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房屋使用同意書台北市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房屋使用同意書台北市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房屋使用同意書台北市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simpany (Simpany)看板toberich標題Re: [分享] 尋找公司登記地址的五...



如果要不到房屋使用同意書
基本上只有一個解法
放在後面一起講

※ 引述《MARI1985 (麻里)》之銘言:
: 我算是最衰的一種吧...
: 我今年初在台北市租了一個店面,
: 我有去做過預查
: 簽約之前房東也說可以登記
: 約也簽了
: 然後我裝潢就下去了
: 裝潢同時申請商業登記
: 結果發現這個店面跟隔壁店面地契是綁在一起的

您已經有注意到很多細節了很好,
想說借您的例子說明一個觀念,
簽約之前可以先請房東提供房屋稅單,
上面就會有「課稅房屋坐落」,跟「納稅義務人」

就是房屋實際的地址跟所有權人
地址也很重要,確認地址無誤,那去做土地使用審查才有意義
還真的有遇過,同個地方兩個門牌(也許是在轉角的建物)、簽約與稅單上的不同orz
所以什麼事情都有可能發生,拿到稅單卡實在

所有權人的部分,如果是多個人共同持有,
稅單上納稅義務人會寫等幾人,等2人、等8人之類
那你就會先知道房東不只一人,
請房東提供建物所有權狀,拿到房屋使用同意書才承租、裝潢會比較保險


: 房東的上一代有跟隔壁的口頭協議
: 就是一家一邊
: 可是沒有任何文件證明
: 所以我的商業登記需要隔壁的所有權人簽同意書
: 對方有八個人同時繼承這1/2的房產
: 即使商業處要求2/3的持有人同意
: 也必須拿到對方6個簽名
: 我房東當然覺得很麻煩不願意處理
: 我自己跟隔壁房東聯繫
: 他也說8個兄弟姊妹很少聚在一
: 不願意幫我聯繫
: 現在
: 我他馬的
: 就沒辦法商登
: 因為裝潢已經做了
: 我也搬不走
: 剛簽約我也不可能逼房東處理
: 請問各位專業人士我該怎麼辦
: 我會計事務所問了,商業局也跑了,甚至還問了律師
: 束手無策

再來就進入正文,
提供在我看來應該是唯一解的合法解法,

就是呢,
你先把公司設在自己家裡或是商辦,
用途就是只當辦公室使用,

設好公司以後,在簽約的地方(實際營業地點)設門市部
設門市部只用辦國稅局營業登記,
門市部只是設籍課稅、沒有任何證照,
基本上提供總公司資料、實際營業地點的房屋稅單、租約就可以完成門市部的辦理
(不用所有權人同意書,設立登記才一定要)

這樣就完全合法解決您的困擾,
只是這樣如果自己家不能用的話,就會多一筆商辦的支出摟


另外提醒,如果您是這樣的狀況,
設立公司可能會比設立行號好,
因為有些行業不適合設在商辦,
如果是總公司,只當辦公室還可以合理解釋

希望有幫助到您:)



另外有感而發一下,
最近在版上的回文或部落格文章的內容,
可能分享內容涉及到了一些「行業內大家知道甚至都在做,但不願意公開說」的方式,
讓一些前輩不開心了,也趁此文再說明一下

其實主要都只是想要去提供「原來可能有這麼多種不同的作法」,

因為覺得大家可能會有不同的難題,而不一定找到適合的人去詢問,
例如像MARI大大的案例,其實並不是無解的問題,
但是會計事務所、商業局、律師都沒能回答
這可能是術業有專攻,同一個領域還是分得很細

