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手術全期護理實務基礎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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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手術全期護理實務基礎 在 隆安動物醫院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1-14 01: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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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市獸醫臨床醫學會 (招生簡介)
    ***2020/1/16 12:00 正式公告連結招生***
    報名Google表單連結(2020/1/16 12:00公佈)
    匯款Google表單連結: (2020/1/16 12:00公佈)
    新北市獸醫臨床醫學會
    獸醫繼續教育 - 獸醫影像診斷系列 第六屆

    課程名稱
    實用消化道專題影像學實操課程
    課程簡介
    小動物消化道疾病為獸醫師日常診療中最常見的病例之一,症狀從反流、嘔吐、腹痛、軟便到下痢都有可能。分辨下一步為內科或外科導向是極為重要的,其中又以阻塞為當下需要立即診斷並快速處治的。這時候除了問診、臨床檢查外,影像診斷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檢查。
    影像診斷檢查中,放射線學為基礎且最常使用的影像檢查亦是獸醫院中最普及的診斷儀器,超音波檢查則是隨著醫療進步及精緻化下越來越普及於獸醫院中的另一個影像診斷利器。靈巧運用兩種儀器各自的優勢,相輔相成,將能診斷大部分獸醫日常診療的病例。
    本課程專注於消化道的解剖構造、消化道放射線學及超音波學影像的認識、放射線學及超音波學於消化道疾病的適用時機、操作方法、影像特徵及限制(將利用多個實際病例做為舉例),得以將最熟悉的影像診斷儀器發揮最實務的搭配及應用。
    實操部分將”全程以鎮靜麻醉”的方式進行,提供更充足的臨場操作時間及更優質的操作過程,讓獸醫師更精準確實的熟悉超音波之適用時機、掃描技巧、臨床應用及影像判讀。

    課程大綱
    DAY 1
    1. 消化道放射線學
    - 檢查前資訊收集及注意事項
    - 消化道各個器官的解剖構造所相對應的影像
    - 判讀消化道的步驟
    - 消化道於不同擺位的影像呈現
    - 如何有效區別小腸及大腸

    2. 消化道超音波學
    - 適用時機:超音波的角色
    - 消化道各個器官的限制
    - 腹腔消化道各個器官的解剖構造所相對應的影像

    3. 消化道疾病放射線學(著重於異物性阻塞)
    - 阻塞的定義、影像特徵及判讀
    - 造成阻塞的成因
    - 消化道於不同擺位的影像應用
    - 阻塞的診斷:造影或不造影?造影時要注意的事項

    4. 消化道疾病於超音波學的影像特徵(著重於異物性阻塞)
    - 阻塞的影像診斷,超音波的介入時機
    - 異物的診斷,一般異物的特徵性影像及判讀
    - 異物的診斷,線性異物的特徵性影像及判讀

    DAY 2
    上午正課+實操,下午實操
    1. 正課
    - 前一堂課重點複習及內容補充
    - 病例練習討論
    - 完整腹腔消化道超音波的掃描方式、手法及技巧

    2. 分組實際操作

    DAY 3
    1. 胰臟解剖構造對應至放射線學及超音波學的影像
    - 放射線學於胰臟的限制
    - 超音波學於胰臟的限制及應用

    2. 腹腔消化道淋巴結放射線學及超音波學
    - 放射線學於腹腔消化道淋巴組織的限制
    - 腹腔消化道淋巴組織解剖構造對應至超音波學的影像
    - 腹腔消化道淋巴組織於疾病的意義及應用

    3. 消化道疾病放射線學及超音波學
    - 常見消化道疾病
    - 與消化道症狀相關之胰臟疾病
    - 與消化道相關的疝氣
    - 炎症性及浸潤性腸病
    - 非異物性阻塞影像特徵及判讀

    4. 放射線學於消化道的特殊應用技術
    5. 不可不知的消化道造影

    6. 不可忽略的消化道疾病
    - 消化道急重症

    DAY 4
    上午正課+實操,下午實操
    1. 正課
    - 前一堂課重點複習及內容補充
    - 病例練習討論
    - 食道、胰臟超音波及腹腔消化道淋巴結的掃描方式、手法及技巧

