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房屋出租營業稅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房屋出租營業稅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房屋出租營業稅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房屋出租營業稅產品中有1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元照出版,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裁判時報第109期 📌從東海翰林苑案談「營業行為」的涵攝/李惠宗(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 本文評析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116號判決,分析案例事實之爭點,涉及預計以多數套房「出租」可否視為「營業行為」,最後「出售該房屋」的一次性行為,應如何認定為「營業行為」的問題。就此,涉及營業稅法...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81115三立 大群館營運成本文大出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86TYMhEXIpU 侯友宜家族的大群館事件被立委段宜康爆料,相關營運維護費用都由文化大學支出,侯家到頭來只要等著收千萬租金就好,儘管第一年租金只有1575萬,還是比建造費用多,出租第一年就回本,後續只要繳交所得...

  • 房屋出租營業稅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19 15: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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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時報第109期 📌從東海翰林苑案談「營業行為」的涵攝/李惠宗(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
      
    本文評析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116號判決,分析案例事實之爭點,涉及預計以多數套房「出租」可否視為「營業行為」,最後「出售該房屋」的一次性行為,應如何認定為「營業行為」的問題。就此,涉及營業稅法及所得稅法如何涵攝的問題。李惠宗老師逐一分析法律爭議,精準說明營業稅法以及所得稅法規範內容之適用與涵攝,就具體個案以及判決內容進行分析,執得一讀。
     
    ✏關鍵詞:稅疑惟輕原則、反面解釋、信賴保護、一時貿易所得、法律不強人所難、稅捐適用選擇權、特種營業人
     
    ✏摘要:
    本案事實徵、納雙方並不爭執,乃納稅義務人於民國(下同)95年1月1日購買位於臺中東海大學附近土地及地上物,嗣改建為8層樓之建物,其內設有45間套房,於96年1月19日取得該建物之所有權後,持續出租收取租金(下稱「東海翰林苑」);復於99年8月31日將系爭房地以總價新臺幣(下同)50,000,000元出售與訴外人梁○○。納稅義務人就租屋收取租金行為,於97至99年申報綜合所得稅,並經國稅局核定在案,其後出售該房屋,亦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試讀
    🟧「租屋」與「售屋」行為認定為營業行為之理由
     
    私人以出租營利之目的而斥資購建房屋,於購建之後,又長期出租,收取鉅額租金,即屬事實上經營租賃業務,為營業行為,自屬經營租賃業務之營業人。另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亦屬整體營業行為之一部分,除屬於依營業稅法第4章第2節規定計算稅籍之營業人,免徵營業稅外,仍應課徵營業稅,此稽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22款規定自明。且參酌行為時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17條亦規定:「固定資產,指為供營業上使用,非以出售為目的,且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之有形資產;其科目分類與評價及應加註釋事項如下:……二房屋及建物:指營業上使用之自有房屋建築及其他附屬設備……。」
    以上判決,就長期租屋構成營業行為,應可贊同。再者,營業人」,故其「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
     
    🟧就經核定綜所稅是否構成信賴保護之理由
     
    就納稅義務人針對「租屋所得」,已先行報繳個人綜合所得稅及針對售屋行為報繳「財產交易所得」,是否構成「信賴保護」而言,最高行政法院認為:
    (四)次查,上訴人購地建屋出租及出售系爭房屋,符合以營利為目的,且持續性從事一定經濟活動之營業行為,亦不符合免辦營業登記,免課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情形,自應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縱其出租套房租賃所得部分,上訴人雖自行申報綜合所得稅,惟因營業稅與綜合所得稅屬不同稅目,尚不得因本件課稅事實已先受有綜合所得稅之核定,就認為出售系爭房屋非營業行為,而可免除其就該銷售行為負有申報繳納營業稅義務等情,經原判決論述甚明(參見原判決第22頁2)。是依上訴人經營模式以觀,乃該當於營業稅法第2條第1款所稱之銷售行為,上訴人依規定負有開始營業前辦妥營業記,並申報銷售額之義務,並不能因其自行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將出租系爭套房之租金收入列為租賃所得,經被上訴人誤依其申報而核定,而免除其法定義務。
     
    🗒全文請見:從東海翰林苑案談「營業行為」的涵攝/李惠宗(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裁判時報第109期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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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出租營業稅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3-22 17:18:59
    有 2,958 人按讚

    【院會總質詢,嘉瑜關心議題高房價、高公設亂象、實坪制、囤房稅、貨物稅改革及動保警察】

    ⚠️房市稅改做半套 囤房稅不改
    打炒房淪為空談?