所以我想的是,
如果把一些可能性都寫出來,
慢慢寫慢慢寫,到大家都可以掌握大原則,
就可以自己判斷該怎麼做,以及需要承擔的風險

而如果也有同業跟著開始寫或是挑戰觀點,
反而能把作法跟風險越辯越明,讓大家知道更多資訊、可能方案
而同業之間也可以不同專長間互通有無

大家基本上都是往合法經營的方向前進,沒有人會想要主動違法,
如何在合法或是風險小的範圍做出對公司的最佳解,
覺得是創業人應該具備的基礎知識之一

而遇到問題的時候,
顧客其實還是會諮詢會計師的,
所以去寫這些文章,並不是要去破壞其他人的利益的這個出發點

甚至我認為顧客有一些基本的知識,反而可能更利於討論,
整個環境也會變得更健康 (現在其實是一種資訊超級不對稱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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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impany (14.0.154.85), 04/23/2017 01:34:12
aneasygame: 房屋稅單上納稅義務人如果是多人 租約上只有房東一人 04/23 01:47
aneasygame: 稅局一比對就掛了 04/23 01:49

a大別又說我遊走法律,
財政部都明確寫可以的唷!https://goo.gl/GmuEnW
前文也都明說了,
門市部只是設籍課稅辦理營業登記阿

摘錄財政部稅務新聞:

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狀之小規模營業人可以設籍課稅方式辦理營業登記

陳小姐因無法取具房屋所有權狀、租賃契約及房東出具之使用同意書,
其營業之飲料店係屬獨資、合夥組織之小規模營利事業,
仍可提示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向營業地址所在國稅局之分局、稽徵所辦理營業設籍登記。

再來

適用「設籍課稅營業人申請設立營業登記」之營業人,例如:

1. 商業登記法第 5 條規定免辦商業登記之營業人
(攤販、家庭農、林、漁、牧業 者、家庭手工業者、
民宿經營者及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
2. 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有銷售貨物或勞務者。
3. 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之固定營業場所。
4. 獨資及合夥組織因法令限制未便申請商業登記,有銷售貨物或勞務者。
5. 不具備分公司設立要件之公司所屬其他固定營業場所
(例如公司所屬門市部、營業所、辦事處等),有銷售貨物或勞務者。

我提議的門市部就是屬於這種方式唷
所以是一定可以辦理營業登記的!


※ 編輯: simpany (14.0.154.85), 04/23/2017 03:23:37
aneasygame: 第一 設立登記不一定要同意書 再把資料多看一點再回文 04/23 06:09

同意書較單純,租賃契約也可,
但設立如使用租賃契約,納稅義務人要完全一致才行

aneasygame: 第二 新聞稿主軸是講行號 又不是公司 你可以試試看不 04/23 06:14
aneasygame: 拿租約給稅局 看他會不會鳥你 04/23 06:14

公司的話,如果是門市部是可以的
上述也都列明清楚五種可以設籍課稅的營業人

aneasygame: 第三 你完全忽略人性 如果你是那8個地主之1 04/23 06:14
aneasygame: 如果他知道你在他名下的地上經營 又沒取得他同意 04/23 06:15
aneasygame: 他不去檢舉你才怪 給他好處才不弄你 這就是人性 04/23 06:17

如同M大說的,他們實際上一人一邊
他只使用M大房東自己這邊,並不是全部使用卻不分給其他屋主
所以發生糾紛的機率低

aneasygame: 最後 雖然我不是很懂為什麼一定要在文章中說別人不開 04/23 06:17
aneasygame: 心 不過這樣說並沒有比較就事論事 我不在乎你的背景 04/23 06:19
aneasygame: 是什麼 純粹看到某些建議很不以為然而已 04/23 06:20

實際上就可以設籍課稅 合法也可行的作法 為什麼需要不以為然?

aneasygame: 這案例只要應備文件中有租約跟房屋稅單 基本上就是掛 04/23 07:04
aneasygame: 既然您的回文中都自己說要拿著房屋稅單跟租約了 怎麼 04/23 07:04
aneasygame: 還會覺得會通過 至於那則新聞稿沒有什麼參考價值 04/23 07:06
aneasygame: 跟您所假設的解法看不出來有什麼關係 只能說可惜了 04/23 07:14

