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辦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辦法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辦法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257的網紅幹小事 林柏勛,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六月,台北市的市政總質詢結束,在議場上有兩個建案被市議員踢爆,這兩個建案分別是大同區的 #大龍新城 以及松山區的 #中山國中 ,雖然是不同選區、不同黨派的議員質詢,但鮮少有人發現這兩個案件有奇妙的關聯性,在議場上攻防焦點中,爭議案件都是同一間建設公司的機率會有多高呢? 一、【新聞內容】 -認同...

  • 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在 幹小事 林柏勛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6-17 23: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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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台北市的市政總質詢結束,在議場上有兩個建案被市議員踢爆,這兩個建案分別是大同區的 #大龍新城 以及松山區的 #中山國中 ,雖然是不同選區、不同黨派的議員質詢,但鮮少有人發現這兩個案件有奇妙的關聯性,在議場上攻防焦點中,爭議案件都是同一間建設公司的機率會有多高呢?

    一、【新聞內容】

    -認同請分享,我不會自殺,身體健康-

    新聞一:
    6月16日 《北市中山國中地下停車場追加預算案「有很大問題」 議會二度暫擱》
    https://pse.is/SZ7NQ

    中山國中停車場一案,先是讓平常很節省的柯文哲,異常地點頭同意追加預算,原本的工程總經費7億多,現在追加3億多,占總預算4成,依工程規範不需公開招標,還可讓原廠商繼續施作。一切的原因就是有一位不知名的「家長」提出的建議,於是要增加開挖。

    新聞二:
    5月29日《大雨「驗」屋況 北市大龍國宅爆30多戶漏水》
    https://pse.is/SNVPT

    此案,原本是海砂屋而市府介入改建的大龍新城,建好之後交屋三個月內有多處漏水、設計不良,即便是防災、逃生設施也都問題重重。造價十四億的建物,柯市長風風光光剪綵,卻是被唯一沒到場剪綵的選區議員掌握到了資訊,替住戶發聲討公道。而上述兩案極為巧妙的是,都是同一間營造公司,如此有「能力」的做生意方式,不得不讓人感到好奇,這麼爛的施工品質到底是把錢都花到哪裡去了?是不是用來照顧員工,提升基層員工福利呢?

    二、【違反勞動法規】

    省下來的錢到哪裡去了?查閱中華民國勞動部公布的資料,發現「登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居然這麼有名,自2016年以來,不斷違反許多勞動法規,嚇死人。(附件一)

    三、【違反環境汙染】

    原來,原來省下來的錢並沒有好好對待員工啊。啊,你為結束了嗎?不,還有多項空氣、廢棄物環境污染呢!(附件二)

    四、【Never 報導 夠低調】

    汙染全台灣,原來這間營造「這麼髒」,但沒關係,還可以一直在政府標案得標獲利,自2008年汙染桃園開始,至今卻從無媒體報導。是巧合,還是命運的安排,讓兩個案子相遇然後被我查出這些資料。目前唯一UDN有報導寫出「登山營造」四個大字的中華民國只有一篇,還是要會員才可以觀看的文章。《究竟誰這麼夠力 讓柯P打破「不加追預算」承諾?》 https://udn.com/news/story/120884/4612894

    五、【主委加碼】
    登山營造的案子中,有些還沒有蓋好:除了一開始說的兩個案子之外,還有正在施作的預算13億,預計2022年九月中完工的「內湖321K01停車場新建工程」就在台北市內湖 #康寧路三段 標案一次送給大家

    http://pcc.mlwmlw.org/merchants/31310727

    1.臺北市政府
    臺北市士林區百齡水岸社會住宅新建工程
    預算1,127,117,670

    2.臺北市政府
    臺北市文山區景豐一區社會住宅新建工程
    預算 397,709,465

    3.臺北市政府
    內湖321K01停車場新建工程
    預算 948,711,401

    4.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桃園市中壢區文化公園地下停車場興建工程
    預算 401,307,940