    2. 分組實際操作

    課程日期及時間
    DAY 1: 2020年5月9日(星期六)正課
    DAY 2: 2020年6月13日(星期六)正課+實操
    DAY 3: 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正課
    DAY 4: 2020年 8月15日(星期六)正課+實操
    皆為09:00 ~ 18:00,共32小時。
    DAY 1 & 3 全天正課及病例討論,DAY 2 & 4上午正課+實操,下午實操。

    報名資訊
    人數: 24名(四人一組,分六組實際操作)
    費用: 含午餐(採登記制)

    早鳥價(1/16 – 1/30)
    新北臨會員或老學員*:37,000元
    非新北臨會員:39,000元
    1/30 以後
    新北臨會員或老學員*:40,000元
    非新北臨會員:42,000元
    *參加過新北市獸醫臨床醫學會 獸醫繼續教育 - 獸醫影像診斷系列(講師陳冠升及吳叡璇)之學員

    地點及地址:
    馥都飯店3樓(板橋區縣民大道一段189號 02-29658003)

    繳費方式:
    匯款銀行
    帳號:玉山銀行. 新板特區分行(代號808) 0587-940-005608
    戶名: 新北市獸醫臨床醫學會 蔡志鴻
    ***請注意..先填報名表單- ->可農曆年後再匯款- ->再填匯款表單***
    (報名後可農曆年後再匯款.請詳實附上匯款銀行、帳號後五碼、匯款日期,若是使用現金存入或是代理人轉帳請務必填寫清楚,方便核對資料)

    //// 本次課程申請 " 獸醫再教育學分"審查中///

    講師、實作講師及麻醉獸醫師簡介

    吳叡璇DVM, MS, MANZCVS (Veterinary Radiology)

    學經歷
    國立中興大學獸醫學系學士 2004-2009
    國立中興大學獸醫臨床碩士 2009-2011
    國立中興大學獸醫教學醫院 實習醫生 2011-2012
    國立中興大學獸醫教學醫院 影像診斷科住院醫師 2012-2015
    國立中興大學獸醫教學醫院 影像診斷科總醫師 2015-2018
    澳州墨爾本大學獸醫教學醫院影像診斷科研習 2012
    中華民國醫用超音波學會 動物超音波研習會 講師 2013, 2014
    全國動物醫院院內培訓 影像學 講師 2015
    第六屆FASAVA 放射線學、超音波學 口譯 2015
    上海頑皮家族動物醫院院內培訓 影像學 講師 2016, 2017
    上海寵物醫療學術研討會 超音波學 講師 2016
    新北市獸醫臨床醫學會例會 超音波學 講師 2016
    新北市獸醫師公會學術研討會 超音波學 講師 2016
    台中市獸醫師公會例會 影像學 講師 2016
    高雄市福爾摩沙獸醫臨床醫學會特殊寵物年會 影像學 講師 2016
    蘇州市動物診療協會年會 超音波學 講師 2016
    第45屆獸醫師節慶祝大會暨國際學術研討會 異寵影像學 講師 2017
    中華民國內科獸醫醫學會 影像學 口譯 2017
    澳州墨爾本大學獸醫教學醫院影像診斷科研習 2017
    澳洲暨紐西蘭獸醫專科學院考試認證合格 獸醫影像診斷學專科 2017-
    新北市獸醫臨床醫學會 超音波實作班 講師 2017-
    高雄福爾摩沙獸醫臨床醫學會 超音波實作班 講師 2017-
    雲林暨嘉義獸醫臨床讀書會 獸醫超音波臨床實操課程 講師 2018
    雲林暨嘉義獸醫臨床讀書會例會 影像學 講師 2018
    第十屆東西部小動物臨床獸醫師大會 影像診斷學 講師 2018
    國立中興大學獸醫教學醫院 影像診斷科主治醫師 2018-
    台南市獸醫師公會學術研討會 影像學 講師 2018
    台北市獸醫師公會國際學術研討會WSAVA CE 影像學 講師 2018, 2019
    中台灣冬季聯合國際學術研討會 影像診斷學 講師 2018
    新北市獸醫臨床醫學會 貓咪專題超音波實操課程 講師 2018
    高雄市福爾摩沙獸醫臨床醫學會 貓咪專題超音波實操課程 講師 2019
    高雄市福爾摩沙獸醫臨床醫學會 貓咪影像學研討會暨會員大會 講師2019
    第十屆華南小動物醫師大會 影像診斷學 講師 2019
    高雄市福爾摩沙獸醫臨床醫學會 實用消化道專題影像學實操課程 講師 2019