您一直說不行 但事實上就可行阿!請見下方M大推文

如果財政部的新聞沒有參考價值,請問什麼才有....
財政部已經公開解釋,沒有同意書仍然可以設籍課稅的情況,這就完全沒爭議吧

而怕大家不瞭解其他可以設籍課稅的情況,
又列出五種可以設籍課稅的情況解釋,怎麼會沒有關係呢?
A大沒有看懂的話不知道還能怎麼解釋更清楚


loftyboy: 之前我們辦門市部,稅務員就要求提供稅單跟租約了,目的 04/23 10:00
loftyboy: 是要比對兩份資料的納稅義務人和地址是否相符。大概只有 04/23 10:00
loftyboy: 網拍可以不用附,那是因為虛擬交易的特性,如果這些資料 04/23 10:00
loftyboy: 不用附,那我隨便去找個空房未經房東同意就可以辦營登, 04/23 10:00
loftyboy: 那不是爽翻了?只能說想太多,別以為繞道迂迴的方式就可 04/23 10:00
loftyboy: 以辦過,政府又不是笨蛋 04/23 10:00

L大事實上就是可以唷
還有財政部稅務新聞的案例,也不是虛擬交易唷
所以難道財政部新聞寫錯了?
再加上M大事實上可以設籍課稅


MARI1985: 我有拿到稅單,但沒有法律概念,不知道要2/3的所有權人 04/23 11:16
MARI1985: 也可以設籍課稅,但國稅局會派員實地走訪 04/23 11:18
MARI1985: 第二行沒留到,我現在是有設籍課稅的 04/23 11:21
MARI1985: 設籍課稅,的確不需出示同意書及租約,因為我辦過了 04/23 11:22
MARI1985: 只是國稅局會派員來查訪這樣 04/23 11:23
MARI1985: 另外那八個地主不會弄我,因為我房東也佔有他們房子的 04/23 11:27
MARI1985: 1/2,如果他真的要行使他的權力,另外一間也不用開了 04/23 11:28
MARI1985: 我現在的問題是,我已經先設籍課稅(我應該算是營業額 04/23 11:29
MARI1985: 未達起徵點)的那種,但我還是想要合法商登,後面補辦 04/23 11:29
MARI1985: 公司設立然後再把這邊改成營業場所是可以的嗎? 04/23 11:30
MARI1985: 謝謝各位幫忙,一人開店發現真的很難T_T 04/23 11:31


如果您是使用收據的小規模營業人,那只好用行號直接設籍課稅了。

所以如果非小規模營業人,就會建議不要設行號而設公司的原因是:

直接用行號設籍課稅沒有任何證明文件,營業人會很痛苦,
不能銀行開戶、不能申請補助丶不能投標丶不能買車丶不能.....。

而如果以公司的方式處理,先設總公司,再設門市部,
這樣有二個統編,營業稅分開申報,
營所稅合併申報,雖然麻煩但可解決問題。


不過因為您說營業額未達起徵點,那就是小規模營業人
如果是小規模營業人,那就直接行號設籍課稅就好了

沒有必要為了這個去辦公司(公司跟行號不同)
也沒必要做商登再設營業處
因為這樣有機率會從小規模營業人的資格變成大店戶(使用統一發票的行號)

為什麼這樣建議,是因為小規模營業人還是有稅務上的好處
核定課稅、營業稅1%、無需申報營所稅、無營所稅負擔
只要將營利所得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申報

所以您的情況就直接小規模營業人設籍課稅就好摟
為了拿商登變成大店戶,實在很不划算

如果還有問題也可以聯絡我們唷 https://simpany.co/

※ 編輯: simpany (14.0.224.31), 04/23/2017 17:03:58
loftyboy: 你的稅務新聞講的是行號,跟門市部有什麼關聯? 04/23 18:39
loftyboy: 如果門市部這樣可以辦得起來,歡迎提供案例給總局參考 04/23 18:39
loftyboy: 就我們的經驗,辦門市部他就是一定會看租約和稅單 04/23 18:41
loftyboy: 我想您真的是搞混了,如果不信的話,您可以實際辦一次 04/23 18:42

稅務新聞的案例是行號,但是也另外有規定
適用「設籍課稅營業人申請設立營業登記」之營業人,
我也一開始就補充在上面了,門市部屬於規範的第五項,
所以依規定是可以這樣辦理的,您可以實際辦一次看看