    請各界看著它,用力的關注它,因為我 真 的 沒 有 辦 法 了。

    認同請分享,最後我不會自殺,身體健康(有鼻子過敏跟黑眼圈),我愛我的貓,多一個分享我就更安全一點,拜託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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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幹小事

    【附件一】

    1.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93011號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必要措施

    2.北市勞職字第10641429400號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作業,未「確實巡視」及「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規定,禁止勞工站立於合梯頂板作業。

    3.北市勞職字第10637640000號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從事作業,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依規定,對作業勞工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4.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75488號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5.勞職授字第1050204361號 違反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對於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及工作台,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6.北市勞動字第10860865061號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7.新北府勞檢字第1053463279號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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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前面兩個日期是判決日以及裁罰日
    1. 2008-12-08 (2008-11-0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097-120179

    2. 2014-03-10 (2014-02-25)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3-030010

    3. 2016-09-06 (2016-06-2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5-090005

    4. 2017-06-06 (2017-05-11)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23-106-060001
    事由:從事營建工程、粉粒狀物堆置、運送工程材料、廢棄物或其他工事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或污染空氣。(從事營建工程,使用挖掘及破碎機具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污染程度A=1.0,危害程度B=1.0,污染特性C=1)(工程名稱:臺北市大龍社區及市場重建工程;建造執照:105建字第0132號)

    5. 2017-06-08 (2017-05-15)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06-060036
    事由:營建工程- 噪音(20Hz至20kHz)超過管制標準。(測量值:73.2分貝、管制標準值:72分貝)(台北市大龍社區及市場重建工程105建字第0132號)

    6. 2017-06-15 (2017-05-17)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
    文號:22-106-060043
    事由:營建工程- 噪音(20Hz至20kHz)超過管制標準。(測量值:76.4分貝、管制標準值:72分貝)(台北市大龍社區及市場重建工程105建字第0132號)

    7. 2018-08-13 (2018-06-07)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080004
    事由: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本局於107年02月勾稽貴公司承攬「拓緯實業有限公司廠房辦公室新建暨雜項工程-(104)府建字第00057號 (管制編號:J62A0964)」,106年04月至11月期間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資料情形,經查發現於106年09月至11月份建築工程(建物)作業程序(製程代碼:410001)產出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未依規定於期間內連線上網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8. 2019-01-08 (2018-11-25)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08-010016
    事由:營建工程未經核准,於本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操作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工程名稱:臺北市大龍社區及市場重建工程;建造執照:105建字第0132號)

    9. 2019-01-18 (2018-12-06)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8-010050
    事由: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路面或人行道(工程名稱:臺北市大龍社區及市場重建工程,建號:105建字第0132號)

    10. 2019-03-08 (2019-01-18)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08-030034
    事由:營建工程未經核准,於本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操作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工程名稱:中山國中綜合大樓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7建字第0079號)

    11. 2019-09-04 (2019-08-12)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8-090004
    事由: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路面或人行道 (工程名稱:中山國中綜合大樓新建工程,建號:107建字第0079號;泥沙污染路面)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12. 2019-10-04 (2019-08-28)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
    文號:22-108-100011
    事由:營建工程- 噪音(20Hz至20kHz)超過管制標準。(測量值:73.7分貝、管制標準值:72分貝)(工程名稱:內湖321K01基地停車場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8建字第0050號)

    13. 2019-11-28 (2019-11-05)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08-110143
    事由:營建工程未經核准,於本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操作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工程名稱:中山國中綜合大樓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7建字第0079號)

    14. 2020-01-07 (2019-11-15)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
    文號:22-109-010010
    事由:營建工程- 噪音(20Hz至20kHz)超過管制標準。(測量值:74.5分貝、管制標準值:72分貝) (工程名稱:內湖321K01基地停車場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8建字第0050號)

  • 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在 苗博雅 MiaoPoya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12-23 2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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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9月11日的施政報告質詢,我就提出本會期問政聚焦的外送平台問題。並且接續針對六個議題提出五次質詢。