    現職
    國立中興大學獸醫教學醫院 影像診斷科主治醫師
    台灣特殊寵物暨野生動物醫學會 常務理事


    陳冠升DVM, MVS, PhD, MANZCVS (Veterinary Radiology)

    學經歷
    國立中興大學獸醫學系學士 1999
    澳洲墨爾本大學獸醫影像學碩士 2003
    澳洲墨爾本大學獸醫系博士 2009
    澳洲暨紐西蘭獸醫專科學院考試認證合格 獸醫影像診斷學專科 2010-
    國立中興大學獸醫學系助理教授 2011-2018
    國立中興大學獸醫教學醫院 影像診斷科主任 2011-
    台灣大學獸醫系友會小動物超音波工作營 超音波學 講師 2012
    中華民國醫用超音波學會 動物超音波研習會 講師 2013, 2014
    台灣獸醫外科專科醫學會(TCVS) 進階影像學 講師 2014, 2015
    第六屆 FASAVA電腦斷層影像學 講師 2015
    拜耳臨床獸醫學院 影像學 講師 2016
    新北市獸醫臨床醫學會 超音波實作班 講師 2017-
    高雄福爾摩沙獸醫臨床醫學會 超音波實作班 講師 2017-
    第三屆 高雄福爾摩沙獸醫年會 影像學 講師 2017
    國立中興大學獸醫學系副教授 2018-
    雲林暨嘉義獸醫臨床讀書會 獸醫超音波臨床實操課程講師 2018
    中台灣春季聯合國際學術研討會 影像學 講師 2018
    新北市獸醫臨床醫學會 貓咪專題超音波實操課程講師 2018
    國際獸醫影像學會(IVRA)暨美國獸醫影像專科學院(ACVR)共同年會 口頭論文發表及台上即席影像判讀講員 2018
    國際獸醫影像學會(IVRA)年會 最佳口頭論文報告獎 2018
    國際獸醫影像學會(IVRA)年會 伯恩斯坦論文發表獎學金 2018
    高雄市福爾摩沙獸醫臨床醫學會 貓咪專題超音波實操課程講師 2019
    歐洲獸醫影像年會(EVDI) 口頭論文發表 2019
    高雄市福爾摩沙獸醫臨床醫學會 實用消化道專題影像學實操課程 講師 2019
    財團法人李崇道博士基金會台灣獸醫菁英獎 教學研究獎 2019

    現職
    國立中興大學獸醫系 副教授
    國立中興大學獸醫教學醫院 影像診斷科主任


    黃欣瑜DVM, MS

    學經歷
    私立中國醫藥大學護理系學士 1999-2003
    國立中興大學獸醫系學士 2005-2010
    國立中興大學獸醫臨床碩士 2016-2018
    台中永昌動物醫院 獸醫師 2011-2012 
    中興大學獸醫教學醫院 麻醉暨重症加護科住院獸醫師 2012-2015
    中興大學獸醫教學醫院 麻醉暨重症加護科總獸醫師 2015-
    雙鏡聯合微創手術課程研討會實作課程 專任麻醉獸醫師 2015
    第九屆上海寵物醫療學術研討會 麻醉學講師 2016
    新北市獸醫師公會學術研討會 麻醉學講師 2016
    新北市獸醫臨床醫學會 麻醉學講師 2017
    新北市獸醫臨床醫學會 貓咪專題超音波實操課程 麻醉實操助教 2018
    中華民國小動物臨床研究會 麻醉學講師 2019
    高雄市福爾摩沙獸醫臨床醫學會 貓咪專題超音波實操課程 麻醉實操助教 2019
    新北市獸醫臨床醫學會 超音波實作班 專任麻醉獸醫師 2019
    高雄市福爾摩沙獸醫臨床醫學會 實用消化道專題影像學實操課程 專任麻醉獸醫師 2019