    嘉瑜肯定中央政府下重拳要打炒房並實施「實價登錄2.0」與「房地合一稅」,但民眾與學者所期待的囤房稅卻沒一併修法!

    根據清華安富金融工程研究中心研究六都實施囤房稅之前後差異評估報告顯示,房價漲幅平均從每月14.29%變成7.84%,減少了47.6%,台北市更減少66.09%,長期實施囤房稅可能可以讓房價下跌。另根據內政部統計,109年底單獨持有4 房以上者,全台灣共約78萬戶,但其中有34萬戶是法人持有房屋,因此囤房稅未必會導致租金上漲。

    即便蘇院長強調,擔心房東可能將負擔轉嫁到租金上而暫不推囤房稅,恐影響78萬租屋族。但嘉瑜認為政府應「棒子蘿蔔併進」,同時鼓勵囤房者出租後再予以減稅,或加入包租代管行列,將租屋市場供給量增加,並且未來應將「房租」納入實價登錄2.0,強化健全租屋市場。

    另外,嘉瑜從上會期持續關心有關台灣的房屋公設比過高問題!新建案多占3成以上,但許多國家買賣房屋都是實坪制,但台灣卻要公設計價,甚至有建商將政府給予的容積獎勵轉為公設販售,建議未來應改成公設分離計價或是實坪制。

    ⚠️貨物稅仍未通盤檢討
    能源稅整合亦遙遙無期

    現行貨物稅條例中,對於國人生活影響最為顯著者,當屬車輛類,民眾也長期向嘉瑜反映,應盡快督促中央機關調降汽機車貨物稅稅率,以燃油機車為例,我國目前約有1400萬輛機車,可說是家家戶戶都有機車,民國35年間將汽機車視為奢侈品的時空環境早已消失,汽機車如今已成為國人通勤所需要的民生必需品,既然原有課稅理由早已消失,繼續對其課稅就非常不合理。

    課徵車輛貨物稅的同時也造成國產車內銷的稅金負擔,其中包含了17%貨物稅、5%營業稅及5%~17.5%之零件關稅, 而進口車則分別要課徵關稅17.5%、貨物稅25%或30%(以排氣量2000c.c.為分界)及5%營業稅,造成國人在購買汽車時,國產車售價約為外銷價格1.3倍,進口車售價為原產國售價1.5倍左右,無論是國產車或進口車,國人購車成本就是比較高,形同台灣民眾每買一輛車,就要先被剝三層皮的荒謬現況!

    由於行政院先前答覆嘉瑜稱「不宜單就(汽機車)特定課稅項目個別進行檢討」,嘉瑜於昨日院會總質詢時也再次要求蘇院長及財政部蘇部長,應就貨物稅整體稅制進行通盤檢討,並會同經濟部及環保署朝能源稅的方向進行改革,當前國際趨勢皆是朝綠色稅制整合,課徵項目多是對能源、水汙、空汙、碳稅等名目,將貨物生產過程對環境造成的外部成本由企業負擔,目前的貨物稅稅率不一且將外部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對於國人來說非常不公平!

    此外,嘉瑜也向蘇院長強調對於汽燃費改採隨油徵收的必要性,汽燃費於我國的歷史脈絡下更接近道路使用養護之規費,隨油徵收更能反映真實道路使用情形,現任交通部長林佳龍任立委時期亦曾對此提案表態支持,但自部長就任以來,卻仍未見交通部積極辦理汽燃費改隨油徵收事宜,從而拖沓修法進程至今。

    ⚠️動物虐待涉及刑事責任
    設「動保警察」以落實動物保護!

    在總質詢的最後,關於近年的動物虐待案件量居高不下、定罪率卻低得可憐的困境,嘉瑜認為癥結點在於動檢員的人力不足、無調查權,協力警方又欠缺動保專業所致,而民間倡議設置動保警察的呼聲已長達8年,蔡總統亦曾下令農委會進行相關研議;由於農委會與警政署系屬平行行政單位,立場對立難以調和,故請求行政院盡速出面主持跨部會協商,使各界期盼已久之動保警察制度盡快上路。