    因雙十連假不幸發生數起外送員職災事故,引發許多人跟進關注,市府也組成專案小組開始研究管理辦法。

    11月22日,台北市政府正式向議會提出《臺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

    我也彙整了團隊研究的成果,在12月3日提出個人版本的《臺北市網路外送平台管理自治條例》草案。

    現在,兩個版本都已通過大會一讀程序,交付法規委員會審查。

    我的版本和市府版,有很多不同。
    (兩版本條文對照表:
    https://tinyurl.com/s69vzyp

    以下彙整我特別重視的六項內容差異:

    ✅ 職安保障更完整

    ⛔️ 市府版:
    業者應提供外送員商業保險。

    ⛔️ 苗博雅議員版:
    除市府版內容外,另比照勞保職災包括上下班途中意外的精神,規定業者所提供之商業保險,應至少涵蓋外送服務期間前後一小時。

    ✅ 教育訓練更實在

    ⛔️ 市府版:
    業者應對新進外送員提供三小時職業安全、食品衛生、交通安全訓練

    ⛔️ 苗博雅議員版:
    為充實教育訓練內容「食安、道安、職安」三項內容,應有各兩小時訓練。並針對在職外送員每年提供持續教育訓練,確保食安、道安職能與時俱進。

    ✅ 消費資訊更透明

    ⛔️ 市府版:
    規範特約餐廳應申請食品業者登錄字號,並應於網站清楚標示商品價格等重要消費資訊。

    ⛔️ 苗博雅議員版:
    除市府版內容外,規範業者必須在網站揭露食品業者登錄字號,供消費者了解。並要求業者以中文呈現使用者條款,彙整於同一網頁供消費者查看。

    ✅ 付款爭議要杜絕

    ⛔️ 市府版:
    未針對商品未送達能否收費做特別規範

    ⛔️ 苗博雅議員版:
    明確規範商品未送達時,平台不得向消費者收取商品費用(消費者因自身因素未依約領取商品者除外);及平台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外送員預收消費者尚未給付的訂單費用。

    ✅ 平台業者要負責

    ⛔️ 市府版:未提出特別規範

    ⛔️ 苗博雅議員版:
    規定外送員於本市執行外送服務,違反食品安全或道路交通安全法規,致損害他人權利者,由外送平台業者與外送員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有外送平台免責但書以及對外送員追償權)。

    ✅ 「不誠實蜜蜂」條款

    ⛔️ 市府版:未特別規範

    ⛔️ 苗博雅議員版:
    規範外送平台應定期向市府商業處匯報積欠特約餐廳及外送員應付帳款金額,使政府機關得以早日發現財務異常狀況,必要時可向外送員、特約餐廳及消費者提出預警。

    12月24日(二)上午,台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即將針對這兩個版本作逐條審查

    屆時將由法規委員會的議員共同討論。歡迎大家一起來關注法案動態!

    ✅苗博雅議員版總說明與條文:https://tinyurl.com/tx5kpsb

    ✅台北市政府版總說明與條文:https://tinyurl.com/vgrqy6b

    特別感謝連署法案跨黨派議會同仁:

    邱威傑、李芳儒、黃郁芬、耿葳、阮昭雄、陳重文、高嘉瑜、吳沛憶、洪健益、楊靜宇、徐巧芯、林亮君、王閔生、徐立信、潘懷宗、侯漢廷、李傅中武、陳建銘、劉耀仁、張茂楠、鍾沛君、陳怡君、秦慧珠、李建昌、戴錫欽

    🤓我對外送平台議題的想法和論述,請參考歷次說明和質詢影片:

    ⛔️ 議題說明:
    ▶️ https://youtu.be/MdJZ2xEMVa0

    2019/9/11 施政報告質詢

    ⛔️ 綜合提出本會期聚焦外送平台五大問題
    ▶️ https://youtu.be/MdJZ2xEMVa0

    2019/9/19 財建部門質詢

    ⛔️ 要求商業處邀集外送平台商討如何確保平台履約能力,避免「不誠實蜜蜂」事件再次發生
    ▶️ https://youtu.be/Z3QT3Mcg0Dk

    2019/10/2 交通部門質詢

    ⛔️ 要求停管處比照「貨車臨停裝卸貨區」模式,評估設置「機車臨停裝卸貨區」,合理、合法解決外送員違規停車問題
    ▶️ https://youtu.be/MFo8SsTZcPg
    ❗️已成功爭取❗️
    ⛔️ 開放試辦「機車臨停區」,解決外送熱點違規停車問題
    ▶️ https://tinyurl.com/vw7c4am

    2019/10/8 警政衛生部門質詢

    ⛔️ 要求衛生局落實外送平台食安規定,加快期程、具體查核開罰,保障消費者食品安全
    ▶️ https://youtu.be/pjm-AUVOz5o

    2019/10/24 民政部門質詢

    ⛔️ 外送員職業衛生安全保障:
    多家外送平台與外送員間監督指揮管理的模式並不一致。勞動局認定承攬或僱傭的標準為何?
    若認定為僱傭關係,如何避免外送員實質收入減少?若認定為非僱傭關係,勞動安全如何保障?
    ▶️ https://youtu.be/y3mUBJ4ZlF8

    ⛔️ 消費者權益保障:

    重複扣款、扣款未送餐等情況,消費者求償或退款手續繁雜,如何本於消保法賦予的職權,輔導平台業者修改不合理的定型化契約條款,以及要求業者提供「即時、有效」的消費爭議申訴處理管道?
    ▶️ https://youtu.be/xHsyKGBPuqw

    #苗博雅問政報告
    #第三勢力第一選擇

    #我認真問政
    #你幫忙分享

    #大安文山苗博雅

    📪 tcc10717@tcc.gov.tw
    陳情服務電話
    ☎️ (02)2935-2855
    市政建議電話
    ☎️ (02)2729-7708#7051
    ⚠️上列電話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五,10:00-17:00

  • 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在 苗博雅 MiaoPoya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12-23 2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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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9月11日的施政報告質詢,我就提出本會期問政聚焦的外送平台問題。並且接續針對六個議題提出五次質詢。

    因雙十連假不幸發生數起外送員職災事故,引發許多人跟進關注,市府也組成專案小組開始研究管理辦法。

    11月22日,台北市政府正式向議會提出《臺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

    我也彙整了團隊研究的成果,在12月3日提出個人版本的《臺北市網路外送平台管理自治條例》草案。

    現在,兩個版本都已通過大會一讀程序,交付法規委員會審查。

    我的版本和市府版,有很多不同。
    (兩版本條文對照表:
    https://tinyurl.com/s69vzyp

    以下彙整我特別重視的六項內容差異:

    ✅ 職安保障更完整

    ⛔️ 市府版:
    業者應提供外送員商業保險。

    ⛔️ 苗博雅議員版:
    除市府版內容外,另比照勞保職災包括上下班途中意外的精神,規定業者所提供之商業保險,應至少涵蓋外送服務期間前後一小時。

    ✅ 教育訓練更實在

    ⛔️ 市府版:
    業者應對新進外送員提供三小時職業安全、食品衛生、交通安全訓練

    ⛔️ 苗博雅議員版:
    為充實教育訓練內容「食安、道安、職安」三項內容,應有各兩小時訓練。並針對在職外送員每年提供持續教育訓練,確保食安、道安職能與時俱進。