1. 商業登記法第 5 條規定免辦商業登記之營業人
(攤販、家庭農、林、漁、牧業 者、家庭手工業者、
民宿經營者及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
2. 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有銷售貨物或勞務者。
3. 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之固定營業場所。
4. 獨資及合夥組織因法令限制未便申請商業登記,有銷售貨物或勞務者。
5. 不具備分公司設立要件之公司所屬其他固定營業場所
(例如公司所屬門市部、營業所、辦事處等),有銷售貨物或勞務者。*[m


loftyboy: 同意書是在沒有租約時才提供,什麼時候改成一定要了? 04/23 18:43
loftyboy: 你可以再把稅局新聞稿好好看一次,他何時提到門市部了? 04/23 18:47

是的,所以我上面也有補充,
租約完全與納稅義務人相同也可以
但拿到同意書比較單純,一般我們都直接拿同意書

aneasygame: 我的某些建議不是單指這篇,您可以翻回去之前的文章 04/23 20:20
aneasygame: 可能我臉皮比較薄吧,所以我不會在被指正以後就趕快 04/23 20:21
aneasygame: 刪除別人的推文,甚至只給別人一小時REVIEW的空間 04/23 20:22
aneasygame: 把別人指正的內容放到部落格上,就算別人真的不開心 04/23 20:24
aneasygame: 請問為什麼不能不以為然?要不要去翻翻舊文章再來說? 04/23 20:25

其實不是「被指正」之後去修改文章的,
而是我提議的作法,是以一種通用口吻並沒有加註與實際情況相符,
經L大還是A大提醒,這樣對我有風險建議我刪除才刪除的

所以把中間的討論有風險的內容刪除,但保留大大們有建設性建議的內容給網友,
結果L大還是A大又去檢舉我刪修推文,也是很無奈

不過這可能是文字上對於「刪除有風險的內容」、「刪除自己的內容」上
兩邊的認知不同,對於刪修的處罰,也認栽沒再申述

而去加註部落格讓其內容變得更完整,我認為並無不妥,
因為我並沒有複製任何網友的留言去加註,
而是將有爭議部分以自己的話增修得更完整,
只是採一種廣納各方建議、有不足處就虛心補充,
後續的人看到文章就更不容易誤會,
這本是做研究的態度(其他科學研究不都如此?被挑戰的如果有道理,作者即增補說明)
不覺得有臉皮厚薄之分


aneasygame: 另外如果宣稱只要房屋稅單和租約就可以完成門市部 04/23 20:27
aneasygame: 請問跟您提供的新聞稿有什麼關係?只要附上這兩個就是 04/23 20:27
aneasygame: 不符合這個案例的解法,不覺得自己回文很矛盾嗎 04/23 20:28
aneasygame: 「基本上提供總公司資料、實際營業地點的房屋稅單、租 04/23 20:29
aneasygame: 約就可以完成門市部的辦理」,請問M大拿出來的會過嗎 04/23 20:30

我上面推文也有建議啦
他如果是小規模營業人,直接設籍課稅就好
不需要去辦公司、也建議不要為了商登冒失去小規模營業人的資格的風險

您貼的這段是因為從M大原文中只看得出是行號、
不確定是不是小規模營業人、也不曉得辦到什麼程度
如果是一般使用統一發票的行號,那反而比較建議他用公司來設(原因請翻上面文章)
而一般公司要辦門市部的話,可以提供這幾項資料,不需要房東同意也可以,

※ 編輯: simpany (60.246.240.48), 04/24/2017 00:59:38
aneasygame: 我是覺得很有趣啦!如果一開始就看出來M大有設籍課稅 04/24 01:01
aneasygame: 何必還要人家繞道去辦什麼門市部,結果還是等M大自己 04/24 01:01
aneasygame: 跳出來說,結果人家用的也不是門市部什麼鬼方法 04/24 01:02

A大您一直鬼打牆會很難繼續討論

第一、一開始看到「商業登記」知道是行號,
但不確定是哪類型行號(大店戶還是小店戶),
所以建議,可以用公司+門市部的方法來辦,才不會什麼資料都沒有會很痛苦
(用行號設籍課稅的話就是什麼證明文件都沒有)

第二、後來看到M大有說自己還沒有到起徵點,所以代表是小規模營業人,
那麼就建議,直接照M大原本作法,小規模營業人+設籍課稅,
不要為了商登去搞營業處,反而尚失小規模營業人的稅務優惠,比較實際,

