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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80310東森 控房仲未揭露屋況 買家簽約反悔還挨告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UO1Lmfi-C3w 開心買房子卻突然發現這個狀況,讓陳小姐相當傻眼。 記者 林育全、詹千雁 採訪報導……↓ 不只牆面上的壁癌,天花板翻開一看更是讓她頭痛。 陳小姐指控當初在網路上看上這間位...
房屋漏水鑑定法院 在 李永勤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16 07:42:31
在安全為前提之下,今天店長一樣來到分店持續服務需要服務的客戶,結果有三位夥伴王俊達 劉彬果 #吳宗憲 也一同前來準備今日服務事宜。 很幸運的接到一通來電☎️,詢問我們今天有沒有營業,並在店裡等待客戶前來,經瞭解來意後,是因為常常看到我們的行銷並認為我們團隊常常獲獎🏆,才表明有間房子要委賣,有許多問題...
房屋漏水鑑定法院 在 李永勤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03 18:28:28
#感謝永慶房屋 預防勝於治療,終於可以發這篇文 有一間店面,登記上所有權為一人,實則為多位股東。 委託時客戶邀約兩家房仲(信義房屋與 #北市府公告並發佈新聞之糾紛最多的永x房屋前往,並由我先報告信義房屋回提供如何服務⋯ 這次我沒有分享信義房屋的優勢,而是帶著一本簡短的開發履歷說明,委託前中後、個...
房屋漏水鑑定法院 在 李永勤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02 06:26:51
【防疫優先,安心作業】 天佑台灣!颱風沒進來台灣。擦邊球。 團隊夥伴王俊達與吳宗憲雙雙與張老闆在恆詠的簽約中心相見歡。各成交一戶。 恭喜吳宗憲在蘇榮利、王俊達後,成為團隊第三位達成龍虎菁英 恭喜公園團隊七月分成交金額💰突破一億三千萬,持續努力服務好客戶,非常感恩。 張老闆是位愛家的好老闆,為了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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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鑑定法院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8-03-11 13:59:25180310東森 控房仲未揭露屋況 買家簽約反悔還挨告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UO1Lmfi-C3w
開心買房子卻突然發現這個狀況,讓陳小姐相當傻眼。
記者 林育全、詹千雁 採訪報導……↓
不只牆面上的壁癌,天花板翻開一看更是讓她頭痛。
陳小姐指控當初在網路上看上這間位在新北市淡水的公寓二樓,去年12月13日帶看房屋時狀況都很好,隔了兩個多禮拜,雙方簽完買賣契約了,再次進門卻發現這樣,以陽台來說,原本牆面平整,現在卻斑駁掉漆。
認為房仲沒有完整揭露屋況,我們求證被指控的房仲業者 鄧經理 這麼說:「我們所有房屋仲介的房屋現況都是一年內沒有修繕過,她也是勾『否』,那個是二十幾年前、十幾年前修繕的啊?消保官也有講,她這個案件,就一面壁癌,沒辦法構成解約。」
雙方各說各話,但萬一民眾碰到類似狀況,其他房仲業者也說,買賣合約都簽了,代表雙方都同意,想退回有困難。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買方要針對這一點,就要去主張解除買賣合約的話,基本上是不太可能的,她只能進一步地去要求說減損價金。」
律師 劉韋廷:「買賣雙方認知不一致的時候,我們會比較建議是去找專業的技師公會作鑑定,那我們一般大部分法院比較認可例如說,建築師技師公會、或者是土木技師公會。」
目前雙方經過調解,還是沒達成共識,尋求法律途徑,對簿公堂。
部落格網址→http://taiyuanchen1223.blogspot.tw/2018/03/180310.html
房屋漏水鑑定法院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最近和W律師討論出本「一百個錯誤法律觀念」,我們目前列了以下錯誤法律觀念,如果大家有發現什麼錯誤觀念,或覺得有什麼法律觀念很重要觀念要正確,也歡迎留言,感謝。
以下是錯誤法律觀念:
契約成立一定要書面白紙黑字
保證承保,但不保證理賠
簽名無效,蓋章才有效
公司名義簽約比較有保障
公司欠錢可找負責人個人要錢
父債子要還
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就不起訴案
取得債務人所有權狀,就能享有抵押權
沒有向政府登記就沒有著作權
欠錢惡意不還要坐牢
嫁出去的女兒沒有繼承權
養子女不是親生的也沒有繼承權或只能分少一點
協議離婚雙方簽名就完成
協議離婚必須處理的議題
檢察官可以幫我討債索賠
沒工作收入無法取得子女監護權
公平法是管制物價的法律
通姦違憲後抓姦也沒用
分居二年就可以離婚
打滿三張驗傷單才能訴請離婚
是借貸或投資關係不重要
欠錢躲超過15年就沒事
過期的本票支票完全沒有用
發生碰撞才算車禍
車禍處理很簡單
車禍和解書怎麼寫?
