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所得稅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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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所得稅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產品中有1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資誠(PwC Taiwan),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天使投資人請留意 自綜合所得總額減除金額應計入個人AMT 🏦財政部8月2日公告新增:個人於111年1月1日後依產創條例規定,投資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自「綜合所得總額」減除之金額,應計入「個人之基本所得額」(AMT)。 💡資誠林巨峯會計師說明四重點: ✅個人現金投資成立未滿2年經主管機關核定...

所得稅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 在 微晟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4-28 20:46:28

0305 記帳士準備心得(文長) 前言: 本來有想報107年 但找不到畢業證書就懶 想說對會計系根本沒考到什麼照 好像有點空虛 就報名108年 甚至還參加輔導班 但每天早上8點就要坐在那 我真的活不下去 乾脆自己讀 可能自己虛榮心有點 整天就在那邊幻想好想考榜首 就有自己專屬的榜單 就想說來讀一下...

  • 所得稅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 在 資誠(PwC Taiwan)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03 11: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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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使投資人請留意 自綜合所得總額減除金額應計入個人AMT

    🏦財政部8月2日公告新增:個人於111年1月1日後依產創條例規定,投資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自「綜合所得總額」減除之金額,應計入「個人之基本所得額」(AMT)。

    💡資誠林巨峯會計師說明四重點:
    ✅個人現金投資成立未滿2年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且對同一公司當年度投資金額達新臺幣100萬元,並取得該公司新發行股份,持有期間達2年者,得就投資金額50%限度內,自持有期間屆滿2年之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每年減除上限300萬元
    ✅新規不溯及既往;自綜合所得額減除金額,111年起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
    ✅基本所得額一年仍有670萬的免稅額
    ✅若有高於一般所得稅額才需繳納基本稅額。因此,天使投資人若要評估此新規稅負影響,建議諮詢專家並討論因應方式👉https://pwc.to/3loEUwx
    🏷 IG 搜尋 pwc_tw
    🏷 TG https://t.me/PwC_Taiwan

  • 所得稅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 在 國發會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4-09 19: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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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 房地合一稅2.0三讀通過✨】

    為了遏止房價不當哄抬,落實居住正義 ,政府去年12月提出「 #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 」,除了已經上路的第一波方案(包括內政部稽查紅單炒房、修正實價登錄三法,財政部修正「所得基本稅額條例」,金管會督促銀行採差別或審慎授信,央行進行選擇性信用管制等措施),第二波「房地合一稅2.0」方案,今(9)日上午也在朝野立委高度共識下,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俟總統公布後,將自今(110)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次改革六大重點快速看👀
    1⃣短期套利者課重稅:延長個人房地短期交易所得課重稅(35%、45%)的持有期間,抑制個人短期炒作不動產。但境內個人持有期間超過5年、非境內個人持有期間超過2年適用稅率不變。
      
    2⃣法人比照個人課稅:營利事業比照個人,按持有期間採差別稅率,分開計稅,抑制營利事業短期炒作不動產,防止個人藉由設立營利事業進行房地短期交易避稅。但境內營利事業持有期間超過5年、境外營利事業持有期間超過2年適用稅率不變。
      
    3⃣擴大房地課稅範圍:將「預售屋交易」及「實質移轉房地的股權交易」納入課稅,抑制預售屋炒作,防杜以股權移轉方式炒作不動產,規避房地交易所得稅負。
      
    4⃣土地漲價總數額設上限:「土地漲價總數額」以公告土地現值所計算的數額為限,防杜高報土地移轉現值來增加可減除的土地漲價總數額,規避房地交易所得稅負。
      
    5⃣以下5種交易不受影響:
    ♦個人及營利事業非自願因素交易持有期間在5年以下之房地、
    ♦個人及營利事業以自有土地與建商合建分回房地後,持有期間在5年內之交易。
    ♦建商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之房地交易。
    ♦個人及營利事業提供土地、合法建築物、他項權利或資金參與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者,其取得房地後第一次移轉且持有期間在5年內之交易。
    ♦自住房地持有並設籍滿6年之交易,維持稅率10%及免稅額度新臺幣400萬元。
      
    6⃣施行日期:個人及營利事業自110年7月1日起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地,適用房地合一稅2.0。
      
    🔎更多資訊請參考 中華民國財政部「房地合一2.0 專區」:https://www.mof.gov.tw/houseandland

  • 所得稅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 在 國發會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3-11 18: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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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全房地產方案 第二波📢】推動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修法]
    房屋是大家遮風避雨的家,短期炒作房價金母湯🙅‍♀️
    為了讓努力的人都能有一個遮風避雨的住所,政府除了加速興辦社會住宅、擴大租金補貼,推動包租代管,去年12月又提出「 #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 」,希望遏止房價不當哄抬,落實 居住正義 。

    國發會龔明鑫主委表示,這次稅制改革主要還是健全房地產方案的一環,是防止短期炒作房產,增加炒作者的機會成本,並不會對自住、建商或商辦等造成影響。

    🏠第一波已上路的健全房地產方案
    ▸內政部稽查紅單炒房,修正實價登錄三法,不動產交易資訊更加透明化。

    ▸財政部修正「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杜絕鑽營規避不動產交易稅。

    ▸金管會督促銀行採差別或審慎授信。

    ▸央行也進行選擇性信用管制,防範銀行信用資源過度流向房地產。

    🏠加碼第二波方案
    政府再提出「所得稅法」修正,修正房地合一稅制:
    ▸延長個人短期交易房地適用高稅率之持有期間(45%高稅率適用期由現行的1年延長到2年,超過2年未滿5年,則課以35%稅率)
    ▸新增明定營利事業房地交易所得,應按持有期間課徵差別稅額。
    ▸同時擴大房地交易適用範圍(納入預售屋買賣)
    進一步遏止短期投機炒作不動產,健全不動產交易市場發展。

    ———
    📢以下交易人不受影響

    ❶自住房地持有並設籍超過6年之交易
    ❷個人非自願因素(如調職)房地交易
    ❸個人以自有土地與建商合建分回房地交易
    ❹建商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之房地交易

    📣房地合一税比囤房稅更好📣

    ▸一般買房自住的人不會頻繁買賣房屋,不會影響非炒作者。

    ▸囤房稅打擊面太廣,無法分辨持有房屋者的情況(如祖厝、家族持有、一戶多號等情形)。

    ▸囤房稅的增加不至於使房東賣屋,反而容易使房東將成本轉嫁給房客,年輕租屋族無辜中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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