但當然如果沒有商登讓他很痛苦的話,還是可以用我提議的方法拿到商登,
只是認為沒有必要這樣做而已

※ 編輯: simpany (60.246.240.48), 04/24/2017 01:09:34
aneasygame: 他從頭到尾都在講商登,如果只是要設籍,請問你怎麼一 04/24 01:04
aneasygame: 開始就沒看出來呢?就我知悉的經驗,門市部就別想了 04/24 01:05
aneasygame: 稅務員通常都會要你提供租約跟稅單,而這個拿出來就死 04/24 01:05
aneasygame: 未來只要使用發票,稅務員很快就會找上門,下場就是兩 04/24 01:06
aneasygame: 條路,要嘛註銷要嘛辦商登,那請問現在設籍有什麼好開 04/24 01:07
aneasygame: 心的嗎? 04/24 01:08

A大您認真嘛?

商業登記法第5條:下列各款小規模商業,得免依本法申請登記:
1.攤販。
2.家庭農、林、漁、牧業者。
3.家庭手工業者。
4.民宿經營者。
5.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

所以M大情況可以不用辦理商登,

如果之後要使用發票,
一種是轉成大店戶,可以另一個地址辦理商登,然後再將此地址轉成營業處,
不過比較建議的是小規模營業人+有限公司的作法,比較有彈性,
但怕有點踩線就不細說了


aneasygame: 怎麼看都覺得是你在鬼打牆,一下子說辦門市部要租約跟 04/24 01:11
aneasygame: 稅單,一下子又說不用,你搞得我好亂啊~ 04/24 01:11
aneasygame: 我可以跟你說,門市部我跟L大一樣都有辦過,真的有被 04/24 01:12
aneasygame: 拿租約跟稅單,而這是稅務員要求的,你想看哪一家我可 04/24 01:13
aneasygame: 以私下把應備文件都整理給你看,你也可以實際辦一次 04/24 01:13

您看不懂的部分我已經盡量說明了
門市部您們以自己個案經驗去反駁明文規定的事情,
不曉得要怎麼說...

簡單來說,國稅局一定會先要求租約跟稅單,
但如果您沒有,或是像M大這樣並不是所有權人全部簽署
而且狀況符合「設籍課稅營業人申請設立營業登記」(像門市部就是符合的)
只要有營業事實,即可以辦理營業登記 設籍課稅

※ 編輯: simpany (60.246.240.48), 04/24/2017 01:25:44

aneasygame: 自己沒看出來的東西就說別人鬼打牆,這邏輯是真的很棒 04/24 01:14
aneasygame: 「一般公司要辦門市部的話,可以提供這幾項資料,不 04/24 01:21
aneasygame: 需要房東同意也可以」→請問你要他提供什麼資料? 04/24 01:21
aneasygame: 我只問你一句,你有沒有實際辦理門市部就好 04/24 01:28
aneasygame: 如果有,請問他要你提供什麼資料? 04/24 01:28
aneasygame: 不需要一直貼法條給我看,分享一下你的實務經驗來聽聽 04/24 01:29
aneasygame: 也不用一直說別人鬼打牆,就針對你提的門市部討論無妨 04/24 01:30

當然有阿
一般來說有租約房屋稅單就會提供
如果有租約但沒有取得全數所有權人同意的話可以以實際勘查代之、
並不一定要取得所有權人同意書
已經說明過了...

如果您可以找到任何法條或是任何稅務員出來說明,
門市部一定要所有權人同意書,或是與房屋稅單納稅義務人完全吻合的租約才能辦理,
那就真的是長見識了
但估計絕對沒有這樣的規定,因為事實上就可以

如果這樣還不夠清楚,也提供您門市部辦理所需要送的文件:
營業登記申請書
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公司同意設立門市部同意書
總公司登記資料、章程
如果有租約、房屋稅單就提供,
如果租約是第二方第三方,沒有取得全數所有權人同意可以以實際勘查代之

