移工,合謀血汗剝削移工?
4⃣受害印尼移工的心聲:
我來台灣工作將近兩年,在三鶯線捷運工程工作。
在台灣工作期間,我的底薪只有4,500,000印尼盾,約9,000塊台幣,直接匯到印尼的帳戶,每個月僅留在台生活費約2,000至4,000塊台幣。
我和其他同事忽然被仲介告知我們必須要回國,因為引進我們的台灣公司和印尼的公司合作關係結束了,所以我們必須要回國。
有很多我們的同事,因為還想在台灣工作而被迫選擇逃跑,我希望我們可以繼續在台灣工作,我們的薪資和權利,應該和台灣的勞基法一樣。
5⃣勞動力發展署的回應
今天在記者會現場,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胡欣野專門委員表示,知悉相關案件,目前地方政府正在處理當中,目前看起來會涉及到未達基本工資、加班超時、沒有依照應有的加班費進行給付。
再者,依照就業服務法相關法規,特別是公共工程,依照法規雇主事實上就是榮工,應負相關責任。又依照勞基法第22條,必須依照法定通用貨幣作給付,也就是新台幣,使用印尼盾與規定不合。在地方政府裁罰後,用一比一的比例,廢止聘僱許可,並協助移工進行轉出。而移工宿舍若違反規定也會有相關處分。
種種離譜的狀況,既讓人憤怒,也讓人為台灣的雇主感到羞愧。請勞動部負起責任,做到下列幾件事情:
1⃣對榮工公司聘用移工的所有工程標案進行全面性的勞動檢查,包括勞工出勤紀錄、薪資給付方式、聘用移工的相關程序與規定是否符合《就業服務法》。
2⃣並積極協助受害移工討回基本薪資差額,同步要求榮工公司符合勞動法令最低標準。
3⃣若有廢止其聘僱許可之狀況,積極協助移工工於需要轉換雇主時在程序給予最大協助。
承攬契約是什麼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最近我跟辦公室同事,走了不少市場跟攤商,跟大家聊聊近況,也問一下申請紓困方案有沒有遇到難關,有些民眾是不曉得還有其他方案,有些則是真的資格條件不符。
但有一個蠻主要的聲音:好像真正需要的,不一定申請得到。
也有一些聲音說:政府為什麼不普發就好?
我的回答是:紓困追加預算2595億元,全部是政府舉債;如果目前方案再加普發,可能又要再多一倍舉債,政府財政會很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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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沒有完全公平的事,但是,從民眾的反映,確實傳達紓困政策的一些問題。
先前有提到,很多契約承攬的【臨時工】【部分工時 】勞工,在各種紓困方案中,常找不到方案可以申請。
而臨時工、部分工時勞工,又是在這波疫情中,最容易失業的一群;然而,目前對這類勞工的紓困方案,除了 #安心上工(打工)方案,連紓困貸款也在19號關門了。
********
再來是,原本要補助勞工的方案,卻被 #雇主攔截⚠。
近期收到一群計程車駕駛的投訴,表示公司把他們一個人3萬元駕駛人補助領走,卻沒有發給司機。我一查才發現,監理站在核發補助時,根據雇主造冊名單,直接撥款到雇主帳戶,也沒有抽查駕駛是否收到,還好司機有發現,才即時追回這筆補助款。
但再往下一查,發現去年雇主用同樣手法,把給司機的補助中飽私囊。
另外的案例是,政府根據員工人頭數,補助企業一個人四萬元的「營運補助」,話說是給企業的營運補助沒錯,但有規定5-7月這段期間,公司不能離職超過1/10~1/6比例的員工。有雇主很聰明,拿到補助後,跟員工說7月先縮減工時、8月可能要資遣。
而目前最弔詭的補助方案是,如果勞工在疫情期間有部分縮減工時導致收入下降,經🧐「雇主」🧐主動通報後,最高可以領取收入減少50%的補助。但是,要雇主願意通報才行。很多勞工跟我反映,雇主有拿到營運補助,怎麼會主動去通報自己把勞工減班?要雇主通報勞工才能申請,真的很夢幻。
這些方案看起來是要照顧勞工(或是鼓勵雇主照顧勞工),但是方案設計的申請方式,勞工卻看得到吃不到。上週五,欣聞立法院有決議,針對 #餐飲業(也只有餐飲業)的勞工,經濟部會會同勞動部,討論直接讓勞工申請補助的方案,但也不確定討論是否會有結論。
在三級未確定何時解封下,這波疫情衝擊會持續擴大,時間越長,勞工越難過。政府對企業紓困的目的,無非希望企業撐下去,把勞工照顧好。但是,如果這樣的美意,在執行階段變調,勞工無法實際受益,查察的機制又不足,那麼,怪不得很多市井小民希望,直接普發到每個人的戶頭,最有感。
這些意見都已傳達給 #時代力量 的立法委員們,對於只有雇主才能申請給勞工的紓困方式,能夠請勞動部跟經濟部好好協調,看用什麼方式,可以讓勞工自己得以申請!