    🔗2021.3.16 院會總質詢連結:
    https://youtu.be/18A6AfBe8bM

    🔗新聞連結:
    立委質疑未實施囤房稅 蘇貞昌:恐轉嫁到租金
    https://www.cna.com.tw/amp/news/aipl/202103160051.aspx
    居住正義淪為空談?高嘉瑜:蔡總統的房市3箭全部脫靶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316001725-260407?chdtv
    為何房價如此高? 綠委驚呼:台灣這點獨步全球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316001965-260407?chdtv
    高嘉瑜質疑未實施囤房稅 蘇貞昌:恐轉嫁到租金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1478078
    高嘉瑜籲房租納實價登錄2.0 徐國勇:未來會來處理
    htt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1939242
    沒車位還要買車道 立委點出房價弔詭處
    https://ctee.com.tw/news/policy/430526.html
    未推囤房稅護「租屋族」? 高嘉瑜搬數據打臉
    https://reurl.cc/E2bGav
    高嘉瑜提房租應納入實價登錄 內政部:未來會處理
    https://www.nownews.com/news/5213189
    新制未納囤房稅 學者憂房價居高不下
    https://www.epochtimes.com/b5/21/3/16/n12814779.htm
    公設比飆高…免計容積 全面檢討
    https://house.udn.com/house/story/5886/5322889?form=udn_ch2_common3_cate
    囤房稅反推高房租 害到無殼族
    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437581
    免計容積變公設 二方向補漏洞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10317000144-260202?chdtv
    綠委質疑囤房稅 蘇:恐轉嫁到租金
    https://reurl.cc/YWk8An

  • 房屋出租營業稅 在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2-04 11:00:01
    有 25 人按讚

    【財經補給讚】喔~~原來這樣也要開發票啊🤔

    📢賣家預收訂金 別忘開發票
    https://reurl.cc/e82RvM
    交貨前已先收取的貨款,必須依法 #先就收到的部分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等尾款也收到後,再補開尾款部分的發票。

    📢企業房東收違約金 要開發票
    https://reurl.cc/3Lng1X
    營業人作為房東,出租店面、辦公室或房屋時,要留意不僅收取租金時必須開立發票,還包括 #收取違約金等各類款項時,也屬於銷售行為的一部分,必須依法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網路賣家向消費者收取的運費 應開統一發票
    https://reurl.cc/R1V5dZ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6條規定,銷售額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所收取之全部代價,包括營業人在貨物或勞務之價額外收取之一切費用。所以,#運費即應包含在統一發票銷售額。

    老闆們要注意唷~~

  • 房屋出租營業稅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8-11-16 11:36:26

    181115三立 大群館營運成本文大出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86TYMhEXIpU

    侯友宜家族的大群館事件被立委段宜康爆料,相關營運維護費用都由文化大學支出,侯家到頭來只要等著收千萬租金就好,儘管第一年租金只有1575萬,還是比建造費用多,出租第一年就回本,後續只要繳交所得稅70萬,每年淨賺上千萬元。房仲業者表示,因為租給二房東繼續出租,否則房東必須負責繳稅跟維護,不會像大群館事件這樣,出現這麼甜美的合約。

    記者謝孟哲、田仁翔/台北報導

    文大宿舍爭議,大群館是侯友宜家族的金雞母,立委段宜康幫忙算一算,發現大群館投資好划算。

    大群館去年的租金費用約2000萬元,其中建築的維護清潔費用、營業稅以及建築折舊費用,在合約當中都是由文化大學負擔,又昱公司必須負責的人事費以及勞健保費用,由於是紙上公司,幾乎不用負擔任何費用,將近2千萬元租金收入,等於淨賺。

    關鍵的營運費用都是文化大學來吸收,侯家只要躺著等租金上門。大群館首年租金加營業稅收入1575萬,建造費才1562萬,儘管還有所得稅70萬,但建造成本第1年就回本,第2年淨賺千萬元。

    房仲業者陳泰源:「第一手的房東一定覺得說,出租我要管理這麼多房客,我覺得好麻煩,我覺得好累喔,所以相關的什麼稅費啊,持有的成本啊,建物的折舊啊,或者整修維護等等,都由你二房東來吸收。」

    類似大群館這種物件出租,租客不會把所有費用通通照單全收,房東仍要付出固定成本。

    房仲業者陳泰源:「通常來講,房屋的維修、修繕、折舊或者是相關的什麼稅費,這些持有的稅,正常來講都是房東也就是所有權人來支付。」

    會出現這麼獨厚又昱的合約,是因為文化大學當時急迫解決學生住的問題,對大群館成本通通買單。合約怎麼簽,雙方講好就沒違法,但坐收上千萬租金,加上避稅有方,讓侯家的大群館成了穩賺不賠的生意。