A大一直問這點,該不會把分公司跟門市部搞混了吧?
分公司才一定要同意書唷

※ 編輯: simpany (60.246.240.48), 04/24/2017 01:42:41
aneasygame: 你既然都知道他一定會先要求提供了,結果你沒提供還可 04/24 01:31
aneasygame: 以過,這稅務員是在尋大家開心的嗎? 04/24 01:31
aneasygame: 太棒了!請問您過去承辦的門市部在哪一區,我以後一定 04/24 01:45
aneasygame: 請朋友都去那邊開店,隨便找個點勘查完就可以營業了 04/24 01:48
aneasygame: 把一些沒講過的話塞到別人嘴巴,扯到分公司也是厲害 04/24 01:52
aneasygame: 估計又是看了設籍課稅的法條才想到分公司的,呵呵 04/24 01:53

A大一直在挑語病所以講得更清楚一點,
M大的情況是有租約、有稅單,但並沒有取得全數所有權人同意
這樣的情況,設籍登記(小規模營業人、門市部等等,都一定是沒有問題的)

※ 編輯: simpany (60.246.240.48), 04/24/2017 02:00:30
aneasygame: 台北和台中我們都碰過,稅務員來的時候都有拿 04/24 01:59
aneasygame: 不好意思,可能我們跟主管機關的關係還不夠好 04/24 02:00
aneasygame: L大前面就說了,租約的承租人和稅單上的納稅義務人 04/24 02:05
aneasygame: M大的狀況有租約和稅單,請問你知道上面寫了些什麼嗎 04/24 02:05
aneasygame: 我是沒看到實體文件不敢說啦,你要這麼斬釘截鐵的說 04/24 02:06
aneasygame: 沒有問題,那是你的意見,我個人保守點不敢妄下定論 04/24 02:06
aneasygame: 應該是租約的出租人,不好意思,沒辦法像你一直修改文 04/24 02:08
aneasygame: 章,所以無法把自己寫過的文字一直酌予修正,呵呵 04/24 02:09
aneasygame: 不好意思我真的要噓一下,我好像都沒有提到同意書吧? 04/24 02:21
aneasygame: 你跟我說明要幹麼?你給稅局同意書他會理你就厲害了 04/24 02:22
loftyboy: 無故刪除推文就是違反版規,請問要無奈什麼! 04/24 03:04
loftyboy: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我真是長見識了 04/24 03:06

上文僅表示針對文字理解錯誤,以為您3/12的這段話:

→ loftyboy: 如果是我就趕快修推文了 XD 檯面下的事情別講太白比較好

是可以修改推文把敏感的部份拿掉的意思,
但您後來表達不是這樣的意思,亦即違反了您的意願刪修推文,必須慎重跟您說抱歉,
也接受了板主的處分,並無推諉責任或錯誤之意
對於您的噓文也虛心接受