* 本文部分刊登於《蘋果新聞網》「蘋評理」即時論壇
承攬契約是什麼 在 3Q 陳柏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紓困方案初步釋出,我和辦公室全員備戰。
有的人整理資料,有的人處理圖文,有的人等待窗口細節,而我在第一線接民眾電話。
有什麼疑惑歡迎致電服務處,雖然不見得每題都立刻能得到答案,但我們會持續追問尋求方案。
先簡單列幾個大家常問的,若沒有列在上面的,歡迎來電服務處或寄信到信箱:
―――――――――――――――――――――――――――
▶ Q:#貸款好重怎麼辦?能延遲還款嗎?
▶ A: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的民眾,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可在2021年6月底前,向往來銀行提出申請。若之前已展延過、但持續受疫情影響者,也可在同樣期限內再次向銀行提出申請。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遲延)利息,且不影響個人信用記錄。
➜ 金管會協調銀行受理展延個人債務協處機制延至110年12月底:https://ppt.cc/fSW90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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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我是 #大專校院學生,疫情影響生活好大,能有機會領到紓困嗎?
▶ A:本國國民且就讀大專院校具有學籍,由學校審核認定 2021年 5 月至 7 月,學生本人或家庭成員經濟受疫情影響。
✎ 補助內容:
➜ 學生緊急紓困助學金:學校依校內評估給予學生紓困助學金,教育部將酌予補助學校經費。
➜ 校外住宿租金紓困補貼:依租賃住宿所在縣市,每月酌予補助校外住宿租金 1200 至 1800 元。
✎ 申請方式:於教育部紓困專區6/4開始申請 https://www.edu.tw/COVID-19/Default.aspx
📞 教育紓困專線:0809-09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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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我只有國民年金,沒有工會也沒有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但因為疫情影響工作收入,怎麼辦?
▶ A:
✎ 補助內容:每戶發給1-3萬元。
✎ 資格:
➜ 去年若申請過急難紓困,免申請,政府會主動查調,0604開始發放。若去年是匯入帳戶,會查調後直接匯入戶頭,若去年直接領現金,會以限時掛號郵寄匯票。
➜ 去年申請不符納入重審及2021年新申請者:
1.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
2.因疫情影響工作而無收入或收入減少。
3.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相關補助、補貼或津貼。
4.家戶每人每月平均收入未逾「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倍」。(衛福部主動比對財稅資料)
➜ 最低生活費參考:https://covid19.mohw.gov.tw/ch/cp-5188-61205-205.html
✎ 申請方式 :
2021年新申請者,申請日期為2021/06/07至2021/06/30止。
可以線上申請: https://swis.mohw.gov.tw/eip ,或郵寄申請,免郵資寄到南港昆陽郵局第520號信箱。
📞 急難紓困諮詢專線: 1957 (早上八點至晚上十點)
📞 各縣市詢問窗口: https://ppt.cc/fdD30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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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我家有未滿兩歲的孩童,聽說可以領錢?
▶ A:
✎ 資格:COVID-19第三級警戒全面解除前出生,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
✎ 補助內容:每名孩童1次性補貼新臺幣 1 萬元。
✎ 領取方式:
➜ 領有2021 年 5 月 育兒津貼/托育補助家長:直接撥款至申領帳戶。
➜ 其他家長:
1. 網路申領:https://10000.gov.tw
2. ATM領現金或存入帳戶
📞 家長諮詢專線: 1957 (早上八點至晚上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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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我家有兩歲以上國小還沒畢業的小孩 或 #家有國高中及五專前三年身心障礙學生,可以領什麼?
▶ A:
✎ 資格:我家小孩是兩歲以上國小還沒畢業 或 家有國高中及五專前三年身心障礙學生
✎ 補助內容:每名孩童1萬元。不用佐證資料,可透過專屬網站及ATM快速領取,6月15日開始請領。
✎ 申請取方式:免佐證,只需準備監護人金融卡與孩童的健保卡。詳細內容可至「教育部防疫紓困振興專區」 https://www.edu.tw/COVID-19
📞 教育紓困專線:02-7752-3766/0809-098001
―――――――――――――――――――――――――――
▶ Q:#我有勞保也有加入工會(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有什麼補助?