簽約只管對方有簽名蓋章就好
試用期約定不合法
有本票支票就可以向對方討債
離婚證人不用和雙方碰面
違反定型化契約範本的契約無效
網路上文案圖片可以任意複製下載
網路上影片可以自由下載並分享
出資委託的配音可以自由使用
創作甄選的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可以自由使用
攝影師可以自由使用模特兒照片
車禍傷人可全由保險公司出面處理
車禍肇事責任鑑定會寫責任比例
對方同意就可以和他/她發生性行為
跟蹤纏擾目前無法可管
裝修房子簽合約太麻煩
裝修品質有問題就是刑事詐欺
網路購物七天內一定可以退款
公寓大廈社區不能禁止養寵物
管委會可以拒絕住戶影印任何文件
建商拖延公設點交無法可管
產品申請專利權就不會侵害專利
商標圖案近似就是侵害商標權
漏水爭議只能上法院訴訟
租約有公證就不必上法院訴訟
房東房客可以任意提前終止租約
簽發本票支票不寫禁止背書轉讓
存證信函內容隨便寫就好
老闆可以任意付錢資遣員工
建商廣告不實消費者當然能解約
房屋實價登錄灌水沒關係
隱瞞凶宅或重大瑕疵不會有刑責
屋況說明書內容不實一定能解約
遺產可以只留給女兒
打官司的律師費可以要對方賠
遺囑自己寫一寫就有效
虛擬貨幣不能用來付錢
App使用者資料可以蒐集賣錢
開加盟店比上班領死薪水好
房屋久占別人土地就免拆
加盟契約條件加盟總部說得算
竊盜罪只有當場抓到才會成立
加入工會根本沒什麼用
網路空間的言論自由無法可管
罷工是侵害他人權益的違法行為
面試新人時絕對不能詢問前科
工作場所可以任意設置監視器
契約違約金條款不受法律限制
員工五人以下公司免保勞健保
颱風天不上班會構成曠職
不動產買賣有仲介代書就無須履保
員工自己疏失發生職災老闆可免責
職場霸凌無法可管
法律問題諮詢免費律師就好
沒收犯罪所得可以保護被害人?
擔任國民法官很輕鬆
犯罪案件媒體可以自由報導
法官的邏輯一定也和我一樣
友善父母原則可以不用理會
沒付扶養費不能探視小孩
補習班倒閉信用卡分期帳款只能乖乖繳完
假扣押有甚麼功能?
關於假扣押常被誤解的觀念
運動比賽中任何傷害都可免責
粉絲抖內的金錢不用歸還
商品直播代言人有何法律責任
打官司有證人就夠了
私人錄音不能當證據
行政訴訟都會敗訴
銀行帳戶被凍結不能解除
營業秘密保護可以包山包海
合夥作生意靠信任不用簽約
取消訂位可以要求餐廳退訂金
無罪推定原則是真的?
沒錢請律師無法打官司
糾紛鬧上法院就不用調解了
打贏官司對方就會賠我錢
#錯誤法律觀念
房屋漏水鑑定法院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樓上漏水不處理,6大權利可主張!
有一位新手包租公問我,他最近投資的房子漏水,請樓上屋主開門讓他進去修理,樓上的屋主不理他,他很生氣,該怎麼辦?