※ 編輯: simpany (60.246.240.48), 04/24/2017 03:56:37
MARI1985: 我連租約都沒有給國稅局就設籍課稅成功了喔,辦事員連要 04/24 12:17
MARI1985: 都沒有要喔,我覺得國稅局的立場就是想要收到稅金 04/24 12:17
MARI1985: 所以他不在意你營業的地點有沒有爭議 04/24 12:18
MARI1985: 重點是希望可以廣泛的管理所有營業人(特別是小規模營業) 04/24 12:18
MARI1985: 就是只要身分證,大小章,填寫資料就可以設籍課稅 04/24 12:21
ccuman: 我猜您已經開業了,所以他就沒跟你要這些資料先讓你辦過 04/24 12:33
ccuman: 小弟分享一下自身經驗,接著稅局就會把你的資料丟到商業處 04/24 12:34
ccuman: 然後商業處應該會請你去辦商業登記,如果辦不過,並且主張 04/24 12:35
ccuman: 商業登記法&5的規定,接著看商業處怎麼回應,但稅這邊也不 04/24 12:37
ccuman: 是安然度過,如果房東之一跑去跟稅局吵,辦事員還是會來 04/24 12:38
ccuman: 來找你,請你自行處理糾紛的部分,如果無法解決,直接放大 04/24 12:39
ccuman: 絕要你開發票,這樣就得辦商登,結局還是一樣的 04/24 12:41
ccuman: 但如果您還沒開業,稅單跟租約大概就跑不掉,除了避免日後 04/24 12:43
ccuman: 可能的糾紛讓辦事員很煩以外,還有租金申報的問題,因為租 04/24 12:44
ccuman: 約只跟一個人簽,但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可能多人,此時資料就 04/24 12:44
ccuman: 會被勾稽,其他未寫在租約上的就會被設算所得,經驗分享 04/24 12:46
ccuman: 請不要拿法條亂電一通,這就只是實際經驗而已,僅供參考 04/24 12:47
MARI1985: 所以C大的意思是...我也只能在店裡面燒炭嗎? 04/24 12:59
MARI1985: 另外我是有申請免用統一發票,如果國稅局真的通商業處 04/24 13:02
MARI1985: 目前我應該還算合法的,零售業起徵點是營業額八萬 04/24 13:02
MARI1985: 不懂沒商登跟放大絕開發票的直接關係 04/24 13:04
MARI1985: 兩家房東是沒有特別交情,但也沒有交惡 04/24 13:05
ccuman: 因為您的狀況跟我遇到的比較不一樣,如果是開店前申請 04/24 13:53
ccuman: 稅務員應該都會要求租約跟稅單,所以我才猜您應該開業了 04/24 13:54
ccuman: 就像您說的,稅局care的是稅收,你要來設籍課稅當然很開心 04/24 13:55
ccuman: 我是認為您還是會收到辦理商登通知,如果要開發票應該就 04/24 13:57
ccuman: 不符合免辦商業登記的規定,沒去辦應該就會一直來函 04/24 14:02
MARI1985: 我那時候還沒開業就申請了(我三月底申請,四月初開幕) 04/24 14:04
MARI1985: 承辦員還有來電確認我開業時間 04/24 14:04
ccuman: 倒不如先別想太多,繼續營業看後續發展再來應對,不過就我 04/24 14:05
ccuman: 經驗,要開發票應該是不太可能就是了 04/24 14:06
ccuman: 這一長串討論下來有個點都沒提到,好奇您開哪種類型的店? 04/24 14:07
ccuman: 其實您可以打電話到你們稽徵所,隨便找一個承辦員問設籍 04/24 14:09
ccuman: 課稅應備文件,我猜他都會跟你說要租約跟稅單,只能說你 04/24 14:11
ccuman: 氣不錯,要您提供是怕日後有糾紛,稅務員會被其他房東煩死 04/24 14:11
MARI1985: 服裝店(二手衣) 04/24 15:53
MARI1985: 我設籍課稅已經過了,免用統一發票也過了喔,不用租約 04/24 15:55
ccuman: 我朋友在北市北區開二手服飾店,剛剛跟他確認過,辦設籍 04/24 16:35
ccuman: 課稅時稅務員有請我同學提供,如果拿不出來的話,他會直 04/24 16:36
ccuman: 接等開業時去現場看,除了依據地點面積評估營業額外,也 04/24 16:37
ccuman: 會確認所在地,之後會把房屋稅單資料調出來,用當地租金 04/24 16:38
ccuman: 標準設算房東所得,後來稽徵所有把服飾店的資料也給商業處 04/24 16:39
ccuman: 所以他也辦商登了,這是我剛剛詢問的案例分享,僅供參考 04/24 16:40
MARI1985: C大所以他辦商登沒有要求提供租約(或同意書)嗎? 04/24 17:30
ccuman: 有的,其實他在稅局那段就拿出來了,但也是費盡一番手腳 04/24 17:46
ccuman: 狀況和M大您差不多,但沒有那麼複雜,後來是私下給房東一 04/24 17:46
ccuman: 筆錢拜託房東幫忙,他當時是認為既然要開大門走大路,看人 04/24 17:48
ccuman: 家要什麼資料就提供上去,雖然是多花成本,但因為他很愛那 04/24 17:48
ccuman: 個地點,那就配合,他不希望日後發生糾紛,畢竟口說無憑 04/24 17:49
ccuman: 大家簽字同意才算數,只能說他碰到的承辦相對比較硬斗 XD 04/24 17:52
a9301040: 設籍課稅跟商業登記不一樣,我國的登記有很多種 04/25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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