▶ A:
✎ 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2021年4月30日已於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且申請補貼時仍於職業工會在加保中。
3. 2019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未達綜合所得稅課稅標準新臺幣40萬8千元。
4. 未領取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補貼或津貼。
✎ 補助內容:
➜ 月投保薪資超過24000:發給新台幣10000元
➜ 月投保薪資低於24000(含):發給新台幣30000元
✎ 申請方式:
➜ 去年請領過這條了:直接核發入帳
➜ 去年未請領過:2021/06/07~07/05,可至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https://edesk.bli.gov.tw 填資料,以自然人憑證或免插卡雙好(健保卡號+戶號)登入,資料確認無誤則會核發。
✎ 此方案可洽:
📞 24小時免付費專線「1955」
台中可洽:
📞 臺中市勞工保險局辦事處 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31號 (04)2221-6711 (04)2220-7215
📞 臺中市勞工保險局第二辦事處 臺中市豐原區成功路616號 (04)2520-3707 (04)2520-3709
―――――――――――――――――――――――――――
▶ Q:我想申請 #勞工紓困貸款
▶ A:
✎ 申請資格:對象包含有一定雇主勞工、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
1. 本國籍年滿20歲勞工
2. 參加勞工保險者
3. 未參加勞工保險,可提出工作事實證明
➡ 去年申請過的勞工,還款正常,今年受疫情影響有資金需求仍可再次申請。
✎ 貸款金額:
➡每人貸款額度最高10萬元
➡勞動部補貼第1年貸款利息,貸款利率1.845%,期限3年
➡貸款資金由銀行提供;信保基金提供10成信用保證
✎ 申請時間:
2021年6月15日起開始受理
「勞工紓困貸款」申辦資格及承貸銀行窗口這裡看:https://www.mol.gov.tw/topic/44761/48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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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我是 #運動事業從業人員,疫情無法營業或教課
▶ A:
✎ 資格:本國國民且非任一單位之全職員工,因契約或工作暫停或取消。110年5月到7月任一個月酬勞減少達50%。
✎ 補助內容:每人最高補助4萬元。
✎ 申請細節:https://rev.sa.gov.tw/Apply
📞 運動從業者可電洽體育署紓困專線:02-77523658 (周一至周日 08:30 –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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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我是 #藝文工作者,疫情影響接案怎麼辦?
▶ A:
✎ 資格:具本國國籍的自營或無固定雇主的藝文工作者,受疫情衝擊導致承攬契約或工作約定受影響(無參加社保或勞保亦可)。沒有加入工會,可以用自然人身份申請!
✎ 補助內容:每人 3 萬元 + 已投入製作或其他費用。
✎ 申請方式:曾獲藝文紓困 1.0、2.0 補助,審查通過後 3 萬元於 6 月 4 日入帳。未曾獲補助,或申請已投入費用補助,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 6 月 7 日開放線上申請:https://grants.moc.gov.tw/Web/preBailout/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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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我是家庭托顧服務員或保母,疫情影響我的收入
▶ A:
✎ 資格:符合收入減少達50%或停業情形之一,2021年4月30日前有持續服務。
✎ 補助內容:一次性補貼三萬元。
✎ 申請方式:衛福部官網紓困專區申請 https://covid19.mohw.gov.tw/ch/mp-205.html
📞 身障家托、保母洽詢專線:1957(早上八點至晚上十點)
―――――――――――――――――――――――――――
▶ Q:#我是農民,可以有什麼補助嗎?
▶ A:
✎ 補助內容:每人一萬元,不用再申請,直接匯入戶頭,避免群聚不要急著刷本子。
✎ 資格: ☝ 注意排富條款:2019年度農業外所得不得超過50萬元
1. 農保或農職保被保險人(2021/04/30前加入)
2. 2020年曾申請農民生活補貼的實際耕作農民(含參加農糧政策及改良場核可的實耕者)
3. 參加農糧政策的農民及青年農民(去年至2021/04/30輔導有案)
📞 農民洽詢專線:0800222991
―――――――――――――――――――――――――――
▶ Q:#我是漁民,可以有什麼補助?
▶ A:首先2020年已領取的漁民不用再申請,直接匯入戶頭。剛入會、去年沒申請,漁會會主動通知,漁民亦可用郵寄、傳真、電話服務洽詢。
✎ 補助內容:
➡ 每人三萬元
資格:2021年4月30日前在漁會投保勞保、為漁會甲類會員及加保中,投保薪資每月2.4萬元以下,2019年所得未達40萬8000元者。
➡ 每人一萬元。
資格:2021年4月30日前加入且申請時仍為漁會甲類會員,2019年所得未達50萬元。
📞 漁民洽詢專線:0800202383
―――――――――――――――――――――――――――
▶ Q:#我是老闆,因為疫情生意受影響,可以有什麼辦法嗎?
▶ A:
➡ 商業服務業(比如餐廳、咖啡廳、飲料店、KTV、美髮美容、傳統洗衣店、婚紗攝影、服飾店、文具店)
若今年 5-7 月任一月營業額,較 2019 年同期或今年 3-4 月平均營業額衰退 5 成以上,即可申請。
✎ 補助內容:
一次性營運補貼,將以企業本國全職員工數每人 4 萬元為基礎進行。
但若因政策停業,以全職員工數每人 1 萬元為基礎,補貼企業停業資金,並補貼員工每人 3 萬元一次性薪資補貼,同時,勞動部也將透過就安基金再加發每位員工生活補貼 1 萬元。
➡ 會展產業、貿易服務業、製造及技術服務業
✎ 補助內容:
今年 4-6 月任一月或同期營收減 5 成以上,將補貼企業員工薪資 4 成最多 3 個月,每個月以 2 萬元為上限。
✎ 條件與細節:https://ppt.cc/f8RZ5x
✎ 線上申請方案:https://ppt.cc/fffbTx
📞 洽詢專線:1988 / 02-7752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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