我跟他分享一個故事:
有一位3樓的公寓屋主,家中浴室天花板漏水,已經把他浴室的裝潢弄壞,他請4樓的人讓他進去察看,但4樓的人不願意,表示3樓自己修,4樓不可能漏水。
於是3樓的屋主把漏水的情形拍下來,也錄影下來。並且再次找修漏的師傅來看,並請社區的管理人員協助協調,4樓屋主仍然不理,漏水狀況越來越嚴重。
3樓屋主就向區公所申請協調,沒想到4樓屋主也不出席。於是就一狀告上法院,經過1年多的訴訟,因為鑑定出來確實是4樓浴室的防水層失效,導致漏水,維修方法必需是從4樓修的,最後法院判決.
1. 樓上屋主必需容忍樓下進入修理漏水
2. 賠償修理費用
3. 賠償3樓損壞的裝潢及物品費用
4. 精神上損害賠償(居住安寧的人格法益所受的痛苦)
5. 鑑定費用(10多萬元)、法院裁判費。
還有第6項,因為你是包租公,原本可以出租的房屋,因為樓上漏水無法出租,或是房客因此解約,這段期間損失的『租金』,也都可以請求樓上賠償。如果是自主,要看房屋不能使用的狀況,由法院來判定。
此外,部分金額如賠償裝潢的金額以及精神賠償,還可以主張利息支出。
所以遇到樓上漏水下來,樓上又不處理,心煩是一定的,但是未必會有重大損失,沉著應對,只要依照正確法律步驟處理,總會雲開見日的。
如果是樓上的屋主,更要積極面對,才不會『賠償金擴大』,又搞得彼此鄰居結下恩怨。
智慧面對一切不順利:看自己所有的,不是看自己所沒有的
不論是樓上或是樓下,你擁有的是財富(房子),很多人是沒有的。但碰到了漏水問題,不是去抱怨怎麼別人家沒漏(完美房屋),你家有漏(目前你沒有完美房屋)。
積極面對,才是平安正解!
財富是要讓你得平安,不是讓你有困擾的!
#漏水
#財富得平安
#包租公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6 條
住戶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行使其權利時,不得妨害其他住戶之安寧、安全及衛生。
二、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三、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因維護、修繕共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四、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後為之。
五、其他法令或規約規定事項。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進入或使用,應擇其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並應修復或補償所生損害。
住戶違反第一項規定,經協調仍不履行時,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按其性質請求各該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為必要之處置。
第 184 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第 195 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照片房屋僅為示意,並非本文所指的房屋,也無漏水問題,也非本所任何當事人
房屋漏水鑑定法院 在 陳明宗律師 宗誠法律事務所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鄰居或共用部份漏水,訴訟上才是請求「修繕」漏水】
房屋漏水,如果鄰居或共用部份所造成,訴訟上可以請鄰居或管委會「修繕」房屋的漏水⬇️⬇️⬇️
律師之前和大家分享,買方在交屋後,如果房屋有瑕疵,📍要注意買方在法律請求上不能主張屋主應「修繕」瑕疵,而應依買賣契約的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主張解除契約、減少價金和賠償損害。
如果房屋漏水,是鄰居房屋的管線破裂或防水層失效所,📍因為屋主自己和造成漏水的鄰居間,並沒有買賣契約關係存在,所以不能依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主張權利❌。
但因鄰居房屋造成漏水,已侵害屋主對房屋所有權之使用,民法在物上請求權規定,所有人對於妨害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所以,屋主可以依物上請求權請求造成漏水的鄰居將房屋漏水部分「修繕」至不漏水之狀態。
例如,屋主的二樓房屋天花板漏水,檢查後漏水發生原因是樓上三樓鄰居的管線破裂所造成,則屋主可以請求三樓鄰居:
1️⃣將房屋「修繕」到不漏水的狀態。
2️⃣由自己修繕所需的修繕費用。
3️⃣賠償因漏水所造成的財產上損害。
4️⃣給付慰撫金。
另外,如果是共用部份造成房屋漏水,📍因為共用部份的管理、維護及修繕,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是由管委會所負責,所以房屋如果是共用部份造成漏水,可以請求管委會「修繕」共用部份及負擔修繕費用。
不過,律師要提醒大家,📍漏水發生原因及修繕方法,在訴訟上並不是由屋主在起訴前自行找專家或抓漏師父檢查⛔️(除非被告在訴訟中都不否認或爭執漏水發生原因,但通常機會不高),而是訴訟程序中由法院指定專業機構進行鑑定,法院再依鑑定機構之鑑定報告及法律規定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