    ✅ 消費資訊更透明

    ⛔️ 市府版:
    規範特約餐廳應申請食品業者登錄字號,並應於網站清楚標示商品價格等重要消費資訊。

    ⛔️ 苗博雅議員版:
    除市府版內容外,規範業者必須在網站揭露食品業者登錄字號,供消費者了解。並要求業者以中文呈現使用者條款,彙整於同一網頁供消費者查看。

    ✅ 付款爭議要杜絕

    ⛔️ 市府版:
    未針對商品未送達能否收費做特別規範

    ⛔️ 苗博雅議員版:
    明確規範商品未送達時,平台不得向消費者收取商品費用(消費者因自身因素未依約領取商品者除外);及平台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外送員預收消費者尚未給付的訂單費用。

    ✅ 平台業者要負責

    ⛔️ 市府版:未提出特別規範

    ⛔️ 苗博雅議員版:
    規定外送員於本市執行外送服務,違反食品安全或道路交通安全法規,致損害他人權利者,由外送平台業者與外送員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有外送平台免責但書以及對外送員追償權)。

    ✅ 「不誠實蜜蜂」條款

    ⛔️ 市府版:未特別規範

    ⛔️ 苗博雅議員版:
    規範外送平台應定期向市府商業處匯報積欠特約餐廳及外送員應付帳款金額,使政府機關得以早日發現財務異常狀況,必要時可向外送員、特約餐廳及消費者提出預警。

    12月24日(二)上午,台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即將針對這兩個版本作逐條審查

    屆時將由法規委員會的議員共同討論。歡迎大家一起來關注法案動態!

    ✅苗博雅議員版總說明與條文:https://tinyurl.com/tx5kpsb

    ✅台北市政府版總說明與條文:https://tinyurl.com/vgrqy6b

    特別感謝連署法案跨黨派議會同仁:

    邱威傑、李芳儒、黃郁芬、耿葳、阮昭雄、陳重文、高嘉瑜、吳沛憶、洪健益、楊靜宇、徐巧芯、林亮君、王閔生、徐立信、潘懷宗、侯漢廷、李傅中武、陳建銘、劉耀仁、張茂楠、鍾沛君、陳怡君、秦慧珠、李建昌、戴錫欽

    🤓我對外送平台議題的想法和論述,請參考歷次說明和質詢影片:

    ⛔️ 議題說明:
    ▶️ https://youtu.be/MdJZ2xEMVa0

    2019/9/11 施政報告質詢

    ⛔️ 綜合提出本會期聚焦外送平台五大問題
    ▶️ https://youtu.be/MdJZ2xEMVa0

    2019/9/19 財建部門質詢

    ⛔️ 要求商業處邀集外送平台商討如何確保平台履約能力,避免「不誠實蜜蜂」事件再次發生
    ▶️ https://youtu.be/Z3QT3Mcg0Dk

    2019/10/2 交通部門質詢

    ⛔️ 要求停管處比照「貨車臨停裝卸貨區」模式,評估設置「機車臨停裝卸貨區」,合理、合法解決外送員違規停車問題
    ▶️ https://youtu.be/MFo8SsTZcPg
    ❗️已成功爭取❗️
    ⛔️ 開放試辦「機車臨停區」,解決外送熱點違規停車問題
    ▶️ https://tinyurl.com/vw7c4am

    2019/10/8 警政衛生部門質詢

    ⛔️ 要求衛生局落實外送平台食安規定,加快期程、具體查核開罰,保障消費者食品安全
    ▶️ https://youtu.be/pjm-AUVOz5o

    2019/10/24 民政部門質詢

    ⛔️ 外送員職業衛生安全保障:
    多家外送平台與外送員間監督指揮管理的模式並不一致。勞動局認定承攬或僱傭的標準為何?
    若認定為僱傭關係,如何避免外送員實質收入減少?若認定為非僱傭關係,勞動安全如何保障?
    ▶️ https://youtu.be/y3mUBJ4ZlF8

    ⛔️ 消費者權益保障:

    重複扣款、扣款未送餐等情況,消費者求償或退款手續繁雜,如何本於消保法賦予的職權,輔導平台業者修改不合理的定型化契約條款,以及要求業者提供「即時、有效」的消費爭議申訴處理管道?
    ▶️ https://youtu.be/xHsyKGBPu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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