    新聞網址→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457128&From=Search&Key=大群館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18/11/181115.html

  • 房屋出租營業稅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5-07-21 14:06:16

    150708壹電視 出租門牌 遊走法律邊緣助逃稅?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AqYydxQVgA

    【壹電視報導】20多坪的使用空間,隔成好幾個小辦公室,但這裡出租的不是辦公室,租屋網站上寫著:公司設立登記,每個月3000元,也就是說,屋主出租門牌給您登記公司,而且地點還是隱身在大直的豪宅區。......↓

    實際出租只有2間,但看看門外,公司的牌子至少掛了5-6個。房仲不諱言,這樣的事情是公開的秘密,行之有年,甚至還有公訂價。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這是有一個行情、公定價,少則2500元,最多聽到5000元的都有。」

    經濟部商業司副司長 陳秘順 表示:一個場地適合幾營業單位在那邊,這個可能就是「稅務部門」他可以去查。

    主管登記公司的經濟部認為財政部有必要查核,但是……

    財政部賦稅署 表示:「這個有沒有違法,已經不是違反營業稅法的規定了,是違反公司登記的規定,我們有我們稅籍清查的責任,但是今天核准他的人,並不表示就不用管。」

    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 蘇家宏 表示:重點是他沒有在那邊營業的情況下,就有「虛設公司」的嫌疑,等於是助長「空頭公司」,最後這些空頭公司可能就是為了逃漏稅。

    律師認為,這種行為遊走在法律邊緣,呼籲主管機關應該嚴加查核 ,否則就成了助長空頭公司的幫兇。

    新聞網址→http://www.nexttv.com.tw/news/realtime/latest/11347441/%E3%80%8C%E5%87%BA%E7%A7%9F%E9%96%80%E7%89%8C%E3%80%8D%E5%80%9F%E7%99%BB%E8%A8%98%E3%80%80%E9%81%8A%E8%B5%B0%E6%B3%95%E5%BE%8B%E5%8A%A9%E9%80%83%E7%A8%85%EF%BC%9F

    部落格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97281949

  • 房屋出租營業稅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4-08-10 11:28:10

    140807東森 社區管委會收帶看費 國稅局:得繳稅
    影片網址→http://youtu.be/gsnDR3YKcbc

    雖然國稅局表示要繳稅,但我個人還是覺得,不合理,根本就不該收帶看費。在大直,只要遇到要繳帶看費的社區,一律列為我心中的黑名單,能不帶看就不帶看,介紹客戶案子時,我都會自動跳過。

    現在買氣那麼差,房仲都快窮死了,幫屋主賣房子,還跟我們仲介收費!?如果管委會想賺錢,找個屋主開一個天價在賣,永遠賣不掉,委託10幾家房仲,大量帶看,豈不是賺翻了?

    以下是新聞報導……↓

    買房子要先看屋,難免得要進出社區大樓。管委會覺得好煩,打算以量制價收取帶看費,最近有房仲拿出這份公文,告訴大樓,收費可以,國稅局說,帶看費就跟大樓出租外牆收入一樣得繳稅。

    如果每個月收入超過20萬得辦營業登記,不滿20萬雖然免開統一發票,但只要總收入超過4萬元,通通得繳1%營業稅。

    有社區不能接受,抱怨國稅局怎麼會來找管委會追稅?

    記者 蔣心玫:大型社區動輒就是上百戶,假設說這裡有5間房子要賣,簽的都是一般約各自委任了5個房仲的話,假設一個房仲保守估計一個禮拜只帶一組客人來看,這樣算下來,一個社區裡頭一個月就會多了100人進出。

    看屋民眾進進出屋,或許看在國稅局眼中是筆稅收來源,房仲卻是痛在心裡。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每帶看一次就要繳個200~300元,可能我們一兩天生活費就這樣完全被沒收了。變相的做法,我們仲介跟屋主租這個房子,所以我們既是仲介,我們也是屋主的房客,那我們就可以避掉帶看費。

    房仲用無償租約來反制,社區為了怕被追稅也把「帶看費」名義轉換成「清潔費」。

    台北國稅局發言人 王玠琛:明明是帶看看,你改個名目變清潔費,我們就找不到你了,不會。

    收了錢就是得繳稅,房客帶客看屋,管委會到底能不能收費已經爭論許久,如今國稅局做出解釋,不管用什麼名義,管委會收了錢,就得依法來申報稅金。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7728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