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房貸保證人離婚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房貸保證人離婚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房貸保證人離婚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it855407 (盜小君)看板marriage標題Re: [閒聊] 夫妻買房該掛誰的名字時間S...


看到"夫妻買房該掛誰的名字"來分享一下我的經驗~

之前結婚後,我有買一間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貸款也是我自己揹、自己付,

後來離婚時雙方要協議財產分配,我有主動問對方:房子你要不要?!

我開的條件很簡單:

要,就全拿去;不,就完全放棄。

沒有什麼"一人一半"或是"誰要付給誰多少才能全歸誰"的談判空間。

房子要的話,給你,我之前付的我一毛也不會要(反正也才付3年多),

但是以後七百萬房貸你們家要全部自己揹。

如果不要,那就是房子全歸我,以後你不得要求分配到任何一毛錢!

前夫家本來就不缺房子也沒房貸,又因前公公超不能接受貸款這東西(房貸也一樣),

所以他們完全沒有任何意見就說房子全歸我。

(怎不考慮賣掉再處理?!後面會補充)

因為當初貸款的時候,夫妻有聯名擔保,

離婚後,他後來再婚,他有說希望把當初擔保房貸的名字找人處理掉,

我跟他說,因為房價漲了,房屋可以十足擔保,再加上新的銀行法規可以免連帶保證人,

所以我早已經跟銀行申請註銷(取消?)連帶保證人的保證。(我自己也不想他跟房子有關係)

他知道的時候,還問我漲多少,我回他:

不要問,你會搥心肝的!因為你沒有份! ((飄走~~))

話說回來,當初如果他們要房子,我真的會全部給,

因為我覺得揹房貸很‧辛‧苦(尤其是又不是自用住宅)。

怎麼說呢?!

當初我買的那間房子有出租,所收的租金本來是可以足夠付房貸的,

但是那收租的錢都變成給長輩使用,所以我每個月都還要另外拿錢出來繳房貸。

如果那時候房子他們拿去的話,剛好我可以趁機說房子沒了,

長輩要用的錢我可以另外給,但至少不用給到像繳房貸那麼多。

結果他們沒要那房子,所以我還是要繼續自己默默的揹房貸。

※因為房子帶長租約,當初擔心不易脫手,時間會拖很長,影響離婚手續的進度,

※所以雙方都沒考慮等賣掉在處理。又房子買在外縣市,租約管理不易,前夫家也怕麻煩

※這也是他們會放棄的考量因素之一。

很多人都會覺得名下有房子好好喔!

但前提是不要有房貸(而且最好是自用)!

不然我不覺得那是有多好。(畢竟是負債)

更何況今天房子漲了,你沒賣掉,那也沒有所謂的賺到不賺到的問題。

當然要想說是強迫儲蓄也是可以。

只是,先理財要先理債,千萬不要揹了一個負擔不了的房貸來期望賺增值,

那是絕對錯誤的觀念!

回到"夫妻買房該掛誰的名字"的話題~

我個人是覺得,誰有能力就誰買,誰去揹房貸就寫誰的名字。

夫妻共同負擔房貸就連名登記。

至於說什麼為了安全感只想房子登記名下,貸款要別人揹、別人付的,

我覺得有這種想法的人真的是太天真了!

誰說這樣就一定有安全感?!

換成是我,今天我就算當初把房子登記在前夫名下,貸款我揹,

我要的話,我還是可以有辦法把房子(或錢)拿回來,

為什麼?!

因為我有工作、有收入,房貸轉帳也是從我銀行帳戶扣款,

我只要能舉證他是借名登記,又或者申請債權憑證,

還怕平白送他一棟房子而自己卻要傻傻繼續揹房貸揹到完嗎?!

(不管怎樣,至少也會把房貸丟回去給對方自己揹)

當然,在這樣的處理過程當中多少一定會有所損失,但都兩人如果都走到要離婚了,

能早點劃清,各去灑脫,這不是很好嗎?!

損失一些錢,免去彼此繼續糾纏,對我個人來說,很值得。

因為錢再賺就有,但是把生命浪費在和一個已經不愛的人相互計較上,真的是虧大了!

(以下有點離題,不符合板旨我可以刪掉)

話說,自己最近和男友也在討論買房的問題。

之前男友爸爸一直希望男友搬出去自己買房子,他爸媽會幫忙出頭期款。

但我就一直希望他不要買房子,也明確私下勸阻。

因為我覺得他們家有足夠住的地方,為什麼還要買?!(我不會反對和未來公婆住)

再加上我自己有房貸了,他也揹房貸,那我們以後如果結婚不是都被房貸壓很慘?!

無奈他爸的觀念就是兄弟成家就該分家,再加上他哥哥最近在準備要結婚了,

他爸催促男友買房更急了。

因為男友爸媽說以後是大哥要揹責任照顧他們,所以現有的房子是大哥的,

男友要搬出去自己成家買房子,但男友爸媽會幫忙出頭期款,只是房貸要自己揹。

(嗚...難道就不能住在一起,大家一起相互照顧嗎?! Q_Q 真的很不想男友揹房貸)

男友後來有透露,買了房子其實也是可以把房子租出去,租金繳房貸,

然後他繼續住家裡。

我聽到這句話就大概知道他爸的意思了:

他爸應該是希望他能存到錢,不要只懂得養老婆,

甚至是替別人養女兒(我和前夫的女兒),結果到最後自己什麼都沒有。

所以好聽一點就是~強‧迫‧儲‧蓄。

或許有人會覺得:你自己有房子,卻不讓男友也買房子似乎不公平吧!

但我就是不懂,現在的人是有沒有這麼愛揹房貸啊?!

後來我跟男友討論過了,兩個方案~

1.我房子徵求自家長輩同意後賣掉,然後和男友一起出錢聯名買房子。

2.他爸頭期款拿來付我名下的房貸,我房子和男友登記聯名。(算入股吧! XD)

這兩種的好處,就是房貸都只會有一份,而且萬一我們沒走到最後,因為房子是聯名共有

,房貸也是共同支付,那到時候要處理財產分配就可以看是要賣掉之後各拿一半,又或者

看誰要拿錢出來把另一半的持分買走。

不過,這目前都還是我們自己想的解套方案,他爸會不會接受又是另一回事了....Orz


買房,不管是對情侶還是夫妻來說,

都真的是一門需要智慧和口袋去面對的考驗和課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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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幸福就是這樣,放肆的快樂與悲傷....
我將我的幸福,傾注在此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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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t855407 來自: 118.170.134.233 (09/22 01:08)
drama:那個...你有請前夫放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嗎?這是可以轉移 09/22 01:08
drama:的,五年內他若有付債,債主可能會代他向你提出請求 09/22 01:09

以他們家的財力,應該是不會有負債這問題。
反倒是他們家可能怕我揹那麼高的房貸有可能日後會影響到他們吧!
不然也不會來找我說要更改房貸連帶保證人。

而且說到請求,我當初似乎可以請求更多,但我也沒去要。
例如車子我買,寫婆婆的名字(年長女性保費便宜),但車貸我繳之類的,
當初也是想說要離婚就乾脆點,五年車貸我繳了三年,後面兩年他們要繳的話,
車子就給他們。(反正我女兒也用得到,因為前公婆開舊車載我女兒我不放心)
※ 編輯: it855407 來自: 118.170.134.233 (09/22 01:24)
drama:沒問題就好:) 09/22 01:20
buttercrab:推你的作法 乾淨俐落有智慧 09/22 13:04
lingh:婚後財產共有 你賣房再跟他合買可以 但最好先辦婚前分別財產 09/22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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