    現職
    國立中興大學獸醫教學醫院 麻醉暨重症加護科總獸醫師

  • 手術全期護理實務基礎 在 急診女醫師其實.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5-04-26 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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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的醫師真的很忙,除了臨床服務,教學,研究,跑法院(!),還要隨時擔心政府是不是又想訂一些立意良善,結果卻適得其反的政策(等訂出來,實行了再罵就來不及了!所以還要一直去關心草案進度orz)

    大家能做的不多。

    但是我們,所有會受影響的中西牙自費醫美等,醫師護理師放射師檢驗師藥師物治師營養師等等基層醫事人員的朋友們,至少還可以動動手指,按下參加,並分享這個訊息給朋友....................................
    簡單來說,這個法案最大的問題是,有因果關係的不予賠償,無因果關係的也不予賠償,只有"無法確定因果關係的會予以賠償"。
    然後:
    (1)由誰來認定?以什麼標準認定?不清不楚,目前醫界法界內部外部都沒有共識。
    (2)這筆錢有很大一部分是來自"所有醫療院所及所有醫事人員。"(草案中,明白載明政府支出絕對不會超過30%,醫療院所及醫事人員出錢的比例不明,最慘的話是70%)。在醫療事故的因果關係不明不白之前,就要從口袋裡掏出這筆錢,有道理嗎?(是不是等於說,"不確定是否有因果關係,所以你就先付再說吧!"這樣呢?)
    然後政府覺得這樣可以減少醫糾?大家覺得呢?
    ---------------------------------

    轉載醫勞盟聲明:
    醫勞盟關於<醫療糾紛處理與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聲明 2015.04.21
    在審慎妥適處理下列問題之前, 醫勞盟反對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進入立法院二讀:
    一、調解制度疊床架屋,依照現行民事訴訟法第 403 條規定,因醫療糾紛發生爭執時,起訴前應經過法院調解。刑事訴訟實務上於偵查階段,檢察官若認有調解必要,依職權可先送調解,比照醫糾法(下略)第 11、12 條與現行制度上並無二致,可知問題並非出在沒有調解制度上,而是調解無法達成預期效果。
    二、調解規範對醫事人員不公,第 17 條規定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時,視為調解不成立。然而第 16 條卻只規定醫事人員不能拒絕到場,對調解申請人病方不出席不僅全無約束,反而提供出席後若調解無法成立,給予提起民事訴訟免納裁判費的優惠(第 23 條),顯失公平。
    三、醫療無常規,常規僅是參考建議,並非對病人的最佳處置。特別是在檢查與手術進行中,醫師依當時探查的結果給予最佳治療方式,才符合病人最佳利益。遵照術前告知之常規步驟進行手術,反而會造成病人的傷害。例如術前診斷為闌尾炎,術中發現實為缺血性腸道病變,依術前告知之常規步驟給予切除闌尾只會造成病人死亡。醫糾法第 7 條「醫療行為有無符合醫療常規」應改成「醫療行為有無逾越臨床裁量權」,應尊重當時當地以當設備有無違反醫療臨床裁量權而定,若僅是遵守醫療常規,醫學如何進步?以前例切除闌尾炎手術,早期在腹部畫上一刀 10 公分傷口,若沒有違反醫療常規,如何進步至微創手術?
    四、醫療事故補償基金(下簡稱補償金)的目的應先釐清,再談補償金來源。以醫事司統計至 101 年資料顯示,醫療糾紛 92 年-101 年 10 年間總鑑定數為 4639件,鑑定結果有疏失 404 件,佔 8.7%;無疏失 3357 件,佔 72.3%;可能及無法認定疏失 654 件,佔 14% 。可知,超過八成的醫療不良結果並非醫師過失造成,或者難以認定疏失,透過訴訟程序曠日費時,故以補償金的方式填補病方,屬社會救濟範疇。固然,醫療結果不如預期令人遺憾,但不應反其道而行將並非醫師的過錯加諸其上,要求醫事機構或人員繳納醫療風險分擔金(第 32 條)。
    五、補償金來源之一為醫事人員繳納之醫療風險分擔金,應是參考藥害救濟法第 5 條將藥害救濟基金來源之一為藥商或輸入業者繳納的徵收金為類比,但此二者是完全不同的情況。藥商或業者以販售藥物營取利潤為業,增加並擴大其獲取利潤的風險,然而醫事人員是以實際付出的時間成本換取薪資,基礎不同,不應相類。
    六、補償金來源中政府預算撥充(第 32 條)不應以健保給付扣抵。在健保點數給付醫療人員金額皆偏低且不足的情形下,以健保當作政府預算撥充,無異是醫療人員代替政府支付補償金。以政府財源為補償之社會救濟制度立意正確,政策應另行向全民徵收補償金來源,不應變相苛刻醫療人員。
    七、給付補償金的情況不明,第 35 條死亡給付或重大傷害給付,所謂重大傷害所指是否以刑法第 10 條重傷情形為限?本法應明確訂定給付條件,不應交由主管機關以辦法或行政命令訂之。
    八、排除不予補償的情況多所缺漏,生產風險事故更是完全沒有排除不補償情況(第 38 條),立法粗糙。參酌手術及麻醉事故爭議補助計畫,手術及麻醉事故有下列之一情況均不補償 (2.5.7.9.於本法中並未排除補償):
    1.醫療事故與醫療行為並無因果關係。
    2.對於醫療事故明顯可完全歸責於機構或病方者。
    3.可依藥害、疫苗預防接種或依其他法律所定申請救濟。
    4.屬於病人原有疾病之病程進展致生意料中之死亡。
    5.病人或其家屬不配合機構進行診療,情節重大。
    6.病人同意接受人體試驗出現之死亡。
    7.非以治療疾病目的之美容醫學醫療行為。
    8.申請補償資料虛偽或不實。
    9.其他(例如病歷記錄簡略無法提供足夠資料審查,經審查酌予減少或不予補
    償)。
    生育事故補償應不具下列情形之一(本法中更完全未見排除):
    1.流產致孕產婦與胎兒之不良結果。
    2.36 週前因早產、重大先天畸形或基因缺陷所致胎兒死亡(含胎死腹中)或新生兒之不良結果。
    3.因懷孕或生育所致孕產婦心理或精神損害不良結果者。
    4.對於生育事故明顯可完全歸責於機構或病方者。
    5.懷孕期間有參與人體試驗情事者。
    另本法中(第 38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非屬健保給付之醫療項目不予補償,若補償金的目的在減少醫療訴訟,促進醫病和諧。自費項目就沒有醫療訴訟濫訴問題?間接承認健保給付偏低,養大民眾胃口才是造成醫療糾紛濫訴的主因?或是本法是健保法下的子法?
    九、病方若受領補償金後,對日後提起訴訟全無罰則(第 39 條)。經歷本法一連串調解、領取補償金後,病方若不滿意,依舊可以大肆提起訴訟,至多返還已受領的補償金而已。雖訴訟權為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然而病方若只有返還補償金,而未有其他防堵條款,濫訴情形並不會因此減少。應參酌民法第 259 條雙方互負返還義務時,病方除反還受領金額外,加計百分之五法定利息;病方若惡意領取補償金後提起訴訟,應賠償醫療機構及醫事人員因此所生之損害。
    以上幾點至少是目前政院版草案的缺失,貿然推行本法無疑提油救火,懇請各界關心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莫讓惡法通過,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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